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傳播科技與家庭
(Green, 2002)。Green(2002)認為這隱含了雙向的互動:居家化科技可以滿足人 或家庭的需求,這些人或家庭則維持(sustain)科技—讓它免於淋雨、提供它能源 與修復。當科技進入家庭的私領域時,在那裏就被佔用(appropriate)跟納入 (incorporate),纏繞在家庭編織的物質與象徵的網絡中(Moores, 1996)。
科技的居家化的問題在於科技帶來的距離感和陌生感,為了讓與日常生活疏 離的高科技產品進入家庭,自然化成為居家化的重要關鍵之一。自然化的方式最 常見的是隱藏家中的科技產品,例如將電視、電腦藏在木櫃中(Morley, 2007)。
但白色家電4不只是為了自然化而被隱匿,白色家電和視聽娛樂家電不同,代表 了與家事的連結,家庭主婦為了忘卻家務負擔而將加電隱藏起來。把科技納入家 庭的形式還有藉由懷舊的設計策略,讓新科技以接近舊科技的樣貌出現,以消弭 大眾,特別是老一輩人對「新」的恐懼,例如將CD Player 作成舊式錄音機的樣 子(Morley, 2007)。
Green (2002)認為家中的科技表徵某種界線,畫分家中以及家與家之間的區 隔,反映性別、世代等的差異。科技使用也說明了家中的權力關係。因為科技使 用權力和資訊社會的許多需求想望有關,這種權力被當作一種獎賞,來被用來獎 勵處罰。Silverstone (1999)指出居家化處理的複雜關係,既是熟悉和嶄新的衝 突,也是社會和科技、機器的革命性潛能和家庭的演化性需求的衝突,居家化也 和家庭內部衝突有關連。
Silverstone, Hirsch & Morley (1992)認為居家化科技和家庭道德經濟5有 關。家庭是道德經濟,因為家庭也是廣博經濟體系的一環,家庭成員的生產消費 活動包含在公共經濟中,本身也是一個複雜的經濟單位。家庭是道德經濟,因為 家庭中成員的經濟行為都是由一連串認知、評估、美學來定義與賦予;家庭道德
4白色家電(White goods):用來滿足和提升基本生活功能(影音視聽除外)的大型家電,如冷氣 機、冰箱等。
5家庭當作道德經濟的概念是借自社會關係交換的人類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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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同時是意義的經濟(an economy of meanings)與有意義的經濟(a
meaningful economy) ,並在這兩個面向都與公共的物品、意義交換經濟有關連 結(1992:18)。
Silverstone 等人(1992)提出科技居家化的四階段,分別為佔用
(appropriation)」、物化(objectification)、納入(incorporation)、轉化(conversion),
他們以此架構來描述資訊傳播科技整合到居家的過程,以下簡述這四階段 (Green, 2002; Silverstone et al, 1992):
(一) 佔用(Appropriation):
佔用標誌物品從外面進入家中領域的動作,在商品被賣出的那刻就被佔用了。
唯有透過佔用這項程序,商品才會成為文化物件,並得到意義。佔用代表消費 的整體過程以及物件跨過正式經濟到道德經濟的時刻。另外,佔用也讓個人和 家庭達到自我創造—區別出自己與他人的不同。要注意的是佔用的不止是物 件,還包含媒體內容,例如電視節目、電腦軟體。
(二) 物化(Objectification):
跟科技的放置跟展示有關,展現在三個方面:科技的使用方式、在家庭環境中 的實體位置、科技和環境的建構。物化和空間差異化模式有關,家庭中會構築 出不同的空間,空間可以分以不同方式分為私有或分享、成人或小孩、男性或 女性等,提供家庭基礎的地理空間分類。媒體內容這種非物質的物件也會有物 化過程,物化方式可能是消費該內容時或是在家庭中談論時被物化。
(三) 納入(ncorporation)
如果說物化是空間性,納入就是時間性。納入代表物件進入家庭的日常生活作 息,描述家庭透過這個過程變成廣大閱聽眾/消費社群的一份子。科技差異化 性別和年齡,強化地位。科技的位置、使用時間、使用的人都在道德經濟中很 重要。以電腦為例,電腦的使用和擁有會遵循和強化原有的家庭性別文化。納 入科技的過程持續差異化家庭/家人,以及提供認同的基礎。
(四) 轉化(Conversion):
納入和物化都是家庭內部結構的改變;轉化和佔用則是都在定義家庭和外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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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stone 等人(1992)認為資訊傳播科技具有雙重構連特性:一方面促進消費,
