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 Scruton是當代著名的保守主義哲學家,他在1980年出版的《保守主義的真 義》便是他對繼承⾃英國政治家Edmund Burke(1729-1797)⽽來的保守主義思想,作 理論性闡述的重要代表作。晚近,他又出版了《如何成為保守主義者》⼀書,為先前出 版的多本著作中蘊含的保守主義思想,做了總結性的串連。作為此思想傳統的捍衛者,
Scruton相當⼀致地將其應⽤在環境倫理領域並出版了《綠⾊哲學:如何對這星球作嚴肅 思考》。但在更早之前,他就⽴基於此傳統⽽踏入了動物倫理領域,1996年的《動物權 利與其錯誤》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作,1998年的半⾃傳作品《論狩獵》,則可視為對此主
題的補充 。專⾨研究Scruton思想的學者Mark Dooley也曾論及他⽽肯定地說道:「我們57 無法認為他的保守主義哲學理論,能獨⽴於他有關……動物權利……的作品」(2009, p.
6)。
學者James E. White、Rosalind Hursthouse認為,Scruton的動物倫理主張之重點,在 於認為動物因沒有理性與⾃我意識,所以不能算是道德群體的成員──或說是道德位格
(moral person),並因此未擁有權利與義務(Hursthouse, 2009, p. 209; White, 2006a, p. 3;
2006b, pp. 403-404; 2006c, p. 376)。但即便Scruton因此視⼈的道德地位⾼於動物,卻不意 味他就主張前者可以任意對待後者。Scruton認為,⼈們應以同情⼼、對神聖之虔敬等思 考為依據,區分出正確或錯誤對待動物的⽅式(Hursthouse, 2009, pp. 105, 209) 。White58 除了認為Scruton的主張與Kant相當類似外,他也認為,前者在使⼈與動物區隔開來的、
與道德相關的獨特性上,有交代不清之嫌(2006b, p. 404; 2006c, pp. 376-377) 。從某個意59
關於Scruton動物倫理中的保守主義⾊彩,最能與⼀般印象連結的,是他對英國傳統獵狐運動的捍衛, 可以歷史學者Jerry Z. Muller與社會學學者Robert Nisbet所整理的保守主義特質,加以對照。我們可以看出 Scruton的動物倫理體現著保守主義對⼈的不完美性(Muller, 1997, p. 10)的認識,以致於他要指出、由⼈組 成的道德關係其實是脆弱的(3-2-2),並且Scruton想法之出處,正包含《保守主義的真義》⼀書。這 樣,當現代許多動物倫理學者急欲將權利分派給動物時,我們在Scruton身上,也看到了保守主義對輕忽 地應⽤抽象理論可能帶來負⾯結果的擔憂(Muller, 1997, p. 14)︔又看到保守主義對刻意追求不同對象之平 等對待的反對(Nisbet, 2001, pp. 60-67)。⽽在回答應如何對待動物之問題上,Scruton訴諸的、在⼈類社會 中具重要價值的同情⼼(3-2-2、4),則反應出保守主義對作為社會要素的倚賴(Muller, 1997, pp. 15-17)。
至於前述的、對獵狐傳統的重視,則反應著保守主義肯定傳統習慣(Muller, 1997, p. 11; Nisbet, 2001, pp. 38-44)的常⾒態度。
關於「應如何對待動物」的問題,參⾒本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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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特別吸引編輯⼀部「當代道德議題」教科書的White注意的,是Scruton對於邊緣⼈之案例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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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uton, 2000, pp. 53-54),因為White將其理解為,Scruton看似⽀持植物⼈之安樂死。但也就是在這裡,
