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國政府部門如何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帶來之
第二節 住商部門之節約能源措施與溫室氣體排
及商業活動時間延長等因素之下,住商部門能源消費量持續快速成長,詳圖2-3 所示。
住商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因素為「能源使用」產生,因此,行政院永 續發展委員會研擬之「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草案),建議以「節約能源」
為主要因應方向,因此,住商部門CO2減量目標規劃,將藉節約能源措施達到 溫室氣體減量,以減緩氣候變遷之目的,及評估住商部門節約能源建議策略與 配合措施。其次,住宅與商業部門約佔17%,建築物類型包括:住宅(內政部)、
學校(教育部)、旅館(交通部)、百貨業(經濟部)、量販店及集團便利商店(經 濟部)、醫院(衛生署)等六類被列為減量對象。其中,住商部門住宅類建築之 溫室氣體情境分析及節約能源措施,分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營建署負責辦理。
圖2-3 住商部門耗能快速成長
(資料來源:聯合報 94.02.18)
為解決能源問題,經濟部業於民國 94 年 6 月 20、21 日召開「2005 全國能 源會議」,主題為「我國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後之挑戰與契機」,說明如下。
一、檢討上次(87 年) 能源會議結論之執行情形
「2005 全國能源會議」檢討上次(87 年)全國能源會議總共訂定 188 項具體 行動方案,共已完成164 項,達成率 87.2%,其中,有直接減量效果之策略僅 佔約五分之一,其餘均屬二氧化碳減量之能力建構,詳表2-1 所示。
表2-1 民國 87 年全國能源會議檢討 政策工具 項目(V:已完成 x:未完成)
財政政策 取消天然氣進口關稅與貨物稅(V)
能源效率應納入重要產業之金融優惠及獎勵輔導措施(V)
…
排放交易 對於重大開發案應配合整體排放交易制度(x) ,將 CO2 納入環 境影響評估(V) 。
管制工具 …
修訂建築外殼耗能指標(V)
修訂主要電器用具能源效率標準(V) 建立住商建築使用能源總量管制制度(x)
自願減量 落實能源查核制度,推動產業自發性節能行動計畫(V)
…
研發與示範 規劃跨部會能源科技長期研究計畫(V)
…
其次,由表2-2、表 2-3 為台灣各部門(含發電)之耗能量及所排放的 CO2量 分析,顯示民國87 年年全國能源會議後之耗能成長率有所趨緩,然而相較之下 住商部門耗能量仍屬成長快速之部門,短期內無法降低,面對京都議定書之國 際情勢,若要達到抑制其快速成長之目標,顯然尚需增加相關節能措施。以耗 電量而言,消耗1 度電約相當於排放 0.67 公斤之 CO2,而建築物之CO2排放量 85%為消耗電能之因素,因此,就住商部門而言,「節約能源」為減少 CO2 排 放之主要策略。
表2-2 臺灣各部門之歷年耗能量 (單位:千公秉油當量) 1990 3719.1 27550.5 8074.1 1950.7 5931.1 1453.3 3331.1 52009.9 1991 3,802.80 28,979.70 8,629.70 2,271.40 6,512.50 1,404.90 3,586.00 55,187.00 1992 3,785.90 30,167.70 9,967.30 2,572.30 6,853.00 1,371.40 3,529.90 58,247.50 1993 4,029.60 31,425.90 10,877.20 2,888.10 7,314.80 1,412.30 3,626.80 61,574.70 1994 4,455.20 33,465.50 11,653.90 3,183.50 7,731.70 1,438.30 4,126.40 66,054.50 1995 4,650.70 34,640.30 12,329.60 3,437.00 8,279.10 1,490.50 4,136.50 68,963.70 1996 4,833.00 35,902.00 12,834.00 3,603.50 8,894.00 1,543.50 4,648.60 72,258.50 1997 4,962.00 39,479.60 13,166.30 3,907.50 9,115.60 1,442.50 4,771.90 76,845.30 1998 5,274.40 41,337.60 13,809.40 4,585.90 9,567.10 1,245.20 4,962.90 80,782.50 1999 5,616.10 43,031.20 14,522.00 4,913.60 10,720.50 1,304.50 5,056.60 85,164.50 2000 6,104.10 46,248.80 14,737.70 5,299.80 11,260.50 1,461.40 5,523.20 90,635.60 2001 6,317.50 49,519.30 14,622.90 5,485.90 11,481.80 1,487.50 5,913.60 94,828.40 2002 6,170.90 53,732.90 15,262.90 5,654.20 11,761.50 1,510.00 6,189.90 100,282.30 2003 6,376.10 55,008.40 15,293.80 5,966.10 12,185.30 1,662.10 6,928.40 103,420.10
