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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反事實分析─廠商整併與未倒閉假設

第二節 假設奇夢達並未倒閉

以奇夢達倒閉的歷史事件的前提下,本研究進行了上述廠商合併假設的分析,

但如果回歸到源頭,2009 年第一季奇夢達並未倒閉呢?假設奇夢達的倒閉事件 未發生,台灣 DRAM 產業又會有何種變化?

在 2009 年第一季前與奇夢達有合作關係的即華亞科與華邦電,因此,將當 時活躍於 DRAM 市場的廠商分為兩組:奇夢達合作夥伴(華亞科、華邦電)與非 奇夢達合作夥伴(力晶、茂德、南亞科、茂矽),本研究將試算各家廠商未倒閉 的產出與實際產出進行分析比較,假設事件下對台灣廠商的影響。

首先,為獲得假設未倒閉的產出,將產業中 2009 年至 2012 年的資本與勞動 投入重分配。分配方式為依據各家廠商在 2008 年時的平均資本與勞動要素的份 額,依此試算各家廠商在假設事件下的新資本與勞動投入。12由於本研究採前述 章節提及的最佳生產力計算法,因此需決定新的 TFPQ,新的 TFPQ 仍參考 2008 年 各公司的平均 TFPQ 而定。再代入模型設定α = 0.4與γ = 0.8,即可獲得假設奇夢 達未倒閉下各廠商的產出,最後依合作關係分組,即可整理出表 7─2 的結果。

12 此取平均數的計算方式參考 Lee and Wang(2017),本研究認為可採式(10)至(12),加入 資源扭曲程度應為更符生產效率的運算。但考慮計算難易度,先採用前者方式為佳。

表 7─2 實際與假設奇夢達未倒閉的產出

註:以虛線標註 2009Q3 至 2011Q2,該段區間為觀察奇夢達倒閉後受事件影響的有效期間。無

論是全體產業,還是有無合作關係的廠商,假設事件下的產出皆小於實際產出。意即奇夢達倒 閉事件對於台灣 DRAM 產業有益。

如表 7─2 所示,特以虛線劃分 2009Q3 至 2011Q2 區域,此期間為觀察奇夢 達倒閉後受事件影響的有效區間。因在 2011 年 6 月後茂德及受爾必達抽資影響,

故 2011Q2 後受爾必達事件影響較大,不予以觀察。

對於整體產業而言,在最初的 2009Q1 與 Q2 假設事件下的產出大於實際產 出,但是之後實際情況都優於假設情形。直到 2011Q4 後才有新的動盪,由此可 推測對於整體 DRAM 產業而言,與市場的關係一直都是供過於求。當 2009 年奇夢 達退出市場後,除了在當下有較直接的影響外,實際上是有益於 DRAM 市場更加 穩定增加產出。也可延伸到後續的其他廠商倒閉,使 DRAM 產業的存活廠商家數 漸趨減少,形成更為寡占的競爭模式,也許才是最適合此產業的生存型態。

而與奇夢達有合作關係的華亞科與華邦電,也在最初的 2009Q1 與 Q2 假設事 件下的產出大於實際產出,但是之後實際情況都優於假設情形。因此對於華亞科 與華邦電而言,奇夢達的倒閉在最初可能是打擊,然而後續的發展,改變彼此的 合作夥伴,其實是更有利於兩家公司生產效率。另外,與奇夢達未有合作關係的 廠商消長趨勢也類似,同理可推得相同結論。在 DRAM 產業中,儘管表面看來是 寡占市場結構,卻十分相符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情況。廠商家數隨時間洪流 一家家倒閉,但倒閉後市場重組卻又更優於先前的情形,因此在這樣特別的產業 中,變才是產業的常態,廠商家數應會越來越小,各別擁有的市占率增加,才能 達到最終的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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