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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社會快速高齡化的現象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亞洲社會快速高齡化的現象

一、定義:多老才是「老」?

一般人所說的高齡人口(Aged population),意指年滿 65 歲以上的族群,也 有些地區是以60 歲來定義。聯合國(United Nations, UN)對於老年人的定義是 65 歲以上族群,而在國際經合組織(OECD)各式統計也是將 65 歲以上的人群定義 為老年人。多數開發國家 65 歲就是老年人,我國《老人福利法》第二條「年滿65 歲以上之人」稱之為老年人。

在臺灣,65 歲以上即是法定老年人。而在不同的社會脈絡之下,對於「老年 人」的定義也不盡相同。曾有報導指出,日本人口平均餘命逐年上升,因此有意 將「老年人」的定義上修為75 歲(林翠儀編譯,2017);而世界衛生組織相關報 告中也提到,並非所有地區(如非洲)都適合以一致的年齡作為老年人的定義。

除了年齡以外,社會角色的轉化(例如:退休)及生理機能的改變亦是需要考量 的因素,而每個國家對於老年的定義,與該國社會福利取得的門檻息息相關(WHO, 2002)。

因此,有學者主張應將「生理」、「心理」和「社會」等因素都考慮進來(許 皆清,2000),例如:心理學家將人的一生分為八個時期(Erikson 人格發展論),

分別為嬰兒期、兒童期、學齡初期、學齡期、青春期、成年早期、成年期、成熟 期,而成熟期指的就是 65 歲以上至死亡期。近年來 65 歲以上族群再細分為初老

(65-74 歲)、中老(75-84 歲)和老老(85 歲以上)三個階段。統計學家則將人 分為三階段,15 歲以下和 65 歲以上者為經濟依賴人口,16 歲以上至 64 歲之間者 為經濟勞動人口,老年人就是指65 歲以上依賴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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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ing society),達到 14%時稱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達到 20%時則稱 之為「超高齡社會」(super-aged society)。歐洲國家雖最早邁入「高齡化社會」及

「高齡社會」,但進展至「超高齡社會」的歷程卻不似亞洲國家快速。

最高的前 30 個國家當中,除了日本、喬治亞及加拿大以外,其餘均為歐洲國家,

我國、香港、韓國、新加坡等國在2010 年時都還沒進入前 30 名,但與 1960 年時 的資料相比,排名均已往前大幅提升不少。

根據這份推估,到2060 年時,我國、香港、韓國、新加坡及日本都將擠進前 15 名,我國甚至會直接跳級至第 2 名,其實也有其他推計資料顯示,臺灣將成全 球人口最老的國家(許玉君,2014)。但不管臺灣是排名第一或第二,都足以看 出臺灣及亞洲國家因為快速高齡化,對於人口老化的衝擊也將會比其他區域更大

(經建會人力規劃處,2013)。

表2-1:65 歲以上人口比率:亞洲國家之順位:1960、2010、2060 年

1960 年 2010 2060 年

順位 國家 高齡人口比率 順位 國家 高齡人口比率 順位 國家 高齡人口比率

44 日本 5.73 1 日本 22.96 2 中華民國 39.27

77 韓國 3.74 39 香港 12.9 5 韓國 37.04

122 香港 2.82 46 韓國 11.08 6 日本 36.89

144 中華民國 2.47 47 中華民國 10.69 7 香港 36.84 154 新加坡 2.04 53 新加坡 9.01 14 新加坡 32.37 註:摘錄自經建會全球老化之現況與趨勢(2013.10)。資料來源為聯合國「2012 年人口世界展望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The 2012 Revision)人口推計資料及行政院 2012 年至 2060 年人口推 計結果

