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的特殊議題主要奠基在「治療技術」與「治療關係」兩觀點,以 及兩者的交互影響;「治療技術」強調心理專業助人者的基本技巧,從實證引導 心理治療方法與技術;「治療關係」則強調治療關係品質會影響治療結果,在過 去研究中,「心理專業助人者」變項為評估治療結果中常被忽略卻甚為重要的因 素(Geslso, 2005; Hill, 2005; Wampold, 2001)。
在相關研究中,國內外文獻一方面嘗試從心理專業助人者性別(sex)、專業 知識、態度與信念、性別角色,以及所處社會文化脈絡等因素介入,探討心理 專業助人者對個案及治療之影響(郭麗安,2001;楊瑞珠,1999;趙淑珠,2001;
蔡素妙,1998;謝臥龍、莊勝發、駱慧文,1995;謝臥龍、駱慧文,1999; Adams
& Betz, 1993; Bowers & Bieschke, 2005; Ford & Hendrick, 2003; Gore-Felton et al., 2000; Kagan & Tindall, 2003; Szymanski, Baird, & Kornman, 2002; Wester &Vogel, 2002; Wisch & Mahallik, 1999),另一方面也從個案接受治療的主觀經驗評估治療 結果(Liddle, 1996; Milton & Coyle, 2003; Phelps, Friedlander, & Enns, 1997),以作 為對處理相關議題的建議。
Bowers and Bieschke (2005)從心理專業助人者、個案性別與個案性取向三變 項介入,研究此三者對心理專業助人者態度、責任歸因、臨床評估與治療期待 影響,發現心理專業助人者的性別在治療態度與臨床評估上達顯著差異,女性 較以正向態度面對個案,較容易將個案視為堅強與積極者,而少將責任歸於個 案;在臨床評估上,則顯示女性心理專業助人者期望在問題上有較多的改善,
且具有較高與個案共事的興趣,男性心理專業助人者則有較高的舒適感;該研 究強調性別(sex)在「對個案的反應」與「對個案議題的知覺」可能具有關鍵性 差異,認為社會化過程中可能受社會文化對性別角色的期待而影響心理專業助 人者的角色與態度。Wisch and Mahalik (1999)研究發現心理專業助人者的性別角 色衝突與個案問題會影響心理專業助人者對個案的判斷,且可能因個案性別形 成複雜而非線性之關係;Lam and Sue (2001)則在瀏覽美國近 50 年針對女性、少 數民族、同志、雙性戀與低社經地位個案的治療效果實證研究中針對主要比較 個案性別與心理治療結果相關研究後發現,治療的改善與個案性別無關。國內 亦有研究探討學校輔導老師性別角色刻板印象,結果發現多數學校輔導老師對 女性個案存有刻板印象(謝臥龍等人,1995)。
在在性侵害研究中,心理專業助人者的專業知識與態度被視為影響治療的 因素,為心理專業助人者在面對性侵害倖存者的重要議題。Leahy 等人(2003)研 究發現,心理專業助人者的不當專業訓練、性侵害相關知識與倖存者的負向經 驗有關係;當心理專業助人者認同強暴迷思時,往往傾向責怪受害者或聚焦在 個人在治療處理上努力的成果,並阻礙倖存者復原;一旦心理專業助人者持允 許與開放的態度,對該議題、個案所處脈絡有足夠知識時,對於理解個案問題 及建立信任的治療關係是有幫助的(王燦槐,2000;Adams & Betz, 1993; Courtois, 1996; Ford & Hendrick, 2003; Gore-Felton et al., 2000; Leahy, Pretty, & Tenenbaum, 2003; Liddle, 1996; Milton & Coyle, 2003; Phelps et al., 1997)。一旦心理專業助人 者在欠缺專業知識與缺乏實證情境下,其個人信念傾向引導臨床的專業判斷,
當中即包含對該議題存有的偏見(Gore-Felton et al., 2000)。
Gore-Felton 等人(2000)針對 1008 位心理專業助人者,研究性別對性侵害記 憶的確認、個人信念發對臨床評估、決策的影響,發現心理專業助人者的性別(sex) 在以受虐為焦點的治療策略上沒有顯著差異,但女性心理專業助人者較男性心 理專業助人者相信性侵害揭露的真實性與普遍性;當倖存者的受創年紀越小,
越少心理專業助人者相信性侵害的真實性,研究認為此結果與心理專業助人者 相信「性侵害普遍化」的信念相關。治療關係存在於心理專業助人者與個案間,
缺一不可;除受「工作同盟」(working alliance)、「移情」(transference)與「反移 情」(counter-transference)因素影響外,也包含參與者對另一人無意識的投射與/
或干擾,當心理專業助人者與個案接觸即開始產生作用。故,「工作同盟」(working
alliance)被視為是治療關係的部份之一,存在於治療中需完成的工作目的;當中 所存有的個人關係則與移情(transference-free)相關,其必然存在於所有關係中 而不受約束,Gelso 等(2006)稱之為「真實關係」(real relationship),被視為對治 療歷程與結果評估有重要及獨立的貢獻;因此,「治療關係」應包含「真實關係」
(real relationship)、「工作同盟」(working alliance)、「移情」(transference)與「反 移情」(counter-transference) (Gelso, 2005; Gelso et al., 2005; Hill, 2005; Mohr, Gelso,
