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為暸解「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對臺灣建築部門及產業界可能產生之衝擊與影 響,本研究蒐集世界各國因應「京都議定書」,所實施各種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之 建築節約能源相關政策及發展趨勢,評估我國現行綠建築及建築節能相關措施之 溫室氣體減量效益,並檢討我國現行綠建築政策及建築節能管理策略是否足以因 應「京都議定書」之要求,並針對新增綠建築及建築節能管理策略,進行策略效 益分析及排定優先順序,成果可提供建築部門作為調整政策之參考。
本研究目的,說明如下:
1. 評估「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對臺灣建築部門法規及產業界產生之衝擊與影響。
2. 檢討臺灣現行綠建築及建築節約能源管理策略之溫室氣體減量效益。
3. 因應「京都議定書」,評估新增綠建築及建築節約能源管理策略之優先順序。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步驟
本研究為評估「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對臺灣建築產業可能產生之衝擊與影 響,首先,進行臺灣現行綠建築及建築節約能源法規之檢討,其次,蒐集與分析 國際上各國建築部門因應「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所制定之新政策及 實施之新措施之相關文獻,包括:比較各國建築部門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策略之發 展趨勢,最後評估新增綠建築及建築節約能源管理策略之優先順序。
在研究方法及步驟方面,首先,進行「京都議定書」建築溫室氣體減量之問 題分析,藉由政府各部門之因應措施,了解此問題之定位。其次,在發展趨勢分 析上,本研究參酌日本、歐盟、及美國因應「京都議定書」之作法,作為本研究 檢討及評估國內之參考。最後,參照台灣本土環境發展現況及特性,及依據聯合 國IPCC 溫室氣體盤查指針(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評 估各項建築節約能源措施之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及成本效益(投入產出),提出我 國綠建築及建築節約能源策略之優先順序建議,俾供調整建築部門推動綠建築及 節約能源管理之參考。
第二章 我國政府部門如何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之衝擊
第一節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因應措施
由於「京都議定書」氣候變遷議題非單一部會可以因應,需要建立跨部會 之工作協調及整合平台,提供部會分工協調、交流與成果整合機制。目前「京 都議定書」只針對有簽署的工業化國家,進行強制性溫室氣體排放管制,但是 在「後京都時期(post- Kyoto)」,也就是 2012 年之後,我國與其他新興工業國 家,可能就是下一波受管制的對象。
雖然我國目前無法加入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參與談判,但行政院仍 然秉持與國際同步保護地球環境的精神,積極推動「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 量工作。為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已經成立跨 部會之「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小組架構2-1如圖2-1 所示。「氣候 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下設4 大策略分組,分別為:
1.「策略規劃與對外談判組」。
2.「部門減量規劃與策略組」。
3.「經濟衝擊調適與誘因規劃組」
4.「科學研究與教育宣導組」等。
至於上開各策略分組之下,則設11 個議題分組,各分組與主辦及協辦部 會權責略分工如下: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整體溫室氣體策略規劃整合事項及相關宣導事項。
2.經濟部:能源、工業及商業部門溫室氣體減量策略規劃與推動及相關宣導 事項。
3.交通部:推動運輸管理及大眾運輸系統發展及相關宣導事項。
4.內政部:推動建築物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相關宣導事項。
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厚植森林資源、減少農業溫室氣體排放及相關宣導事
2-1 資料來源: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秘書處,2005,「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草案)
項
6.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溫室氣體減量對整體經濟衝擊評估與因應規劃事 項
7.財政部:關於溫室氣體減量租稅減免措施及碳稅制度評估事項。
8.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氣候變遷對環境衝擊調適研究及溫室氣體減量科 技研發事項。
9.教育部:氣候變遷因應與溫室氣體減量之國民教育宣導事項。
10.外交部:國際溫室氣體相關公約法律研究與對外談判及相關宣導事項。
