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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分析:日本 52PRO!來臺「跨國演出合作夥伴關係」

第四章 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個案分析:日本 52PRO!來臺「跨國演出合作夥伴關係」

研究者在第二章文獻探討時,爬梳了跨國演出合作之關係在藝術領域的應用;綜 整「藝企合作」、「市場行銷」、「經營管理」及「組織策略」對應於跨國演出合作 的交互作用。研究者在此章節將用前述的文獻當成理論架構,再運用訪談內容所蒐集 到的第一手資料,來分析跨國演出合作之案例「日本52PRO!來臺」,進而更加豐富跨 國演出合作的概念、意涵及實務運用的具體策略。

本「日本 52PRO!來臺」跨國演出合作案,合作模式為三方:日本方——52PRO!

及臺灣方——躍演和臺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灣文創),日本52PRO!及 臺灣躍演皆為表演團體,但臺灣方的臺灣文創則是以企業的角度參與,因此對於參與 此個案便有不同的概念與想法。因此,在各個團體中的參與初衷也有所不同,使得平 衡及溝通上花了很長的時間。

第一年(2018 年)減少很多衝突,因為都是第一次合作,包容性很強,比較 客氣,不管對於哪個部分都會比較多的忍受度,反正第一次合作,可能真的 有文化上的不理解,那都可以習慣跟接受,但到第二年(2019 年)大家比較 敢提出要求,畢竟是第二年了,那時候我們的想法就一個非完全對等,但兩 邊的概念跟意識,是比較提起來的,所以我們能夠對他們提出要求,他們也 會直接的回應我們,但這個文化上的不同,對於製作概念是不一樣的想法。

(受訪者 劇團-經,2020/04/07)

尤其,對於跨國的合作關係,更會是碰到文化上的差異性,或是環境下的做事方式不 同,而導致兩國之間的合作方式又更加的困難,那就更需要雙方的包容及接受,才能 使得合作能夠持續下續。

因此,在此個案——日本 52PRO!來臺跨國演出合作案中,便常會碰到對於文化、

語言等的差異,讓雙方需要更多磨合的地方,並且更需要時間去接受、包容、溝通及 協調等。 因此,研究者將對於此個案——日本 52PRO!來臺跨國演出合作案的臺灣製 作方(躍演及臺灣文創),做半結構式的深入訪談,並將訪談內容重新整理,與第二 章之文獻回顧相互對照,進行以下之分析。

ㄧ、藝企合作

在第二章「藝企合作」中的文獻發現,藝企合作的方式從單一的贊助到互相互惠 的合作模式,產生更深更多樣於藝術與企業之間的夥伴關係。在日本52PRO!來臺的演 出合作案中,研究者發現臺灣表演藝術圈之現實環境,使得日本小劇場團隊來臺演 出,有一定的困難度;在沒有政府或是外在企業、機構的補助下,民間團體金費不足 導致無法自行邀請國外團隊來臺演出;在藝企合作中,就會需要除了政府以外的企業 團體加入,讓國外表演團體能夠順利來臺演出。因此,此次的製作經理便認為:

民間要做這件事情,或是政府要做這件事情,在執行上的難易度來講,政府 就會容易度會簡單一些。(受訪者 製作,2020/04/02)

除了製作經理以外,臺灣製作方的劇團經理也認為,對於一個臺灣劇團來說,跨國演 出是相當龐大的負擔,是需要有許多的金錢、人力、物力等的幫助下,才有機會及可 能打平其中的所有製作費,所以對於民間劇團主辦並邀請國外劇團來臺演出交流,是 不太可能的。

做一個跨國製作,單就一個劇團對一個劇團來說,兩方劇團來做交流,相對 來說是相當困難的,因為他要花費的人力、物力及金錢的資源是相當大的,

因為製作本身要被使用到的費用,就是一筆很龐大的費用,那加上跨國,就 會有旅運費、簽證、保險等費用的產生,所以民間劇團對國外劇團來臺的狀 況就會很少發生,因為有最基本能力上的問題。(受訪者 劇團-經,

2020/04/07)

在此跨國演出合作中,需要除了臺灣及日本劇團雙方外的第三者出現,並且此第三者 是能夠完整的補足,臺日劇團兩方所欠缺的部分,使得此日本52PRO!來臺演出能夠更 加順利,包含了製作本身所會衍生出來的費用,或是使用到的場地等。所以,企業如 果擁有自己的場館,更能讓作品本身順利被進行,此外也需要有一定的資本,來提供 團隊能夠順利被演出,這便是第三者為什麼是最重要的存在。

劇院本身是個倉庫所改的,這個劇場狀態是臺灣蠻需要的,那臺灣劇團跟臺 灣企業的合作,可以感受到臺灣企業想要扶植一些事或是作品的發生,其實 跟他們的合作兩三年期間,我自己也學到很多東西,就是藝文總監的做事方 式及切入的觀點,其實對於我們在做劇團有很大的不同,他們是場館的觀 點,可能需要考慮的有很多方面,不單只是臺灣的團隊,或是日方的團體。

(受訪者 劇團-監,2020/04/07)

