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總結與驗證
第三節 其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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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看,上述各例除北美洲的美國與墨西哥外,其餘當事國的水資源量,
皆屬一定程度的短缺。其中也不乏對外高度依賴者如埃及。在地理結構方面,中 東的土耳其以及北非的埃及,皆可謂地區霸權,差別只在前者高居河川上游,後 者則位處下游。印度則兼具上游與下游國家兩種角色。至於國際互動的情形,或 已有相當制度化合作關係者,如美國與墨西哥,也有依然存在隱憂如埃及與伊索 比亞,或是土耳其與敘利亞。至於印度與周邊國家關係,更是不時出現緊張。誠 如本研究結論所示,需求增加與地理關係所導致的水資源匱乏,助長了國際互動 的發生,水資源愈吃緊,衝突愈可能爆發。不過上述事例也清楚顯示,衝突的規 模尚不至於激化為全面性的戰爭。在互不相讓的情勢下,當事國家亦不排除理性 解決爭端的選擇。只是結果如何,顯然另有其他干擾因素。以下整理各例經驗,
將水資源互動關係區分為四種模式,並說明不同模式的成因。
第三節 其他解釋
依前節所舉案例各當事國之綜合國力與地理位置,可將水資源互動簡單分為 兩類。第一類為大國居上游者,第二類為大國居下游者。其次,根據實際的情形,
進一步將互動區分為合作與衝突兩種模式,結果如下。
上游大國 vs 下游小國 上游小國 vs 下游大國 合作 美國 vs 墨西哥 蘇丹 vs 埃及
衝突 印度 vs 孟加拉、土耳其 vs 敘利亞 以色列 vs 約旦、印度 vs 巴基斯坦
衣索比亞 vs 埃及 尼泊爾 vs 印度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由上表可知,無論上下游國家國力如何分配,衝突與合作皆有可能發生。至 於哪些原因導致不同的結果,以下從三方面扼要說明。
一、水資源互動與國際政治息息相關
由於水是無可取代的資源,因此,充足的供水被所有國家都視為關乎 人民生活,經濟發展甚至國家生存的重要課題。對於某些國家來說,水甚 至是戰略資源。歷史上,國家為了爭奪戰略物資,不惜流血戰爭,今日國 家為水資源而起干戈,也不意外。
以以色列與周邊國家之間的水資源衝突為例。雖然約旦河流域是全球 水資源最匱乏的地區,但該地區的水資源衝突,癥結還是政治上的對立。
阿拉伯國家從以色列建國之日起,便深恐以色列的壯大會威脅其他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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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阿拉伯國家認為,一旦以色列順利取得所需的水資源,阿拉伯國家 將更難撼動以色列在該地區的地位。相對的,位處約旦河下游的以色列,
則深刻體認到水資源的爭奪,攸關國家生存命脈。職是故,當 1964 年,
敘利亞與黎巴嫩企圖修築水壩,以便截取約旦河河水,破壞以色列原訂「化 荒漠為良田」的計畫時,以色列毫不猶豫出動戰機,攻擊敘利亞的水利工 程,甚至引爆後續的 6 日戰爭。由此可見,水資源在以阿之間,並非單純 的水的事件,更是政治對立下的鬥爭目標。44
政治的紛擾除了挑起激烈的水資源衝突外,另一方面也會阻礙理性的 合作。Ramaswamy Iyer 便認為,複雜的政治議題使得印度與孟加拉之間,
即便是不甚緊要的水資源爭議,都變得十分棘手。45 從非法移民、難民 問題、邊界劃分到貿易失衡等,印孟之間充斥各種矛盾。即以非法移民一 事來說,孟加拉非法居留在印度的人口據稱已超過 2000 萬人。原本僅只 Assam、Tripura 與 Weat Bengal 等邊境省份受到影響,晚近更擴散到其他 地區。這些非法居留者往往帶給當地經濟與社會的不安,種族衝突時有所 聞。1980 年代初,一連串的暴動,造成 4000 餘人喪命。46 印度表明在尋 求水資源合作之前,上述爭議應優先處理。47
印度與下游巴基斯坦或上游尼泊爾的水資源關係,同樣受到政治因素 的干擾。如前所述,印巴之間克什米爾的主權爭議,便是雙方水資源合作 的最大阻力。整體來說,冷戰期間的印度,其南亞政策的主要目標便是謀 求區域性主導地位。霸權主義的作風下,多半無視其他鄰國分配水權的訴 求。印度對於水資源問題區域化的主張,尤其反感。深恐多邊化的共同合 作,將損害其以強權之姿,控制水源的利益。48
總之,從過去歷史經驗可以看出,水的互動與國際政治息息相關。最 極端的情況下,國家將不惜以軍事行動捍衛水權。更常見的則是政治利益 的考量,限縮了相關國家積極性的合作。
44 Barbara Crossette, “Severe Water Crisis Ahead for Poorest Nations in Next Two Decades,” New York Times, August 10, 1995.
45 Ramaswamy Iyer, Water: Perspectivers, Issues, Concerns,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India, 2003) p. 244.
46 Robie I. Samanta Roy, “India Bangladish Water Dispute. ICE Case 78,” WOW Case Studies (Washington, D.C.: American University, 1997) pp. 8-9.
http://www1.american.edu/ted/ice/indobang.htm#r2
47 Sarfaraz Alam, Environmentally Induced Migration from Bangladesh to India, (New Delhi:
Institute for Defence Studies and Analuses, 2003) p. 423.
