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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備道的設置與轄區

第二章 遼東的軍事佈防

第三節 兵備道的設置與轄區

明代的地方政區劃分,因各省疆域遼闊,布政使司與按察使司與府州縣間 距離過大,為了政令推行、財稅的督徵以及司法監察,必需有一中間機構來分 擔其責任。95因此,明朝於省之下設置了介於省和府、縣之間的道,道又初分 為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前者掌行政、理財稅,後者視刑名、察吏治,96 並由 布政使司與按察使司的中階官員參政、參議、副使僉事擔任長官。道的設置是 因應省級機構的不足而產生,並非有計畫的增設,較傾向於臨時應急之舉措。

97於是乎當地方有任何需要時,各道就必須肩負起處理各項事務的責任,形成

95 李國祁,〈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3:上冊(臺北,1972),頁 157-158。

96 吳吉遠,〈試論明清時期的守巡道制度〉《社會科學輯刊》,1(瀋陽,1996),頁 96-97。

97 李國祁,〈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變〉,頁 158。

一種無所不為、無所不管的中階職官與機構職能,諸如清軍、驛傳、屯田、糧 儲、管冊、分守、分巡、兵備等。98而以文人任職兵備道臣的安排,又再一次 凸顯明朝以「以文馭武」與「文人統兵」的基本國策。99各邊重鎮逐漸形成巡 撫統御總兵、副總兵,兵備道節制參將、游擊的防禦體制。100本節便依遼東各 兵備道的設立時間之先後、逐項敘明其設立緣由、管轄區域及實際發揮之效 用。

就行政管轄而言,遼東一地雖為實土衛所,但其行政權與司法監察權上仍 隸屬於山東。首先,就行政權而言,明朝於正統三年(1438)始設遼海東寧分 守道,並以山東布政司參政或參議一員總理糧儲,分司設在廣寧。101 其次,就 監察權而言,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二十九年(1396)太祖改置天下按 察分司。所設遼海東寧分巡道,掌管著遼東都司的監察權,並隸屬於山東按察 使司:

分山東三道曰:濟南道,治濟南、東昌、袞州三府;曰:海右道,治青 州、登州、萊州三府;曰:遼海東寧道,治東寧、瀋陽中、遼海、鐵 嶺、三萬、金州、復州、盖州、海州、義州十衛及廣寧中護衛、廣寧左 前後四屯衛、定遼左右中前後五衛。102

此處的「遼海東寧道」全名應為「分巡遼海東寧道」,亦即《遼東志》所載 的巡按察院布政分司,隸屬於山東按察使司,並駐於遼陽。103就上所述,明初 遼海東寧道的配置基本上以分巡道駐遼陽掌管全遼監察,分守道駐廣寧。不過 此時的分守、分巡道在意義上僅為訪視地方方便起見,屬於任務導向,並無地 方行政區的意味存在,當時的按察副史僅在一定時間巡視轄區,未必長駐於 此。104

不過,隨著地方官員的增設與局勢的轉變,明中葉以後又有新的規劃。原 先景泰三年(1452)遼東已由山東布、按二司設官監管糧儲,但成化十二年

(1466)戶部又於廣寧添設管糧郎中,但山東布、按二分司仍舊監督。105因 此,成化二十年(1485)遼東守臣以遼陽有巡按御史,廣寧有管糧郎中,奏移 布政司於遼陽仍理糧儲,按察司於廣寧始專刑獄。106自此,遼海東寧分巡道由 遼陽改駐廣寧,遼海東寧分守道由廣寧改駐遼陽。如此,遼陽與廣寧兩地各有 一名負責糧儲及一名負責詞訟監察的官員,以平衡兩地的行政管理層級,此後

98 例如明中葉後,內憂外患頻仍,明朝就廣設兵備道來處理軍事事務,維持地方治安。參見謝 忠志,《明代兵備道制度--以文馭武的國策與文人知兵的實練》(宜蘭:明史研究小組,2002),

