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六節 信效度與研究倫理
一、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信度是指測量程序的重複性;效度則是獲得正確答案的程度。質性研究最 常被質疑的是其研究結果的信度。控制質性研究的信度與效度的方法,有確實 性、可轉換性及可靠性等方法(胡幼慧,1996)。
本研究訪談對象為社區幹部、社區業務承辦人及相關學者,為直接參與計 畫、形成決策、取得社區資源、運作、經驗之重要對象,以符合研究之信度及效 度。
(一)研究信度
大多數質性研究者都認為,量的研究意義上之「信度」這一概念不符合 質的研究實際工作狀況,對質的研究沒有實質的意義(陳向明,2002)。因 此質性研究中的信度指「內在信度」,也是個人經驗的重要性與唯一性,故 如何取得可靠性的資料,為研究過程中運用資料收集策略的重點,研究者 必須加以說明研究過程,以供判斷資料的可靠性。
(二)研究效度
1.確實性(Credibility)
即「內在效度」,對質化研究資料的真實度,採用下列技巧以增加資 料的真實性:
(1) 資料確實度的增加
親自參與活動蒐集資料,以第一手的資料及各種管道蒐集相關 資料,以增加資料的確實性。
(2) 互相討論
在資料分析整理及編碼過程中,與同儕討論,避免個人主觀判 斷,以增加內在效度。
(3) 各種管道蒐集資料
在進行訪談前先以半結構式問卷調查方式瞭解現況,並對訪談 對象進行深度訪談,獲得現況的文件資料及多方蒐集相關資料。
(4) 資料再驗證
與受訪者確認逐字稿主題及內容是否有扭曲原意。
2.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
即「外在效度」,指受訪者資料的可比較性與詮釋性,質性研究的外 在效度包括描述效度與解釋效度:
(1) 描述效度
指的是對可觀察到的現象或事物進行描述的準確程度。
(2) 解釋效度
指研究者解釋、理解和再現被研究者的意義的「確切」程度。滿 足這一效度的首要條件,是研究者必須站到被研究者的角度,從他們 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情中,推衍出他們看待世界以及構建意義的方法 (陳向明,2002)。
二、研究倫理
由於本研究採質化研究方式,透過訪談受訪者獲得相關資料,因此本研究 工作的倫理規範和道德操守,在質化研究中必須認真考量,依據陳向明(2002)
的研究倫理原則中四種原則,作為本研究採納的研究倫理,故過程中須遵守下 列原則:
(一)自願和公開原則
自願原則指研究應徵求被研究者的同意,公開原則指的是被研究者應 該有權知道自己在被研究。如果被研究者自願參加研究,那麼研究就必然 是公開的;而研究只有公開,被研究者才有可能表達自己是否願意參加研 究。
(二)保密原則
由於質性研究者與被研究者必須發生個人接觸,在大多數情況下彼此 的關係有可能變得十分親密,因此保密原則在這類研究中尤其重要,在研 究過程中,應謹慎小心地行使自己的權利,不使對方造成任何傷害。
在研究開始前,應主動告知對方,被研究者的姓名將使用匿名。特別 是當被研究者提供的情況有可能對他們自身產生不利影響時,必須採取措 施對他們的身分加以隱蔽,在必要時應刪除敏感性材料。
(三)公正合理原則
公正合理原則指研究者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則,公正地對待被研究者以及 所蒐集的資料,合理地處理自己與被研究者的關係,以及自己的研究結 果。若為評價型研究,對被研究者的評價是否公正合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
問題,必須知道自己的評價是否確切、中肯。
(四)公平回報原則
在質性研究中,被研究者通常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與研究者交談 或參加其他一些活動,為研究者提供所需資訊,甚至涉及個人隱私。因此 研究者對被研究者所提供的幫助應該表示感謝,不應該讓對方產生「被剝 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