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民主義之教化
國民政府遷臺後,為了加強民族意識在教化上實施了以「三民主義」為主 的教誨課程。根據臺南監獄檔案室的資料1951 年司法行政部即通令各監獄關
於教誨教材應以國父遺教和三民主義為主:
關於教誨事宜,應遵照後開各項辦理:
甲、教誨教材,以國父遺教,三民主義為主要內容。
乙、 集團教誨,應隨時邀請對國父遺教素有研究人士,或當地司法官來監 講解,不得再請宗教師來監宣講,以免影響信教自由(司法行政部訓 令,1951)。
臺灣戰後受到政治情勢影響,監獄採取的教誨教材均是以三民主義為主,
至鄭彥棻擔任司法行政部長後,更是將三民主義作為監獄最高指導原則。1961 年制定「臺灣各監獄推行三民主義管教設施綱要」,其綱要實施辦法如下:(司 法行政一年──民國51 年)
1. 理論講習:如增設三民主義課程,成立三民主義研究會,聘請專家專題演 講,舉行三民主義演講比賽等項。
2. 生活實踐:如佈置教育環境,推行保健措施,提倡正當娛樂,培養勤勞習 慣,訓練謀生技能,提高生產效率,民權初步實習研訂自我管理規章,逐 步建立自治制度,切實推行有關法令給予受刑人各項權利等項。
3. 實施競賽:分個人與個人,工場與工場,管區與管區,監獄與監獄之競賽。
4. 考核獎懲:採分層考核制,分別評分,核實獎懲。
(二)臺南監獄推行之狀況
1962 年司法行政部指示臺北、臺中、臺南等監獄推行三民主義教化方案,
待有顯著成效之後再歸納統整為一完整具體的實施方案,依次在各監獄推行。
臺南監獄自1962 年 4 月開始推行三民主義管教措施主要分為:
1. 三民主義的理論灌輸:各級教育班增加三民主義課程每班每週授課1 小 時,聘請專家張性如先生每月兩次定期演講三民主義專題,並集合收容人 聽講,定期舉辦三民主義論文和演講比賽。
2. 收容人的自治部分:由收容人經選舉的方式產生服務員,任期為6 個月。
工作檢討會和級會每月召開一次,生活檢討會則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均由 收容人自行集會,監獄職員在旁輔導(南監檔案054)。
至於三民主義思想上的灌輸,臺南監獄則是依以下生活教育、倫理教育和 智能教育三方面來辦理(南監檔案室066)。
1. 在生活教育方面
(1) 教誨師實施受刑人之個別、類別、集體教誨及分班教育時,均適時灌 輸「國民生活須知」、「國民生活規範禮儀規範」、及「國民守則」
等常識,培養受刑人良好生活習慣。
(2) 各教區工場處,懸掛「國民生活須知」等教育圖片,使受刑人可以隨 時看見,收到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之效。
(3) 依照「監獄實施三民主義管教要點」之規定,改選受刑人自治服務員,
藉以訓練其自治能力,與培養守法重紀及合作互助之精神。
2. 在倫理教育方面
(1) 按月依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之順序訂定施教重點,由各 教誨師施教,藉以培養受刑人倫理觀念。
(2) 各級教育班增設公民及法律常識課程,培養其家庭、社會及國家 觀念。
(3) 電影欣賞會均選擇弘揚八德之教育影片。
(4) 各級教育班設三民主義課程每週一小時,向受刑人加強灌輸中華傳統 文化,啟發受刑人自尊心及愛國心。
3. 在智能教育方面
(1) 各級教育班每日上課一小時,課程有三民主義、國父行誼、總統蔣公 嘉言、公民及法律常識等,並按照進度表由各教誨師施教。
(2) 舉行受刑人三民主義研究會,增進受刑人對於三民主義深入之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