頁46-52。

99 謝忠志,《明代兵備道制度--以文馭武的國策與文人知兵的實練》,頁 1-3。

100 謝忠志,《明代兵備道制度--以文馭武的國策與文人知兵的實練》,頁 76。

101(明)畢恭修,任洛重修,《遼東志》,卷3,〈職官志〉,頁 581-2。

102(明)夏原吉等纂修,《明太祖實錄》,卷247,洪武二十九年十月甲寅,新編頁 3593。

103(明)畢恭修,任洛重修,《遼東志》,卷1,〈地理志〉,頁 353-1。

104 李國祁,〈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變〉,頁 144。

105(明)李東陽等奉敕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卷22,頁 398-2;399-1。

106(明)畢恭修,任洛重修,《遼東志》,卷2,〈建置志〉,頁 373-1。這裡的守臣究竟為誰,說 法不一。徐貫的〈廣寧按察分司記〉說是鎮守太監韋朗,但《全遼志》則說是遼東巡撫馬文 升。參見(明)李輔,《全遼志》,卷3,〈職官志〉,頁 581-2。

分巡道駐廣寧、分守道駐遼陽遂成定制:

迺成化乙巳歲,總鎮太監韋公朗以廣寧有戶部郎中,則布政分司可省,

而遼陽不可缺人以理粮儲。遼陽有巡按監察御史,則按察分司可省,而 廣寧不可缺人以理刑獄。互相易置事體為允,以疏聞,詔可之。遂易置 焉。107

如此規劃,也為後來遼東轄區分道設治埋下伏筆。原本按察司職責為刑名 按劾之事,察舉官員,奏報黜陟。並設副使、僉事,分道巡察,各分巡道依其 後所新增職司陸續加銜,如兵備、提學、撫民、巡海等。108 其中兵備只是道 臣眾多職權之一。 明中葉後遼東邊防不固,外族多次侵擾,因其轄區過於遼 闊,致使鎮巡等官分身乏術,難以有效管轄原有之都司、衛所二級軍事行政 區。109為解決此一困境,明朝開始於遼東設置介於都司、衛所間的兵備道,該 員上聽督撫官節制,下則統攝衛所諸武官。110 遼東第一個兵備道是嘉靖二十二 年(1543)增設的開原兵備道,《明世宗實錄》記其事云:

吏部言:遼東開原地方,三面受敵,號為要害。前給事中林廷壆議欲添 設兵備,已行撫鎮巡按會勘。請以金州邊備僉事黃雲改為兵備,移駐開 原,及裁革本鎮河東西管粮通判二員,移所費以供兵備。奏可。111 開原兵備道設立之後,除開原城內的三萬、遼海衛外,還兼管鐵嶺衛。112 監督 開原、中固、鐵嶺、汎河、懿路等五處地方。其後,嘉靖三十八年(1539)遼東 巡撫侯汝諒奏請遼海東寧分守道、分巡道均帶管兵備,以分邊務:

廵撫遼東都御史侯汝諒言: 遼左故稱樂土,守廵官悉無兵寄,邇邊務日 棘,請以分廵東寧道帶管廣寧等處兵備,分守東寧道帶管海州等處兵 備,各給勑書責成整飭。部覆報可。113

依據《四鎮三關志》的記載,分巡東寧道監督廣寧、正安、右屯、鎮武、錦義 等五處地方。分守東寧道監督遼陽、險山、瀋陽等三處地方。114上述規畫明顯 將遼東畫分為東、西、北三大軍事行政區,並以分巡、分守、開原道三分而治 之。不過,三者的轄區均不算小,管理不易的問題仍舊存在,為提高行政效 能,有必要繼續析分治區。在此考量下,明朝遂一方面以舊有的道臣加銜兵

107(明)畢恭修,任洛重修,《遼東志》,卷2,〈建置志〉,頁 373-1。

108(清)張廷玉等奉敕修,《明史》,卷75 志 51,〈選舉四〉,新編頁 1840。

109 陳曉珊,〈明代遼東中層行政管理區劃的形成-以遼東苑馬寺卿兼職兵備事為線索〉,頁 21。以寧前道為例,《全遼志》所收錄的〈敕寧遠兵備道〉內對於設道分治的緣由有清楚的說 明。「近該督視遼東侍郎葛縉題稱:遼東鎮巡等官遠在廣寧,其寧前地方勢甚孤危,欲添設兵備 官一員,畫地綜理。」參見(明)李輔,《全遼志》,卷3,〈職官志〉,頁 642-2。

