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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語言教育的教學觀與學習觀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全語言教育的教學觀與學習觀

一、教師與教學

全語言教學不是一種教學法或一套教材,而是一套結合了心理語言學、社會 學和讀寫萌發研究成果的語言教學觀(陳淑琴,2000)。全語言是一種教育哲學觀,

強調每個人、每天都是在從事認知學習,它是對語言、 學習、課程、教學與教師 的重新思考,而不是一種語言教學法。全語言強調以語言統整所有學習,而學習 是從整體到局部。因此教學時也是從整體開始,使用完整的材料,以意義理解為 中心,看中語言的功能性,讓語言的學習對學習者而言是真實的。「真實」是全語 言教學中很重要的原則,活動對學生而言若不真實,所有的教學不管在不在情境 中都不符合全語言精神(李連珠,1998,2006)。

教師的首要責任在於安排一個豐富的讀寫環境,創造各種可能的語言使用以

及社會性互動的機會。教師同時還需要是幼兒的語言伙伴,在使用的情境中示範 語言約定成俗的用法或形式,並做為幼兒聽、說、讀、寫的對象。更重要的是,

教師對幼兒發展中的語言形式必須有接納的態度,教師需瞭解幼兒是主動的語言 知識建構者,也是活躍的參與者,其語言形式與約定成俗的不一致,只是發展的 過渡期,教師的支持和示範正視他們邁向約定成俗型式的必經歷程。同時,教師 也需瞭解,不同幼兒間所呈現發展的差異是可預期的現象,也是需接納進而因應 其特質進行協助的連接點(李連珠,2006)。

教師可根據美國國際閱讀協會中的幼兒及讀寫發展委員會所建議:(1) 將教 學建立在幼兒已有的口頭、閱讀及書寫的知識上。將重點放在有意義的經驗及語 言上,而不是個別技能的發展。(2)尊重幼兒帶來學校的語言,並將它作為語言 及讀寫活動動機的基礎。(3)讓幼兒都能體驗成功的感覺,幫助他們視自己為喜 歡探索口頭及書面語言的人。(4)提供閱讀經驗,並將它視為溝通歷程中整合的 一部份,而溝通歷程包括了聽、說、讀、寫及藝術、數學及音樂等方面。(5)在 幼兒初嘗試書寫時,鼓勵他們自由發揮,而不必在意文字是否符合正式形式,或 是否為正確的傳統寫法。(6)在幼兒初嘗試閱讀及書寫時,鼓勵他們去冒險,並 接納幼兒所呈現的錯誤,並視之為自然成長及發展的一部份。(7)使用幼兒熟悉 的或可預測性的閱讀材料,像是知名的故事,因為它們提供幼兒控制的感覺,並 對自己的學習能力有信心。(8)呈現一個模範讓幼兒去模仿,在教室裡,老師應 該要正確地使用語言,聆聽並回應幼兒的談話,並參與他們自己的閱讀及書寫。(9)

花時間定期地讀書給幼兒聽,包括各式各樣的圖書、故事及非故事類的題材。(10)

提供固定的時間讓幼兒獨立地閱讀及書寫。(11)藉著提供機會給幼兒去溝通他們 所知道的、思考的及感受到的事情,以促進幼兒情感上及認知上的發展。(12)使 用發展及文化上適宜的評量程序,這些評量必須基於課程的目標且考慮到幼兒整 體的發展。(13)讓家長瞭解在學校裡安排廣泛語言課程的理由,並且提供建議,