最大的警訊在於,與歐美國家相比,亞洲國家開始進入老化的時程與歐美國 家相較之下大約晚了一百多年,但是高齡化的速度卻很快。表 2 為從「高齡化社 會」(65 歲以上人口 7%)轉變為「高齡社會」(65 歲以上人口 14%)所需的時 間,歐美國家如英國、美國、法國、德國、奧地利及澳洲等國花了40-127 年,亞 洲社會如臺灣、香港、中國、新加坡、日本及南韓是為14-29 年,若再進一步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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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齡化帶來社會資源配置的挑戰:經濟、政治

人口平均餘命的成長代表著該區域公共衛生、營養與健康、環境、教育與經 濟發展的提升,使得新生兒得以順利成長,老年人也活得更長久,是從出生到死 亡過程的改善。然而,和少子化相互影響之下的結果導致人口年齡結構的改變,

此一現象是趨勢,並不一定會帶來問題,但如果社會對於人口的變化沒有做好準 備,人口高齡化將會在經濟與社會層面產生各種影響及挑戰(UNESCAP)。

UNESCAP 還針對東亞和東北亞地區人口老化的挑戰列出一張清單,其中提到 傳統家庭結構與價值觀的改變、老年人長期照顧與疾病的資源、老人保護、扶養 比、年齡歧視、就業政策的挑戰等,其中也強調各國應將老年人負面形象轉變為 積極的形象,使社會認可老年人的智慧、尊嚴、生產力以及其他貢獻等。

從經濟角度來看,儘管老年人對於社會、文化和政治上有貢獻,但老年人口 增加亦使得退休基金與社會安全制度的負擔也隨之增加,其次是醫療成本的增加,

需要大量的醫療保健人員,以及友善、健全的長期照顧體系(李宗派,2016)。

高齡化對於社會可能產生的壓力還可以從扶養比、尤其是從扶老比趨勢來觀 察。扶養比係指依賴人口(未滿15 歲、65 歲以上)對有工作能力人口(15-64 歲)

的比率,用指數來表示就是指每 100 個工作人口要扶養多少個依賴人口,扶老比 就是指工作人口對於老年人的負擔指數。圖2-1 是我國扶養比趨勢,總扶養比人口 已於2012 年達最低點 34.7 人,2018 年增加為 37.9 人,預估 2065 年將增至 101.4 人,其中扶老比就高達82.9 人,也就是每 100 個工作人口要扶養超過 100 人,其 中83 人是老年人。圖 2-2 則可看出從 1990 年起至 2019 年,臺灣、香港、中國、

新加坡、南韓及日本的扶老比不斷上升,且趨勢較全球平均值明顯。老年人越多,

對於工作人口的壓力就越大,可能會促進代間衝突,或影響不同世代對於老年人 的意象。

在政治方面,人口老化可能會造成投票模式的改變,透過選舉結果,間接對

公共政策之制訂及跨世代資源分配造成影響 2013)。

圖2-1:我國扶養比趨勢圖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

圖2-2:亞洲主要國家扶養比趨勢圖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資料庫、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估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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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之制訂及跨世代資源分配造成影響(范光中、許永河,2010

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18 至 2065 年)

國家扶養比趨勢圖(1990-2019)

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估查詢系統

2010;葉至誠,

第二節 社會對於老年人的刻板印象及偏見

一、社會對於老年人的刻板印象

皺紋、白髮、體弱多病、愛抱怨、老糊塗…,這些描述經常與「65 歲以上」

的年長者連結在一起,儘管現在的老年人未必是白髮,體態與行動力可能更甚於 年輕人。將這些詞彙直接套用於所有「65 歲以上」的團體成員,無視於每個人之 間的差異,就是一種刻板印象,而刻板印象一旦形成,就很難改變。

