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依附關係
嬰兒和父母親之間的互動關係是個體最早經驗的人際關係,也是日後在人際 關係發展中的基礎 (莊麗雯,2002)。個體為了滿足自身的感情需求,對特定 的對象產生一種獨特且具有連續性的情感連結,此即為依附關係 (魏銘相,2006)。
這種情感的連結具有永久性,個體想要和依附對象保持親近,此依附對象也無法 由其他人替代。當依附對象離開個體時,個體會產生負面的情緒,重新相聚時,
相反地會有正面的情緒反應 (王泳貴,2002)。而兒童和父母情感關係是一生 中最早建立的 (王覺興,2002),也是接觸最深的,良好的依附關係對人際有 很大的影響,兒童會展現出合作性、有善性,也會表現出較多正向的社會行為 (黃 秀惠,2004)。
一、 依附理論
西元 1969 年 Bowlby 提出的依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以生物進化論為 基礎,認為個體在求生本能的需求下,和主要照顧者之間產生一種自然的情感連 結,與周遭環境互動之後形成一種動態的運作系統。若母親對嬰兒發出的訊息敏
感且一致的話,嬰兒能從中獲得安全感和自信心,母親會是嬰兒對外探索的保障;
親子間互動的經驗,形成嬰兒對母親及自我的內在運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黃凱倫,1991)(引自洪聖陽,2000)。以下為 Bowlby 依附理論的重 要理念。
(一)控制系統(control system)
個體藉由與依附對象保持一定的距離或是維持接近等方式,發展出各種 不同的行為策略,期待從行為的反應中,來控制外在環境,減少內在認知與 實際情況之間的不一致性,來達到預期中的目標(羅立人,1990)(引自黃 秀惠,2004)
(二)內在運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
兒童在早期和照顧者的互動經驗內化形成一個內在運作模式,此內在運 作模式會對外在刺激進行預測,並且做出反應 (莊麗雯,2002)。在孫世維
(1994)認為內在運作模式有相當的重要性有二,其一是兒童依附對象的判 斷,「是否會對自己尋求支持及保護的要求有所反應」,其二是兒童對自己的 判斷,「自己是否能夠獲得對方有益的反應」。由此可知,內在運作模式可以 說是一種認知結構,除了對依附對象、自己,以及外在環境的知覺、反應與 期待之外,也會影響著個體的價值觀、社會互動,還有身心的健康狀況(紀 雅芬,1998)(引自洪聖陽,2000)。當個體常受到父母的拒絕時,會容易貶 低自己的價值,覺得自己不受到照顧和保護,而當父母的運作模式充滿了愛 的訊息,會使個體對自己有正像的看法(陳金定,1998;Bretherton, 1985),
同時對其它人也會有正面的期待,覺得自己是有價值的,而且願意去幫助別 人、相信別人 (莊麗雯,2002)。若此模式具適應性,將有助於日常生活決 策,兒童能順利適應外在的世界。
(三)依附行為的特徵
Homles(1993)提出具體的依附行為系統,他認為可以從兒童目光與 行為上的接觸、對外界發出請求或黏著行為,觀察其依附行為,而喜歡遊戲、
微笑、探索、社會性的兒童,容易覺得安全與自信;容易逃避、生氣、黏著、
矛盾的兒童,屬於害怕焦慮型,且防衛心較高。父母能夠給兒童適當的回應,
兒童會感到安全、被愛、有自信,才會自在的探索環境與遊戲 (郭啟瑞,
2005)。
黃凱倫(1991)、蘇建文(1993)、黃迺毓(1993),安全依附品質的兒 童自主、社交、個人、自我調適等能力的發展會較優於不安全依附品質的兒 童 (洪聖陽,2000)。
Vaugn、Gove 和 Egeland(1980)的研究中發現,母親在嬰兒一歲前就 出外工作,與母親在家照顧的嬰兒相較之下,容易發展出逃避依附,如果出 外工作的母親是單親的話,嬰兒更容易變成不安全依附。若幼兒和母親分離 太久,或是不斷的失去依附的對象,Bowlby 認為到分離階段,可能會永遠 的退出群體互動關係,幼兒會和人溝通,但卻相當的自我中心,對所有接觸
的人都不感到興趣,將注意力轉移到沒有生命的物體。個體在失去依附對象 後,會產生不同的現象。在錢玉芬(1998)的研究中指出,若兒童正處於強 烈依附期間,父母去世對兒童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親子間的依附關係越強 的話,其失落後的悲傷也會越深越久,兒童容易出現注意力無法集中、社會 退縮行為、懼怕、愧疚、自責、憤怒等行為,而影響了個體的健康狀況,同 時在研究中指出,魯本斯坦及夏華(黃安邦編譯,1988)的調查發現,父母 在兒童六歲以前離婚的話,兒童容易感到寂寞,可能是因為兒童認為是他們 造成父母結束婚姻關係,這種自我責怪會產生永久的自尊低落感,覺得自己 不受到喜愛,沒有價值。面對父母離婚,兒童會感覺到父母是不值得尊敬的,
或是挫折的,將此感覺類推到別人身上,產生排斥性,不願意信賴其它人,
甚至認為人際關係都是不可靠的,這樣的模式或是印象可能持續到成年,會 影響到個體的人際關係 (莊麗雯,2002)。
二、 依附理論的發展階段
依附關係並非突然出現的,嬰兒隨著與主要照顧者的互動,發展出密切的關 係,而 Schaffer 和 Emerson 發現嬰兒與主要照顧者的依附關係發展有以下階段
