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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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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7 個案研究

析,大部份合約存在對承攬商有較不利不合理條款,因此趕工原因業 主與承攬商兩造雙方責任須釐清,其趕工成本費用應由它方造成者支 付理應合理。

藉由案例趕工成本補償方式分析,分為工資差額、價差調整、加 班工資等3種方式,民間工程趕工補貼方式採業主與承攬商雙方議定發 生實際成本計算方式做為補償與公共工程發放趕工獎金計算方式比 較,此研究認為以實際成本計算方式較為合理,可創造甲乙雙方雙贏 局面。

七、 營建時程延遲分析技術所需資訊之研究

楊智斌、高志魁兩位學者 [17]於國外普遍採用之崩塌竣工時程分 析技 術(Collapsed as-built schedule analysis technique)為例,探討其計算 方式、分析原理,並歸納出時程延遲分析技術應用所需要的關鍵資訊。

營建工程專案的工程記錄資料量十分龐大,若要於事後從相關的 工程記錄文件當中回推實際之竣工時程,勢必耗時、費力;而利用施 工日報表結合時程延遲分析所需資訊的填寫,將相關重要的事件於發 生時,即詳實的登載紀錄,將實際施作項目之名稱、實際開始、完成 時間、影響工期之各項變更紀錄、問題、事件的決議紀錄文件索引登 載,如此將營建工地資料進行最「正確」、「有效率」的記錄與應用,

對於後續時程延遲分析技術執行與未來可能發生工程爭議、仲裁之裁 判公平性將有重大的助益與提升。

察、訪談、調查、實驗等,以此蒐集完整的資料,掌握整體的情境脈 略與意義、深入分析真相、解釋導因、解決或改善其中的方法 [20]。

個案研究在於探討個案在特定情境脈絡下的活動性質,希望去瞭 解其中的獨特性與複雜性。研究者的興趣通常在於瞭解過程而非結 果,因而研究者會著重整體觀點,瞭解現象或事件的情境脈絡而不只 是特殊的變項 [20],亦即個案研究能夠幫助研究者釐清特定的真實情 境脈絡,達成整體而通盤的瞭解。

個案研究即是對特定現象的檢視,如一個計畫、一個事件、一個 人、一個機構、或者一個社會團體 [21]。Stake 則認為個案是一個有 界限的封閉系統,它指的是一個界線明確的對象而非泛指某種過程。

例如一位教師、學生可以是個案,一個革新方案、一所學校也都是一 個個案,但是一個教師的教學、幾所學校間的關係都不能稱作是個案,

因為他們不是有界限的封閉系統 [22]。要瞭解一個個案可以從兩項具 體因素判斷:1. 它是一個有界限的系統;2. 系統中存在著某種行為型 態,研究者可以藉由此行為型態或活動性質來瞭解系統的複雜性與脈 絡過程的特性 [20]。

2.7.2 個案研究的特色

個案研究係社會科學研究的研究設計之一,是一種經驗探究,在 真實的生活脈絡裡,探究個案當時的現象,特別是現象與脈絡間連結 不是很清楚的時候,運用技術性處理現場,依賴各種證據從中彙整,

這是獲致真相所不能疏忽之處。個案研究可以經由它的特徵進一步定 義,Merriam 整理出對個案研究特徵不同的說法 [21],如表2.11所示:

表2. 11個案研究的特色

學者 特色

Guba & Lincoln (1981) 濃厚的描述、整體性、對話型態的格式、啟 發性意義、建立於心照不宣的知識。

Helmstadter (1970) 能用來補救或改善實際現況、結果即假設、

彈性設計、能應用於繁雜的情境。

Hoaglin & Others (1982) 獨特性、對當事者及動機的描述、對關鍵議 題的描述、能建議解決之道。

Stake(1981) 歸納性、多重資料、描述性、獨特性、啟發 性。

Wilson(1979) 特殊性、整體性、綜觀性、質性。

不過個案研究所顯現的特色,大致可以歸結為以下七點 [21,22]:

一、特殊性

個案研究著重在一項特殊狀況、事件、方案或現象,情境脈絡係個 案研究的核心,研究者並不期待一個人能從個案研究中發現得以擴大 至其他情境時空或個人的通則,重要的是,我們要瞭解「在這個個案 中所呈現的是什麼?」亦即最終要表現的是此一個案的獨特性。

二、整體性

個案研究反對化約主義,或是元素主義,希望從一個完整的情境脈 絡中來掌握研究現象,而不是找出幾個變項,進行簡化統計分析來推 論因果關係。重要的是,個案研究要盡量對研究對象或現象進行全面 性、通盤性的理解。

三、描述性

描述性意指個案研究的最終成品必須是在研究下呈現出對現象豐 富、濃厚的描述。個案研究希望盡量包含所有可能的變項,並對期間

的互動加以描寫,因此所需的資料便需要有多樣化的來源(如文獻、

引文、圖表)。

四、詮釋性

個案研究應該提供讀者足夠的脈絡依據,以對現象或事件作意義詮 釋,因為要瞭解現象中的複雜關係,就必須注意行動者的意向,瞭解 行動者的參照架構和價值觀,建立起同理心的瞭解,將研究訊息傳達 給讀者,使之對個案中的事件加以反省、詮釋。

五、啟發性

啟發性指的是個案研究必須在研究當中提供讀者對於現象的理 解,除了帶出新意義的發現之外,拓展讀者的經驗,或者確認所知的 知識。亦即個案研究有助於讀者對研究現象的再瞭解,產生新的洞察 力來探索先前所未察覺的關係與變項,更加釐清辨明事實間的關係脈 絡。

六、歸納性

個案研究相當依賴「歸納理性」,研究過程中的推論、概念、或者 是假設都應該在資料的檢視中浮現出來,這些資料必須是植基於情境 脈絡本身。個案研究者應充分運用所蒐集來的資料,從中發現事件的 關係脈絡、概念、或是相關因素,以對現象進行理解。

七、自然類推性

個案研究所稱的自然類推性並非類推至其他情境或對象的通則 性,而是對原本認識的通則作修正。自然類推是基於心照不宣的知識,

將個人經驗融入個案發現中,而產生新的理解。

2.7.3 個案研究方法之適用性

本研究以工期展延相關案例,在最高法院資料庫中之案例為來 源,分析特定議題。個案研究可幫助本研究取得實際爭議處理之案例,

為本研究資料來源。因此本研究之課題具有特殊性、並可經由歸納性 分析國內實際案例之狀況。整體而言,本研究適用個案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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