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二節 進口大陸出版圖書現況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進口大陸出版圖書現況 進口大陸出版圖書現況 進口大陸出版圖書現況 進口大陸出版圖書現況
一 一
一 一、 、 、 、現行進口大陸簡體字圖書法規 現行進口大陸簡體字圖書法規 現行進口大陸簡體字圖書法規 現行進口大陸簡體字圖書法規
目前依 2003 年 4 月大幅修正的「許可辦法」有關大陸出版品全部納在第二 章「大陸地區出版品之管理」的十二條條文(第 4-15 條)規範之下,對於限制 進口、辦理進口條件、權責單位、程序等都有詳細規定。
第 4 條 大陸地區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進入臺灣 地區:
一 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者。
二 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三 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
四 凸顯中共標誌者。但因內容需要,不在此限。
第 5 條 大陸地區出版品經核驗無前條規定情形且未逾主管機關公告數 量者,得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但認有疑義者,主管機關得留待 審查處理。
前項留待審查處理之大陸地區出版品,主管機關應於三十日內 將處理情形函知所有人或持有人。
第 6 條 政府機關、大專校院、相關學術機構、團體、大眾傳播機構或 學者專家有必要使用具有第四條各款情形之一之大陸地區出版 品者,應專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進入臺灣地區。
前項申請數量,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7 條 臺灣地區雜誌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接受授權在臺灣地 區發行大陸地區雜誌。
前項雜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一 在大陸地區發行未滿二年。
二 有第四條各款情形之一。
三 非屬主管機關公告得發行之類別。
前項許可之有效期間為一年。但授權發行期間未滿一年者,從 其約定。
許可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檢同原許可,向主管 機關申請變更。終止發行時,應檢同原許可,向主管機關申請 註銷。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發行之大陸地區雜誌逾三個月未發行,或中
斷發行逾三個月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許可。
申請人以虛偽不實之資料取得許可者,主管機關應撤銷其許可。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發行之大陸地區雜誌,應記載授權人與被授 權人名稱、發行許可字號、發行年月日、發行所之名稱、地址 及電話,並按期送主管機關一份。
第 8 條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圖書、有聲出版品,非經合法 登記之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發行。
主管機關對於前項之申請,認有第四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不 予許可。
第 9 條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發行之大陸地區雜誌、圖書、有聲出版品,
應改用正體字發行。
第 10 條 大陸地區出版品,於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或經許可在臺灣地區發 行後,發現有第四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第 11 條 依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出版品,
不得銷售。
違反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且於一年內不再受理該出版 品申請人之申請。
第 4 條,大陸出版品不得進入臺灣地區的四項規定,由於兩岸間存在意識型 態與歷史背景的差異仍予保留。但是若為政府機關、大專校院、相關學術機構、
團體、大眾傳播機構或學者專家有必要使用者,應專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進入(第 6 條)。許可進口後仍不得銷售(第 11 條)。要在臺發行仍需申請許可並改為正 體字(第 8 條、第 9 條)。
「許可辦法」中與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入臺灣地區公開銷售具有最直接、密切 關係的是第 12-15 條共四條條文,其中又以第 12、13 條為主要,14、15 條屬於 約束規範條款。這幾條條文是修正前的「許可辦法」所沒有,完全是新增的條文,
是針對開放大陸簡體字書進入臺灣地區公開銷售而訂定的。2008 年 2 月 27 日行 政院新聞局針對第 12、13、15 條,又再進行文字修正及補充,條文如下:
第 12 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圖書出版公會或協會 (以下簡稱公、協會) ,辦 理許可大陸地區大專專業學術簡體字版圖書 (以下簡稱大陸簡 體字圖書) 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事
宜。
前項委託事項所需費用,主管機關不支付之。
公、協會得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費額,向申請者收取手續費。
公、協會受託辦理第一項規定事宜,應訂定申請進口大陸地區 大專專業學術簡體字版圖書在臺灣地區銷售注意事項,經主管 機關核定後執行之。
第 13 條 申請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入臺灣地區銷售者,應檢具之文件、資 料如下:
