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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主軸是軍糧供需,背景舞台是明清遼東戰爭,因此在進行研究 回顧時,將分「明代軍糧專題研究」與「明清遼東戰爭」為兩大部分來進行。

一、明代軍糧專題研究

就筆者所見,在目前明代軍事史的研究中,多數是餉銀並論,純粹討論軍 糧的論著不多。即便如此,透過審視前人的各類論著,除了釐清其問題意識與 論述焦點外,同時也為本研究的撰寫策略上,提供一些思考方向的啟發。以下 便將相關論著分為軍糧來源、管理、運輸及折銀四部分進行討論。

(一) 軍糧的來源

首先,就軍糧的來源部分,又可分為軍屯、鹽糧商屯、民運、邊境市場及 京運年例銀以及綜合性論述等。

1. 軍屯

就型態而言,軍屯意即國家提供土地,強制部份軍人生產全部軍隊所需的 糧食。日籍學者清水泰次為此一領域先行者,分別著有〈明代軍屯之擴展及其 組織〉及〈明代軍屯之崩潰〉,前文描述了明代軍屯的形成過程及其組織型態,

後文則討論了軍屯的崩潰原因。23

王毓銓的《明代的軍屯》收集了歷年來他對於明代軍屯研究的各篇論文,

豐富的史料與及精闢的見解,堪稱此研究領域中的較全面性的著作。王毓銓認 為,就整個明代軍糧的供應上,因時、地之不同,軍屯所能發揮的影響力有其 侷限性,明初的遼東由於特殊的歷史背景,軍屯曾造就短暫的自給自足,即便 後期軍屯制崩壞,屯糧的收入仍為遼東軍糧重要來源之一。24

李龍潛的〈明代軍屯制度的組織形式〉則認為邊屯的設計是將屯軍束縛於 土地上,為國家提供穩定而免費的糧食保證。25湯鋼和南炳文的〈略論明代軍 屯士卒的身份和軍屯的作用〉則從耕作意願與收穫效益的角度來評價軍屯的作 用,該文認為軍屯的生產效益並不高。26

趙艷霞的〈明代軍屯及其私有化〉則將研究重心置於軍屯崩壞及屯地私有 化過程。27至於區域性的軍屯研究也有不少,28周遠廉、謝肇華的〈明代遼東軍

23(日)清水泰次著、王崇武譯,〈明代軍屯之擴展及其組織〉,《西北論衡》,4:6(北京,

1936),頁 18-54;(日)清水泰次著,王崇武譯,〈明代軍屯之崩潰〉,《食貨半月刊》,4:10(上 海,1936),頁 31-32。

24 王毓銓,《明代的軍屯》(北京:中華書局,2009)。

25 李龍潛,〈明代軍屯制度的組織形式〉,《歷史教學》, 2(天津,1962),頁 12-17。

26 湯鋼、南炳文,〈略論明代軍屯士卒的身份和軍屯的作用〉,《南開史學》,1(天津,1980),

頁108-126。

27 趙艷霞,〈明代軍屯及其私有化〉,《長治學院學報》,24:4(長治,2007),頁 58-60。

28 如周玉英,〈明代福建軍屯及其敗壞〉《明史研究》,7(北京,2001),頁 123-134;唐景紳,

屯制初探—明代遼東檔案研究之二〉便利用《明代遼東檔案》對於遼東軍屯的 發展概況進行數字上的呈現。29

2. 鹽糧商屯

除軍屯外,鹽糧商屯也是明代軍糧的來源之一,明初商屯的性質屬於鹽商 所經營的農業生產組織,它是伴隨著明代食鹽開中制而出現的。所謂的開中制 便是由商人將糧食運往邊境換取鹽引進行買賣,為了避免採購糧食及運輸的麻 煩,鹽商便自出財力,於邊境募民以事耕作。30王崇武的〈明代的商屯制度〉