我們發現White因為對Scruton基本思想姿態的認識不清,所導致的詮釋上的錯誤。即當Scruton說:「其他 的『邊緣⼈』之案例是更具爭議性的。這點,已經得到了所有必須⾯對它的⼈們,在直覺上的認同。殺 嬰是不可寬恕的罪⾏,但殺⼀位植物⼈,儘管我們對此有多麼地畏懼,卻可能經常在我們來看是可理解 的,甚至是可原諒的。雖然法律可能會判它為謀殺,但我們,特別是背負著未能保護與餵養這些不幸⽣
命之責任的⼈們來說,卻很少從這種角度來看待它」(2000, pp. 53-54)時,他其實只是在陳述現實世界中、
⼈們可能會有的感受,卻還不是下了判斷。⽽事實上,我們從Scruton看重「對神聖之虔敬」的態度,甚 至可以得出他其實抱持與White理解相反的⾒解。對此,可參考本研究結論中的相關說明。
義上說,White的批評是有道理的,因為Scruton對⼈之獨特性的說明,乃是在2010年後 受邀為蘇格蘭Gifford講座演講、並於隔年發表的《上帝的⾯容》⼀書中,才給出了完整 明晰的闡述 。⽽能為此判斷作證的,是專⾨研究Scruton思想的學者Mark Dooley,當他60 在2009年以Scruton為名的專著中談論有關⼈與動物之道德地位之別的思想(2009, pp. 40-42)時,同樣⽋缺強⽽有⼒的觀點,並稍嫌瑣碎。但從另⼀種角度說,上述學者如White 與Hursthouse,他們對於Scruton動物倫理的詮釋,也因此顯得並不完整。
本研究綜合了前⾯提到的、直至晚近才得到Scruton清楚陳述的關鍵內容,⼒求完整 呈現他那富有保守主義特⾊的動物倫理,從⽽指出其深具啟發性的價值。整體來說,
Scruton的動物倫理所根據並重視的,乃是實際上、⼈類道德關係的合適運作──倘若我 們將這點與他認為在政治上、保守主義所關⼼的乃是社會秩序的維持(2001, pp. 4, 25)之
⾒解對照來看,將能察覺兩者的相似性。這樣,Scruton的動物倫理⾸先是要詢問每⼀位 參與爭辯「⼈與動物之道德地位是否平等」問題的⼈:他們願意或不願意歸給動物、並 目前為人所享有的崇高道德地位,它究竟是如何在人類道德關係裡合適地運作的?
我們可以將Scruton提出的這個問題,視為他對Singer等⼈動物倫理的總回應 。事61 實上,本研究認為藉著這項提問,它能啟發我們去看⾒Singer等⼈理論裡⼀項不可或缺 的要件,那就是現正在⼈類道德關係中、相對良好地運作著的⼈類的崇⾼道德地位︔⽽
這個要件,正隱藏在他們對⼈無道德上相關之獨特性的論述裡、並扮演著舉⾜輕重的角
⾊。換⾔之,Singer與Rowlands所主張的平等主義,從某種角度來說,其實就是要將⼈
們享受的崇⾼道德地位,也分享給動物︔同樣的,Regan所主張的權利理論,其實也是 要將⼈們以權利為名所享受的崇⾼道德地位,分享給動物。以致於我們可以合理地想像,
倘若這崇⾼道德地位在⼈類道德關係中並未如今⽇──或者說今⽇西⽅社會──那樣、確 實受到相當程度的肯定與尊敬,並相對良好的運作,那麼Singer等⼈建⽴動物倫理的⽅
式,必定會相當不同。舉例來說,想像在⼀個⼈與⼈互相蔑視侵犯、動盪紛亂的社會裡,
或在⼀個明確⼆分為統治階層與奴隸階層的社會裡,Singer等⼈是無法藉著描述動物與
也許是出於相同原因,所以學者Alison Hills在提及Scruton有關動物無法負擔義務,也無法擁有責任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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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時,認為把兩者連結起來是種錯誤。她雖然猜測Scruton會以權利的起源作為回答,但仍認為那是不可 信的(2005, p. 125)。
Scruton在其動物倫理相關著作中,並無直接回應特定動物倫理學者︔本段落有關Scruton與Singer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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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的交鋒,乃研究者根據Scruton理論所撰述。這樣的撰述獲益於鄧元尉教授的提醒,特此致謝。
⼈的相似性(2-1-1、2-1-2、2-1-3)⽽為動物爭取到什麼好處的︔又即便他們努⼒去論 述⼈與動物之間不具有道德上的相關差異(2-1),這對他們欲提昇動物道德地位的⽬
標,也是難有功效的──或許它還坐實了弱⾁強食的合理性。
更具體地以Singer為例,在他喊出物種主義乃是種錯誤的歧視之前,他其實是先以
