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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政策大鬆綁對回台上市之影響

4.3 亞太金融中心

2008 年台灣新政府上台後,積極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籌資中心,大力 招攬境外公司來台掛牌,尤其是在境外登記的台商,因此吸引台商回台掛 牌,打造台灣成為亞太籌資中心,成為證交所在新政府上任以後的要務。

爭取海外公司來台掛牌,將先以海外台商為主,再逐步爭取外國企業,將 讓台灣市場更為國際化。台商回台上市後研發、銷售、生產才有機會跟著 回台,才有可能進一步在台灣創造更多投資新標的。

歐、美等國際級交易所,包括紐約交易所、Nasdaq、倫敦交易所等,

從 2005 年到 2008 年 11 月,海外企業掛牌的比重均提升。亞洲市場中,

以新加坡交易所的表現最為搶眼,2005 年外國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掛牌 的家數為 122 家,截至 2008 年 11 月為止,已經提升到 292 家,成長幅度 超過一倍。反觀亞洲其他交易所,包括東京、香港、韓國及台灣證交所,

近幾年的外國公司掛牌數均寥寥可數,台灣則是零。為讓國家金融環境 更扎實,經濟體質更健全,更提升國家競爭力,走上國際競技平台,鼓吹 海外企業來台掛牌有其極必要;而金融中心是讓台灣具備資金供應者的能 力,吸引台商回台上市。

4.3.1 「亞太金融」三大中心

2008 年為求台灣金融業能得脫胎換骨之機會,將「新金改」列為重 大議案,由前金管會主委陳樹提出,分三個主中心,五個策略主軸,217 項計劃,透過興利、除弊兩大主要改革策略,以市場整合、金融創新、誠 信、引進國際資本及法規與制度5 個構面,達成推動金改的目標。而「亞 太金融中心」的推動計畫,尤為此間提升台灣金融業競爭力之突破性與建 設性的重大措施。

打造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的三大主中心,包括:「亞太資產管 理中心」、「亞太籌資中心」及「亞太金融服務中心」。三大中心各有其政 策方向及衡量指標。然而,一個再好的計畫與措施,若沒有理想周延的「配 套措施」,則必定引發諸多弊端與爭議,一切用心都將枉然。因此,無論 政策目標、推行計畫乃至執行方案,都應有足夠完備的整體配套措施。

4.3.2 「亞太金融中心」之現階段思維

「亞太金融中心」的建置,直接關係國家的經濟發展與國際競爭力,

也間接影響人民的幸福福祉。茲對「亞太金融中心」的推動思維分述如下:

一、「因時制宜、擇時施策」。2008 年 Q4 國際資本市場大量萎縮,國際資 金動能幾近停滯,「亞太金融中心」正須要資金流的大量挹注,因此,應 暫緩各項吸金的短視政策,否則恐怕付諸成本而徒勞無功;然而,各項基 本配套措施的先期研擬磋商與準備工作,仍有其必須,等待國際景氣回 溫,即立即推展進行。

二、勿一味崇尚「大」。2008 年 Q4 國際金融大瘟疫,墜地身亡的都是大 型金融機構,諷刺性的告訴了我們,「大」不一定就「穩」。反而信心十足,

大玩金融槓桿,終遭玩火自焚的潰亡命運。因此,對「亞太金融中心」的 部分內容,宜做些許修正。

三、勿過度「自由化、國際化」。此次金融瘟疫,有些國家受創較輕,如:

歐盟(European Union, EU)的中歐與東歐新成員國家,由於該些國家股市 及金融市場規模較小且成熟度不高,因此受此波國際金融動盪之影響,幾 乎毫髮未損。這證明在金融自由化、國際化與風險曝險(exposure)之中,

的確存在兩難現象,如何能允執厥中,取得最佳利基點,實為一大學問,

更有待考驗政府施策智慧。

四、嚴格的金融監理。2008 年國際金融大海嘯的種因,是美國前聯準會 主席葛林斯潘過度相信大型投行的金融專業實力,而大肆運行自由市場經 濟的「銀行自律」所導致的極端惡果,因此「金融監理」成了當下政令單 位所相信的一把最能遏止金融風險發生的利器。另外,國際大型金融機構 在「貪婪」的本質上,所可能操作的商品項目恐會過於風險,相關政策機 構應做好最嚴格的把關與監督,必要時,進行各項金融商品的細部分析,

尤其諸多檔次上架的基金商品,其內含組合標的,應予以深入追蹤,必要 時針對某些超風險商品予以設限,惟穩健基金商品投資組合(portfolio)的 內容,投資人才能真正受到保護,國家金融危機也才得以適時防範。

五、完備周延的配套措施。要讓國內金融業者的管理資產規模快速成長,

籌資之穩定性與效率性更為加強,金融服務的品質更為提升,完備周延的

務法等多項相關法案,都將陸續完成。

六、供給面的配套加強。政府要建立亞太金融中心,除以減稅吸引資金回 台創造市場需求外,供給面也應具備一定的條件,包括有:金融專業人才 的培養與訓練、金融服務或商品品質的包裝與形象提升、金融法規制度的 健全與完善,及至政府金融監理制度的推行效力與能力……等。