是商屯研究早期作品,該文對於商屯的優缺點有詳盡的說明,並分析了商屯衰 敗的原因。31

徐泓的〈明代中期食鹽運銷制度的變遷〉則從食鹽運銷制度入手,於開中 法的演變有透徹的分析,論述了在商品貨幣經濟的刺激下,原先屬自然經濟的 納糧易引逐漸轉變為運司納銀制。32 李三謀在〈明代食鹽貿易與邊防邊墾〉中 明確指出明朝運用了市場管理的經濟措施—控制食鹽貿易的辦法來加強北部邊 疆和沿海地方的軍事建設。33

3. 民運

明代民運的源起極早,所謂的民運糧即為農民直接將上繳的生產物運輸至 北邊的軍鎮,洪武年間明朝就開始了民運糧供應邊餉的嘗試。34 寺田隆信的

〈民運糧と屯田糧─明代における邊餉問題の一側面(二)〉是此一議題的早期 作品,他認為明代北方邊餉的基礎建立於民運糧、屯田糧、京運年例銀與開中 法的實施,基於地緣關係,北邊民運糧幾乎多數來自華北諸省,而所需的運費 甚至高於糧米的價值,農民為減輕負擔,遂自發性攜銀貨赴邊購糧完賦,此一 方法後為政府採用。正統以後允許折銀徵納,舊有以實物為主體的明代邊餉逐 漸轉變為以銀貨為中心的體系。35

楊維的〈論明代民運糧餉邊制度的確定〉及其碩論〈明代北方五省民運糧

〈明代河西的軍屯〉《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蘭州,1980),頁 78-90;于志 嘉,〈明代江西衛所的屯田〉,《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67:3(臺北,1996),頁 655-742。

29 周遠廉、謝肇華,〈明代遼東軍屯制初探—明代遼東檔案研究之二〉,《遼寧大學學報》,哲學 社會科學版,6(瀋陽,1980),頁 53-60。

30(清)張廷玉等奉敕修,《明史》,卷77 志 53,〈食貨一田制〉,新編頁 1885;卷 80 志 56,

〈食貨四鹽法〉,新編頁1939。

31 王崇武,〈明代的商屯制度〉,《禹貢半月刊》,5:12(北京,1936),頁 1-15。

32 徐泓,〈明代中期食鹽運銷制度的變遷〉,《臺灣大學歷史系學報》,2(臺北,1975),頁 139-164。

33 李三謀,〈明代食鹽貿易與邊防邊墾〉,《鹽業史研究》,1(自貢,2006),頁 11-15。

34(明)夏原吉等纂修,《明太祖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本,1984),卷 187,洪武二十年十二月甲 戌 ,新編頁 2808。原文為:「甲戌,上以徐州歲歉民貧,詔戶部凡州 民運粮赴京者,遣人止之令悉輸濟寧倉,以省其漕運之勞。」

35(日)寺田隆信,〈民運糧と屯田糧─明代における邊餉問題の一側面(二)〉,《東洋史研 究》,21:2( 東京,1962),頁 76-97。

研究〉是著重於華北五省的民運糧研究,楊維指出民運糧表面上是國家財政接 替軍屯承擔了軍餉的重任,但是實際上卻非如此,北方五省的農民不僅要本色 支給固定的夏稅秋糧,還得親自運送九邊交付,在交通條件相對較差的明代,

所費的人力、物力與時間十分巨大,民運糧制度實際上是「賦」與「役」的結 合。36

4. 糧食市場

至於糧食市場的部分,明代的邊境糧食市場最初源起於商屯鹽糧,鹽商於 邊境募民以事耕作,後來開中法問題叢生後,逐漸衍生出糧商專營的邊境市 場。藤井宏在〈新安商人の研究〉率先提出邊境消費市場的概念,他認為明代 在華北諸省的北部、長城沿線一帶,橫貫著一條作為巨大消費地的軍政地帶,