一、申請書。
二 、進口銷售大陸簡體字圖書清冊。
三 、大陸簡體字圖書出版社或大陸地區出版品進出口公司出具 該圖書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且得於臺灣地區銷售之證 明。
四 、其他主管機關或受委託之公、協會指定之文件、資料。
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之大陸簡體字圖書,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屬大專專業學術用書。
二、非屬臺灣地區業者授權大陸地區業者出版發行者。
三、非屬大陸地區業者授權臺灣地區業者出版發行者。
四、非屬臺灣地區業者取得臺灣地區正體字發行權者。
符合前二項規定之申請案件,應發給申請者銷售許可函。
申請者得憑銷售許可函,辦理進口通關程序。
第 14 條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之大陸簡體字圖書,申請者應於該圖 書之版權頁標示申請人名稱、電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
第 15 條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之大陸簡體字圖書,發現有違反第四 條各款情形之一、第十三條第二項或前條規定者,其原發之銷 售許可函應予撤銷或廢止;被撤銷或廢止銷售許可函逾三次 者,不得再受理其申請。
受委託辦理許可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之公、協會 未依前項規定撤銷或廢止者,主管機關得逕行為之;其仍受理 申請並發給銷售許可函者,主管機關應逕予撤銷。
按「許可辦法」的規定,只要是合法登記的業者,即營業項目有銷售圖書一 項者,便可申請進口大陸簡體字圖書。換句話說,只要是出版產業的公司行號,
不論是出版社、發行代理商或書店零售商,都有資格申請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口。
目前受主管機關行政院新聞局委託辦理許可大陸地區大專專業學術簡體字 版圖書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事宜的出版公、協會共有三個,除了屬於中央性質的中 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兩會外,還包括地方性質的
臺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行政院公報第 013 卷第 113 期 20070615 教育文化篇 頁 17476-17477)。
有意願進口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入臺灣地區銷售的書商,可以向這三個受委託 的公、協會當中的任何一個提出申請,取得該公、協會發給的「銷售許可函」之 後,憑「銷售許可函」到海關辦理通關、放行程序。整個申請程序雖說稍費時間,
但申請的資格跟條件極為寬鬆,因此,截至目前為止未曾聽聞申請案件有受到刁 難情事。
二 二
二 二、 、 、 、進貨流程 進貨流程 進貨流程 進貨流程
目前因限於法規規定,所以各家進貨流程的架構差異不多,一般而言簡體書 進口的流程為:選書、運送來台後、報關、拆櫃、驗關、運送至門市(或倉庫),
而選書之後需製作進口明細送行政院新聞局所委託之公協會進行審核,通過後,
發給核准進口函憑以辦理通關放行。整個進貨流程參見圖 1,許多代理商是透過 多種管道交替使用的。
圖 1 進貨流程簡圖 出版社
書店
簡體字圖 書代理商 圖書
發行商
各進口業者最主要差異在於源頭:選書,這就牽扯到代理商與大陸方面合作 模式的不同。選書的管道基本上分為間接和直接兩種:一是在大陸上有合作的中 盤發行商或書店間接取得,另一則為直接向大陸出版社訂書。當然前一種除了區 分發行商與書店外,也可以再細分為向國營的新華系統訂書或與民營書業合作。
以聯經的上海書店為例:便是與上海季風書園合作採取點對點的方式,透過 網路將需求報給季風書園,由季風書園去向各出版社或中盤找書來供應。店內採 用季風書園所開發的「季風軟體系統」,該系統包括對不同供應商的進銷存記錄,
採購資料的發送,銷售資料的回傳等等。通過網際網路跨海直接聯線,大陸出版 的新書,兩周內就可運抵臺灣,上海書店每天銷售的書,也通過資訊系統傳送到 季風書園,上海的採購中心可以隨時按照變化的銷售資料和銷售傾向來調整品 種。在目前的經營上,新書主要由季風採購,補貨資料由聯經負責。另外,上海 書店也接受臺灣讀者訂購,如果需求量大,就讓季風大批進貨(穆宏志,2005 年 3 月 25 日)。
三 三
三 三、 、 、 、進口銷售統計 進口銷售統計 進口銷售統計 進口銷售統計
根據行政院新聞局出版 2006 年出版年艦及 2007 年出版年鑑所附統計資料,
其中以行政院新聞局駐各地核驗中心為資料來源所統計的「臺灣進口大陸地區出 版品統計表」顯示開放進口銷售大陸簡體學術書之後,臺灣進口大陸地區出版品 種類數量近乎倍數成長,開放當年(2003 年)進口 56 萬冊,隔年就遽增到一百 萬冊的規模,再隔一年(2006 年)竟然就又翻倍逾兩百萬冊。
而其中大專專業學術用簡體字版圖書進口銷售的數字更是三級跳,從 2003 下半年的約 14 萬冊到 2004 全年的 60 萬冊跳升到 2005 年的 166 萬冊,幾乎每年 都是 2~3 倍數成長,當然這個數字與上海書店和誠品書店簡體館 2005 年開幕不 無關係,但是島內可獲得的簡體書數量確實有著驚人成長:
表 7
1.出版年鑑 2006 統計資料,檢自:http://info.gio.gov.tw/Yearbook/95/08-07.htm。
2.出版年鑑 2007 統計資料,檢自:http://www.gio.gov.tw/Yearbook/96/8-7.htm。
表 8
1.出版年鑑 2006 統計資料,檢自:http://info.gio.gov.tw/Yearbook/95/08-08.htm。
2.出版年鑑 2007 統計資料,檢自:http://www.gio.gov.tw/Yearbook/96/8-8.htm。
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口以後當然就必須配發到圖書市場上進行銷售,如前面所
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口以後當然就必須配發到圖書市場上進行銷售,如前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