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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各階段兒童聽力的發展與音樂能力的培養習習相關。美國印地安那大學 音樂教育學者 Jean Sinor 在研究中發現,幼兒對音色與力度的知覺,以及對聽力、

律動、歌唱的反應皆勝於其他年齡,而後概念能力才開始發揮。幼兒能透過引導 深入音樂的學習,但不應過度填鴨(引自鄭方靖,2003)。

六、音樂教學法

在台灣的音樂教育上,各式的教材及教學法相當的多樣化,有諸多學者針對 各種教學法就教師訓練,及國內目前現況做相關研究,在此節中,研究者將就諸 多學者之研究結果予以闡述,並做資料之統整。

陳藍谷(1999)將國內音樂教學法大致分為三種類型:1.節奏樂器與律動,2.

鍵盤與律動,3.器樂。其中以節奏樂器與律動為主要教學架構的教學法有奧福、高 大宜、朱宗慶、達克羅茲教學系統;以鍵盤律動為主要教學架構的教學法有山葉、

河合、沛思教學系統;以器樂為主要教學架構的教學法是鈴木教學法。在眾多的 教學法中,一一就其教學理念、教學特色、教學架構、教師訓練、國內現況做一 詳細介紹。

鄭又慧(1994)指出,在 20 世紀末,被歐美社會使用最多的教學法,當屬奧 福教學法,其他像高大宜教學法及曾帶給奧福影響的達克羅茲教學法,也常被提 倡。奧福教學法以創造、即興、遊戲設計融合各種藝術性的教學為經,以高大宜 教學法之手勢變音高法、首調唱名法,視節奏譜法、及特殊、基本的曲式、和聲 首調記譜法的教學方式為緯,在輔以達可羅茲教學法中的節奏律動教學來強化,

將此三種各具特色的教學法整合各取其長,即可創造較更為完整的音樂教學。

鄭方靖(1993)指出,20 世紀中最傑出的四大音樂教學主流為達克羅茲教學 法、奧福教學法、高大宜教學法及鈴木教學法。此四種教學法提倡了更普遍化的 音樂教育方法來教育一般大眾,也提高社會音樂文化的品質。文中並就此四大教 學法之來源、特點、成效及活動實例做一詳述。綜觀此四大教學主流,雖然各具 有其教學重點及偏向,但卻又不約而同的主張,簡述如後:1.音樂教育平民化,2.

本土性的音樂教學,3.知性與感性合一的教學,4.漸進與自然的教學方法,5.啟發 重於成果發表的教學。

以下由研究者針對各學者(林幼雄,1987;陳美然,2004;陳淑文,2004;陳 藍谷,1995;黃嫊媜,1995;鄭方靖,1993;劉安琪,2001;歐遠帆,1995)對教 學法的闡述進行彙整,將各音樂教學法就其原創人、教學理念、特色、教學架構、

以表 2-1-7 呈現:

