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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文化活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傳統文化活動

第一節 傳統文化活動

一、文化與文化活動的意涵

文化是民間社會塑造而形成,其包含語言、風俗、宗教等人們思維活動所創 的共同成果,因此只有建立在民間的基礎上,才能產生豐富的生命力(蕭新煌,

1990),舉凡是物質或精神上的文化,都屬於文化的內涵(張鈞凱,2005)。文 化發展活動是種深沉內在的意志,須明確表現文化本身的主體性、深植和延續,

是一切文化建立的開始。戴景賢(2002)表示文化成長需立基於歷史經驗的反芻,

有賴於母語文化根基所產生的文化想像,能從自身的歷史基礎、文化根源和語言 發展出特殊的在地文化。林功尉(2010)表示文化是一種存在於人們生活中的生 活方式,它以有形或無形的方式存在且會隨著與人之間的交流逐漸變遷,而那些 代代傳承且深植在人們心中的價值與意義,就是傳統文化的形成。張瓊文(2016)

也表示當居民認同自己生活的文化時,就能產生出內在的力量並且開始思考如何 對具體回饋社會及這片土地的關懷。

世界上的每一個民族都有屬於自己的歲時慶典,而這慶典的產生接與該民族 的生活方式及環境有密切相關,依據各民族的需要在一年中設定不同的慶典(阮 昌銳,1991)。台灣的原住民社會也存在各種歲時祭儀,這些祭儀除了能表達對 自然界神靈的崇敬與感謝外,也能透過這些活動達到團聚休閒的社會功能(董森 永,1997;吳鄭重、王伯仁,2001;黃丁盛,2003)。蘇昭英(1998)表示文化 活動必須有明確的主題來牽引出其他子活動,而它的呈現方式也很多元,如:演 藝活動、巡禮、表演活動等,利用共同呈現整體訴求的大型展演活動,完整的呈 現主題和訴求。文化活動不僅能凝聚族群的生命意識,還能營造出各個地方的文 化特色,更能透過文化活動的多元面相活絡地方永續發展,同時重振地方產業經 濟發展(林功尉,2010)。

綜上述所論,文化活動指的是由民間社會塑造而成的,而每一個族群都有屬 於自己的文化活動與慶典,這些文化活動與慶典是與其生活方式與環境有相關 聯,因此每個地方或是族群都會有其特殊的文化活動,這些文化活動都會透過世 代的傳承而深植在人們的心中。

二、排灣族傳統文化活動

排灣族的宗教活動表現在各種祭祀儀式上,最具綜合代表性的是五年祭

(maleveqe)。排灣族一整年的儀式活動主要是配合農作物的生長週期而舉行,

其中以小米最為重要,目前在各部落仍持續舉行歲時祭儀,甚至久未舉行該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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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落也恢復其慶祝的活動(童春發、巫化‧巴阿立佑司,2013)。除了上述所 說的之外,仍有一些祭祀活動是關於天候的祭祀,包括祈雨、鎮風、祈晴、除雷;

和一些有關於土地及部落的祭祀,包括土地、水源、聚落;另外也有關於獵首、

狩獵、紋身、疫厲、財物、居所、家畜、捕魚以及器具等祭祀活動。(德米雅‧

魯路灣,2001)。

(一)五年祭(Maljeveq)

排灣族五年祭(Maljeveq)最初是為了祭祀該族的始祖之靈,祂平日住 在 kavulungan(今屏東北大武山),然而每五年祖靈會下山南巡各社子民,

並給各社的子民留下農耕、狩獵、健康之運;各社的子民為了迎接祖靈降臨,

因而舉辦盛大的慶典活動,以供奉祖靈並為自家人祈福祈求好運,因此形成 了排灣族特有的宗教活動-五年祭。達西烏拉灣.畢馬(2002)也認為五年 祭在排灣族的祭典活動中是最盛大的祭典活動也是人神盟約的祭典。五年祭 的舉行以部落為單位,且因時間、地域和人為的不同,祭祀的行事也有差異。

然而,並非所有的排灣族部落都有舉辦五年祭的祭典,它只存在於布曹 爾亞群,目前仍有舉行五年祭的村落有屏東縣來義鄉的古樓、望嘉、文樂、

來義,春日鄉的歸崇、七佳、力里、南和,以及台東縣達仁鄉的土坂等部落

(達西烏拉灣.畢馬,2002)。五年祭是排灣族的宗教觀、宇宙觀及社會文 化的綜合具體表現,刺球活動不僅是人神共娛,同時也凝聚了全族人的情感 促成團結和諧;祭儀中伴隨著的是集體歌舞和飲酒,而刺球活動更是祭典中 的主要內容,活動中加強彼此間情感的交融(謝志鴻,2007)。五年祭是排 灣族象徵意涵最豐富也是規模最盛大的祭典活動,由於是五年舉行一次之整 體性祖靈祭典,故俗稱五年祭,這也是早在荷蘭人來台殖民統治以前就已存 在的傳統祭典。在五年祭的祭典中,刺球活動代表著向祖靈懇求福氣,包括 幸運的賜予、生命的眷顧及惡運的袪除。換句話說,即是以刺球形式表達關 於狩獵、健康、耕作、抵禦外侮、人口興旺或征服敵人等欲求及祈求(臺灣 原住民族文化知識網,2017)。

李恩賜(2003)也認為五年祭(maljeveq)為排灣族傳統祭儀中最為隆 重之祭典,主要的意義在於祭祀祖靈和創世神,也是敬天神、祭祖靈祈求平 安和感謝神靈的重要祭儀,有慎終追遠的意思。而祭典中主要的儀式是迎靈

