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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黨人士

在文檔中 朝鮮與臺灣之自治運動比較 (頁 1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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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授佐野學,可謂典型的左派人物。

令人矚目的是此兩個人都肯定臺灣的獨立。安部磯雄主張,臺灣議會運動 是承認臺灣是日本的一部分的運動,因而不會提出獨立的要求,但若臺灣人希 望獨立,也沒有反對的理由。284

佐野學基於社會主義民族解放論的立場,明確支持民族自決且將殖民地民 族問題放在走向社會主義之途上,因而將臺灣議會運動視作爲實現社會主義之 一個階段。285

總而言之,與臺灣議會運動關聯的學者們,在其殖民論述上的光譜以及對 議會運動的看法,可以如下整理出來。左派的佐野學、安部磯雄認同臺灣獨立,

作爲自由主義殖民學者泉哲、山本美越乃和矢内原忠雄都持有未來可以實行英 國式殖民自治領,但現在尚早的立場。這些自由主義殖民學者,都對臺灣議會 設置運動方面,提供了不少理論根據,雖然山本美越乃因尚早之立場沒有支持 該運動,但其他都表示支持。

二、政黨人士

殖民政策學者主要在理論方面,擁護臺灣議會運動的正當性,部分日本政 黨人士涉及到實際的臺灣議會運動。他們擔任請願介紹議員或向日本政界人物 進行遊説,對臺灣議會請願運動提供了實質上的幫助。其主要人物是田川大吉 郎、清瀨一郎和神田正雄。田川與清瀨都屬於革新俱樂部的議員,神田是憲政 會的議員。三個人物可說主要的請願介紹議員。在總共15回的請願當中,從第1 回到第4回(1921年1月-1924年1月),由田川大吉郎、清瀨一郎擔當介紹議員;

從第5回到第10回由以清瀨一郎和神田正雄為中心擔當介紹議員;最後從第11回

284安部磯雄,〈自治の訓練を與へよ〉《臺灣》4.3(1923年3月10日):35。

285 可參考佐野學,〈將來の殖民政策について〉,《臺灣》4.1(1923年1月1 日):13-18; 佐野學,<臺灣議會の設置を助けよ〉,《臺灣》4.3(1923年3月10 日):37-39;佐野學,〈弱小民族解放論〉,《臺灣》4.6(1923年6月):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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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15回由田川大吉郎、清瀨一郎和民政黨的清水留三郎擔當介紹議員。286 除了擔任請願運動議員之外,島田三郎 、永井柳太郎、布施辰治等的人物 也參與臺灣議會運動或者透過文章表示支持。

(一)請願介紹議員

田川大吉郎和清瀨一郎

田川大吉郎是植村正久的富士見町教會的基督教徒,由植村正久認識蔡培 火,以後田川拉進清瀨一郎,一起參與臺灣議會運動。287田川和清瀨都屬於革 新俱樂部,則是日本議會内最爲激進的黨派。

田川大吉郎是可謂最積極地參與臺灣議會運動的人物。田川曾參與過「普 通選舉期成同盟會」的自由民權派人物,由尾崎行雄引進政界,而到1908年首 次當選為衆議員。288

田川大吉郎在1920年代和臺灣議會運動全面建立關係,然而之前也有臺灣 經驗。田川在1896年5月赴臺灣,擔任《臺灣新報》的主筆,約一年滯留於臺灣。

這時,田川已對同化政策和内地延長持有反對的態度。譬如1896年日本在野圍 繞帝國憲法是否延伸到臺灣問題上展開爭論時(「六三法」爭論),水野遵臺 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在衆議院受到進步派議員的質疑,沒有表示明確的回答。

1897年1月,田川回顧陪同水野長官,巡視臺灣時候的事說:

明治三十年1月,予曾以臺灣新報記者之職,陪水野長官一行,巡視臺 灣全島時,長官追憶……「被時政府之方針未定,予若答之以帝國憲法 未行於臺灣,高田氏則必藉是說而難詰政府,予察其形勢,故答之若是」