註1: 工業部門:含能源與非能源消費量。
1990 6,827 67,542 19,634 3,887 12,053 3,698 7,448 121,088 1991 6,611 72,820 20,926 4,742 13,737 3,580 8,179 130,596 1992 6,518 76,362 24,045 5,452 14,626 3,518 8,009 138,530 1993 7,075 81,606 26,102 6,456 16,287 3,663 8,484 149,674 1994 8,058 85,237 27,528 7,171 17,329 3,738 9,770 158,831 1995 8,477 89,220 28,803 7,882 18,787 3,884 9,802 166,856 1996 8,661 92,820 29,851 8,342 20,341 4,021 11,209 175,245 1997 8,775 104,926 30,587 9,310 21,369 3,780 11,698 190,446 1998 9,412 111,396 32,030 11,441 23,345 3,311 12,735 203,670 1999 10,097 114,048 33,445 12,084 25,813 3,441 12,817 211,744 2000 10,873 127,058 33,644 12,998 27,077 3,854 14,135 229,639 2001 10,541 131,184 33,763 13,703 28,091 3,959 14,941 236,182 2002 10,064 137,751 34,915 14,256 29,047 4,031 15,465 245,528 2003 10,658 141,329 35,342 15,265 30,482 4,470 18,437 255,983
註1:工業部門含能源與非能源消費排放量。(資料來源:工研院能資所,「我國 能源供需預測之分析」期末報告,經濟部能源局,2004 年)
二、2005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
有關2005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議題六、京都議定書生效後住商部門因應策 略,由經濟部與各內政部會商獲得整體因應策略如下:
1.調整累進電價之差別費率 2.提升耗能器具能源效率標準 3.推動舊建築節能改善服務 4.推廣建築物利用再生能源
5.建立建築空調照明節能設計基準 6.強化建築外殼節能設計
7.發展節能與再生建材
8.推動建築節能應用示範推廣
2005 全國能源會議係因應「京都議定書」而召開,各項策略之行動計畫及主 協辦單位詳表 2-4,住商部門未來若要達到預期效果,仍有賴經濟部能源局大 力支持與推動,主要策略及配合措施如下:
1.推動電器設備能源效率列為商品應施檢驗品目之策略,管制國外能源效 率不良且高耗能之電器設備輸入我國,俾能提升整體住商部門節約能源 成效。
2.將用電器具能源效率標準納為強制性管制措施之一,加強產品設計、生 產管制與進口販售之管理。
3.研訂相關設計基準與規範,落實推動設計簽證機制,以防止空調系統容 量過大設計。
4.持續針對住商部門日常使用階段的能源使用效率與二氧化碳減量對策進 行研議,並擴大獎勵或補助既有建築物的能源效率改善計畫。
5.擴大提升新建建築物整體綠建築性能,積極推動綠建築、開發綠建材技 術,並整合工業部門扶植綠建材產業之發展,加強宣導應用,以達成分 項節能成效。
表2-4 2005 全國能源會議具體行動計畫及分工-議題六、京
3.提供財稅獎勵誘因及補助既有建築物節能改善計畫:
第三節 建築部門之綠建築及節約能源措施
13.41%
6.53% 6.15%
3.80% 4.05%
4.98%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年)
(平方公尺)
年度建造執照樓地板面積 佔1992年至2004年之比例
(三)「新建建築物」之節能設計管制,因新建比例偏低造成節能成效有限
二、綠建築政策與建築節約能源措施
內政部配合行政院「綠色矽島建設,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築」總 目標,研訂「綠建築推動方案」,並奉 行政院 90 年 3 月 8 日台 90 內字第 010807 號函核定。行政院經建會將「綠建築」納入「城鄉永續發展政策」之執行重點,
本部營建署也透過「營建白皮書」正式宣示將全面推動綠建築政策,環保署亦 於「環境白皮書」中將推動永續綠建築納入。
內政部於民國84 年於「建築技術規則」增訂「節約能源」規定,規範建築 外殼耗能基準值(民國 86 及 91 年修訂),另為配合民國 87 年召開之「全國能源 會議」結論,訂定「綠建築與居住環境科技計畫」據以執行,以台灣亞熱帶氣 侯的研究為基礎,充分掌握國內建築物的耗能、耗水、排水、環保之特性,訂 定綠建築評估指標系統,包括綠化、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CO2減量、
廢棄物減量、污水垃圾改善7 大評估指標(92 年增加生物多樣性及室內環境指 標擴大為9 大評估指標),並建立綠建築標章制度,於88 年 8 月 18 日頒訂「綠 建築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同年9 月 1 日開始受理申請綠建築標章。
內政部於89 年 3 月 1 日函送「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綠建築宣導手冊」