(pucevulj)、祈福(pakivadaq)、刺球(djemuljad)、送惡靈(pusau)與 第六年(次年)的送祖靈(pusau)等。整個部落的族人都要奉行傳統的習俗 參加活動,每一個家庭必須盡心盡力地招待訪客,且虔誠的祭祀祖靈。否則,

將會遭到祖靈的詛咒並帶來惡運。

「五年祭」有「三年一祭」或是「五年一祭」的不同說法,一直都是學 者們想要關心的議題(朱連惠,2006)。最早有「三年祭」之記載為「南路 鳳山瑯嶠十八社三」(黃叔璥,1996)所提到「收米三次為三年,則大會;

束草為人頭擲於空中,各番削竹為槍,迎而刺之;中者為麻丹畢,華言好漢 也。各番以酒相慶,三日乃止;與傀儡略同。」宮本延人和古野清人於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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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 年,利用六日的時間實地調查當時的高雄州潮州郡內文社所舉辦的五年 祭,在他的報告中提出排灣族所舉辦的五年祭之所以從一個村落傳到另一個 村落,是因為祖靈或神祇自大武山南下,再折回大武山所來回的時間共需五 年,因此才有「五年」一祭的說法(朱連惠,2006)。

而古樓的傳說則指出五年祭原本是三年舉行一次,但因為有兩個頭目兄 弟為了個人掌權權益的高低(執祭桿的長短)而發生爭執,彼此用祭桿末尖 端相互刺殺並當場死亡,從此祭儀中斷了五個三年,後來因祖靈託夢要求人 間恢復祭儀。由於上述事件的發生,延誤了每三年一次的祭儀,於是自此更 改為每五年舉辦一次的約定(許功明,1994;胡台麗,1999;朱連惠,2006)。

而在台東縣政府辦理耆老口述歷史的文獻中,台東縣土坂村頭目包秀美表 示:「相傳本祭祀原有三年一祭,但早期有對頭目兄弟,為了爭執祭竿支長 短而雙雙身亡,三年祭因而中斷五個輪迴,即十五年,祖靈於是託夢族中長 老,若不再按期舉行祭祀,將有大禍臨頭,族人因驚駭遇萬劫而不復,改為 至今流傳之五年祭。」(張金生 1996;朱連惠,2006)。

達西烏拉灣.畢馬(2002)在《台灣的原住民-排灣族》中指出,五年 祭分為前祭及後祭,前祭是指祖靈從北大武山出發南下,而後祭則是指祖靈 返回北大武山的回程。五年祭儀式基本上包括:遮蔽保護子裔賜福增強力 量、喚醒招請祖靈、驅逐惡靈、娛靈讓祖靈怡悅以及歡送祖靈等五層意義,

其中以迎接祖靈降臨即刺球的準備工作為目的。五年祭共有六天:第一天主 要活動為迎靈與娛靈,第二天主要是送惡靈及刺球活動,第三、四天則是盡 情歌舞酒宴,第五天是歡送祖靈,第六天為男子出獵下午由巫師拜謝神,五 年祭才全部結束。

(二)六年祭

排灣族的六年祭(pusau)祭祀活動祭期約十天,第一天到第五天由祭司 在祭場舉行祭儀,女巫師輪流至各家作祭,直到了第五天後,祭司到頭目家 作祭,直到最後一天由頭目家預備豬肉酒飯,在祭司帶領之下走到部落外面 將祭品棄置於野外,這也就表示送神之意。五年祭是迎神祭祖活動,六年祭 則為送神祭祖活動,為此一系列祭祖大典的結尾,六年祭是伴隨著五年祭的 儀式而來,兩者不可分割,隨著六年祭的結束,迎送祖靈大典才至此畫上完 美句點(李恩賜,2003)。達西烏拉灣.畢馬(2002)也提到,六年祭是緊 接著五年祭的祭祀活動,五年祭開始在祭神屋祭祖迎祖靈和其他各神來到人 間,在人間作客一年。在五年祭結束之後,每戶人家在戶內都要懸掛一個小 竹筒,每餐或飲酒時要祭祀,祭祀時要將酒或食物放入竹筒裡,到六年祭準 備送祖靈時,才可以將竹筒拿下來送到祭神屋集中連同祖靈神送出境;若家 裡有人死亡,就要掛兩個竹筒。

(三)小米收穫祭(Masarut)

小米收穫祭也是我們常聽到的「豐年祭」,由於收穫祭的名稱不及豐年 祭雅致,因此在民國六十三年時將每年一次的收穫祭改名為豐年祭(達西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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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灣.畢馬,2002)。然而,小米收穫祭(Masalut)在排灣族的歲時祭儀中 是最重要的祭典儀式,從小米種植的初期一直到末期的收藏入倉,除了伴隨 著祭儀外,更是計算年利的方式,而小米收穫祭則代表著年度農耕結束以及 新時期來臨的分界(周淑琴,2012)。譚昌國(2007)也表示,收穫祭(Masalut)

其原來的意思為「跨越、超過」,所以收穫祭是「年的跨越」,也就是整個 部落和部落中每一個家戶一年一次的通過儀式,在正式舉行收穫祭之前,從 收割小米開始就有一連串的祭儀與禁忌。

對於小米祭相關的著作有石磊在 1971 年記載著北排灣筏灣部落小米收

對於小米祭相關的著作有石磊在 1971 年記載著北排灣筏灣部落小米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