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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價值共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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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價值共創

Porter (1985)提出價值鏈(value chain),強調企業透過一連串的價值活動

(value-added activities),為顧客創造有價值的產品或服務。內容由最初始的原物 料作為投入資產開始,直至為原物料透過各種不同的過程售予顧客為止,當中作 出所有的增值活動都可包括在價值鏈中組成部分。

Stabell & Fjeldstad (1998)提出價值店(value shop)與價值網絡(value network)

等兩種價值模型;價值店的經營型態以解決消費者或顧客問題為創造價值的核心,

透過匯集不同領域的專業,對問題提出解答,跳脫傳統投入原料進行生產的模式;

價值網絡的經營型態則是透過顧客與合作夥伴,提供彼此交流的平台,進而創造 價值。

Normann & Ramirez (1993)提出價值星系(value constellation),主張傳統價 值鏈(value chain)中認為價值是廠商所創造,而顧客只是價值終端的接受者的價 值創造型態已經在改變。價值星系的觀點主張企業若要創造更大的利益,必須讓 企業、供應商、通路商與顧客等角色串聯建構如星系般的網絡,重塑了傳統價值 鏈上各角色間的互動關係。

Prahalad & Ramaswamy (2004a) 認為隨著消費者及利害關係人知識的提升,

企業必須改以與消費者共創價值(co-creation of value)的思考為核心,企業不能 於完全沒有顧客的參與及介入之下,僅以企業為中心設計商品、開發生產流程、

打造行銷溝通語言及控制銷售通路。消費者變化所帶來的影響,歸納為以下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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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訊管道

消費者能取得大量的資訊,他們也因此能做出更明智的決定(informed decision)。這些相互連結的消費者集體在改變產業過往習慣的作法,從娛樂產業、

金融、到醫療健康產業。對於習慣控制對消費者資訊流的企業來說這樣的是劇烈 的變化。

2. 全球觀點

消費者能取得來自世界各地不同企業、產品、科技、性能、價格及消費者行 為與反應等相關資訊。雖然地理界線對於資訊流的限制仍然存在,但這界線已快 速在瓦解中。例如,不同區域的消費者更廣泛地檢查產品的價格、性能與種類等,

將限制跨國企業根據不同地理區域差別訂價或品質差異的自由。

3. 成群結社

社群的興起改變了市場運作,因為消費者得以不受地理或社會障礙(social barrier)的限制分享想法與感受。消費者社群的力量來自於其獨立性,即不受企業 的控制,而這樣的網絡關係,打破以往企業傳統的由上而下的行銷溝通模式。

4. 從事實驗

消費者可以利用網路實驗與開發新商品,特別是數位商品。例如,熟悉網路 的消費者開始試驗性地使用 MP3 進而改變了音樂產業;世界各地軟體使用者的集 體智慧亦共同創造出 Linux 作業系統與 Apache 網頁伺服器等人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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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動出擊

消費者透過學習得以分辨不同的選擇;透過網絡消費者激發彼此說出想法及 實際行動。愈來愈多消費者主動回饋意見給企業及其它消費者。目前已有許多網 站促使消費者的主動性,當中更有許多網站是針對特定企業或品牌。(Prahalad &

Ramaswamy, 2004c)

傳統的價值創造過程中,企業與消費者的角色被清楚界定,前者為生產,後 者為消費。產品與服務具有價值,透過市場消費者得與企業進行價值的交換,而 價值創造的過程發生於市場之外。然而,現今消費者不同於以往被動接受的角色,

主動投入於定義與創造價值,消費者價值共創的經驗成為價值的基礎。未來企業 競爭的基礎來自於創造新的共創經驗,亦即企業與消費者之間以個人為中心的價 值共創。以下透過圖示比較統的價值創造架構及新價值創造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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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傳統價值創造架構與新價值創造架構之比較 資料來源:Prahalad & Ramaswamy (2004c)

Prahalad & Ramaswamy (2013)提到,價值共創的過程建立於四個重要的基石 上,包括溝通(Dialogue)、取用(Access)、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和透 明(Transparency),簡稱 DART,其基本意涵請參照表 2-1。價值共創的過程,

可將 DART 四個要素做不同的搭配加以運用,例如溝通加取用或取用加透明,以 塑造一個有助於企業與消費者共創價值的環境;讓顧客有機會可以參與產業價值 鏈上不同的區段,亦讓企業創造出屬於每位不同消費者的個人經驗價值。

資料來源:Prahalad & Ramaswamy (2004c)

在價值共創的前提下,企業經理人必須要留意共創經驗的品質,而品質好壞 則視企業與消費者間互動的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是否著重於創造不同經驗的 能力。企業必須有效率地創造有助於促成共創經驗的「體驗環境(experience environment)」;更需建構富有彈性的「經驗網絡(experience network)」,讓消 費者共同創造及個人化他們的經驗。藉此,企業與消費者的角色將逐漸融為一體,

共創獨特的經驗。企業與消費者價值共創發生於企業與消費者互動時的多個時間 點(multiple points of interaction)(Prahalad & Ramaswamy, 2004b),並不僅限於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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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交換的時點,也因此體驗環境(experience environment)變得非常重要。此外,

價值共創發生於消費者與企業互動過程中的多個時點,在這樣框架下,消費者與 企業的所有互動都是價值共創的關鍵(包括傳統價值交換的時點),故本研究將 消費者於消費過程中與企業的互動,以及消費者因為良好的消費經驗或共創經驗,

