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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問卷設計與資料分析

4.3 第二階段資料分析

2 2

(1 ) z p p

n e

⋅ −

= (4.2)

依據(4.2)式,在90%的信心水準下,z值為1.645,並控制誤差在±5%範圍內,

且由於p未知,故將p設定為最大絕對誤差估計值0.5計算,即以p(1−p)之最大值 0.25代入公式,計算結果可得所需的最少有效樣本個數為271份。考量問卷的有效 性情形與派員面訪的調查方式有效回收率較高,本研究抽樣調查以350份為發放 數目。

4.2.5 問卷調查對象

本階段以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泰安服務區、仁德服務區為主要調查地區,

並以小型車用路人為調查對象。

4.2.6 調查程序

因考慮給予受訪者有充裕時間填答,以免造成因時間倉促無法詳細填答,

以致成為無效問卷。本研究採用調查方式如下:

(1)定點調查

針對高速公路休息站進行問卷調查,多利用用路人休息空閒時間,詢問受 訪者是否有足夠時間作答,若受訪者有此意願,則請受訪者填答,並由調查員 從旁予以解說,以便受訪者易於了解填答。

(2)面對面訪談法

為提高有效問卷率及回收率,本階段問卷調查採用面對面訪談法,由調查 員現場指導受訪者填寫問卷。

4.3 第二階段資料分析

第二階段問卷調查時間從民國94 年 3 月上旬至 3 月下旬。針對高速公路之 用路人,共發放350 份,其回收樣本數為 343 份,回收率為 98.0%,其中扣除

回答不完整或具有暇疵的問卷,有效樣本 312 份,有效問卷為 89.1%。茲將本 階段問卷調查回收情形整理如表4.14,樣本分佈情形整理如表 4.15。

表4.14 第二階段問卷回收統計表

項 目 份數 百分比(%)

發出問卷 350 100.0

回收問卷 343 98.0

有效問卷 312 89.1

無效問卷 31 8.9

表4.15 第二階段問卷樣本分佈情況表

調查地點 有效樣本(份數) 百分比(%)

中壢服務區 92 29.5

泰安服務區 122 39.1

仁德服務區 98 31.4

合 計 312 100.0

1.社經屬性分析

茲將第二階段調查受訪者的社經屬性整理如表4.16。由表 4.16 可知道本階 段所調查之樣本以男性居多,佔 82.4%;年齡分佈以 30-39 歲之間佔多數,佔 35.6%,其次為 18-29 歲,佔 23.7%;教育程度以大學者居多,佔 47.1%;職業 以從事商業、工業佔多數;個人每月平均所得多集中在二萬元至六萬元之間。

表4.16 第二階段問卷受訪者社經特性統計表

社經屬性 人數(人) 百分比(%) 男性 257 82.4

性別 女性 55 17.6

18-29歲 74 23.7 30-39歲 111 35.6 40-49歲 68 21.8 50-59歲 44 14.1 年齡

60歲以上 15 4.8

國小以下 15 4.8

國(初)中 18 5.8 高中(職) 41 13.1

專科 77 24.7

大學 147 47.1 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 14 4.5

表4.16 第二階段問卷受訪者社經特性統計表(續)

表4.17 第二階段問卷受訪者旅次行為特性統計表(續)

旅次屬性 人數(人) 百分比(%)

1個 7 2.2

2個 17 5.4

3個 40 12.8 4個 50 16.0 5個 63 20.2 6個 53 17.0 7個 36 11.5

8個 24 7.7

9個 14 4.5

平均通過收費站 個數

10個 8 2.6

3.對電子收費之了解程度

為幫助受訪者了解電子收費,增加答題時的判斷力,本階段先詢問受訪者 對電子收費的認知程度,回收後的問卷統計整理如表 4.18。根據調查的結果,

大部份受訪者知道何謂電子收費,佔 86.2%;但大部份的受訪者不知道我國將 於民國95 年實施電子收費,以及個人車輛須裝置 OBU 才可行駛 ETC 車道。

表4.18 受訪者對於電子收費的了解程度統計表

知道 不知道

回答

問題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是否知道何謂ETC 269 86.2 43 13.8 是否知道我國將於民國95

年1 月實施 ETC 42 13.5 270 86.5 是否知道個人車輛須裝置

OBU 才可行駛 ETC 車道 39 12.5 273 87.5 4.交叉分析

(1)計次收費階段

表4.19 為第二階段問卷之交叉分析,經由卡方檢定,在 0.05 之顯著水準下,

受訪者之性別、年齡對於計次收費階段選擇情形並無顯著之影響,但受訪者之 教育程度、每月平均所得、使用高速公路頻率則對於計次收費階段選擇情形有 顯著差異。

表4.19 用路人基本資料與計次電子收費階段選擇方案交叉分析表 用路人基本資料 卡方值 自由度 P 值 檢定結果

性別 0.678 1 0.410 不顯著 年齡 9.320 4 0.054 不顯著 教育程度 11.082 5 0.047 顯著 平均每月所得 12.147 5 0.038 顯著 使用高速公路頻率 29.494 18 0.034 顯著 (2)計程收費階段

表4.20 為第二階段問卷之交叉分析,經由卡方檢定,在 0.05 之顯著水準下,

受訪者之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對於計程收費階段選擇情形並無顯著之影響,

但受訪者之每月平均所得、使用高速公路頻率則對於計程收費階段選擇行為有 顯著差異。

表4.20 用路人基本資料與計程電子收費階段選擇方案交叉分析表 用路人基本資料 卡方值 自由度 P 值 檢定結果

性別 3.790 1 0.062 不顯著 年齡 6.770 4 0.121 不顯著 教育程度 8.008 5 0.073 不顯著 平均每月所得 193.908 5 0.001 顯 著 使用高速公路頻率 522.052 18 0.000 顯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