及「綠建築標章申請作業手冊」等供各級政府機關興建綠建築參考。惟上述綠 建築標章申請有關規定係屬自願性質,推動成效相當有限,故經參酌美加日等 先進國家推動綠建築之策略,自91 年起政府部門公有建築物率先實施,以帶動 風潮,配合鼓勵民間企業跟進,自然形成綠建築產業之市場機制及環境。並於 93 年 3 月 10 日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增訂綠建築專章,將基地綠化、建築基 地保水、建築物節約能源、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綠建築構造 與綠建材等部分納入,以法制方式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嗣後均須依規定進 行綠建築之規劃設計。94 年 7 月修正加強推動民間綠建築,納入民間綠建築推 動計畫及改善示範計畫,引進民間力量,輔導民間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設計及改 善示範工作。另有關綠建築研究及技術研發,務須賡續推動辦理,並加強宣導
教育,使社會大眾共同實踐綠建築,以達到有效利用資源、節約能源、及減少 二氧化碳排放之目標。爰訂定「綠建築推動方案」。
(一)綠建築推動方案之實施方針 1. 新建建築物管制綠建築設計
中央機關或受其補助達二分之一以上,且工程總造價在新台幣5 仟萬 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自91 年 1 月 1 日起,應先行取得候選綠建築 證書,始得核發建造執照。
2. 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Envload)之規定,列為建造執照必須抽查項 目,並辦理查核。
3. 獎勵或補助改善舊有建築物能源消耗計畫。
4. 建立室內環境品質評估及綠建材標章制度。
5. 研(修)訂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相關技術規範與法規制度,並推動再生 建材產業化。
6. 研(修)訂綠建築相關獎勵機制。
7. 辦理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計畫。
8. 成立專責委員會,推動綠建築認證制度之國際接軌。
9. 獎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綠建築工作。
10. 委託辦理民間建築物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工作。
11. 研(修)訂綠建築法規及配套措施工作。
(二)綠建築評估指標系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86 年起在「綠建築與居住環境科技中程計畫」研發帶 領下,積極辦理綠建築有關研究及實驗,至94 年已完成之主要研究成果,包 括:綠建築9 項評估指標之研修,建立綠建築標章制度。
綠建築評估指標系統,包括綠化、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CO2
減量、廢棄物減量、污水垃圾改善、生物多樣性及室內環境指標等9 項評估指 標。將內容屬性相近的指標統合,歸納為生態(Ecology):含生物多樣性、
綠化量、基地保水3 指標,節能(Energy Saving):即日常節能指標,減廢(Waste Reduction):含 CO2及廢棄物減量2 指標、健康(Health):含室內環境、水 資源、污水及垃圾三指標等。從生態、節能、減廢、健康之英文字首,我們可
本節自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摘述綠建築之
「CO2減量指標」及「日常節能指標」如下2-4: 1. 綠建築之「日常節能指標」
建築物的生命週期長達三、四十年之久,從建材生產、營建運輸、日 常使用維修、拆除等各階段皆消耗不少的能源,其中,以長時間使用之「空 調」、「照明」、「電梯」等建築固定設備系統之日常耗能量佔最大部分,例 如,中央空調建築物在夏日的空調用電比約佔四至五成,而照明用電比則 高達三至四成。這從我國夏日建築物的空調最尖峰用電量,約佔所有發電 容量的三分之一,是造成用電危機、擴建電廠環保抗爭的首因。另外,由 於「建築外殼熱性能」特性影響空調、照明耗能至鉅。因此,內政部建築 研究所「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中「日常節能指標」以建築外殼熱性能 特性、空調及照明系統設計之能源效率為主要評估對象。
建築物的生命週期長達三、四十年之久,從建材生產、營建運輸、日 常使用維修、拆除等各階段皆消耗不少的能源,其中,以長時間使用之「空 調」、「照明」、「電梯」等建築固定設備系統之日常耗能量佔最大部分,例 如,中央空調建築物在夏日的空調用電比約佔四至五成,而照明用電比則 高達三至四成。這從我國夏日建築物的空調最尖峰用電量,約佔所有發電 容量的三分之一,是造成用電危機、擴建電廠環保抗爭的首因。另外,由 於「建築外殼熱性能」特性影響空調、照明耗能至鉅。因此,內政部建築 研究所「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中「日常節能指標」以建築外殼熱性能 特性、空調及照明系統設計之能源效率為主要評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