11.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執行之管制與考核 事項。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94 年度已 著手進行研提「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草案),並結合行政、法制與執行3 個面向,分階段推動各項減量措施,以長期推動及落實溫室氣體減量之目的。
推動方案主要涵蓋3 個面向,詳如圖 2-2 所示:
1.行政層面:確立部會分工及協調機制;
2.法制層面: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法制作業;
3.執行層面:推動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對策。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11 屆締約國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1 屆締約國會議(COP11/ MOP1),已於 2005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0 日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會議議程討論如何落實「京都 議定書」的執行(Implement),改進(Improve)公約及京都機制,開創後京都 氣候機制及國際合作協商方向(Innovate);會議決議通過「加強執行公約以因 應氣候變遷之長期合作行動對話(Dialogue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 by enhanc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vention)」,將以 2 年時間討論後京都時期(post-Kyoto)規範2-2。
2-2 資料來源: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秘書處,2005,「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草
圖2-1.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架構2-3
為期2 年之國際對話,將著重下列 4 個面向:1.加強達成永續發展目標。
2.推動調適氣候變遷工作(action on adaptation )。
3. 瞭解技術之全部潛力(full potential of technology)4. 瞭解市場機會之潛 力(the potential of market-based opportunities)
圖2-2 「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草案)架構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秘書處,
2005,「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草案))
行政
法制 執行
溫室氣體減量 推動方案
推 推 動 動 溫 溫 室 室 氣 氣 體 體 減 減 量 量 工 工 作 作
因應 因 應小 小組 組
溫 溫 室 室 氣 氣 體 體
減量 減 量法 法 減量 減 量行 行動 動
計畫 計 畫
第二節 住商部門之節約能源措施與溫室氣體排放減量 在經濟成長、生活品質提升、建築物增加、商業活動的電器化與自動化、
及商業活動時間延長等因素之下,住商部門能源消費量持續快速成長,詳圖2-3 所示。
住商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因素為「能源使用」產生,因此,行政院永 續發展委員會研擬之「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草案),建議以「節約能源」
為主要因應方向,因此,住商部門CO2減量目標規劃,將藉節約能源措施達到 溫室氣體減量,以減緩氣候變遷之目的,及評估住商部門節約能源建議策略與 配合措施。其次,住宅與商業部門約佔17%,建築物類型包括:住宅(內政部)、
學校(教育部)、旅館(交通部)、百貨業(經濟部)、量販店及集團便利商店(經 濟部)、醫院(衛生署)等六類被列為減量對象。其中,住商部門住宅類建築之 溫室氣體情境分析及節約能源措施,分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營建署負責辦理。
圖2-3 住商部門耗能快速成長
(資料來源:聯合報 94.02.18)
為解決能源問題,經濟部業於民國 94 年 6 月 20、21 日召開「2005 全國能 源會議」,主題為「我國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後之挑戰與契機」,說明如下。
一、檢討上次(87 年) 能源會議結論之執行情形
「2005 全國能源會議」檢討上次(87 年)全國能源會議總共訂定 188 項具體 行動方案,共已完成164 項,達成率 87.2%,其中,有直接減量效果之策略僅 佔約五分之一,其餘均屬二氧化碳減量之能力建構,詳表2-1 所示。
表2-1 民國 87 年全國能源會議檢討 政策工具 項目(V:已完成 x:未完成)
財政政策 取消天然氣進口關稅與貨物稅(V)
能源效率應納入重要產業之金融優惠及獎勵輔導措施(V)
…
排放交易 對於重大開發案應配合整體排放交易制度(x) ,將 CO2 納入環 境影響評估(V) 。
管制工具 …
修訂建築外殼耗能指標(V)
修訂主要電器用具能源效率標準(V) 建立住商建築使用能源總量管制制度(x)
自願減量 落實能源查核制度,推動產業自發性節能行動計畫(V)
…
研發與示範 規劃跨部會能源科技長期研究計畫(V)
…
