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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與大學圖書館之互動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二節 代理商與大學圖書館之互動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代理商與大學圖書館之互動 代理商與大學圖書館之互動 代理商與大學圖書館之互動 代理商與大學圖書館之互動

一 一

一 一、 、 、 、代理商對圖書館選擇供應商的看法 代理商對圖書館選擇供應商的看法 代理商對圖書館選擇供應商的看法 代理商對圖書館選擇供應商的看法

代理商似乎對於圖書館選擇供應商不敢有什麼看法,多以做好自己的服務爭 取訂單作為答案,都說見面三分情的情況十分明顯,以研究者個人以往書店工作 經驗為例,確實圖書館在給與書商訂單時的考慮因素,「人情」是除了「價格」

之外一個重要因素,因為就圖書銷售來說,各家廠商所給的價格差異並不會太過 懸殊,館員當然傾向將訂單發給較常出現的書商,方便追蹤進度也預留萬一圖書 不符需求時能有退貨空間,此一現象在簡體書市場也是適用的。

大路書屋就指出他們目前缺乏一個專職負責與圖書館接洽的工作人員,是將 圖書館業務交由門市兼任,開發圖書館市場的效果並不理想,可是她也指出對圖 書館的不解,因為他們已經努力將所有的可供應書籍的訊息上網,在該公司的網 路書店可以查詢到詳細書目,以及他們編寫的簡要介紹,甚至他們也都有提供客 製化的購買參考書單服務,可是為什麼圖書館不來使用?

目前圖書的物流配送十分方便,帳款金流也都可以便捷交易,但是許多圖書 館仍然喜歡代理商的業務代表登門拜訪,親自送書,親自收款,對於代理商而言,

這是會增加相關人力與成本的支出。大路書屋提到淡江大學圖書館的經驗,就為 了一千多元的書款,必須專人攜帶公司大小印章親自到淡水去領取支票,不能直 接轉帳付款,或者郵寄支票,深覺無奈。

當然在商言商,代理商為了賣書當然是盡力配合圖書館的要求,可是對於圖 書館如何選擇代理商卻是印象模糊的,不知標準何在的。代理商常常因為採購館

員換人,與之相處的模式就要重新建立,這顯示新舊館員業務交接只交接了廠商 名單(新化),而其它的往來潛規則便需要新人與代理商重新相處摸索,許多館 後來都沒有訂單再來,追查原因就是原來的館員離職,新館員尚未進入狀況,或 者已有另外的配合廠商趁機進入取代(大路)。

二 二

二 二、 、 、 、彼此合作的方式 彼此合作的方式 彼此合作的方式 彼此合作的方式

大學圖書館受政府採購法約束採購金額大者須辦理公開招標,業者表示專門 針對大陸簡體字書辦理折扣標的情形越來越多,公開招標採購對營業額的貢獻最 顯著,但是標案越來越少,目前零星逐批訂購的次數比較多(大路、新化)。

代理商通常會將新進圖書目錄直接寄發給各個圖書館希望獲得訂單,新化表 示對於部分有長期合作意向的館,他會主動對該館的館藏目錄進行複本查核後,

再將提供書單至圖書館,節省館員作業時間。

新化及大路書屋都表示圖書館主動提供大筆書目資料來訂書的情況不多,大 筆訂單形成通常是某館有一筆經費指定要購買哪一範圍的書種,委由他們擬定書 單,送回館方進行審核後正式下訂,而草擬這種書單一定是要去查核該館的書目 資料的,不過代擬書單的風險前面已提及,若金額過大必須辦理招標就不一定能 拿到。

訂購書單的正確性各圖書館有很大不同,一般小額訂單通常採購館員只是將 讀者提供的資料稍加匯整就轉發給代理商,不太會去查核書目的正確性,或許是 不熟悉該去哪裡查,或許是便宜行事。

大路書屋的網路書店建立十分詳細的書目資料,該公司甚至有專人針對大陸 出版社所提供的書籍簡介進行審核與改寫,讓採訪館員除了從書名、作者、出版 社這些基本資料外,可以獲得更多資訊用以判斷是否採購,可是很少有館員透過 登入該網路書店直接進行採訪的(大路)。新化則表示現在網際網路這麼方便,

出版社通常也都建有自己的網站,書目查證其實不難,還有圖書館的目錄也是很 好用的查證工具,館員其實可以多去嘗試。

至於交貨期限以及付款速度基本上都是按照合約走,沒什麼問題。如果是現 書採購整理起來很快就幾天的時間,如果是需要另外下訂單採購來台的話,約要 一個半月至兩個月,主要是進貨頻率最少一個月會有一個船班,當然急件或大量 會採取空運或立刻裝櫃出貨,不再等待集貨。還有就是會事先審視訂單,從經驗 中判斷是否有把握調到書,先與圖書館進行溝通。(大路)

三 三

三 三、 、 、 、政府採購法的影響 政府採購法的影響 政府採購法的影響 政府採購法的影響

政府採購法實施的結果,「超過一萬元的採購要三家估價單比較」,「超過十 萬元的採購案必須辦理公開招標」,這兩條幾乎已經成為各圖書館採購人員的行 事準則(大路、新化)。相應而來,代理商也會配合圖書館要求,化整為零拆開 大單成小單,以及主動提供另外兩家估價單,不過這些都是檯面下的事實。

不過前面第二章文獻分析有提到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圖書採購的說明,其實是 不必如此大單拆小單或代尋其他兩家估價單,政府採購法對於圖書的採購是相當 彈性的,一本書也可以成一個採購案,只要是出於專業考量,就可以直接接洽廠 商購買不一定要辦理公開招標。

另外談及現行中文書共同供應契約的實施的影響,大路書屋表示因為公開招 標案數確實有下降的趨勢,同時他們有接獲一些台版圖書經銷商的同行調書請 求,所以研判是圖書館將少量的簡體書併入台版書的採購,以共同供應契約的模 式要求簽約商代為處理。中央信託局未併入臺灣銀行前,公共工程委員會曾經研 擬簡體書也要辦理共同供應契約,不過目前尚未實施。

大路書屋表示不知道如何加入共同供應契約,他們有極高的興趣願意加入。

新化則表示當初有去聽公共工程委員會與中信局的中文圖書共同供應契約說明

會,但是發現是針對臺灣本地出版的繁體書,所以就沒有選擇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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