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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主要研究發現

本節針對本研究之研究目的,歸納文獻及問卷調查結果,獲得下列發現,研 究者分別就課後照顧的實施現況;課後照顧的需求;課後照顧的滿意度分別分析 說明於下。

壹、課後照顧的實施現況發現

研究者針對不同的四個對象: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家長、高年級課後照顧老 師、學校行政人員(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調查對目前實施中的課後照顧 現況的了解情形,依問卷填答資料歸納整理出目前課後照顧的實施現況,茲分述 如下:

一、參與的主因:根據問卷資料統計結果顯示,有80.4﹪的學生、67.4﹪的家長、

89.5﹪的老師,參與課後照顧的主因是為了加強學生課業,而有 22.3﹪的家長 參與此活動是孩子自己的意願。整體而言,不論是學生、家長、老師、行政 人員,其參與課後照顧的主要因素是為了加強自己的課業或加強學生的課 業,顯見,提升學力不但是一致性的看法,也是全體努力的目標,也就是說 不同的對象對於參與中的課後照顧服務現況了解一致性,態度亦趨向相同。

二、安排的課程:整體而言,不同的學校地區對課程的內容安排大致雷同,不外 乎作業指導、閱讀指導及補救教學,換言之,課程內容多為靜態活動,傾向 語文、數學、英文之教學與指導,相對動態的活動較少。

三、安排的時段:市郊區的學校大多安排於放學後接著上或假日上課,其主要因

素可能為配合家長上班時間或當成假日的活動;而偏遠地區大都安排於晚間 進行,因地理、人文環境關係,晚間的照顧活動使得偏遠小學的學童有了晚 間再學習的好去處。

四、安排的時間:整體來看,不論是放學後接著上或晚間上課,將學生問卷中族 群類別與適合時間交叉比對結果發現學校安排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上 課的比率最高,其主要原因可能為週三下午是不上課且是教師進修時間,除 非是外聘教師,否則校內老師無法配合,星期五接連兩天的週休二日,「大家」

都準備迎接休閒時光的到來,所以較少學校安排於星期五進行。

五、參加的經驗:根據問卷資料統計結果顯示,有75.4﹪的學生、98.7﹪的老師於 上個學期有參與課後照顧的經驗,而有 29.1﹪的行政人員曾於上個學期擔任 課後照顧老師。在教育當局規定不得強迫參加的原則下,竟有七成五的學生 有參與意願,此資料顯示課後照顧的課程實施符合大多數學生、家長需求。

六、社經的地位:在參與課後照顧服務的 565 位學童中,有 53.7%父親學歷是在 國中以下,有 45.9%的家長月收入在 20000 元以下,對於坊間補習班的各科 每月學習費用動輒就要一二千元以上,收入少的家庭確實無法負擔,因此,

課後照顧服務的辦理使得社經地位低的學童也可以有機會參加「安親班」,讓 功課能在學校順利完成,並做好明天的學習準備,對於課業的學習有其實質 上的幫助。

七、成員的人數:大部份的學校(91.3%)組合人數在 11-30 人。

八、組合的成員:在不同的組合成員方式所佔比率皆相當,例如:同班同學的組 合佔 23.5%,同年級混合佔 25.7%,年段混合佔 25.5%,而全校混合佔 22.8

%,各種組合方式都有。

九、師資的來源:不同學校大部份的高年級課後照顧老師來自於校內老師,也就 是說學校自辦的佔多數。

十、大力的推展:根據問卷資料統計結果顯示,有 91.9%的家長、有 89.5﹪的老 師及100﹪的行政人員認為學校大力推動課後照顧服務,提供有關服務給有需 要的人。因此,不論是家長、課後照顧老師或行政人員,都有八九成以上表 示「是」,可見目前實施中的課後照顧課程受到不同對象的共同贊成。

十一、課業的表現:有 70.8%的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課業進步了,顯然有多數的 家長肯定課後照顧服務的功用。

十二、根據問卷資料統計結果顯示,對現況的了解差異上,最顯著的是不同的對 象對於安排的課程定義有很大的差異性,推論其因素可能是因為課後照顧

課程沒有進度上的安排與規定,所以不同對象對課程名稱有不同的解釋,

例如學生認為只要是關於語文教學的都是閱讀指導,而在課後照顧老師的 認知上是補救教學,但在行政人員的課程規畫中則訂為作業指導,實因性 質類似、沒有固定的課程進度所致。

綜合上列所述得知臺東縣課後照顧的實施現況,根據問卷所得資料,在課 程的安排項目中,同一個學校的不同對象,對課程安排內容各有其不同填答資 料,學生與學生、學生與老師、家長、行政人員相互之間都有不同的說法,甚 至老師與行政人員對課程內容陳述也不一樣,此現象表示臺東縣的課後照顧服 務功能屬於補助性功能及預防性功能,換言之,臺東縣課後照顧服務主要提供 兒童在校學習不足之補助性輔導,也提供服務讓父母安心、專心工作,使孩童 不致於長期缺乏成人照顧之預防性功能。