其次,由表2-2、表 2-3 為台灣各部門(含發電)之耗能量及所排放的 CO2量 分析,顯示民國87 年年全國能源會議後之耗能成長率有所趨緩,然而相較之下 住商部門耗能量仍屬成長快速之部門,短期內無法降低,面對京都議定書之國 際情勢,若要達到抑制其快速成長之目標,顯然尚需增加相關節能措施。以耗 電量而言,消耗1 度電約相當於排放 0.67 公斤之 CO2,而建築物之CO2排放量 85%為消耗電能之因素,因此,就住商部門而言,「節約能源」為減少 CO2 排 放之主要策略。
表2-2 臺灣各部門之歷年耗能量 (單位:千公秉油當量) 1990 3719.1 27550.5 8074.1 1950.7 5931.1 1453.3 3331.1 52009.9 1991 3,802.80 28,979.70 8,629.70 2,271.40 6,512.50 1,404.90 3,586.00 55,187.00 1992 3,785.90 30,167.70 9,967.30 2,572.30 6,853.00 1,371.40 3,529.90 58,247.50 1993 4,029.60 31,425.90 10,877.20 2,888.10 7,314.80 1,412.30 3,626.80 61,574.70 1994 4,455.20 33,465.50 11,653.90 3,183.50 7,731.70 1,438.30 4,126.40 66,054.50 1995 4,650.70 34,640.30 12,329.60 3,437.00 8,279.10 1,490.50 4,136.50 68,963.70 1996 4,833.00 35,902.00 12,834.00 3,603.50 8,894.00 1,543.50 4,648.60 72,258.50 1997 4,962.00 39,479.60 13,166.30 3,907.50 9,115.60 1,442.50 4,771.90 76,845.30 1998 5,274.40 41,337.60 13,809.40 4,585.90 9,567.10 1,245.20 4,962.90 80,782.50 1999 5,616.10 43,031.20 14,522.00 4,913.60 10,720.50 1,304.50 5,056.60 85,164.50 2000 6,104.10 46,248.80 14,737.70 5,299.80 11,260.50 1,461.40 5,523.20 90,635.60 2001 6,317.50 49,519.30 14,622.90 5,485.90 11,481.80 1,487.50 5,913.60 94,828.40 2002 6,170.90 53,732.90 15,262.90 5,654.20 11,761.50 1,510.00 6,189.90 100,282.30 2003 6,376.10 55,008.40 15,293.80 5,966.10 12,185.30 1,662.10 6,928.40 103,420.10
註1: 工業部門:含能源與非能源消費量。
1990 6,827 67,542 19,634 3,887 12,053 3,698 7,448 121,088 1991 6,611 72,820 20,926 4,742 13,737 3,580 8,179 130,596 1992 6,518 76,362 24,045 5,452 14,626 3,518 8,009 138,530 1993 7,075 81,606 26,102 6,456 16,287 3,663 8,484 149,674 1994 8,058 85,237 27,528 7,171 17,329 3,738 9,770 158,831 1995 8,477 89,220 28,803 7,882 18,787 3,884 9,802 166,856 1996 8,661 92,820 29,851 8,342 20,341 4,021 11,209 175,245 1997 8,775 104,926 30,587 9,310 21,369 3,780 11,698 190,446 1998 9,412 111,396 32,030 11,441 23,345 3,311 12,735 203,670 1999 10,097 114,048 33,445 12,084 25,813 3,441 12,817 211,744 2000 10,873 127,058 33,644 12,998 27,077 3,854 14,135 229,639 2001 10,541 131,184 33,763 13,703 28,091 3,959 14,941 236,182 2002 10,064 137,751 34,915 14,256 29,047 4,031 15,465 245,528 2003 10,658 141,329 35,342 15,265 30,482 4,470 18,437 255,983
註1:工業部門含能源與非能源消費排放量。(資料來源:工研院能資所,「我國 能源供需預測之分析」期末報告,經濟部能源局,2004 年)
二、2005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
有關2005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議題六、京都議定書生效後住商部門因應策 略,由經濟部與各內政部會商獲得整體因應策略如下:
1.調整累進電價之差別費率 2.提升耗能器具能源效率標準 3.推動舊建築節能改善服務 4.推廣建築物利用再生能源
5.建立建築空調照明節能設計基準 6.強化建築外殼節能設計
7.發展節能與再生建材
8.推動建築節能應用示範推廣
2005 全國能源會議係因應「京都議定書」而召開,各項策略之行動計畫及主 協辦單位詳表 2-4,住商部門未來若要達到預期效果,仍有賴經濟部能源局大 力支持與推動,主要策略及配合措施如下:
1.推動電器設備能源效率列為商品應施檢驗品目之策略,管制國外能源效
1.推動電器設備能源效率列為商品應施檢驗品目之策略,管制國外能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