110 在〈敕寧遠兵備道〉一文中,對於兵備道的職掌、層級序之甚詳:「寧前地方兵備,春夏駐 劄寧遠,秋冬駐劄前屯,無事則修整邊隘,補練兵馬,糾察奸弊,有警則率督兵將,收斂人 畜,相機戰守。東至寧遠塔山所,西至前屯中前所抵關,所轄寧前二衞城堡驛所,共三十二 處。其備禦、掌印、指揮等官悉聽爾統攝,凡用兵事務與參將計議停當而行,仍聽督撫官節 制。」參見(明)李輔,《全遼志》,卷3,〈職官志〉,頁 642-2。

111(明)張居正等編纂,《明世宗實錄》,卷278,嘉靖二十二年九月庚申,新編頁 5429。

112(明)劉效祖撰,《四鎮三關志》,卷6,頁 211。

113(明)張居正等編纂,《明世宗實錄》,卷478,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庚 寅 ,新編頁 7997。

114(明)劉效祖撰,《四鎮三關志》,卷6,頁 211。

備,一方面又繼續增設兵備道,藉以分擔地方軍事重任及戰守要務。

緊接著,嘉靖四十一年(1562)遼東行太僕寺卿,四十二年(1563)苑馬 寺卿皆兼銜兵備,115 嘉靖四十一年(1562)則增設寧前兵備道。116 於是遼東 都司遂分為六個兵備道轄區,即所謂的開原、寧前、守、巡四道及太僕、苑馬 二寺,分別畫地而治。117

先就行太僕寺及苑馬寺而言,兩者皆為中央馬政官員,據《大明會典》記 載:「國朝馬政、有太僕、苑馬寺專理,而統於兵部。」118行太僕寺卿為從三品 官,掌牧馬之政令,軍民馬匹之孳牧相關事宜。119 苑馬寺卿亦為從三品官,

掌六監二十四苑之馬政,如牧地、牧軍、馬匹等,而聽於兵部,兩者皆屬中央 官員。120 但洪武三十年(1397),太祖因擔心西北邊衛所「畜馬甚蕃息,而禁 防疏闊」乃設行太僕寺以掌其政,於是山西、北平、陜西、甘肅、遼東等軍事 重鎮設立行太僕寺,專責馬匹蓄放孳牧之事,121永樂四年(1406)又在北直 隸、遼東、平涼、甘肅等四處設苑馬寺,122 因此遼東的行太僕寺、苑馬寺等同 於中央外派官,負責管轄地方馬政。從職務性質看來,苑馬寺屬於派駐地方的 中央分支機構,直接負責北方邊衛的馬政。不過,就各項史料看來,上述行太 僕寺、苑馬寺卿的職能並不侷限於馬政,有逐漸延伸至地方衛所事務的趨勢。

如永樂四年許令行太僕寺官按治所轄衞所鎮撫首領官吏。123 又如嘉靖三十一年

(1552)因開原兵備道位處偏北,不便遙制遼南三衛,遂移原駐遼陽的苑馬寺 卿張思兼轄金、復、蓋州三衞軍民。124嘉靖四十一年(1562),遼東行太僕寺移 鎮西平堡125,且開始兼兵備事,隆慶元年(1567)實質管轄海州衛、東昌、東 勝二堡及原轄西平、西寧、西興三堡,以禦外敵:

遼 東 廵撫 吉 澄 條 陳 地 方 兵 食要 務 : 一 言 本 鎮 老 鴉莊 湖 背 及 高 橋 連 山 之 地, 虜所盤據。舊 設 備禦 提 調 , 勢 輕 未 足 控制 , 請 移 行 太 僕 寺

遼 東 廵撫 吉 澄 條 陳 地 方 兵 食要 務 : 一 言 本 鎮 老 鴉莊 湖 背 及 高 橋 連 山 之 地, 虜所盤據。舊 設 備禦 提 調 , 勢 輕 未 足 控制 , 請 移 行 太 僕 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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