云云。右者固未可謂為正史,不過一之片之逸話而已,然亦足以知其經 過,對臺灣之憲法問題,在當時實未有深細之研究也。予自當時已信同

286若林正丈,《臺灣抗日運動史研究》,頁138。

287葉榮鐘,《日據下臺灣政治社會運動史(上 )》,頁193。

288若林正丈,《臺灣抗日運動史研究》,頁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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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策之不可,因而反問水野氏,何不明答以憲法未行臺灣,順其方針,

努力而立政策耶。289

田川在同文中明確表示,自身一貫堅持「帝國憲法未行於臺灣」的説法,可見 堅決反對内地延長的態度。

諸看此詔,則發布憲法當時之趣旨精神,明然可見,此係下賜於我祖先 以來之我國民者,苟欲將此頒與於新領土之民,應要特別之手續,特別 之時期,特別之方法,特別之注意也,然而對於臺灣,未有是事,故不 得如君等(山田文學士等)所言,佔領後自然而普及也。……回首思憶,

則既屬二十年以前之事矣。嗣後亦經聼取種種之議論,然於今日,以大 體言之,予則尚懷如往昔之意見也。290

如上可見,田川認同在殖民地需要「特別的」統治,無法盲目實行同化政策,

這是一邊基於日本民族血統論,一邊基於贊同英國型的殖民特殊主義。

然而,田川大吉郎在立憲和殖民地差別問題方面,提倡「一視同仁」。譬 如,1924年在臺中演説中說:

余於渡臺之際在舟中遇廿五六名之本島留學生,因受其招待請余講話,

余固樂與之接,是時彼等相爭矣,記有一位曾向余曰,譬有兩樹枝在理 當各植一處,雙方均盡力保護而滋培之,庶有生根萌櫱之一日,若強將 兩枝併合同植一處,則必枯死無疑也,味其語義,卻似有理,然余殊有 不敢贊同之者,何則本島人内地人同是大日本帝國天皇陛下赤子即是同 一本樹分出兩幹而已,幹均是幹,故未可妄分彼此方為合理,嘗記曹子 建有詩云「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讀 此詩令人增友愛之情,余以爲内臺人就是同枝連氣。291

289田川大吉郎,〈回想關於臺灣之議論〉,《臺灣青年》2.3(1921年3月26日):2。

290田川大吉郎,〈回想關於臺灣之議論〉,《臺灣青年》2.3(1921年3月26日):4。

291〈臺中歡迎田川先生及其講演記事〉,《臺灣民報》3.3(1925年1月21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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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川的想法是臺灣人和日本人都是天皇的赤子,但不要急著謀求統合。然而,

若日本普選通過,基於「一視同仁」,殖民地也應實行普選。292

田川大吉郎有關「臺灣議會」的論述上,仍基於立憲主義和殖民特殊主義,

「立憲政治是自治的政治」的看法似乎代表他對「臺灣議會」的立憲上的支持。

293另外,田川明確反對殖民地人參與帝國議會參政:他認爲依照現在日本的政 黨政治水平,現在日本代議士的總數已過多,若還加上殖民地代議士恐怕導致 國政混亂。而且,若臺灣按照人口比例將28名代議士送出帝國議會,無法充分 發揮其作用。因而,他主張另設臺灣議會,且顯示明確的殖民特殊主義傾向:

朝鮮,有朝鮮的歷史和風俗;臺灣,有臺灣的歷史和風俗。政以自然為 貴,以自治為貴。自治乃政之最佳方式。在臺灣和朝鮮,不也應給與自 治? 讓其自治有何弊害,將其統一有何利益,我認爲應放大視野,更徹 底地認清政治之意義、内容、目的以及世界局勢所趨。從臺灣使28名代 議士送至内地,只讓議員列席,不能暢所欲言。因此,與其建立無法使 其充分滿足之制度,倒不如讓臺灣有其獨立的議會,對其所需之處進行 充分的議論、計劃和理解,賴其治而安其生,我認爲這是最恰當與必要 的政策。294

