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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分析

本章是個別敘述三個不同類型的個案公司的簡介、企業信念,以及在面對數 位廣告和數位行銷的趨勢之下所採取的經營模式和工作流程,藉此以比較出個案 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挑戰。

第一節 T廣告公司 一、 經營背景介紹(T 公司官網)

T 廣告集團成立於 1901 年,總部設在日本東京,從專門從事廣告代理業 務開始,逐漸擴展服務範圍至整合行銷傳播的各個相關領域,成為日本最大的 廣告與傳播集團,長期寡佔日本廣告市場,幾乎壟斷了日本的新聞、電視、以 及網絡等各領域的廣告業務。

T 廣告集團在 1980 年代便積極運用在世界各國家開設分公司或是與當地的 代理商合資的方式擴展海外市場,成為全球著名的跨國廣告與傳播集團之一。

在 2012 年 7 月 12 日宣布以將近 50 億美元的價格併購英國 A 媒體集團,於 2013 年 3 完成併購程序,再次擴張全球經營版圖。但 A 媒體集團並未因此而更名,

而是以 D+A 聯名的集團名稱,以負責日本以外市場的運作,除了要繼續亞洲市 場的領先優勢,還可以發揮歐洲市場的影響力以及持續在美國市場保持快速成 長。截至 2016 年 12 月止,T 集團旗下公司遍佈全球 145 個國家和地區,全球 員工人數達 55,843 名。

T 集團在台灣目前有 12 家公司,提供客戶整合性解決方案、數位化解決方 案、數位媒體購買、程序化行銷、戶外與三鐵媒體購買,業務範圍相當多元化,

具備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傳播服務的能力。在數位經濟浪潮下,提供六大領域獨 立專家團隊運用數位科技為客戶的品牌創造新的機會,其六大領域分別為: 電 視影音行銷、內容行銷、行動行銷、數據行銷、社群行銷、電商行銷。

回溯 T 集團在台灣的發展源自 1965 年,其在台分公司「T 廣告」的前身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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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於 1961 年,是當時台灣老字號的三大廣告公司之一。1965 年,成立東京事 務所開始與日本 T 集團進行業務合作。雖然在業務上合作多年,但一直至 1994 年 T 集團才入股 52%,本土化的廣告公司正式大步邁向國際化成為現在的 T 廣 告,擁有 T 集團龐大的資源系統、Know-how 與經驗案例的支援成為服務客戶的 優勢,為客戶提供創意溝通、媒體企劃購買及數位行銷等全方位的溝通行銷服 務。

二、 企業理念(T 公司官網)

T 集團企業經營的理念是「GOOD INNOVATION」,由三大要素所組成:

(一) IDEAS: 擁有出其不意的 創意;讓人佩服,還有這一手!

(二) TECHNOLOGY:堅持盡善盡美的技術;讓人心服,竟然能達到如此境 界!

(三) ENTERPRENEURSHIP:秉承遠見卓識的創業家精神;讓人驚嘆,連這 個領域都有服務!

T 廣告基於 T 集團的「Good Innovation」企業經營理念,認為公司要能夠 精準掌握台灣消費者的需求和市場動態,為台灣的企業主提供前瞻的策略和嶄 新的創意,為客戶提供最有效的溝通。重點是要將客戶的品牌和生意當是自己 的,設身處地為客戶著想。真正的價值是,不只是帶給客戶創意,更能幫客戶 帶來生意。

三、 品牌管理理論(T 公司簡介)

T 集團認為身為代理商的任務,是通過對品牌策略性的管理,協助客戶發 展和培育品牌,受到消費者的注意和喜愛,進而為客戶帶來生意。為了貫徹這 種想法,T 集團發展出一套獨特的品牌管理和傳播規劃工具系統,其中最重要 的是品牌願景建構模型 Honeycomb Model。這是 T 集團與全球知名品牌大師 David A. Aaker 共同開發的蜂巢式品牌識別模組,來呈現建立品牌識別必要的 七大價值元素以及元素之間密不可分的特性(就如同蜂巢正六角形結構,已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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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是最經濟、緊密、具支撐且不易變形的建築結構,在大自然界絕無僅有)。運 用蜂巢式品牌管理識別模組,規劃品牌中長期的願景價值開發,以及識別符號 系統設計,是最經濟、最有效率建構強勢品牌的起點。

另外,T 集團觀察到網路興起產生消費者行為的改變,看見消費者在整個 傳播過程中,由被動轉為主動;過去是由行銷人員單向提供產品資訊,現在則 轉變為消費者主動的搜尋與分享。為了因應消費者行為的轉變,T 集團將以往 的消費者行為模式從過去的「AIDMA Model」(Attention 注意、Interest 興趣、

Desire 欲望、Memory 記憶、Action 行動) 做出調整,演變出「AISAS Model」

(Attention 注意、Interest 興趣、Search 搜尋、Action 行動、Share 分享)。 依據 AISAS Model 來全面性檢視消費者的有效接觸點,擬定最適合的傳播規劃。

