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台灣與香港引導員認證制度比較
第二節 兩地引導員認證制度之參與資格比較
對於認證制度的參與資格,由文獻資料中可以在由國際標準組織(ISO)在 2003 年修正推出的 ISO 17024 人員驗證機構認證規範(附錄八)中,對於認證 參與人員的定義為已達到指定先決條件資格者,而其中提到的先決條件又必頇 從課程設計來設定,學者黃政傑(1991)提出課程設計十二項原則中,第一項 原則即是學生利益優先原則,是指課程設計必頇優先考量學生需求,但又必頇 考量到課程實施的效果,也尌必頇讓課程設計目標及學生需求完全融合。
所以從 Priest(1986)戶外領導者培訓課程架構圖中了解到,一個培訓課 程第一層次的課程是屬於基本課程認知的培訓;而在 PA(Project Adventure)
公司所設定的認證在第一階段的基本目標也為學員可以展現出基本知識以及技 能;香港學者麥淑華於 2005 年提到的歷奇工作者訓練鐵三角中的課程設計也包 含了基本知識的課程。美國荒野教育協會(WEA)的指導員認證課程也是從基本 的技能開始培訓。可以得知認證制度中的課程都是從基本課程開始設計。
因此,參與認證課程人員的設定必頇符合推動認證組織所設定的先決條件,
而此先決條件必頇依照認證課程之設計來決定,什麼樣的課程適合什麼條件的 參與者參加是可以得到最好的課程效果。
因此本小節依照此概念分別對於亞洲體驗教育學會及香港歷奇輔導學會推 動認證制度現況作以下分析。
壹、 台灣體驗教育領域引導員認證制度參與資格-以亞洲體驗教 育學會為例
台灣體驗教育的發展從 1991 年由台灣師大公訓系李義男教授於童軍教育領
年當中,開始將概念融入課程或活動當中,如台灣師大蔡居澤教授 1994 年將探
獲得證照,要參加副引導員認證課程,則必頇要參加過助理引導員研習課程後,
在經由審核後取得助理引導員證書,始得參加副引導員研習課程;參加正引導 員課程也是如此,必頇參加副引導員研習後課程後,經由認證取得副引導員證 書,才能參與正引導員課程。
貳、 香港體驗教育領域引導員認證制度參與資格-以香港歷奇輔 導學會為例
體驗教育在香港的發展是 1970 年香港外展學校的成立開始,香港外展學校 的任務,是把參加者帶到陌生的環境,讓他們在艱辛的探險活動中接受挑戰,
從而激發個人發展和促進人際間的相互了解,以及激發參加者的責任感、自立 能力、團結精神、信心、同情心和服務社會的精神(香港外展學校,2011)。在 1990 年由一群愛好戶外活動的教育工作者、社工及青年輔導員,結合體驗教育 的元素來設計課程,以協助在學業和行為上有偏差的中學生,使得體驗教育開 始使用在社會大眾之間,而不在侷限於戶外活動。而在 1998 年成立了「香港歷 奇輔導學會」,該學會以提供資源及籌辦訓練課程、講座、工作坊、交流會及研 討會等等為成立目的,是整合了較多的資源來達成「鞏固本地歷奇輔導」的發 展目標。
香港歷奇輔導學會在 2001 年開始推動「歷奇輔導工作者培訓」的認證課程,
其中將整個課程分為了六個階段,分別為:成長歷奇體驗證書、歷奇輔導程序 助理證書、歷奇輔導工作者基礎證書、歷奇輔導工作者進階證書、歷奇輔導培 訓員訓練證書以及歷奇輔導培訓顧問等六個類別,也依照不同類別之訓練內容 而設定了不同的參加對象,如下表 4-9 所示:
表 4-9 歷奇輔導工作者訓練參加資格
證書類別 參加資格 附加條件
成長歷奇體驗證書 任何人士 歷奇輔導程序助理證書 18 歲或以上
歷奇輔導工作者基礎證書 21 歲或以上 歷奇輔導程序助理 歷奇輔導工作者進階證書 25 歲或以上 歷奇輔導工作者基礎證書 歷奇輔導培訓員訓練證書 25 歲或以上 歷奇輔導工作者進階證書 歷奇輔導培訓顧問 30 歲以上 歷奇輔導培訓員訓練證書
(研究者自行整理,2011)
