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進口大陸出版圖書之歷史源流

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一節 進口大陸出版圖書之歷史源流

但是這些管制政策並未能使大陸出版品完全絕跡,不時會有學界人士發出討 論之聲,史為鑑(1981)曾蒐集民國 70 年以前報紙、期刊、座談會上有關爭取 新聞自由、出版自由所發出的諤諤諍言,依照內容分為「報禁」、「書禁、雜誌禁」

兩部分,「冀望經由八方風雨各大名家的熱烈辯駁,能夠衝決門禁,彌縫補綴言 論自由的破網;同時根據查禁圖書目錄將三十年來被查禁圖書分類,並檢討因遭 查禁而成偽書現象。」

偽書現象的形成是因為政府法令對大陸出版品一律禁絕,而學術環境又有需 要這些參考資料,於是開始有出版社專門翻印這類被禁大陸圖書,同時為了逃避 查禁,對翻印的圖書竄改作者名、書名、甚至內文的方式,變身出版,造成版本 學上的偽書大行其道,對圖書館典藏與學術研究產生相當不良影響。林慶彰

(1984)以學術觀點考辨因翻印禁書而成的偽書,認為偽書出版數量不下千種,

且大半是學術性著作。

在書禁政策下所形成的翻印與偽書現象是政治與經濟力下互動的結果:政治 局勢指的是當時恐共反共的圖書查禁政策,經濟力指的是當時出版社的經濟能 力,在無力支持創作市場情形下,只能以翻印圖書為經營方針;後來隨著政治局 局勢的變遷與經濟能力的提昇,翻印市場迅速的沒落,其興衰無疑地反映著這段 出版文化的變動與成長(蔡盛琦,2004)。

大體而言在解嚴開放之前,兩岸的軍事對峙、各自內部的嚴格管控都讓兩岸 文不互通,加上大陸自 1956 年起推動「漢字簡化方案」,改變傳統文字書寫方式

(臧遠侯,1996),兩岸圖書交流自是漸行漸遠,大陸書(有繁體字版亦有簡體 字印成者)在臺灣僅限於少數匪情研究單位持有,連學術機構也須經過層層管制 才能採購,所以一般大學圖書館並不多見,僅少數特許圖書館設有特藏室管制人 員使用,一般民眾是嚴格限制接觸大陸書的。

二 二 二

二、 、 、 、限制鬆綁時期 限制鬆綁時期 限制鬆綁時期 限制鬆綁時期( ( (1988-1994) ( )

政治局勢的變遷造成了限制的鬆綁:1978 年鄧小平上台後推動改革開放政 策,1979 年大陸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宣佈和平統一祖國的方針,

其國防部長徐向前旋即宣布停止單打雙不打的砲擊金門,兩岸達成真正的停火,

之後 1981 年的「葉九條」(有關和平統一臺灣的九條方針政策)、1984 年鄧小 平提出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都是試圖對臺灣展開和平攻勢,兩岸對立的 局勢逐漸緩和;蔣經國總統也從「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三不政策(1979),

慢慢走到 1987 年 7 月 15 日解除戒嚴令,11 月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李登輝總 統 1988 年 1 月繼位後,更於 1991 年依國民大會決議宣布 5 月 1 日起終止動員戡 亂,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兩岸各式交流逐步熱絡起來。

表 4

解嚴前後兩岸對峙局勢鬆動

年代 兩岸局勢簡述

1978 鄧小平上台改革開放開始

1979 大陸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宣佈和平統一方針

1979 蔣經國總統「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

1981 大陸「葉九條」(有關和平統一臺灣的九條方針政策)

1984 鄧小平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一國兩制)統一構想 1987 7 月 15 日蔣經國總統解除戒嚴令,11 月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

1991 李登輝總統依國民大會決議宣布 5 月 1 日起終止動員戡亂

解嚴後「管制匪報書刊入口辦法」、「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等 戒嚴時期法規隨之廢除,結束長達三十八年的軍事管制,圖書出版也轉由行政院 新聞局依「出版法」負責管理審查。行政院新聞局於 1987 年 7 月 22 日公布「出 版品進出口管理輔導辦法」,允准政府機關政府機關政府機關政府機關、、、、學術研究及大眾傳播機構學術研究及大眾傳播機構學術研究及大眾傳播機構學術研究及大眾傳播機構可向行政

院新聞局專案申請進口大陸出版品,進口後應妥善保管禁止散佈流傳,但仍不允 許個人持有;同時規定國內書商若欲印行大陸有關科技、藝術、史料文獻及反共 言論之出版品,得個案向行政院新聞局申請,核准發行應重新以正體字編印正體字編印正體字編印(蔡正體字編印 佳蓉,1991)。

1987 年 11 月行政院新聞局訂頒「申請出版淪陷區出版品審查要點」及「淪 陷區出版品審查須知」,1988 年 7 月新頒「淪陷區出版品電影片廣播電視節目進 入本國自由地區管理要點」。作為兩岸日益熱絡的交流現況的管理規則,此時已 經注意到民間確有需求,但基於國安不敢全面開放,只好限制數量、管制流通。