表 4-1: AIDMA Model vs. AISAS Model AIDMA Model AISAS Model Attention:引起消費者注意 Attention:引起消費者注意 Interest:讓消費者產生興趣、 Interest:讓消費者產生興趣 Desire:激起消費者的欲望 Search:消費者主動搜尋 Memory:產生特定記憶關聯 Action:消費者採取行動購買 Action:消費者採取行動購買 Share:消費者分享使用心得

(本研究整理)

其中的改變的是二個「S」,己指出了網路世代的 Search(搜索)和 Share

(分享)的重要性,也是數位行銷的重要元素;表現出消費者的行為和整個傳 播過程中的角色發生了改變。消費者由過去的被動轉為主動,不僅可以通過網 路/行動裝置主動獲取資訊,還可以作為發佈資訊的主體,與更多的人分享。因 此,傳播方式將不再限於固定的媒體、固定的形式。

四、 組織架構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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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T 集團公布 AISAS Model 時,在台灣正好是官網與活動網站蓬勃發展時 期。T 廣告運用 AISAS Model 幫客戶規劃傳播計劃,一方面也可以展現全方位 整合行銷服務的能力,另一方面爭取到客戶投資網路廣告的預算。

剛開始在將網路媒體納入整合行銷計劃時,網路媒體的購買以及素材製作 是外發委託給媒體公司和網路製作公司,與他們合作。但是,為了品質和時效 的控管,最重要的是希望公司本身能掌握數位媒體的預算,於是在 2009 年成立 數位整合部門,部門內有業務人員及媒體人員,負責數位媒體企劃、數位媒體 購買、和素材製作外發,等同於 T 廣告內部的數位媒體部門及數位製作管理部。

主要是在服務 T 廣告原有的客戶,尚未主導對外開發客戶。另外,T 廣告創意 部的主要工作是發展品牌創意概念和創意表現,但是如果這波廣宣活動需要用 到數位媒體,創意部門也會一起構思數位創意,但是這部份並非是創意部的強 項,同時面臨到數位媒體越來越多元的應用和表現方式,因此為了能提昇訊息 散播的效果和強度,於 2017 年在創意部門內增設一組數位創意組,以支援創意 部門對於在數位媒體播放所用的素材表現。

目前 T 廣告的組織架構如圖 4-1 所示:

圖 4-1: T 廣告組織架構(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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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業流程上,跟以往的工作流程大致相同,業務從客戶端接到廣告任務 簡報後發動工作,先擬定傳播策略 (如果是大型的品牌活動則會協同行銷部門 一起完成),然後根據傳播策略做任務分配,交由相關部門或是協力廠商負責,

發展相關的執行企劃並執行,例如創意部門、數位整合部門、媒體公司、公關 公司、活動公司等等。負責此項專案工作的業務人員則要全程掌握工作進度和 成本預算控制,並確保溝通訊息及媒體工具是符合策略。在流程之中有差異的 部分是業務人員多了一個單位-數位整合部門需要溝通;在創意部門則是負責這 個客戶的創意組先發展創意概念和溝通主軸之後,再將有關數位創意的部分交 由數位創意組協助。創意組和數位創意組是屬於平行單位。

五、 人才的需求及培養

T 廣告知道必須要做出改變才能跟上數位潮流,雖然數位行銷只是他們整 合行銷服務中一個項目,但是有關數位媒體應用在行銷方面的觀念、方法和趨 勢必須時時跟進。需要了解消費者的網路行為和語言,才能準確判斷何種創意 放在數位環境裡才會有擴散力。因此,他們在公司不定期舉辦教育訓練,請業 界專家或媒體公司演講來分享數位趨勢和應用;同時也鼓勵員工多參加業界所 舉辦的講座,去充實相關的知識,因此也隨時公布業界講座或培訓課程的訊息 給員工。不過,真正有關數位知識的養成還是在「做中學」,也就是透過每次工 作與數位人員或外發的數位公司溝通時得到的知識和經驗。

在徵人的條件上尚未特別要求需要有數位相關經驗,除了是數位整合部門 或是數位創意部門的職位才要,至於其他的部門,如業務或創意,則並沒有特 別要求。訪談的創意主管表示,創意概念是以品牌為核心,所以有沒有數位的 相關經驗不是重點,也不會因為有數位經驗而加分,真正要看的應徵者是否創 意的想法和執行的能力。

另外,業務主管認為,傳統廣告的生存空間被壓縮,以及媒體預算被瓜分,

這個過程的確很辛苦,但是這是必定會經歷的過渡期。就像電視出現影響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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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有新興的媒體或新的傳播技術出現,就會歷過一陣子的震盪和適應期。

我們就正好遇到了數位新興媒體的時期。只是數位的變化過於快速,溝通方式 比以往多元複雜,以至於對身在產業的相關從業人員產生了衝擊,但是廣告代 理商的價值就是在品牌管理,還是在於幫客戶提昇銷售業績。儘管數位媒體已 取代電視成為第一大媒體,「內容是王道」廣為流傳,但是會創造「內容」不代 表是在做「內容行銷」。因此,對於業務和行銷人員的重點還是放在於有沒有「行 銷觀念」、「品牌管理」、「策略思考」的能力。對於新進人員在這部分的能力,

可以透過公司的教育訓練,和資深人員的帶領以實際工作演練來培養。

可以透過公司的教育訓練,和資深人員的帶領以實際工作演練來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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