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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機關實施內部控制之探討

第四節 內部稽核

本研究經綜整 4 個機關 2104 至 2017 年度執行內部稽核工作相關書面資料,以 及訪談實際執行或參與觀察上開機關內部稽核工作人員之心得或經驗,茲就各該 機關稽核人力組成及運用、內部稽核範圍及執行方式、稽核意見研提情形,以及 追蹤列管等事項分析如下:

壹、稽核人力組成及運用情形

4 個個案機關皆採任務編組方式組成內部稽核小組,或於內部控制小組下設稽 核工作分組方式辦理內部稽核工作,至稽核人力的組成,其中A機關與V機關每 年視稽核項目選定執行稽核工作之人員41,A機關係由內部稽核幕僚單位之簡任參 贊人員擔任領隊,V機關則視稽核項目指派業務單位副主管擔任組長,其餘稽核

41A機關內部稽核幕僚單位(秘書室)已簽陳其機關首長核准自 106 年起該機關內部稽核委員已改 為固定由內部稽核幕僚單位、企劃單位、法規單位及會計室指派科長以上層級同仁擔任。

成員機關均由相關單位指派科長或視察、專員等資深人員組成,並採分組方式進 行42。I機關係由該機關各業務單位指派簡任層級人員,幕僚單位指派科長層級人 員擔任稽核委員,並依稽核項目採分組方式抽籤決定稽核成員(每個稽核項目有 3 位委員負責稽核);T機關執行內部稽核工作之人員,則由該機關內部控制專案 小組委員(即各單位主管)擔任,且分派予每個委員負責單獨執行非屬業管業務 之稽核項目。

依本研究訪談受訪者實際執行上開機關內部稽核工作之心得或參與觀察的發 現,大多肯定內部稽核以第三者角度協助檢查機關業務執行情形,有助於維持內 部控制有效運作,然而因透過任務編組調派機關同仁執行內部稽核工作,兼辦稽 核工作人員多不具有稽核專業背景及知識,實際上可能面臨不知以何種觀點切入 稽核,且受限於人力及時間等因素,導致稽核範圍有所侷限及稽核深度不夠等問 題。

本機關對各層級同仁是有定期職務輪調的機制,目前本機關稽核人員主要係 指派業務單位的簡任層級人員來擔任,渠等人員多已具備相當的職務歷練,並對 相關業務具有一定程度的熟稔度,因此他們來執行稽核工作其實並不會有太大困 難,而且我個人感覺由不同專業背景人員來執行稽核工作,比較能跳脫主觀本位 思維,透過不同的角度來檢視有時候反而能夠看出問題,甚至提出一些更有助於 精進業務的建議。(C1)

本機關執行內部稽核工作時,雖然採分組方式進行,由各業務處副處長擔任 組長,組員則以科長為主,但因為本機關對同仁並無職務輪調的機制,所以同仁 的專業多半只侷限他所負責的業務,雖然執行稽核工作時會儘量依稽核人員的背 景來進行工作分派,實務上仍面臨稽核人員對所稽核業務不夠瞭解熟悉,還有專 業知識不足的情形。(A1)

部分稽核人員對稽核項目的業務嫻熟度較為不足,僅能對作業程序說明表及 作業流程圖提出修正意見,較難對精進業務之發展或推動提出具建設性的興革建 議。(B1)

42V機關運用交叉稽核方式辦理,即擇選業務性質較相近之單位互相稽核對方業務。

目前沒有獨立內部稽核部門的情況下,透過任務編組的方式來運作,對於擔 任內部稽核人員及負責相關幕僚作業的同仁來說,都是額外的工作負擔,而且實 際上很多機關的作法是先要求各單位寫書面報告再去實地查核,受限於人力、時 間及能力,稽核範圍及深度恐怕不足,即使找其他單位同仁或外部專家擔任稽核 委員,對業務的瞭解亦有限,能否達到稽核的目的,值得商榷。(C2)

另本研究歸納前述 4 個機關內部稽核人力組成與運用情形之書面資料及訪談 意見發現,A機關與V機關因內部稽核成員並非固定,或機關本身未實施職務輪 調之故,稽核人員可能因本身對所稽核業務之專業知識尚有不足,致無法提出具 建設性之意見;至I機關及T機關擔任內部稽核工作人員係一級單位主管或各單 位科長及簡任層級以上人員,且據受訪者表示,因該等機關業務性質之故,相當 重視同仁專業養成,機關原已訂有人員輪調或培訓機制,故渠等擔任稽核委員之 同仁多已具備一定程度之職務歷練,對機關業務較為熟稔,執行稽核工作尚無窒 礙,惟上述四個機關執行內部稽核人員仍可能受職務異動而更迭,不利於稽核專 業能力與稽核經驗之養成及累積。