進一步將品牌推薦予其它消費者等相關經驗,納入價值共創與共創經驗的研究範 圍。

Ranjan & Read (2014)整理過去關於價值共創的文獻,發現價值共創可歸納為 兩大構面,而兩大構面又各包含三個要素,請見表 2-2。兩大構面包括「共同生產」

(co-production)與「使用價值」(value-in-use),其中共同生產主要含括交換

(exchange)的概念;使用價值則強調價值是在使用的過程中產生的。根據 Ranjan

& Read (2014)早期的文獻大部份(48%)以共同生產的概念為核心,其次 31%以 使用價值為主,僅 21%的文獻同時包含了共同生產與使用價值等兩個構面,所有 的文獻樣本當僅有 2.7%同時含括了價值共創中兩大構面中的六個要素,而六要素 中以互動(interaction)這個要素最普遍出現在價值共創的文獻中(Ranjan & Read, 2014)。

表 2-2 價值共創的概念構面

共同生產(co-production)

知識共享(knowledge sharing)

平等(equity)

互動(interaction)

使用價值(value-in-use)

經驗(experience)

個人化(personalization)

關係(relationship)

資料來源:Ranjan & Read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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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精品與平價精品之定義

一、 精品之定義

「精品」一詞在西方用 luxury 表達,翻譯為中文則為「精品」或「奢侈品」,

兩者所表達的均為英文的 luxury。精品(luxury)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且 這兩個字更是到處都看得到,例如用於產品、服務或是生活型態。精品這個名詞 雖然廣泛與普遍地被人們掛在嘴邊,但在學術界並無明確的定義,這主要是因為 精品這個名詞具有強烈的主觀性,舉例而言,一個人認為某樣物品是精品,但對 另一個人而言可能只是一般物品(Phau & Prendergast, 2000)。

精品這個詞常被用來指高價、高品質、具美感(Kapferer, 1997)與愉樂感(Berry, 1994)的產品、服務或品牌。

Sekora (1977)將精品定義為「任何不必要的東西」; 洪慧芳(2011)指出,精 品就像很多概念一樣,大家都懂,但沒人確切知道它的意義、結構、範疇或組成。

精品的概念的確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Vigneron & Johnson (1999)則用名望

(prestige)作為衡量精品品牌組成要素的指標,主張品牌的名望是由感知外顯價 值、感知獨特價值、感知享樂價值與感知品質價等所組成。其研究將名望品牌依 聲望低至高依序分為中高階品牌(upmarket brands)、高級品牌(premium brands)

與精品(luxury brands),其中精品(luxury brands)在名望品牌類別中被視屬於 最頂級者;Phau & Prendergast (2000)認為,精品具有獨特性(exclusivity)、被廣 為人知的品牌識別、享有高品牌知名度及品質認知、限制銷售數量與保有高顧客 忠誠度;Dubois & Paternault (1995)提出精品即是「夢想中的價值(dream value)」;

Nueno & Quelch (1998)兩位學者則將精品定義為「功能對價格的比例低,而無形 與情境效用之於價值的比例高」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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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平價精品(Affordable luxury)之定義

過去精品產業的大門很窄,僅有少數的品牌彼此競爭,且消費族群主要集中 於金字塔中頂端最有錢的一群人。然而現今隨著中產階級消費者可支配所得的提 升與人口結構的改變,愈來愈多人對品質與品味的追求向上提升(trading-up);

隨著精品的民主化(democratization of luxury),各國的精品消費者階層向下擴張 (Nueno & Quelch, 1998; Silverstein & Fiske, 2003),帶來精品市場逐漸的大眾化,

消費者不再只是最有錢及具有社會地位的階層,同時也包括了中階市場的消費者 (Yeoman & McMahon-Beattie, 2006)。

Alvarez, Kemanian, & Malnight (2011)提到,精品市場的範圍擴大,包含了各 種 價位 與 商品種 類,有 許多訂 價 較低 但仍保有好 品質的精品 -「平 價精品

(affordable luxury)」出現,讓消費者得以用較低的價格買到傳統精品所帶來的 感覺。舉例而言,即使香奈爾的高級訂製服不是人人都能負擔;相對的,香奈爾 的化妝品,則以平價的方式提供消費者精品的奢華感(Alvarez et al., 2011)。

Alvarez et al. (2011)提出精品黃金三角形(the luxury triangle),將傳統精品

(traditional luxury)、平價精品(affordable luxury)及大眾(mass)商品做了新 的定位。將平價精品(affordable luxury)界定於傳統精品與大眾商品之間,認為 此為精品市場的新樣貌,如圖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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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精品黃金三角形(The luxury triangle)

資料來源:Alvarez et al. (2011)

Silverstein & Fiske (2003)則稱 比同品類產品具 有 更高品質、品味及熱情

(aspiration),但價格又不會貴到讓人覺得難以取得的商品為「新精品(new luxury goods)」。新精品品牌的名稱是相對於傳統精品(traditional luxury)或舊精品(old luxury)的名稱而來。新精品商品具有設計感、工匠技術佳,通常具備一些傳統精

(aspiration),但價格又不會貴到讓人覺得難以取得的商品為「新精品(new luxury goods)」。新精品品牌的名稱是相對於傳統精品(traditional luxury)或舊精品(old luxury)的名稱而來。新精品商品具有設計感、工匠技術佳,通常具備一些傳統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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