以個案來說,臺灣文創便是擁有一個劇院之企業,所以對於日本52PRO!是很重要的一 環。由於,角色定位的不同,使得視野角度也不同,讓藝企合作的關係上,有不同的 視角去看本質。除此之外,企業的加入,不單單只是金錢的贊助、場地的贊助以外,

更上幫忙支持製作本身,使得藝企合作關係為夥伴關係。有互相互惠互利的關係,讓 製作能順利的發生下去。

企業的加入是非常好的出發點,因為交流缺乏資金上之外,還有製作上的資 源、場地的資源、行銷上的資源,作為一個文創園區,又是企業公司,所看 待的交流,會有他們的思維及視角,使得可以擺脫劇團與劇團之間產生的火 花。有一個這樣的單位介入,交流能夠更聚焦,因為公司有發展策略,所以 讓大家想要的東西更明確,原本可能就只是做簡單的交流,如果有一個公司 或另外一個視角的加入,願意讓這件事情的發生,有更強烈的目的性,那不 僅僅只是你來臺灣,有可能未來是臺灣去日本,或者是我們兩方互通有無。

(受訪者 劇團-經,2020/04/07)

所以,企業的加入能使得演出合作中,多了更多的可能性,並且增強了目的性,在交 流的本質上,也擁有了明確的目標。讓藝企合作的關係中,有了不同的視野,也讓交 流的目的方向,更往企業的發展策略導向,所以在藝企合作的夥伴關係,也會以企業 本身的發展方向為方向。

有第三方的加入角色在這邊,對我們的思考及衝突,就都不會只是彼此,還 是第三者看著這一切的發生,利益及衝突就不會那麼的直接,會有緩衝關係 的角色。(受訪者 劇團-經,2020/04/07)

以個案來說,企業作為第三方的角色出現,除了上述的不同視野、不同交流、不同的 方向以外,也能讓單一兩個跨國劇團的之間,所造成的雙向的利益之衝突,有第三方 在檢視及注目,變成有個不同視角的單位,在看此個案的過程中,所以更能舒緩雙方 之間的造成的摩擦。但也因為有三方的角度,也使得在溝通過程中,更需要花更多的 時間來處理。在合作夥伴關係上,一年又一年,在大家的成長當中,視野的改變之 後,會讓每年的合作關係上有所調整。

若要很單純講跟他們合作上面的製作關係,第一年(2018 年)當然比較接 近,公事公辦大家想要把這個東西做好,但第二年(2019 年),因為有第一 年情感的加注後,反而有另外一種力量,那個力量是臺日兩邊除了想把事情 完成之外,想要更往上想再去加強的東西,不會只是那麼單純的在戲本身製 作面上面。(受訪者 企業-執,2020/04/02)

在夥伴關係中,最需要的是互相包容、接受、磨合及協調,尤其在每個團隊都是第一 次的狀況下,就更需要給彼此調整的時間;連續兩年日本52PRO!來臺(2018 年及 2019 年)的跨國演出合作關係,一次次的三方單位成長與茁壯,就會發現在對於合作 彼此狀況的越來越熟悉後,就會少了包容及容忍,反而是開始對自身團隊的權益著 想,由自身為出發點;情感面向則由願意無悔的付出,到當有所需要時,就會以要求 對方付出的方式,導致衝突越來越多。

發展到後來,大家會為自己著想,維護權益的部分,那就看整體的平衡在哪 裡,如我們臺灣方劇團做了一個決定,可能會讓日本方的劇團或企業都少了 什麼,能不能順利的運行及產生,就會經過一段時間,來回討論才有辦法被 發生,後面會越來越明顯,因為大家熟識了彼此的狀態,所以能直接反映,

對誰有利及不利,一切很容易被判別的時候,摩擦及衝突就容易發生。(受 訪者 劇團-經,2020/04/07)

所以,在藝企合作關係上,便會容易產生出摩擦與衝突,至於能不能讓關係持續地走 下去,就會需要一次次的磨合與協調;過程中一定有很多的不理解及不明白,但跨國 的交流合作中,因為文化與語言的差異,才讓關係上有更深一層的不一樣;因此,在

跨國交流合作的製作上,就會很需要花費彼此的時間來溝通,並且需要各自的包容力 來解決一次次的困難。

臺灣製作團隊年輕人,剛投入製作的話,是很好的磨合機會,因為日本人做 事真的非常認真及嚴謹,就是有很多我們這邊可以學習的地方,但是我們這 邊有彈性的空間,他們也可以互相交流、容忍,不是都是一板一眼,有摩擦 的時候,學習是很認真的很嚴謹的態度,這是製作方面交流很又意義的事 情。(受訪者 學者,2020/04/26)

不過,單就跨國演出,跨國臺日雙方的劇團以外,再加上企業的合作,組成了一個三 方的合作夥伴關係,便能讓關係中的分享各自的資源,並達到資源共享的模式。

不過,單就跨國演出,跨國臺日雙方的劇團以外,再加上企業的合作,組成了一個三 方的合作夥伴關係,便能讓關係中的分享各自的資源,並達到資源共享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