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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人行設施服務水準

行人設施服務水準方面的研究,乃是從車流觀點開始進行探討的。服務水準 在車流中乃是指駕駛人或乘客對於車流操作狀況的一種「質的度量」,在車流系 統的服務水準最常用的因子為速度、運行時間、操作自由度、交通的流暢性、舒

適性、便利性及安全性。而行人的衡量因子除了與車流相似,仍還有一些行人專 屬的度量因子,例如:穿越行人的難易度(或超越慢行者的可能性)、與主要行 人流反向行走的能力、不必改變步行速度或步伐且不與他人產生衝突的能力 [43]。

現有的行人交通設施服務水準之評估模式均以車流理論為基礎,利用易觀測 的度量因子如速度(speed)和個人所佔有的空間(space)或密度等易於量化的指 標,做為衡量人行道服務水準滿意與否的考量依據,而各國於此方面之研究,所 定出的服務水準級距及級數因地域性及行人特性的不同有差異,因此本研究對以 往國外學者Fruin、Zupan & Pushkarer、美國 2000 年公路容量手冊 [43](以下簡 稱 美 國 HCM2000)與 2001 年台灣地區公路容量手冊 [4](以下簡稱台灣 HCM2001)進行回顧。

澳洲學者Colin Heson [28] 以文獻回顧方式對 HCM 對於行人設施之服務水 準進行探討,其中可以從幾個方面探討行人特性:

1. 從觀察得知不同行人設施之行人容量及流率。

2. 時間變異:從季節性、每日、每小時不同時間性之探討人流變化量。

3. 空間變異:包括不同方向之流量與流量比例探討。

4. 速率:速率之趨勢,隨著時間、旅次目的之變異。

5. 類似跟車之「跟人」行為:探討行人間之空間間隔(spacing)或時間間隔 (headway)。

至於澳洲方面之行人速率的調查,平均流速為89 公尺/分,而上樓梯之速率 為48.2 公尺/分,下樓梯之速率為 56.6 公尺/分。

Fruin[30]於其研究中訂出步道六個服務水準,各代表不同的行人空間及流動 特性,如圖2.1 及表 2.1 所示。但其研究結果有以下兩點需注意:(1)此乃針對 通勤者所得出的研究;(2)利用實驗控制通道寬度來產生高密度的情況,且其服 務水準是假設在均質的條件下所得到的,因此較屬於理想值。

Pushkarer & Zupan[37]除了研究均質的情況下,也考慮了人群的狀態,他們 將步道的服務水準分為七級,詳見表 2.2。對於二者訂定的服務水準,均質的行 人流與有群集人群的行人流其差異發生在不受限制的及受限制的的行人流中,此 表示群集的人群只在低流量時才有影響,在中、高流量時由於行人密集度較高,

人群的現象較不明顯,因此就減低了其影響力。

二者的研究並未將其所制訂的服務水準限制在某一特定的行人旅次上,只是 針對行人流的實際狀況加以分析,得出結果。

圖2.1 Fruin 訂定的步道服務水準等級與行人平均佔有面積 資料來源[30]

表2.1 Fruin 訂定的步道服務水準等級

服務水 準等級

平均佔有面積 (m2/p)

密度 (p/m2)

流量

(p/min/m) 行人流動狀態 A ≧3.25 ≦0.30 ≦3 可自由選擇步行速度

可超越慢行的行人 穿越時不與他人發生衝突

B 2.23 ~ 3.25 0.31 ~ 0.42 4 ~ 33 尚有足夠的空間可供選擇正常步行速度 有反向的流動及穿越現象,產生小衝突 輕微的影響步行速度及流量

C 1.40 ~ 2.22 0.43 ~ 0.71 34 ~ 50 選擇自由步行速度到限制

有反向的流動及穿越現象,有較高衝突機率 需隨時調整速度及方向以避免與他人發生衝

D 0.93 ~ 1.39 0.72 ~ 1.08 51 ~ 66 正常的步行速度受到限制 不易超越慢行的人

改變方向及穿越的行動很困難,無法避免衝突 E 0.47 ~ 0.92 1.09 ~ 2.13 67 ~ 82 行人需改變步伐而慢行

無法超越慢行的人

反向行動及超越行動極為困難

F <0.47 >2.13 >82 步行速度受到極大的限制,跟著前方人群移動 無法避免與他人發生衝突

反向行走及穿越行動極為不可能

資料來源[30]