表 2-1-7 目前國內音樂教學法簡介

教學法名稱 創辦人/國籍 年代 教學系統課程分類

奧福 奧福 德國 1895-1982 打擊與律動 達克羅茲 達克羅茲 瑞士

Emile Jaques-Dalcroze

1865-1950 打擊與律動

高大宜 高大宜 匈牙利 Zoltan Kodaly

1882-1967 打擊與律動

戈登 戈登 美國 Edwin Gordon

1927

朱宗慶 朱宗慶 台灣 1954 打擊與律動 鈴木 鈴木鎮一 日本 1898 器樂

山葉 川上源一 日本 1954 鍵盤與律動

沛思 羅伯․沛思 Robert Pace

鍵盤與律動

河合 洪本 台灣 鍵盤與律動

表 2-1-8 各教學法之教學理念一覽表

教學法

名稱 教學理念

奧福 為奠定未來音樂學習之堅實基礎,兒童的音樂訓練,應依照音樂發展的過程進 行,以節奏為根本,逐漸對旋律、音響與即興的語法模式。

達克羅茲 發展音樂學習者的音樂基本能力,藉由聲音與節奏引發的音樂表達能力,是必須 重視的教育過程。

高大宜 音樂的知識,能提供每一個人豐富的創造性與人性化的生活內涵,生活音樂化的 結果,人人都應有音樂知識。

戈登 兒童在一生中的前五年是學習的黃金期,音樂的學習越早形成,越能受益於後來 的音樂學習

朱宗慶 藉由人與生俱來的的音樂本能,運用打擊樂的多樣性與普遍性,透過快樂、自然

的學習方式感受音樂。

鈴木 藉音樂提昇人類心靈與品質,教學理念根植於對人的深切關懷,每個人都有內在 能力,將與生俱來的豐富潛能發展至最高成就。

山葉 為人們孕育其所期待的音樂性,培養創作與演奏的能力,廣為分享音樂的歡愉。

沛思 全面音樂教育概念,發展孩子自發性和創作性的音樂學習方式,注意各方面的均 衡發展。

河合 「生活音樂化,音樂生活化」透過音樂達到充實人生,美化人生的目的。

由上表可以得知各教學法的理念雖著重點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理念,那 就是啟發孩子與生具有的音樂潛能,藉由音樂開啟創造力,激發潛力的無限可能

,豐富生活品質。

表 2-1-9 各教學法之教學特色

教學法

名稱 教學特色

奧福 1.將語言融入節奏、肢體動作、舞蹈、與即興創作 2.孩童從創作及演奏中,獲取音樂概念

達克羅茲 以肢體動作,融合聲音與節奏,培育整體音樂感 高大宜 以歌唱為主,訓練學習者音樂基本知識

戈登 學齡前的音樂活動方式應該著重於引導而非教學 朱宗慶 1.創造力 2.節奏感 3.合群性 4.高成就 鈴木 1.以個別課為主,團體課為輔

2.使用母語教學,並兼具家長訓練、音樂賞析功能 山葉 1.團體教學法 2.世界各地採用統一的教學模式

3.適齡教育 4.綜合性音樂能力培養

沛思 1.螺旋狀學習法 2.小組式鋼琴指導 3.多色彩的音樂學習 4.全調的訓練 5.同輩學習法 6.電腦音樂輔助教學 河合 1.適時適才的課程 2.各級課程有明確的教學設計

3.從基礎班到專門班有系統化之全面教程

任何一種音樂教學法都有其著重的特色,其特色不在於好不好或對不對,端 看教學是否能靈活運用以培養孩子對音樂的興趣為最終目標。

表 2-1-10 各教學法之教學架構

教學法

名稱 教學架構

奧福 1.以全套的奧福樂器為主要教具,強調自發性

2.鼓勵以豐富的幻想力,來進行即興創作,界已達成對音樂語彙 的自然應用

達克羅茲 1.肢體節奏 2.音感訓練 3.即興演奏

高大宜 由特殊節奏符號、首調唱名、與以手勢表示音高共同結合的課程 戈登 1.重複 2.多樣 3.靜默(音樂聽想時間)

朱宗慶 1.分成三大階段,由幼兒/基礎班,先修班進而專修班。

2.教學內容包含打擊樂技巧、節奏、聽音、音樂常識、音樂欣賞 樂理、合奏等課程

鈴木 1.以器樂為主,包括小、中、大提琴、低音大提琴、鋼琴、吉他、

豎琴

山葉 由聽音、唱歌、彈奏、樂譜讀寫、創作、鍵盤和聲、合奏所成 沛思 1.彈奏技巧 2.即興創作 3.分析作品、曲式

4.視譜與移調 5.視聽與和弦練習

河合 1.聽音練習 2.視譜訓練 3.創作訓練 4.合奏訓練 5.唱的訓練 6.彈奏訓練

綜上各表,研究者將目前國內學者對於各教學法,就其原創人、教學理念、特 色、教學架構、所做的整理得知,各教學法之間主張的教學理念、內容及方式雖 各有差異,但都肯定音樂是人人都可以學的,音樂的學習不是以培養專業的音樂 家為目的,而是透過不同的教學方式或媒材,引發個人潛在的音樂性,讓接受音 樂教育的每個人都擁有基本的音樂能力,讓音樂的功能更普及化。

第二節 音樂教育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