至於「臺灣議會」的立場,田川大吉郎表示「主義上之贊成」。295因爲自 身缺乏對於「臺灣議會」的明確圖像,但是至少認同「臺灣議會」的必要。田 川在《臺灣訪問の記》中,有關「臺灣議會」勾勒出大概的輪廓:首先,「臺 灣議會」實施兩院制,位於帝國議會和北海道議會與附縣會之間;其次,「臺 灣議會」的權限相應於基於律令之臺灣總督的權限,第三,「臺灣議會」擁有

292〈臺中歡迎田川先生及其講演記事〉,《臺灣民報》3.3(1925年1月21日):12;

田川大吉郎,〈たゞ慚愧に感ずるばかり〉,《臺灣民報》189(1928年1月1 日):15。

293田川大吉郎,《臺灣訪問の記》(東京市 : 白揚社, 1925),頁40。

294田川大吉郎,《臺灣訪問の記》,頁105。

295田川大吉郎,《臺灣訪問の記》,頁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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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預算之協贊權,第四,「臺灣議會」實行限制選舉。296

以上可以了解,田川大吉郎所構想的「臺灣議會」,比日本地方議會高一 層,但比帝國議會低一層,且具有立法權和預算協贊的殖民地特殊議會。

田川大吉郎基於如此堅固的殖民特殊主義立場,在1924年初期向議會提出 設置有關臺灣、朝鮮議會制度調查委員會的主張。但不久議會解散無法提出相 關案件的草案,且1924年選舉當中落選,將此草案交給清瀨一郎。對此,1928 年2月田川對蔡培火說:

於解散前之議會,僕即主張政府應設置臺灣、朝鮮之議會制度調查委員 會,俾資準備一切有關設之草案,迅即提出議會審議。方擬提出此決議 案,詎料該議會適被解散,嗣後總選舉僕竟成爲戰敗者,遂矢卻為諸君 代辦此事之機會。幸有友人清瀨一郎,諒能主張此事─當時經將該決議 案草稿交清瀨一郎氏─當時僕仍為臺灣,為朝鮮,為日本又為中國,並 為決定東亞全局之興亡盛衰之重要其楔機,注視此案如何進行之人。就 此點言,君與僕雖是兩人實為一人,彼此之心意如形影之相隨,君爲此 而努力,僕亦爲此而努力,願賴天之指導與庇祐,能見此事之著著順調 發展,為臺灣三百八十萬同胞之利益與安謐而切望也。297

1924年革新俱樂部,以清瀨一郎為中心,向第49回議會提出「殖民地參政問題 調查會」建議案,其中包含臺灣憲法制定等的内容,此便是田川大吉郎一向的 想法。298田川在1925年1月在臺北演講時,主張需要頒佈臺灣版本的「教育敕 語」。此是與田川在1927年跟清瀨一郎一同提出分別於帝國憲法的「臺灣憲 法」、「朝鮮憲法」的主張關聯的,299可說是在邏輯上,徹底地貫徹其殖民地 自治主張的。在1927年,制定「臺灣憲法」的事項列入到革新黨的綱領中。300

1924年革新俱樂部,以清瀨一郎為中心,向第49回議會提出「殖民地參政問題 調查會」建議案,其中包含臺灣憲法制定等的内容,此便是田川大吉郎一向的 想法。298田川在1925年1月在臺北演講時,主張需要頒佈臺灣版本的「教育敕 語」。此是與田川在1927年跟清瀨一郎一同提出分別於帝國憲法的「臺灣憲 法」、「朝鮮憲法」的主張關聯的,299可說是在邏輯上,徹底地貫徹其殖民地 自治主張的。在1927年,制定「臺灣憲法」的事項列入到革新黨的綱領中。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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