貳、對課後照顧的需求

研究者針對不同的四個對象: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家長、高年級課後照顧老 師、學校行政人員(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調查對未來課後照顧服務的需 求情形,依問卷填答資料歸納整理出不同對象對課後照顧服務的需求,首先先說 明四個不同對象的共同需求,再說明各自的不同需求:

一、學生、家長、課後照顧老師、學校行政人員的共同需求

(一)應安排的課程:作業指導為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家長、高年級課後照顧 老師、學校行政人員(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共同首要需求課程。

(二)適合上課天數:四天或五天的上課天數為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家長、高 年級課後照顧老師、學校行政人員(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共同 需求天數。

(三)適合的師資:由校內老師擔任課後照顧的老師為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家 長、高年級課後照顧老師、學校行政人員(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

的共同需求師資。

(四)是否贊成辦裡:贊成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為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家長、高 年級課後照顧老師、學校行政人員(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的共 同需求。

二、學生、家長、課後照顧老師、學校行政人員的不同需求 (一)課程安排有不同需求:

1.除了作業指導是四個不同對象首要且是共同的需求外,學生的其他課程需 求依序為影片欣賞、團康活動、閱讀活動;而家長的其他課程需求依序

為補救教學、閱讀活動、作文指導;課後照顧老師的其他課程需求依序 為補救教學、閱讀活動、作文指導;學校行政人員的其他課程需求依序 為補救教學、閱讀活動、作文指導,從以上課程需求分析得知:家長、

課後照顧老師、行政人員的課程需求排序相同,但顯然與學童的需求排 序「非常不同」。

2.上述結果與教育部於 2002 年委託世新大學調查臺灣地區有效樣本 1367 份,包括民眾,家長,教師及行政人員,認為辦理國小學童課後學習活 動內容項目不同,當時的結果顯示民眾與家長傾向作業指導的課程,而 多數老師則認為應安排補救教學,行政人員傾向多安排藝能活動。而今 日從臺東的調查結果來對照臺灣地區的需求,推論其結果不同乃因臺東 在學力成果的表現上一直無法突破,所以才會有學生、家長、老師、行 政人員沆瀣一氣於作業指導的課程安排。

(二)適合的人數有不同需求:學生有47.8%傾向 11-20 人的組合,課後照顧老 師與學校行政人員覺得組合人數最好在10 人以下,此乃不同之人數需求。

叁、對課後照顧的滿意度情形

研究者針對不同的四個對象: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家長、高年級課後照顧老 師、學校行政人員(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調查對目前課後照顧服務的滿 意情形,依問卷填答資料歸納整理出不同對象對課後照顧服務在「教師教學方 式」、「教材內容設計」、「課程安排設計」、「學習環境設備」、「教學行政 支援」的滿意程度,以下依序說明在四個不同對象的滿意度發現,再說明各自的 滿意程度:

一、學童的滿意度

(一)在國小高年級學生的五個背景變項中,不同性別(F=.013,p>.05)、

不同年級(F=2.89,p>.05)、不同族群(F=.358,p>.05)及不同社 經地位(F=.759,p>.05)學生對課後照顧滿意度未到達統計上顯著水 準,顯示國小高年級學生整體而言在上述四個變項中並無滿意度差異存 在。

(二)不同學校地區的學生對課後照顧滿意度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

2.870,p<.05),顯示不同學校地區在課後照顧滿意度上有顯著的差異 存在。

(三)不同性別、年級、族群、學校地區、社經地位學童對於課後照顧服務滿 意平均數皆傾向滿意程度。

二、家長的滿意度

(一)在國小高年級家長的七個背景變項中,不同性別(F=.023,p>.05)、

不同族群(F=.061,p>.05)、不同孩子性別(F=1.60,p>.05)及不 同孩子年級(F=.665,p>.05)的家長對課後照顧滿意度未到達統計上 顯著水準,顯示國小高年級家長整體而言在上述四個變項中並無滿意度 差異存在。

(二)不同學校地區的家長、不同子女數的家長及不同社經地位的家長對課後 照顧滿意度雖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3.169,p<.05;F=2.598,p

<.05;F=2.994,p<.05),顯示不同學校地區在課後照顧滿意度上有 顯著的差異存在。

(三)不同子女數的家長及不同社經地位的家長對課後照顧滿意度雖達到統計 上的顯著水準(F=3.169,p<.05;F=2.598,p<.05;F=2.994,p<.05),

經事後比較顯示並無平均差異上之顯著。

(四)不同性別、族群、孩子性別、年級、學校地區、子女數、社經地位家長 對於課後照顧服務滿意平均數皆傾向中等以上滿意程度。

三、課後照顧老師的滿意度

三、課後照顧老師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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