從全國各地以租稅形式收取上來的白銀都揮霍於此,商人在北部邊塞地區透過 籌措軍糧,利用開中法進行資本的累積。 37

寺田隆信奠基於藤井宏的基礎下,更進一步闡述了邊境市場的消費經濟結 構,他在《山西商人研究》一書中,認為邊境市場的形成源起於北方防衛體制 與邊餉問題。京運年例銀是邊鎮糧食市場形成的重要關鍵,原先屯糧、民運 糧、開中制皆為明初解決北方邊鎮糧餉的基本辦法,正統年間始行京運銀,改 由國庫撥銀於邊鎮充餉。隨著屯田制衰微、民運糧折色,開中納糧改納銀,京 運年例銀的逐年增加,邊餉出現了一個以銀兩為主的情況,軍士須以銀換取糧 食與生活必需品,原先政府支配的屯地轉而為勢要之家與高級軍人把持,所生 產的糧食被當作商品在市場上販賣,進而促成邊境市場的繁榮。38

梁淼泰的〈明代“九邊”餉中的折銀與糧草市場〉則接續前者的概念,從商 品經濟的概念來看明代九邊供餉之演變。明初的實物財政體制是以實物和勞役 為徵納主體,明中葉以後,九邊以銀折糧是實物稅和力役向貨幣稅轉化,這樣 的轉變,正是以商品經濟活躍和白銀大量流通為條件,進而促成九邊各鎮糧草 市場的興起。39

5. 京運年例銀

所謂的京運年例銀就是每年從戶部所轄太倉庫或內承運庫中,以軍事費用 的名義,按規定數額撥給各邊鎮的銀貨。40京運年例銀的用途除了官兵餉銀 外,還包括了增募軍隊、買運糧料、建築防禦工事和火器製造等。

36 楊維,〈論明代民運糧餉邊制度的確定〉,《邢台學院學報》,27:4(邢台,2012),頁 52-54;楊維,〈明代北方五省民運糧研究〉(大連:遼寧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13)。

37(日)藤井宏著,傅衣凌、黃煥宗譯,〈新安商人の研究〉,收入《徽商研究論文集》(合肥:

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 ),頁 131-272。

38(日)寺田隆信著,張正明等譯,《山西商人研究》(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頁 15-73。

39 梁淼泰,〈明代“九邊”餉中的折銀與糧草市場〉《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3(廈門,

1996),頁 27-39。

40(日)寺田隆信著,張正明等譯,《山西商人研究》,頁42-43。

全漢昇很早就注意到明代軍餉多以白銀支付的現象,並深受物價波動之影 響,其著作〈明代中葉後太倉歲出銀兩的研究〉考察了明代太倉銀庫歷年的支 出概況,並整理出〈明中葉後各邊鎮京運年例銀總數表〉。該表顯示明中葉以 後,戶部太倉銀所支出邊鎮年例銀逐年上升,且比例愈來愈高,明末因戰事吃 緊,軍費更達百分之九十以上。41 在〈明代北邊米糧價格的變動〉一文中,全 漢昇分析了北邊米糧價格的長期上漲趨勢,尤其明中葉後戰事頻仍,米糧供需 嚴重失衡,明朝不得不大幅增加年例銀來滿足軍需。42

范傳南的博士論文〈明代九邊京運年例銀及其經管研究〉以明代京運年例 銀為主要研究核心,旁及明代軍費、九邊十三鎮、管糧官系統等分項研究。該 文以明代國家財政與九邊軍費關係為切入點,論述京運年例銀長期性的演變。

43黃阿明的〈明代年例銀制度形成探論〉 則認為京運與年例是不同的兩種概 念,不能混為一談,廣義的京運是從兩京運往邊鎮所有的糧草物資與白銀,狹 義則專指由太倉庫和內承運庫調撥運往北方邊鎮的白銀,亦稱京運銀,亦為學

43黃阿明的〈明代年例銀制度形成探論〉 則認為京運與年例是不同的兩種概 念,不能混為一談,廣義的京運是從兩京運往邊鎮所有的糧草物資與白銀,狹 義則專指由太倉庫和內承運庫調撥運往北方邊鎮的白銀,亦稱京運銀,亦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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