貳、稽核範圍及稽核方式

一、稽核範圍

檢視 4 個機關 2104 至 2017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執行稽核之項目,其中 A 機關與 T 機關均為內部控制制度的作業項目;至於V機關及I機關稽核項目之擇選,除了 前述內部控制制度作業項目外,亦將以前年度稽核結果列為待追踨改善之業務項 目,以及外部監督機關如監察院彈劾、糾正(舉)或調查案件、審計部中央政府 總決算審核報告所提重要審核意見涉及內部控制缺失案件納入稽核範圍。

由上開四個機關稽核項目擇選情形可知,其所執行內部稽核範圍仍以內部控 制制度所列作業項目為主,由於該等機關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之業務項目,除了重 要核心業務外,尚包括人事、主計、政風、總務採購等一般機關均有辦理之共通 性或跨職能業務,故這些機關 2104 至 2017 年度執行內部稽核範圍係涵蓋上述業務

,另選定稽核項目之考量或依據,除T機關、I機關係優先擇選每年風險評估結 果,殘餘風險值較高之內部控制項目執行稽核外,其餘兩個機關主要將攸關施政 重點及外界關注事項,或就外部監督機關已提出缺失之作業項目或以前年度稽核 發現待改善事項作為稽核主題擇選之來源。

二、稽核方式

A 機關執行內部稽核係先請受稽核單位準備簡報及相關書面佐證資料供查閱

,簡報內容包括稽核項目之業務背景簡介、作業程序、控制重點、法令依據、自 行評估過程及結果、缺失追蹤及改正情形、相關重要成果、遭遇困難問題及解決 對策等提出說明。V機關稽核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實地訪查為輔,並得視需要 由各工作分組分別擇定適宜抽核比率,查驗相關文件等資料,以及訪談有關人員

I機關要求受稽核單位於稽核小組執行稽核前由各單位副主管(未設置副主 管之受稽核單位者,則由單位主管或簡任層級人員)帶領所屬同仁完成業管內部 稽核項目之預檢作業。稽核小組之稽核程序係先召開稽核行前會議,受稽核單位 就稽核項目進行簡報,並提供書面資料供稽核人員參考後,另擇期安排現地稽核

。稽核工作結束後,立即召開該場次稽核作業之檢討會議,由稽核委員提出稽核 發現、稽核結論及改善意見或興革建議,受稽核單位得就稽核委員之意見進行回 應。T機關執行稽核前,係先召開行前說明會向稽核成員說明稽核方式,並與受 查單位溝通,請其就稽核項目業務辦理情形預為準備相關書面資料供稽核人員查 閱後,再進行實地查核。

另檢視 4 個機關針對所列稽核項目執行之稽核方式或稽核重點,主要係確認 或驗證該等項目之作業程序或流程及控制重點設計之合理性及有效性,以及評估 受查單位是否依其所定內部控制制度辦理之實際落實程度,故其稽核型態均偏屬 遵循稽核性質。

參、稽核意見之研提與追蹤管制情形

一、稽核意見研提情形

甚少就業務運作之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及效益性(Effectiveness)

43等面向提出建議意見。該等機關部分年度稽核項目所提建議摘錄如表 4-22 至表

表 4-22 V 機關 2017 年度稽核結果(摘錄)

表 4-23 A 機關 2015 年度稽核結果(摘錄)

表 4-24 I 機關 2016 年度稽核結果(摘錄)

調 查 分 類 科 均 依

作模式下,因其客觀性及獨立性仍有不足,對稽核實質成效之發揮難免造成負面 影響。

我認為內部稽核因為是由別的單位或人員來抽查的性質,由第三者角度去驗 證各單位內控自評的情形,是比較客觀的,而且相對比較可以看出問題所在。(A1)

我個人感覺由不同專業背景人員來執行稽核工作,比較能跳脫主觀本位思 維,透過不同的角度來檢視有時候反而能夠看出問題,甚至提出一些更有助於精 進業務的建議。(C1)

我個人過去參與執行機關內部稽核工作時,曾經針對本機關某項納入內部控 制制度之作業項目進行稽核,發現該項業務部分案件未依標準作業流程或控制重 點執行,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卻未載明事後如何補救處理,所以我建 議受查單位必須於相關文件補充註記原因及事後補行辦理情形,此一建議已獲受 查單位採納辦理。顯示內部稽核從第三者的角度,能進一步發現各單位同仁自行 評估或實務作業是否有真正落實辦理的情況,並且提供協助業務精進強化內部控 制之具體建議。(D2)

以我實際參與稽核的經驗,我會去看受查單位的控制作業是不是針對所要管 控的風險來設計,也就是控制機制能否有效管控風險,不會只侷限於執行面的遵 循落實情形。(C2)

因為稽核人員是由本機關或所屬機關同仁擔任,因其本職工作需要與受稽核 單位多少有業務互動或交流情形,基於工作合作夥伴關係,故在稽核紀錄的陳述

因為稽核人員是由本機關或所屬機關同仁擔任,因其本職工作需要與受稽核 單位多少有業務互動或交流情形,基於工作合作夥伴關係,故在稽核紀錄的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