另一方面自身也是被消費的物件;傳播資訊科技雙重構連了物件和媒體,也就是 文化與經濟。身為媒體的意義即是提供家庭與、家庭成員與外在世界間的連結;
雙面構連公共與私人文化。
Moores (1996)也提到居家領域中媒體科技兩種面向的重要性,和雙重構連 有異曲同工之妙。媒體就像是待在那的其它物質物件(material objects situated there),像是家具、裝飾品、全家福合照等,都具有家庭成員所投注的文化意涵。
但除此之外,科技本身就是一種可以被解讀的文本,可以幫助建構私人領域中社 會意義的多重音符號(multiaccentual sign)( 1996:13)。不過不同於其它居家科技 與藝術品,它們用來媒介私文化與公文化—持續連結家庭的內部與外在世界。
二、科技設計和居家
居家化科技需要經過複雜的過程才能進到家中,設計成了居家化的一項重要 關鍵。Silverstone & Haddon(1996)認為設計和居家性的關連在於將科技商品 化,影響到家庭佔用與否的決定。他們指出設計和居家性是一體兩面:居家性在 設計中被期待、設計在居家性中完成。科技要成為大眾消費商品,必須被設計成 居家物件,紓解新科技帶來的陌生和不適感。設計代表了「前居家化」(1996:49),
意指設想物件擺設在家中的模樣,並企圖在設計中解決可能發生的矛盾。
生產者相對於消費者而言擁有較多權利,因為生產者能決定科技物的使用 方式,這樣的使用方式成為它的公共定義,例如電腦軟體以辦公室的概念包裝 (Microsoft office),使大眾將電腦定義成辦公科技。然而這樣的定義是變動的,
設計會框限住消費者和科技間的關連,但使用者仍有反動的機巧和能力,有可能 使用者操作的方式完全在生產者的意料之外。科技在有它的「雙重生命」,生產 者無法完全控制所有人使用產品的方式(Pool, 1977;轉引自
Silverstone&Haddon, 1996)。生產者和消費者間對科技物定義會有持續的拉 扯,反映在廣告和使用手冊的論述或日常生活使用等。
三、家庭概念演進
科技不只影響家庭裡的每個人,甚至根本性的改變了家庭的概念。Spigel (2001)整理戰後居家性的系譜學,將五十年來「媒體家庭」的概念分為三個階段: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950 年代的「家庭劇場」,1960 年代引進可攜式電視的「行動家庭」,以及當代 數位家庭的「智慧家庭」模式。家庭劇院和Raymond Williams(1974/馮建三譯, 1992)說的流動私有化(mobile privatization)有關。流動私有化指的是一方面讓人 待在熟悉的家中,另一方面又能旅行到「老一輩人想像不到的地方」,提供雙重 滿足,連結家庭與現代工業城市(Morley, 2007)。移動家庭則從流動私有化 (mobile privatization)轉化成相關的私有流動性(privatized mobility),家庭成為一 種載具形式,可以將私人生活帶向戶外。智慧家庭就不是移動的形象,而是「智 慧空間」(sentient place),破除內/外、工作/家庭藩籬。家庭成為 Virillio(1991) 聲稱行動的「最後載具」(last vehicle),而不是靜態的空間(Spigel, 2001:400)。
發展到當代的智慧家庭概念時,科技變得無所不在,內嵌入家庭的結構。科 技不止被居家化,在智慧家庭的例子中,家庭空間本身被媒介而且全面電子化。
從這種家庭觀點,科技不再是補充品,而是構成家庭的要件(Fiona Allon, 1999;
轉引自Morley, 2007)。科技居家化到家中時,家戶也相同地科技化了(Green, 2003)。
Morley(2007)提到東南亞的房地產以科技為號招,科技反客為主,家庭被建 構的科技所定義。台灣近年來出現許多以「數位生活」為號召的房產,如遠雄集 團的「遠雄二代宅」、「未來城」等,都是強調房產的高科技配備6,將家庭和未 來願景連結,利用科技將房產價值提升,以「數位科技」而不是房地產最重要的 地段為行銷的重點。
然而Morley( 2007)認為這種高科技的論述,往往會物極必反,通常會被舊 有家庭價值觀點馴化。Spigel(2001)分析 Bill Gates(1995)的智慧家庭願景,是全 電腦控制的夢幻房屋,但他指出Gates 的智慧家庭不僅延續傳統中產階級的生 活型態,還復甦了對田園理想的緬懷,具有嬰兒潮世代的家庭憧憬。Allon(2004) 也認為Gates 的智慧家庭是一種過去想像的烏托邦形象。換言之,Gates 談智慧 家庭的未來性,其實都是對過去的追尋。
6 像是 FTTH(Fiber To The Home 光纖到府)、虹膜辨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