(王雪貞等人譯,2003,頁 591-593;游恆山譯,2001,頁 822;劉金花編,2001,
頁 365-366)。
(一)非社會期(the asocial phase)
自出生至六個星期的嬰兒缺乏辨認主要照顧者的能力,對任何人的舉動 都有反應,不會對人有特別的偏愛。
(二)無辨識性依附期(the phase of indiscriminate attachments)
六個星期至七個月大的嬰兒喜歡與人為伴,會對主要照顧者笑,感到難 過的時候,很快的就投入母親的懷抱。他們不會注意到依附對象是否存在,
所以沒有分離焦慮和抗拒的情況。如果親子之間能夠彼此相互認識
(knowing),這會是安全親子關係的重要關鍵。
(三)特定依附期(the specific attachments phase)
七至九個月的嬰兒進入真實依附的階段,會由主要照顧者所提供的安全 堡壘像外探索,過程中遇到挫折或是威脅,就會回到母親或主要照顧者身邊 尋求安撫。此時嬰兒若處於陌生環境中,就會有分離焦慮的情況。Bowlby 認為依附關係的建立就在此階段。
(四)多重依附期(the phase of multiple attachments)
嬰兒十八個月大以後進入學步期,和主要照顧者進入一個新的關係。而 兩歲之後,幼兒可以使用語言和照顧者溝通,兩者之間就有了新的交互與溝 通方式。此外,幼兒會注意環境的情況來調整和照顧者的距離,而父母親也 希望此時的幼兒開始學習自主。
Bowlby 認為依附關係在生命的早期就已經開始發展,而且具有發展性和階
段性,在不同的階段,會建立不同的依附關係,每一個階段的關係緊密相扣,進 而發展出完整的依附關係 (郭啟瑞,2005)。若單親兒童與爸爸媽媽依附關係 品質不佳,則可能在成長中與主要照顧者的關係建立過程有關,同時喪親之兒童,
也會從其他的照顧者尋求新的依附,不斷在調整依附關係。
三、 依附關係的測量
Ainsworth 等人(1971)運用「陌生情境觀察」(strange situation observation)
測量幼兒與母親依附的關係強度和品質,將依附分成安全依附、焦慮矛盾依附和 逃避依附三種類型。當母親離開時,安全依附型的幼兒會哭鬧,到母親回來才停 下來,並且主動尋求母親的慰藉;焦慮依附型的幼兒一樣會哭鬧,但母親回來只 有短暫尋求慰藉,隨即遠離母親,顯得不易被安撫,缺乏對母親的信任;逃避依 附型的幼兒不會對母親的離去有反應,也不會想要尋求母親的慰藉。而 Water 和 Deane(1985)採用「依附 Q 分類法」(attachment Q sort)對幼兒和依附對象的 依附品質進行研究,依分類內容的分數結果分成安全型和不安全型 (黃秀惠,
2004)。Greenberg & Armsden(1987)編製了「父母與同儕依附量表」(Inventory of Parent and Peer Attachment,簡稱 IPPA)測量青少年與父母、同儕關係中的情 感認知,他們所提供的安全感程度,其中信任、溝通、疏離是三個重要因素 (引 自蔡秀玲,1997)。Main 和 Cassidy(1988)觀察六歲兒童與母親分離一小時的 反應為何,將兒童對母親的依附程度依照 Likert 九點量尺分為安全、逃避、控制、
愛怒交織四種類型 (楊書毓,2008)。Bartholomew 和 Horowitz(1991)自訂 量表,以大學生為對象,將依附行為分為安全依附、逃避依附、焦慮依附、排除 依附四個類型。而 Hazan 和 Shaver(1987)也自訂量表,對成人施測,將結果分 為安全依附、焦慮依附、逃避依附三種風格 (陳香利,2006)。
不同的年齡會有不同的依附關係測量方式,根據黃秀惠(2004)的研究指出,
國內適合測量國小兒童依附關係的工具除了有黃惠玲(1995)的「兒童依附行為 量表」,量表分為「安全依附」、「分離焦慮」、「躲避」三個因素,還有楊芳彰(1997)
修訂的「父母及同儕依附關係量表」、劉宗幸(1999)再修訂楊芳彰之量表,分 為「父親依附量表」和「母親依附量表」,依附類型為疏離型、普通、接納型。
而莊麗雯(2002)「對父母親依附風格量表」是依據 Hazan 和 Shaver(1987)的 三種依附風格,再參考楊芳彰(1997)修訂的「父親依附分量表」、「母親依附分 量表」與廖成敏(2001)編製的「親子依附量表」、劉修全(1997)編製的「親 少年依附-個體化量表」而成的,將依附風格分為「安全依附」、「焦慮依附」、「逃 避依附」。另外,陳彤羚(2007)參考楊淑萍(1995)修訂的「父母與同儕依附 量表」、楊芳彰(1997)修訂的「父母與同儕依附行為量表」、張芝鳳(2000)修 改的「父母與同儕依附量表」、張秋蘭(2000)修訂的「父母與同儕依附量表」、
紀怡如與許瑞蘭(2002)共同修訂的「父母與同儕依附量表」、鄭雅玲(2004)
改編的「依附關係量表」等,針對國內國小高年級兒童自編「國小學童依附關係 量表」,所制訂之「國小學童依附關係量表」分析出親子間的「溝通與尊重」、「親
密與分享」、「信任與包容」為探討依附關係品質的主要因素,若從此探討兒童與
密與分享」、「信任與包容」為探討依附關係品質的主要因素,若從此探討兒童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