讓他們在家裡也能實施類似的活動。(14)提醒家長,讓他知道對幼兒實施學前讀

寫技巧的正式評量或標準化測驗,有哪些限制。(15)鼓勵幼兒,在學習的過程中 成為主動的參與者,而非被動的接受者,並且要安排活動,讓幼兒就聽、說、讀、

寫各方面進行嘗試(引自薛曉華譯,1997)。

二、學生與學習

全語言的幼兒語文課程並不在訓練幼兒抽象、孤立、零碎的語文技能,而是 在建立更堅實發展語文的基礎,培養幼兒成為實質的語言使用者,而且是獨立、

自主、有效率的語言使用者。

全語言學習的基本要件:在完整的語言和社會情境中,尊重學習者為完整個 體,學習整體的語言。全語言學習的焦點,是在真實語言事件中所包含的意義,

而不在語言本身。全語言的課程組織,讓學生與老師共同計畫,以解決實際的問 題即與本身生活相關的議題為主。這種極度真實的課程,提供許多機會讓孩子理 解環境中的文字的書寫有意義的符號(李連珠譯,1998)。

無論是何種學習,學習者願意主動探索與嘗試,就是成功的一半,幼兒的學 習行為是隨著冒險嘗試的行動而開始的,尤其是語文學習,更是需要幼兒開口說、

動手寫,或是願意聽故事、聽別人分享和閱讀故事書,才能產生真正的學習。在 全語文的教室裡,教師的角色只是催化者或是促進者,學習者必須負擔大部分的 學習責任,例如參與討論、分享經驗、尋找資料、溝通協調等等,在過去這些責 任大都由教師擔任。負起學習責任使幼兒對語文學習產生掌控權,是增進幼兒主 動學習的方法之一 (陳淑琴、程鈺菁,1999) 。

根據一位全語言教師融合理論與個人的經驗,所提出對孩子學習的信念:(1)

孩子自然而然就在學習。(2)進幼兒園以前,孩子對於讀寫方面的常識,本來就 已經瞭解不少。(3)所有的孩子都能學習。(4)當學習是整體的、有意義的、有 趣的和有用的時候,孩子的學習效果最好。(5)如果能讓孩子自己決定學什麼、

怎麼學,學習的效果最好。(6)如果能讓孩子在非競爭的情境下與同儕合作學習,

學習的效果最好。(7)如果能讓孩子在社交的情境下談話、工作,學習的效果最 好(林佩蓉譯,1999)。

Manning & Kamii (2000) 研究發現,38 位幼兒分為兩組,其中一組採全語言 教學,另一組則否;待七個月後,發現接受全語言教學的幼兒,在閱讀與寫作的 方面較另一組進步許多。Kanel & Anthony (1994) 研究指出,學生接受全語言教 學後,藉由討論發展了聽與說的技巧,同時在過程中也學習到一起呈現資料和解 決問題。經由學習閱讀進而熟悉寫作與分享,見證了全語言的成功經驗。

全語言教學是以孩子為導向,以意義為重點,讓孩子經由主動的思考、合作 的學習,在自由、自然、真實的環境中,透過語言以培養聽、說、讀、寫的能力

(黃瑞琴,1995)。學習者在語言的發展上應該是主導者,應該「擁有」整個學習 歷程的主控權,有權利決定使用語言的時間、理由和目的。全語言也主張,語言 學習的歷程應該是統整的,讓孩子因為需要而從事聽說讀寫的活動(李連珠譯,

1998)。兒童會受環境中語言的影響,以語言來分享所學所知,也以語言來累積學 習經驗。語言學習的過程是整體性的,而且語言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 Goodman 主張語文教學與學習是要完整的概念。由他的教學觀、學習觀來看全語教學,其 認為教師是有關懷意圖的兒童傾聽者,學習者應該是學習過程的主動建構者(引 自陳芬虹,2003)。

綜合以上論述得知,全語言教師應善於安排一個豐富的讀寫環境,並創造有 利於幼兒語言使用及社會性互動的各種機會。教師需提醒自己是幼兒的語言伙 伴,並做為幼兒聽、說、讀、寫的對象。更重要的是,教師對幼兒發展中的語言 狀態必須隨時有接納、尊重的態度。全語言教學是以孩子為導向,以意義為重點,

透過真實情境的學習,讓幼兒自己決定學什麼、怎麼學,如此的學習效果才會最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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