48 Sumit Gangulyed, India’s Foreign Policy: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New Dehl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p. 66 and p.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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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的合作依賴成功的議價
雖然水資源的合作不易,也確實如新現實主義者所言,地區性的大國如 印度或土耳其等,對於其他國家的需求往往相應不理。然而,若取美國與墨 西哥的互動關係為例,顯然又牴觸了新現實主義的主張。至於其中原因,簡 言之,水資源的合作固然受政治因素的干擾,但成功的議價,足以扭轉當事 國原定的立場。所謂成功議價的條件有二,一是連結其他議題,資加談判籌 碼,以互惠換取合作。其次,附帶提供額外利益,提高合作意願。以下舉美 國與墨西哥,及蘇丹與埃及的雙邊合作關係,分別說明。
按理說,美國既是超級強權,在與墨西哥共有的國際河川中,又皆位居 河川上游。就水資源的分配與使用而言,無論是依「哈蒙主義」所標榜的原 則,或就強權政治的一般運作常規,墨西哥實無籌碼與美國抗爭,更遑論美 國會欣然接受墨西哥的要求。然而。1973 年雙方的合作協議,美國卻慨然 應允墨西哥,同意負責解決科羅拉多河鹽化的問題。對美國來說,此舉除了 加重自己的經濟成本外,並無好處。對於美國為何願意選擇合作,比較合理 的解釋是,美國理解到其與墨西哥的水的爭議,並非單純的水資源問題。由 於墨西哥已將自己與其他美洲國家連成一氣,美國如果不希望被其他美洲國 家視為不講理的惡鄰,便當對墨西哥有所示好。其次,墨西哥也深知美國對 於兩國間其他問題,包括從墨國走私入境的毒品與非法移民等,更是關切。
無庸置疑的,如要有效遏止這些問題,美國勢必需要與墨西哥聯手行動。雖 然美墨兩國的水資源協議,並未涉及雙方其他合作事項,但學者相信,透過 連結其他議題,彼此釋出善意,有助於促成水資源的合作。49
至於尼羅河下游的埃及與上游蘇丹於 1959 年所簽訂的合作條約,雖然 多數人皆主張埃及挾其優勢的軍力,使得蘇丹不得不從。然而若仔細比較 1929 年與 1959 年兩次尼羅河協議的內容,不難清楚察覺埃及為了爭取蘇丹 的支持,事實上也做出了相當讓步,提供額外利益,換取對方的合作意願。
埃及除了同意大幅提高蘇丹現有尼羅河水的水權,從原本 4BCM(7.7%)增加 為 18.5BCM(24.3%)外,還保證未來尼羅河水量若有增加,兩國將均分新增 水量。50 另外,埃及也同意給予蘇丹適當的補償金。換言之,新的協議賦 予蘇丹享有大部分阿斯旺水庫(Aswan High Dam)建成後所帶來的好處。51 儘
49 David LeMarquand, International Rivers: The Politics of Cooperation (Vancouver: Westwater Research Center, 1977) p. 43 & p. 46.
50 John Waterbury, Hydropolitics of the Nile Valley (Syracuse, NY: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72-73.
51 David Phillips, Marwa Daouby, Stephen McCaffrey, John Ojendal, and Anthony Turton, Trans-boundary Water Co-operation as a Tool for Conflict Prevention and Broader Benefit Sharing (Swede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Gloval Development Studies, 2006) p.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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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1959 年的新約,表面上仍由強勢的埃及主導,但埃及也必須提供額外的 利益,來換取國力明顯不如自己的蘇丹的支持。
近年來,衣索比亞也開始積極主張自身權益,要求合理分配尼羅河水 權。尤其在世界銀行等機構下支持的「尼羅河流域倡議」(Nile Basin Initiative) 與 1999 年成立後,蘇丹的態度也漸漸轉趨支持衣索比亞。雖然蘇丹尚未背 棄與埃及原有的協議,但同樣期待能夠增加分配比例。儘管埃及對衣索比亞 的態度十分強硬,但尼羅河流域的水資源政治版圖已經開始改變,埃及的地 位也面臨嚴峻的挑戰。專家們咸認,若要化解尼羅河流域的衝突,還有賴埃 及提出實質利益予相關國家。52
總的來說,在解決水資源衝突的過程中,由於當事國對於合作結果心存 疑慮,因此往往對於另一方的要求予以拒絕。此時,若能藉由連結其他議題 或者提供額外利益等方式,將可提高議價的籌碼,促成具體的合作。
三、進步的觀念可化衝突為合作
儘管各國對水資源的競爭十分激烈,但一般說來,情況還稱樂觀。即使 是在政治情勢極端嚴峻的情況下,尋求或維持水資源合作的努力,也未完全 放棄。例如印度與巴基斯坦雖兩度爆發激烈戰爭,但均未曾撕毀雙方於 1960 年代所簽訂的「印度河條約」。即便戰火持續下,亦不曾出現以攔截河水,
脅迫敵國的情勢。另者,即使是嚴重缺水的中東地區,以色列與約旦之間低 階的合作關係,也可回溯到雙方還處於交戰狀態下的 1950 年代。至於 1967 年的中東戰爭,固然水資源的爭奪為導火線,但自此之後大規模的以阿衝 突,也都不再與水資源相關。至於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間,1995 年所成立的
「聯合水資源委員會」(Joint Water Committee),在其後雙方多次的暴力衝突 中,也依然持續集會,顯示合作的意願。
上述國家態度轉變的原因,或可從二方面說明。首先,各國早期將境內 河川的使用權,視為國家主權範圍的觀念,如今已有所調整。此點可由美國 不再堅持哈蒙主義為例。雖然國際河川有所謂「一條河一種制度」的說法,
上述國家態度轉變的原因,或可從二方面說明。首先,各國早期將境內 河川的使用權,視為國家主權範圍的觀念,如今已有所調整。此點可由美國 不再堅持哈蒙主義為例。雖然國際河川有所謂「一條河一種制度」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