⼈們反對性別主義與種族主義的共識,作為爭取⼈們認同⾃身論述之墊腳⽯的(2-1-1)。唯獨他是⾃⾏將⼈們對這共識的根據,修改為對類似利益的平等考量(2002, p. 9),
⽽不是基於「不同性別與種族的⼈,都同屬於⼈︔以致於以性別或種族為根據⽽有差異 地對待他們乃屬錯誤」這更直覺的理由(Smith, 2012, p. 19) 。簡⾔之,Singer聲稱,對62 類似利益的平等考量才是⼈們反對性別主義與種族主義的真正理由,它是⼈們之所以視 彼此享有崇⾼道德地位並尊敬之的原因。
至於Rowlands在推銷他那能將動物納入平等考量的不偏不倚⽴場時,他也是先搬出 了他認為得到⼤眾普遍認同的平等原則與應得原則(2-1-3),並且獲益於⼆⼗餘年來、
Rawls的思想⼯具彷彿能為各種⼈帶來得到平等考量之公平機會的正⾯評價。在⾯對這 些享有聲譽的原則與⼯具時,Rowlands刻意忽略了這些肯定,都是在以「⼈」作為原則 和⼯具運⽤的對象時,所累積起來的︔卻⾃信可以稍微修改無知之幕的過濾能⼒(2-2-3),藉以使動物也能順利地登上平等考量的舞台,⽽原則與⼯具仍能運作良好。
與此類似的是,當Regan藉著指出Kant的錯誤⽽欲主張道德承受者也應擁有權利 (2004a, pp. 178, 241)時,他其實也是相當輕易地就訴諸於今⽇⼈們視⼈類道德承受者──
如嬰兒、智能障礙者、衰⽼的⽼⼈──為權利擁有者的共識,以其為根據,再藉著訴諸
⼈類道德承受者與動物道德承受者的相似,來建⽴⾃⼰的理論。然⽽他卻刻意忽略,⼈
們之所以願意將崇⾼道德地位歸給⼈類道德承受者,總存在著「因他們仍同屬⼈類」的 理由。以致於這才引起了Cohen批評他對此共識之根據、可能犯了理解錯誤的⽑病 (Cohen & Regan, 2001, pp. 32-34)。就此來看,其實Singer等⼈的論述策略乃具有相當的 共通性,正如Rowlands曾表明的那樣:
Smith曾中肯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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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奴隸制度與性別主義……是因有權力者不公正地歧視了在道德上與他們平等的對象。換言 之,南北戰爭前的奴隸制度之所以是邪惡的,正是因為[人們]以對待動物的方式,去對待那些 同屬於人的受害者。(2012, p. 19)
[假設]你希望你的對手相信某些主張――我們稱之為命題X,……那麼首 先,你要去找出他們相信什麼。假設你找到他們相信命題Y,……[那麼接下來]
你要展示,如果他們相信命題Y,他們也必須相信命題X。(2002, p. 30)
⽽如今我們根據Scruton理論所要提問的便是:上述的命題Y究竟是怎麼成⽴的︖它 究竟是如何得到⼈們的認同與擁護的︖換⾔之,既然Singer等⼈的理論事實上都相當倚 賴現正在⼈類道德關係中、相對良好地運作著的⼈類的崇⾼道德地位,於是我們就要問 這崇⾼道德地位究竟是憑著什麼存在且運作著的。⽽Scruton認為,有關⼈與動物之道德 地位是否平等的答案,就藏在其中。⽽按次序說,要理解上述的問題,Scruton認為我們 應當先理解組成⼈類道德關係的⼈。⽽在他對「何謂⼈」問題的發現(3-2-1)裡,我們 除了將認識到⼈有別於動物的獨特性(3-2-1-1、3-2-1-2),也將初步認識到因前者⽽來 的、⼈類道德關係的獨特性(3-2-1-3)。但光是如此還不完整,因此Scruton要更進⼀步 地指出⾃身對這道德關係、那憂⼤於喜的發現(3-2-2)。繼⽽藉由這樣的論述,他要告
⽽如今我們根據Scruton理論所要提問的便是:上述的命題Y究竟是怎麼成⽴的︖它 究竟是如何得到⼈們的認同與擁護的︖換⾔之,既然Singer等⼈的理論事實上都相當倚 賴現正在⼈類道德關係中、相對良好地運作著的⼈類的崇⾼道德地位,於是我們就要問 這崇⾼道德地位究竟是憑著什麼存在且運作著的。⽽Scruton認為,有關⼈與動物之道德 地位是否平等的答案,就藏在其中。⽽按次序說,要理解上述的問題,Scruton認為我們 應當先理解組成⼈類道德關係的⼈。⽽在他對「何謂⼈」問題的發現(3-2-1)裡,我們 除了將認識到⼈有別於動物的獨特性(3-2-1-1、3-2-1-2),也將初步認識到因前者⽽來 的、⼈類道德關係的獨特性(3-2-1-3)。但光是如此還不完整,因此Scruton要更進⼀步 地指出⾃身對這道德關係、那憂⼤於喜的發現(3-2-2)。繼⽽藉由這樣的論述,他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