在1980 和 1990 年代,Schmidt 和 Boland(1986)找來一群年輕人為老年人定 義,結果出現三大特質組群:一組是實齡特質,例如:灰髮、退休、皺紋,一組 為負面特質,例如:生病、老態龍鍾、愛抱怨,還有一組是正面特質,例如:智 慧、能幹、愛國、富有,這些對於老年人的刻板印象,雖然包括正面及負面的看 法,但是發現負面的比正面多。後來Hummert 等人複製同樣步驟,但找來的參與 者不只年輕人,還擴大到中、老年人,結果發現老年參與者的刻板印象數目高於 年輕人,而中年參與者次之。進一步歸納以後可發現,年齡刻板印象包括身體相 關特色(如生病、灰髮)、個性特質(如智慧、死板)、社會地位(如退休、富有)

及行為傾向(如抱怨、活躍),同樣地,雖然其中包括正面看法及負面看法,但負 面的刻板印象多於正面刻板印象(Willlis, 2013)。

這種對於年齡刻板印象的研究,在不同的文化脈絡中也存在差異。例如:亞 洲文化中,重視孝道,老年人有崇高的地位,會要求年輕人敬重老人,但若要問 亞洲文化對於老年人是否會比西方人更正面?有研究指出,華人對老化的看法最 為正面,其次為聾啞美國人,聽力正常的美國人則對老化的看法最為負面(翁志 遠,2014b;Willlis, 2013),不過,這項研究所指的是居住在美國的華人,與居住 於亞洲地區的華人的看法是否一致,仍有待進一步探究。另外一份研究則指出,

相對於西方環太平洋文化(美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亞洲環太平洋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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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的表現方式有保護性語言、假正向態度、藉幽默之名公開嘲弄、先入爲 主的觀念、甚至老人虐待。老人自覺受到的歧視大多是因為他人態度不佳,缺乏 同理心,被忽略、隔離、不耐煩,而歧視態度會降低老人身心功能的表現。老人 對於歧視的處理多爲採取否認、忍耐、不與計較,避開這些情境,或是積極改變 自己(陳伊如et al., 2019; 蔡麗紅 et al., 2010)。

McMullin 及 Marshall 對於老年歧視的定義是“Systematic negative stereotyping of and discrimination against older people simply because they are old”,也就是指對於 老年人持續以負面的評價「只是因為他們老了」,簡單來說,社會對於老年人產生 負面評價只是因為他們老了,或許一開始並不是為了傷害老人,但這種信念和態 度的存在將會演變為年齡歧視(彭懷真,2014;McMullin & Marshall, 2001)。

社會對於老年人的歧視,主要有以下幾種:(一)貶值化:認為老年人沒有生 產力、固執僵化、無趣、退縮、癡呆,對社會無貢獻,因而刻意排擠。(二)邊緣 化:忽視或遺忘老人,漠不關心、不在乎老人的感受與需求。(三)內化:把對老 人的負面態度內化,當作自己的一部分,因而失去學習與做事的信心,心態先老 化,行為跟著退縮。(四)標準化:認定老人就是某種負面形象,如果有老人穿著 光鮮亮麗或約會戀愛,就會投以異樣眼光(彭懷真,2014)。

一般所說的歧視是指對特定團體成員因其身分所給予不同、而且是較差的對 待,最常見的年齡歧視行為可能要算是職場中對於僱用條件的年齡限制,這也是 被討論最多的年齡歧視,此外,國際經濟指標中工作年齡人口為15-64 歲,是指有 生產力的族群,65 歲以上與 15 歲以下則是依賴人口,是沒有生產力的族群,老年 人就是所謂「沒有生產力的族群」。另外,年長者租屋遭拒的新聞時有所聞,或

一般所說的歧視是指對特定團體成員因其身分所給予不同、而且是較差的對 待,最常見的年齡歧視行為可能要算是職場中對於僱用條件的年齡限制,這也是 被討論最多的年齡歧視,此外,國際經濟指標中工作年齡人口為15-64 歲,是指有 生產力的族群,65 歲以上與 15 歲以下則是依賴人口,是沒有生產力的族群,老年 人就是所謂「沒有生產力的族群」。另外,年長者租屋遭拒的新聞時有所聞,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