七、富國際觀與外語人才之訓練。除金融專業人才,培訓富含國際觀與外 語能力的菁英人才,才是推行「亞太金融中心」的核心任務。台灣人聰明 絕對有餘,惟國際化程度尚稱不足,外語的訓練有待再加強,富含國際觀 與外語能力的普民素質與專家人才仍不足夠。因此再好的國際化政令方 案,都只能以本土經營型態為之,或頂多稱為「大華人區金融中心」罷了。

景氣有循環(business cycle),再壞的場景終會過去,打造「亞太金融 中心」確有其必要。(聶建中,97 年 10 月,《理財周刊》第 427 期)。台灣 地處亞太地理中心位置,隨著中國大陸經濟高速發展,更突顯地理的優 勢,台灣可以切入對岸的消費市場,成為亞太地區重要的金融中心。過去 受限兩岸關係,以致台灣的優勢無法發揮。未來兩岸在物流、金流及人員 往來的限制逐漸放寬後,台灣應充分利用本身具有兩岸三地文化之地理優 勢,吸引國際資金及國際化機構參與。

亞太金融中心具有三大政策目標

「亞太金融中心」,「籌融資中心」、「資產管理中心」及「金融服務中 心」三大政策目標中以籌融資中心,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最大,也將成為 推動經濟成長的力量。台灣目前在高科技等產業擁有的成就,正因為國內 資本市場提供了源源不絕的籌資管道,透過創投提供資金,才能孕育出如 鴻海等早期的中小企業,蛻變為如今的大型跨國集團。

我國在1980 年代曾經累積豐沛的外匯存底,成為 1990 年代科技業奠 定良好的籌資條件。受惠於企業的籌資管道暢通,使得企業財務相對較為 健全,資本適足率相對較低,企業負債占淨值比例可說是全球最低的國家 之一。因此當景氣出現變化時,企業受到影響較少,也較不易引起財務危 機。未來政府將擴大兩岸金融往來、拓展外幣計價的金融商品市場,並推 動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櫃,以建立台灣成為多元籌資平台。

至於資產管理中心部分,台灣擁有相當豐沛的外匯存底,資金並不匱 乏,但由於國內市場有限,加上近年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國內資金往海外

市場尋找投資標的,因此未來須改善國內的資產管理環境,才能吸引高資 產族群將資金交付給私人銀行或基金來管理。

未來政府也希望配合市場之發展,擴大金融商品採行負面表列的原 則,以鼓勵金融商品創新研發,並擴大證券化商品適用申報生效制,鬆綁 不必要的管制,以有效吸引海外資金回流。同時,政府也將積極培育國際 金融人才,建構一個與國際接軌、具有競爭力賦稅環境的金融服務中心。

台灣擁有發展亞太金融中心之絕佳優勢

環顧鄰近各國,目前也積極發展亞太金融中心,如中國上海希望成為 亞太區,甚至是世界金融中心;香港目前已發展成亞太區的重要資本市 場,新加坡則努力成為財富管理重鎮。因此,台灣從現在起一定要積極著 手開始準備。

相較於香港及新加坡等地,台灣在製造業的發展更為成熟,尤其是高 科技產業已成為全球供應鏈中的重要一環,在此方面擁有相當高的國際競 爭力;而且台灣金融活動蓬勃、金融商品持續創新、金融市場資金及民間 財富也相當充沛,特別是大中華地區的財富正在快速累積,退休金及長期 照護市場也剛開始萌芽,將提供台灣發展資產管理業務的良好機會。目前 台灣在對相關產業提供籌資的金融服務方面,已由創投、興櫃、上櫃及上 市形成完整的體系,而且台灣證券市場的流動性佳,資金成本相對低廉,

未來若能配合相關法規的鬆綁,應能吸引台商甚至外資來台上市(櫃),發 展成為具有台灣特色之亞太金融中心。

成立跨部會協調委員會,推動亞太金融中心

政府已成立「建立亞太金融中心協調委員會」,由邱正雄擔任召集人,

金管會主委為執行祕書,各部會首長擔任委員,並依人才、兩岸、外匯、

賦稅、法制等五項目,由相關部會副首長組成協調小組,針對跨部會議題 之推動,研擬具體政策,並檢視已達成共識之政策議題的推動情形。為強 化議題與相關措施之可行性,另外也增設了諮詢委員,邀請民意代表、企

際競爭力與金融市場之主流價值與發展策略。目前政策議題及具體措施,

均依照短中長期規劃逐步施行。並已完成多項法規的鬆綁,包括:放寬海 外企業來台上市資格限制及籌資用途限制、開放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者

(QDII)來台投資、放寬基金投資大陸及港澳 H 股與紅籌股之比率限制。

台灣一定要發展亞太金融中心!未來幾年,即將面臨鄰國之間的競

台灣一定要發展亞太金融中心!未來幾年,即將面臨鄰國之間的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