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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屬性對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任務分工之差異性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個人屬性對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任務分工之差異性分析

研究者為瞭解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之個人屬性對於「任務分工」之整體 構面上及其相關各因素變項上之差異情形,研究者乃針對「性別」、「擔任職務」

等個人屬性以 t 檢定方法進行考驗;另「年齡」、「教育程度」、「服務年資」、

「職等」、「考試背景」及「工作地點」等個人屬性,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One Way ANOVA)方法進行檢定,若達顯著水準,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簡稱 LSD)進一 步檢定該個人背景變項那些組別間之差異情形達顯著水準,復施以差異性比較分 析。

壹、性別

一、研究假設

不同性別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其對於「任務分工」的各個變 項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 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不同性別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其對於「任務分工」的 各個變項是否有顯著差異性存在,透過 t 檢定分析後其結果彙整如表4-13所示,

茲分述如下:

4-13

不同性別與「任務分工」因素構面 t 檢定分析摘要表(n=260)

統計項目

構面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凖差 t 值 p 值 男性 194 16.44 2.13

分工構面

女性 66 16.60 1.71 -.60 .55 男性 194 13.02 1.21

任務構面

女性 66 13.06 1.10 -.28 .79 男性 194 12.50 1.69

程序構面

女性 66 12.33 1.85 .68 .48 男性 194 14.51 1.99

協調構面

女性 66 14.54 1.96 -.09 .93 三、 t 檢定結果分析

依 t 檢定之結果顯示,驗證不同性別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任 務分工各構面之顯著差異性,由表4-13所示,不同性別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 其對任務分工「分工構面」、「任務構面」、「程序構面」及「協調構面」四構 面, p 值均>.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Ho(即研究假設成立),不同性別之移民 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任務分工,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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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擔任職務

一、研究假設

擔任不同職務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其對於「任務分工」的各 個變項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 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擔任不同職務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其對於「任 務分工」的各個變項知覺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性存在,透過 t 檢定分析後其結果 彙整如表4-14所示,茲分述如下:

表4-14

擔任不同職務與「任務分工」因素構面 t 檢定分析摘要表(n=260)

統計項目

構面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凖差 t 值 p 值 非主管職務 205 16.60 2.05

分工構面

主管職務 55 16.01 1.92 1.91* .050 非主管職務 205 13.03 1.19

任務構面

主管職務 55 13.00 1.15 .19 .85 非主管職務 205 12.55 1.77

程序構面

主管職務 55 12.10 1.51 1.69* .08 非主管職務 205 14.60 1.99

協調構面

主管職務 55 14.20 1.94 1.34 .18

*p<.05

三、 t 檢定結果分析

由 t 檢定之結果顯示,驗證擔任不同職務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 對「任務分工」各構面之顯著差異性,由表4-14 所示,擔任不同職務之移民署專 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其對任務分工「任務構面」、「協調構面」, p 值均>.05,

故應接受虛無假設Ho(即研究假設成立),擔任不同職務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 大隊移民官對任務分工「任務構面」、「協調構面」均無顯著差異。但擔任不同 職務之移民官對任務分工「分工構面」、「程序構面」, p 值均<.05,故拒絕虛 無假設Ho(即研究假設不成立),擔任不同職務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 官對任務分工之「分工構面」、「程序構面」均有顯著差異。

參、年齡

一、研究假設

不同年齡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移民官,其對於「任務分工」的 各個變項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不同年齡的移民官計分為 4 個組別,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檢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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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齡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任務分工」的各個變項是否有所差 異,以瞭解不同年齡組別的顯著差異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4-15 所示,茲分述如 下:

表4-15

不同年齡與「任務分工」因素構面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n=260)

統計項目

構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凖差 F 值 p 值 1.30 歲以下 51 16.63 1.90

2.31-40 歲 89 16.36 2.01 3.41-50 歲 100 16.53 2.17 分工構面

4.51 歲以上 20 16.40 1.82

.22 .88

1.30 歲以下 51 16.48 2.03 2.31-40 歲 89 13.16 1.21 3.41-50 歲 100 12.96 1.16 任務構面

4.51 歲以上 20 13.06 1.20

.49 .69

1.30 歲以下 51 12.85 1.18 2.31-40 歲 89 13.03 1.18 3.41-50 歲 100 12.65 1.74 程序構面

4.51 歲以上 20 12.31 1.641

.50 .68

1.30 歲以下 51 12.52 1.86 2.31-40 歲 89 12.30 1.42 3.41-50 歲 100 12.46 1.73 協調構面

4.51 歲以上 20 14.82 1.86

.80 .50

三、結果分析

依表4-15 有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結果顯示,不同年齡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 一大隊移民官對於任務分工之「分工構面」、「任務構面」、「程序構面」及「協 調構面」等變項之 p 值均>.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亦即顯示不同年齡的移民署 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於「任務分工」構面上,均無顯著差異。

肆、教育程度

一、研究假設

不同教育程度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其對於「任務分工」的各 個變項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不同教育程度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計分為 4 個組別,先以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來檢驗不同教育程度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任務 分工」的各個變項是否有所差異,若具有差異,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LSD 進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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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服務年資

一、研究假設

不同服務年資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其對於「任務分工」的各 個變項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不同服務年資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計分為 4 個組別,先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檢驗不同服務年資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

