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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構軌道事故調查表

6.1 事故調查表

新式事故調查表如下表6.1 所示,表格之填寫內容詳述如下。

表 6.1、新式台鐵事故調查表

事故調查報告基本資料

事故編號:

報告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調查員姓名: 電話: 傳真: (行保會人員) 電子信箱:

事故發生基本資料

發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事故地點:

站 內:

站 外: 站間, 起點 公里 公尺,附近 平交道 受影響路段: ~ 站間 線、 線

阻塞路段長度:從: 至: ,共 公里 行駛目的地點:

事故經過詳述

請使用分隔頁紙加以描述意外事件。盡其所能詳述其細節,包括:

1. 對鐵路、鐵路資產或環境造成損壞程度的程度。

2. 簡述導致這一連串事故或意外事件之細節。

事故種類:

事故發生過程描述:

事故善後處理情形:

事故發生地點之最近救援道路:(如無法詳述可以簡圖表示之)

事故列車資料

車次: 受損車輛車號:

牽引列車種別: 客車 輛 貨車 輛 現車換算噸位: 噸 列車長度:

受損情形概述:

事故死傷調查

死 傷 人 數 乘客 工作人員 其他

致 命 傷 殘 重 傷 住 院

急 救

事故(或意外事件)發生當時車輛上之乘客數:

事故(或意外事件)發生當時車輛上之工作人員數:

事者(受傷人員)資料表

姓名 年齡 性別 身分證號 傷者電話 家屬電話 醫院及電話 受傷情況 乘客/工作人員/其他

司機員資料

乘務:單人 / □雙人 上班時間: 乘務時間(出勤至肇事時間): 時 分 (一)司機員姓名: 年齡: 性別: 年資: 學歷: 身分證號:

(二)司機員姓名: 年齡: 性別: 年資: 學歷: 身分證號:

消息提供者資料

提供資料者方式:口述 電話 書面 (圈選適當者)

提供者姓名: 電話:

接到報告時間: 日期: 年 月 日

目擊者資料(如有)

提供資料者方式:口述 電話 書面 (圈選適當者)

目擊者姓名: 電話:

接到報告時間: 日期: 年 月 日

意外事故公共項目

受 牽 連 公 共 設 施: 瓦斯 電力 公用電話 鐵路 公路 其他 (可複選)

抵達現場政府單位人員時間:

檢 察 官: 時 分 警察單位: 時 分 消防單位: 時 分

勞工單位: 時 分 環保單位: 時 分 其 他 : 時 分 重大財物受損簡述:

意外事故發生時,危險物品類型定義並計算其數量:

職務相關人員簽章

處 長: 副處長: 運轉科長: 主任秘書:

局 長: 副局長: 運務處長: 值 班 員:

6.1.1 事故調查表基本資料

事故調查基本資料方面,首先填選之項目為此次事故編號,其次填寫 事故報告之時間,與事故發生時間不同,再者填寫該調查員個人基本資 料,以便日後於事故研判上,能方便通知到當時調查之人員。

6.1.2 事故發生基本資料

事故發生基本資料方面,首先填選之項目為事故發生之時間,其次填 寫事故發生地點,該項分成站內事故與站外事故,填寫時先以勾選之方式 選取,再依各項目予以填寫,第三填寫之項目為受影響路段之區間,與受 影響之線段,第四填寫阻塞路段長度與名稱,最後填寫行駛之目的地。

6.1.3 事故經過詳述

事故經過詳述方面,首先填選之項目為事故種類,該項事故種類之填 寫項目,參考本研究表6.1 事故種類與原因表,簡化填寫項目。

事故發生過程描述與事故善後處理情形皆以口述填寫之方式,詳述事 故經過細節,交代該事故發生至善後所有的處理情形,考慮該項之原因為 事故種類之填寫尚無法包含所有事故發生情形,故新增此二讓由調查員填 寫。

事故發生地點之最近救援道路,以人工填寫方式加以詳述附近可救援

之道路為何,當此處無詳細地址與名稱,則以簡圖之方式描述,此項目目 的為增加事故處理時之方便性與速度。

6.1.4 事故列車資料

事故列車資料方面,首先填選之項目為事故發生之車次與受損車輛之 車號,其次填寫牽引車輛之種別與所包含之客車與貨車數量,第三根據所 牽引之列車種別、客車與貨車數量,加以換算現車換算噸位與車輛長度,

最後根據該項列車受損情形加以詳述,於日後藉由該項之詳述與事故調查 之照片比對後判定。

6.1.5 事故死傷調查

事故死傷調查方面,首先調查填寫之項目為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急 救人數,並分成乘客、工作人員與其他三者,其次填選之項目為事故發生 當時車輛上之乘客總數與工作人員總數。

6.1.6 意外事故發生時之危險物品定義與計算其數量

目前國內各調查軌道相關之調查表格中,皆忽略該項之重要性,國外 由於恐怖事件頻傳,對於該項之警覺程度較高,故於事故發生後應針對該 項目予以調查,以提升調查之機制。

6.1.7 受傷人員資料表

事故發生後之人員登錄之動作是必要的,目前國內尚缺乏傷者之資料 登錄,調查項目包含姓名、年齡、性別、身分證號、家屬電話等項目,供 日後易於聯絡傷者,並詢問其事故當時事故概況,以便還原事故當時現場。

6.1.8 司機員資料

事故發生時之司機員資料取得相當重要,詳細紀錄司機員姓名、年 齡、年資、上班時間與乘務時間等項目,提供較為細部之項目供日後司機 員訓練與考核時之參考準則。

6.1.9 消息提供者與目擊者資料

事故發生後之現場目擊者與消息者提供之資料相當寶貴,調查項目包 含提供資料者方式、姓名、電話、街道報告時間等項目,供日後事故調查 時還原事故當時現場。

6.1.10 意外事故公共項目

意外事故公共項目方面,首先調查受牽連之公共設施,其次填選寫之 項目為抵達現場政府單位人員時間,了解各單位到達事故現場處理之詳細 時間,最後填寫重大財務受損簡述項目,此項目以敘述方式填寫,財物損 失方面加以紀錄,供日後事故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