表2.2 Pushkarer & Zupan 訂定的行人流流動品質

均質人群的行人流 有群集人群的行人流 流動品質 平均佔有面積

(m2/p)

流量

(p/min/m)

平均佔有面積

(m2/p)

流量

(p/min/m)

行人流動狀況

寬闊的 >49 <2 >49 <1.6 行人間沒有任何的相互影響

不受限制的 12~49 2~7 6~49 1.6~15 行人流中開始有些人群出現 行人可以自在的行走 受限制的 4~12 7~20 4~6 15~20 行進時會與他人有少許接觸

受束縛的 2~4 20~33 2~4 20~33 不可自由的選擇步行速度 有衝突產生

擁擠的 1.5~2 33~46 1.5~2 33~46 行人流仍屬流暢但有許多衝 突,且步行速度降低 擁塞的 1~1.5 46~59 1~1.5 46~59 行人流產生擁擠不堪的狀況 無法動彈的 0.2~1 59~82 0.2~1 >59 非常的擁擠

資料來源[37]

美國 HCM2000 針對大部分地區之行人流動情況,以尖峰 15 分鐘之行人通 過量與人行道有效寬度作考量,以實際調查的資料去分析,參考Fruin 的研究,

訂出六級服務水準各代表不同的行人空間及流動特性,如表2.3 及圖 2.2 所示。

台 灣 HCM2001 整 理 關 於 行 人 設 施 服 務 水 準 的 文 獻 , 其 中 參 考 美 國 HCM2000、國內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工處制訂的步道服務水準[3]等研究,分別 對商業區、通勤區之水平步道服務水準定義及階梯服務水準定義,再配合實地抽 樣問卷調查和錄影帶實際點算統計資料以分析等級,各服務水準等級劃分乃按行 人平均佔有面積、平均速率、平均密度及流量等四個指標予量化,而獲得行人交 通設施服務水準等級標準表,如表2.4。

表2.3 美國 HCM2000 訂定的步道服務水準等級

服務水準 描述 行人佔有空間

(m2/p)

行人平均速率

(m/s)

行人流率

(p/min/m) v/c A 完全自由 ≧5.6 ≧1.30 ≦16 ≦0.21

B 偶受阻礙 3.7~5.6 1.27~1.30 16~23 0.21~0.31 C 受限制 2.2~3.7 1.22~1.27 23~33 0.31~0.44 D 中度擁擠 1.4~2.2 1.14~1.22 33~49 0.44~0.65 E 嚴重擁擠 0.75~1.4 0.75~1.14 49~75 0.65~1.0 F 塞滿人群 ≦0.75 ≦0.75 variable variable

資料來源[43]

圖2.2 美國 HCM2000 訂定的步道服務水準等級與行人平均佔有面積 資料來源[43]

表2.4 行人交通設施服務水準等級

項目 服務水準

行人平均佔有面積

(公尺2/人)

(人/分.公尺寬)

平 均 密 度

(人/公尺2

平 均 速 度

(公尺/分)

商業區 ≧3.13 ≦22 ≦0.32 >67 水平

步道 通勤區 ≧3.13 ≦23 ≦0.32 >72 A

階梯 ≧1.82 ≦17.5 ≦0.55 >32

商業區 2.08-3.12 23-30 0.33-0.48 63-67 水平

步道 通勤區 2.08-3.12 24-33 0.33-0.48 69-72 B

階梯 1.22-1.81 17.6-25.0 0.56-0.82 30.5-32.0 商業區 1.28-2.07 31-48 0.49-0.78 58-63 水平

步道 通勤區 1.28-2.07 34-49 0.49-0.78 63-69 C

階梯 0.85-1.21 25.1-34 0.83-1.18 28.9-30.5 商業區 0.85-1.27 49-59 0.79-1.18 50-58 水平

步道 通勤區 0.85-1.27 50-66 0.79-1.18 56-63 D

階梯 0.60-0.84 34.1-44.5 1.19-1.66 26.7-28.9 商業區 0.48-0.84 60-72 1.19-2.10 35-50 水平

步道 通勤區 0.48-0.84 67-80 1.19-2.10 38-56 E

階梯 0.36-0.59 44.6-60 1.67-2.80 21.7-26.7 商業區 <0.48 >72 >2.10 <35

水平

步道 通勤區 <0.48 >80 >2.10 <38 F

階梯 <0.36 >60 >2.80 <21.7

資料來源[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