1991 年 1 月政府成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成為行政院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 法定機關,稍後又許可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設立,授權其以 民間組織的形式,在兩岸政府不便直接接觸談判的時代背景下,作為過渡性的中 介機構代表政府處理兩岸事務;大陸 1991 年底也相應成立民間組織「海峽兩岸 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開啟了兩岸協商,兩會董事長、會長更於 1993 年在 新加坡舉行第一次辜汪會談,這段時間可謂兩岸交流蜜月期。

1991 年 5 月 1 日起終止動員戡亂,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後,1992 年 7 月 31 日總統令公布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 民條例」)成為兩岸人民往來之法律依據。

其中第 37 條規定:「大陸地區出版品大陸地區出版品大陸地區出版品、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電影片電影片電影片、、、、錄影節目及電視節目錄影節目及電視節目錄影節目及電視節目錄影節目及電視節目,,,,非經非經非經非經 主管機關許可

主管機關許可 主管機關許可

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不得進入臺灣地區不得進入臺灣地區,不得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或在臺灣地區發行或在臺灣地區發行、或在臺灣地區發行、、、製作或播映製作或播映製作或播映製作或播映。。。。許可辦法許可辦法許可辦法許可辦法 由行政院新聞局擬定

由行政院新聞局擬定 由行政院新聞局擬定

由行政院新聞局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這是大陸簡體字圖書在我國 法律體系中的最高規範,採取的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態度,同時法律授 權行政院新聞局訂定許可辦法管理此一事務。

有關罰則的部分,規定於第 88 條:「違反第 37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四萬元 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或廣播電視節目,不問屬於

何人所有,沒入之。」政府為了順應潮流開放逐步開放大陸出版品的進口及出版,

(四)凸顯中共標誌者。但因內容需要,不在此限。

第 7 條規定:「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圖書、有聲出版品,非經合法登記之業 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發行。」第 9 條規定:「經許可在臺灣 地區發行之大陸地區圖書、有聲出版品,應改用正體字發行。」這些跟之前的「申 請出版淪陷區出版品審查要點」及「淪陷區出版品電影片廣播電視節目進入本國 自由地區管理要點」規定並無太大變化,只是有了明確的法律授權。

繼頒布「許可辦法」後,行政院新聞局稍後 3 月 5 日又公告「大陸地區出版 品錄影節目進入臺灣地區許可數額」,針對一般個人、大眾傳播機構、團體、學 者專家、政府機關、大專院校、學術機構等不同身分別進行可攜入種數與冊數的 管制。

「許可辦法」與「許可數額」遂成為進口大陸出版品之主要法令規定,大陸 出版圖書只要內容不涉及四種違法內容,且未逾越行政院新聞局公告數量者,均 得申請許可後輸入臺灣,但若要在臺發行銷售則須改用正體字,此一模式一直沿 襲至今。從法規法條避用「進口」而採用「進入」可知,就是要求輸入到臺灣的 簡體字圖書不是進口商品不能流出於市面銷售。

三 三

三 三、 、 、 、戒急用忍時期 戒急用忍時期 戒急用忍時期 戒急用忍時期( ( (1995-2002) ( )

1994 年 4 月臺灣旅遊團在浙江千島湖發生遇害事件,對當時的兩岸關係造 成相當大的衝擊。中國政府在處理千島湖事件時表現出意欲遮攔的行為、採取的 不透明處理措施以及官僚作風,使臺灣民衆對中國產生疑惑、失望與不滿,雙方 的交流一時之間也有冷卻的現象。1995 年 6 月李總統私人行程訪問母校美國康 乃爾大學發表「民之所欲,常在我心」演講,引起對岸反彈,連續發表評論文章 大肆抨擊;1996 年總統大選期間更發射導彈威脅臺灣,政府遂對兩岸關係冷處 理,提出「戒急用忍」政策。1999 年李總統發表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之

2000 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施政強調臺灣主體性,在對岸未相對開放 的情況下,大陸簡體字圖書開放政策陷於保守不前。在這樣的的政治環境下,遂 發生多起行政院新聞局援引「兩岸人民條例」與「許可辦法」取締大陸簡體字圖 書的事件:

 2001 年 6 月,派員關切誠品書店於店內陳列、販售簡體字版大陸圖書的情

況,誠品書店因而將所有簡體字版圖書下架。(徐開塵,2001 年 7 月 5 日)

 2002 年 2 月臺北國際書展會場上公開展售大陸圖書遭受行政院新聞局制

止。(江中明,2002 年 2 月 26 日)

 2002 年 2 月進口大陸圖書的書局負責人陸續被行政院新聞局約談,要求停

止銷售。(江中明,2002 年 2 月 25 日)

 2002 年 2 月問津堂等多家書局數百箱的大陸圖書被海關查扣。(江中明,

2002 年 2 月 25 日)

大陸簡體字版圖書應否開放進口並且合法公開銷售再度引起各方討論。

此時進入臺灣的大陸簡體字圖書多是在學術研究的名義下,由大學教師具名

此時進入臺灣的大陸簡體字圖書多是在學術研究的名義下,由大學教師具名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