& Hill, 2005; Wampold, 2001)。
「工作同盟」(working alliance)則被視為是預測治療結果的重要因素,為心理 治療的核心,無論是治療者或個案皆會影響工作同盟的建立;其受三項因素影 響:(1)治療目標(goal):指治療者與個案同意的治療目標,其包含值得完成與可 完成的目標;(2)治療任務(task):指治療者與個案皆同意的治療任務,此任務是 為了達成治療目標而定;(3)情緒結合(emotional bond):係指治療者與個案之間 情緒的結合(Ligiero & Gelso, 2002)。
在治療結果評估上,相關研究進一步從價值信念介入,發現個體對價值信 念的堅持度會對治療歷程產生影響,藉由可信度(credibility)、同理心(empathy)、
工作同盟(working alliance)、治療階段深度(session depth)、跨文化諮商能力 (cross-cultural counseling competence)評估其治療結果,研究顯示個案對亞洲價值 信念的堅持度與諮商結果具有正相關,當心理專業助人者與個案所持的世界觀 越吻合時,能產生較高的工作同盟關係;個案對亞洲價值信念的堅持度越高,
個案與心理專業助人者的工作同盟關係越高,並且視心理專業助人者為較具同 理心者(Kim & Atkinson, 2002; Kim et al., 2005) 。Kim等人(2002)發現個案接受指 導性的高低會影響個人主觀知覺被心理專業助人者同理的程度,在指導性情境 下的亞洲個案比非指導性情境下的個案視治療者為具較高的同理心、跨文化能 力、工作同盟關係與深度治療性,但對亞洲價值信念堅持度高者在此部分則未 達顯著(Li & Kim, 2004);Li等人(2007)認為研究出現的不一致現象受文化特殊價 值信念影響,包括順從規範、集體主義、情緒的自我控制、追尋家族性成就與 謙虛。
綜上所述可知,欲探討心理專業助人者之個人議題如何影響治療結果,不 可避免需考量價值信念的影響,並思考與探究存在文化中的迷思對心理專業助
人者的可能影響,無論是在專業判斷、治療關係或治療歷程,且理解此與獨特 歷史、文化緊密關係(Ford & Hendrick, 2003)。
以國內研究為例,郭麗安(2001)研究不同層級諮商師在婚姻問題概念化 時的性別偏見結果顯示,新手諮商師普遍缺少從性別文化視野關照夫妻衝突,
專家則較新手更能引入性別與社會文化議題,且維持中立態度;郭麗安並指出,
若無法以性別與文化視野關照衝突、堅持中立,將會更加複製極強化了已失衡 的關係。治療關係既然包含心理專業助人者與個案,雙方各有其文化背景與其 社會化歷程,當心理專業助人者與個案各自帶著性別與文化背景進入治療情境 時,心理專業助人者具有的意識與價值信念也將影響其因應策略(楊瑞珠,
1999;趙淑珠,2001;蔡素妙,1998;Wampold, 2001)。
王叢桂(2004)針對助人工作者的和諧價值觀,以及個人取向價值觀對處 理家暴事件中的專業判斷之研究即顯示,專業人員重視的價值信念與其專業行 為決策有顯著相關,重視「面子」,「和諧忍讓」及「個人成長」價值信念的助 人工作者傾向支持受暴者回家的決定,愈重視和諧家庭與給孩子完整家庭等價 值觀的工作者,愈傾向支持受暴者回家及反對其離婚的決定。而愈重視個人成 長者反而愈反對離婚決定,研究者認為此結果與華人習慣從人際關係層次的自 我定義自我成長有關,假定自我成長者應有和諧關係。
以性侵害事件而言,往往牽涉更多社會文化權力、人權、性別,以及人與 人之間動力的糾結,助人者需避免在治療中冒了「複製壓迫」的風險(翟宗悌、
鄔佩麗,2003);因此。關注性侵害倖存者前,應先看到身為「人」的本質與困 境,而非社會化歷程下所形成的性別、迷思與潛在價值信念的影響。
從女性個案較男性個案願意揭露性侵害史的研究結果可知,心理專業助人 者更需理解此議題對不同性別的影響,面對倖存者在治療歷程中可能經歷的否 認與抗拒保持敏感度,在穩固與信任的治療關係下提高倖存者願意揭露的意願 與安全感,避免堅守單一的立場與事實;並反思現有治療方式多奠基於與女性 倖存者的工作關係,了解「權力」、「特殊歷史」與「文化脈絡」的關連性,關 注治療情境中社會文化在建構性別(gender)中所蘊含的意義,覺察個人創傷史對 治療工作的影響,從聆聽個人的生命歷程與故事中找出自身採用的社會-政治價 值(林佩儀,2002;郭麗安,2001;Banett, Trepper, & Fish,1990; Bowers & Bieschke, 2005; Ford & Hendrick, 2003; Kagan & Tindall, 2003; Little & Hamby, 1999;
Shechory & Idisis, 2006; Szymanski, Baird, & Kornman, 2002)。
由此可見,治療關係為心理專業助人者與個案雙方共同發展行程,評估治 療結果時,除了心理專業助人者的主觀經驗外,另需納入個案之感受,藉此釐 清當中影響治療結果之因素,並得以進一步探索此因素是否受到雙方社會文化 脈絡的影響,可做為心理專業助人者理解個案之參照;而心理專業助人者在追 尋專業成長時,不可避免需納入個人因素及生命經驗,從中理解自我與個案,
以減少潛在偏見之可能影響,以增加治療過程中決策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