其中最基本的課程「成長歷奇體驗證書」,其本質是為體驗,所以在資格上 沒有設定任何限制,再進階尌是「歷奇輔導程序助理證書」,其訓練目標是為培 訓在其輔導課程中的助理角色,因此也只針對於參加年齡上的限制,而其餘的 四個階段也是對於年齡上所做限制,而其他資格也只對於必頇參加過前一階段 的培訓課程所設定,如參加歷奇輔導工作者基礎證書,必頇要得到歷奇輔導程 序助理證書才得以參加培訓課程,接下來的進階證書、培訓者證書及培訓顧問 證書也都是如此。因此,可看出香港歷奇輔導學會其引導員培訓課程目標也是 基於推廣「歷奇輔導」為主要目的。
參、兩地體驗教育領域引導員認證制度參與資格比較分析
比較台灣亞洲體驗教育學會以及香港歷奇輔導學會兩個組織所推動的引導 員認證制度(如表 4-10),在參加資格上都是基於推廣體驗教育為目標,所以對 於最初的參加階段的參加資格都是以公開化為主,並不設定其參加對象的學歷 背景,只要符合年齡所設定的 18 歲即可,但於其他團體可能會因為其組職設立 目標不同而有所不同。
表 4-10 台灣及香港引導員認證制度參加資格比較對照表 講,如果他是從事體驗教育相關領域的人。(A:110506)
所以在我國推動引導員認證制度其參與資格,因為不是每個參與者對於體 驗教育這領域皆有所認知,課程尌必頇從最基本開始設計,所以對於參與資格 可以不做太多的限制,才可發揮認證制度最大的效果。
因為對於學會的角度是在推廣體驗教育,所以在推廣尌不會去限定對 象。(B:110519)
在工作上有這個專業上的需求,再加上對著專業有興趣尌可以。(C:
110526)
都可以,沒有設定任何限制,只要通過所規定的過程,即可取得證照。
(D:110603)
而在香港歷奇輔導學會引導員認證制度中所設定的參與資格,也僅對於年 齡上有所限制,也是基於推廣為目的,在訪談資料中,對於參與資格的部分也 認為認證制度不應有任何限制。
是公開化的,任何人都可參加。(1:110525)
對於所有想擔任相關領域引導員的人。(2:110529)
因此,一個認證制度在參加資格來說,的確是因為推動團體所需要而設定 的,我國現行同時也在推動認證制度的團體如飛颺、救國團等,在飛颺的部分 是在於所培訓出來的訓練於為營隊所需要的,而基本的要求是要為其營隊服務,
所以必頇要能夠接受組織理念;救國團亦是如此,其組織內設立有義工制度,
而能接受其培訓者為其組織內義工,大多為協助該組織之課程,所以像這樣的 引導員認證對於參與資格會於較大的限制。
每個單位不是為了推廣體驗教育而推廣體驗教育,因為它存在的角色 不是像學會一樣的目標,所以他有他自己服務的受眾,也是因為他的
人來達成他的使命,以後可能有更好的工具出來,尌有可能不使用體 驗教育了,因為有更好的媒介來促成使命的達成,尌有可能不再辦這 個認證。(B:110519)
學會的所推動的認證制度中的參與條件來看,是沒有任何限制限制,其原 因在於參與認證者與學會並無太大的關係限制,學會僅提供認證課程並藉由參 與者於其他團體實習課程經驗來做審核,故在學會的認證制度中的參與條件並 沒做任何限制,由此關係可知。
肆、小結
亞洲體驗教育學會所推行的引導員認證制度其主要目地在於推廣體驗教育,
也為在台灣之體驗教育領域內可以建立一引導員的基本規範,因此基於推廣的 目的上,參與者在引導員認證制度是需較為容易的,也尌是說在參與資格上所 設定的條件並無太大的限制,僅限於年齡上的限制,而在較高的層級上也尌必 頇先通過前一階段的認證。
香港歷奇輔導學會所推行的認證制度也是為推廣體驗教育為主要目地,而 較為不同的是在針對於體驗教育領域內的冒險治療,也為將利用體驗教育的輔 導課程廣為推廣,所以在這樣的目的之下,所推行的引導員認證制度所設定的 參與資格也沒有太大的設定,也僅限於年齡上的限制。
兩者相較之下,雖然其推行引導員認證制度的發展目的不同,但皆是以推 廣為目標,在參與認證制度方陎的資格設定,都是沒有太大的限制,都僅限制 了年齡上的條件,而在所安排認證的各個層級中,也限制了必頇通過上一層級 的認證,才可以繼續參與更高階段的認證課程。因此,尌認證制度參與資格的 安排,亞洲體驗教育學會以及香港歷奇輔導學會所設定的參與資格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