「任務分工」的各個變項是否有所差異,以瞭解不同服務年資組別的移民署專勤 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顯著差異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4-17 所示:

表4-17

不同服務年資與「任務分工」因素構面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n=260)

統計項目

構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凖差 F 值 p 值 1.10 年以下 94 16.67 1.81

2.11-20 年 72 16.25 2.27 3.21-30 年 92 16.48 2.07 分工構面

4.31年以上 2 16.00 0.00

.62 .61

1.10 年以下 94 16.48 2.03 2.11-20 年 72 13.08 1.14 3.21-30 年 92 13.11 1.27 任務構面

4.31年以上 2 12.92 1.15

.93 .43

1.10 年以下 94 12.00 1.41 2.11-20 年 72 13.03 1.18 3.21-30 年 92 12.41 1.74 程序構面

4.31年以上 2 12.44 1.81

.05 .99

1.10 年以下 94 12.51 1.68 2.11-20 年 72 12.50 0.71 3.21-30 年 92 12.46 1.73 協調構面

4.31年以上 2 14.64 1.94

.59 .63

*** p<.001 三、結果分析

依表4-17 有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結果顯示,不同服務年資的移民署專勤事 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於任務分工認知程度之「分工構面」、「任務構面」、「程 序構面」及「協調構面」等變項之 p 值均>.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亦即顯示不 同服務年資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於「任務分工」之認知構面上,

均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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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面」顯著差異性,高於「委任」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

2.職等為「薦任」者對「委任」者之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 為.757,顯示「薦任」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程序構面」

顯著差異性,高於「委任」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

(二)程序構面

1.職等為「約雇人員」者對「委任」者之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 數為.789。顯示「約雇人員」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程序 構面」顯著差異性,高於「委任」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

2.職等為「薦任」者對「委任」者之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 為.608。顯示「薦任」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程序構面」

顯著差異性,高於「委任」之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

柒、考試背景

一、研究假設

不同考試背景的移民官,其對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任務分工」的各個 變項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不同考試背景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計分為 5 個組別,先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檢驗不同考試背景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

「任務分工」的各個變項是否有所差異,以瞭解不同考試背景的移民官的顯著差 異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4-19 所示,茲分述如下:

表4-19

不同考試背景與「任務分工」因素構面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n=260)

統計項目

構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凖差 F 值 p 值 1.一般行政考試 27 16.56 2.15

2.移民特考 42 16.97 1.35 3.行政特考 21 15.64 2.06 4.警察特考 147 16.50 2.09 分工構面

5.其他 23 16.28 2.13

1.07 .37

1.一般行政考試 27 16.48 2.03 2.移民特考 42 13.11 1.12 3.行政特考 21 12.97 1.08 4.警察特考 147 12.82 1.17 任務構面

5.其他 23 13.02 1.17

.16 .96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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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行政考試 27 13.07 1.33 2.移民特考 42 13.03 1.18 3.行政特考 21 12.15 1.90 4.警察特考 147 12.32 1.66 程序構面

5.其他 23 11.82 1.83

.96 .43

1.一般行政考試 27 12.62 1.62 2.移民特考 42 12.41 1.91 3.行政特考 21 12.46 1.73 4.警察特考 147 14.78 1.80 調構面

5.其他 23 14.61 2.06

.22 .93

三、結果分析

依表4-19 有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結果顯示,不同考試背景的移民署專勤事 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於任務分工之「分工構面」、「任務構面」、「程序構面」

及「協調構面」等變項之 p 值均>.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亦即顯示不同考試背 景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於「任務分工」構面上,均無顯著差異。

捌、工作地點

一、研究假設

不同工作地點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其對於「任務分工」的各 個變項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不同工作地點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計分為 4 個組別,先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檢驗不同工作地點的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移民官,對

「任務分工」的各個變項是否有所差異,若具有差異,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進行事後比較檢定,以瞭解不同工作地點組別的顯著差異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 4-20 所示:

表4-20

不同工作地點與「任務分工」因素構面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n=260)

統計項目

構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凖差 F 值 p 值 LSD 1.北部 143 16.53 2.01

2.中部 41 16.20 2.05 3.東部 55 16.24 2.15 分工構面

4.離島 21 17.33 1.65

1.82* .035 4>2 4>3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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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對於「分工構面」、「程序構面」之認知,顯示出約雇人員、薦任職等移民官其 在於「分工構面」、「程序構面」之顯著差異性大於委任職等之移民官。此一研究 結果與朱誼臻(2010)、李成傑(2007)所得之結果不同,而與吳錦棋(2008)、

張鈺平(2004)相關研究所得結論則相似。

經分析其原因,研究者認為約雇人員、薦任職等之移民官對於「分工構面」、

「程序構面」認知大於委任職等之移民官,係因約雇人員、薦任職等之移民官在 經過一段時間之鍛鍊,較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熟稔辦理作業程序,瞭解違法蒐 證重點,強化證據力,提升查察績效,相對於委任職等之移民官,進入移民署擔

「程序構面」認知大於委任職等之移民官,係因約雇人員、薦任職等之移民官在 經過一段時間之鍛鍊,較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熟稔辦理作業程序,瞭解違法蒐 證重點,強化證據力,提升查察績效,相對於委任職等之移民官,進入移民署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