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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府部門出版機構

第三節 出版目的

觀察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與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的譯本,主題大多與臺灣金融、

經濟、制度、歷史、地理等相關,本節筆者將就主題與內容兩方面探討譯本出版 的目的。

根據兩機構成立的時間,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成立於 1946 年,臺灣省文獻 委員會成立於 1948 年,皆為臺灣光復後不久,國民政府剛接管臺灣,為使政務 順利推行,必須先了解臺灣這塊土地,而翻譯日據時期日人所留下來的檔案與荷 蘭人、西班牙人等所寫有關臺灣的史料,可謂最有效率的方法。

筆者觀察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時期的譯本,發現譯者與編譯者經常會在譯本的 序文中,試圖「為統治者發聲」,並在讀者閱讀該書前影響讀者。以《日據初期 司法制度檔案》的弁言為例,文末指出:

臺灣之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行使之主體乃均由臺灣總督一人獨掌,既無 所謂三權分立,軍政亦屬總督。故總督宛如臺灣皇帝。兒玉總督爭取此種權力之 經過與設立血腥的臨時法院,得以警部權充檢察官,隨時隨地判決反抗日政府之 數千臺胞之死刑與處決,於本檔案隨處歷歷可見。所以欣見本檔案譯印本之上梓,

以流傳子孫後代,藉為警惕。21

《日據初期警察監獄檔案(1)臺灣中部前期抗日運動》的凡例中,編譯者云:

21 錦榮等編譯:《日據初期司法制度檔案》(台中市 :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82),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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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初獲殖民地,既乏經營經驗,又無獨到政策,雖擬倣英國總督制,唯臺 地民智較高,民族意識奇昂,自非歐美所屬各殖民地可比。於是,日人雖名藉民 政,實則仍不得不採軍、憲、警之所謂三段警備法,以對付抗日義民,百般措施,

莫不以警政為歸結。22

在民國 74 年出版的《臺灣文化志》的序文中亦指出:

本書之原著者為日人,由於民族觀點之不同,立論或有所異,但參考價值仍 多,願國人於引用時,酌加考慮!23

《日據初期司法制度檔案》的弁言與《日據初期警察監獄檔案》的凡例皆表 達了對日本政府批評,清楚表示日人據臺時期,日人殘暴鎮壓反抗的臺人,以警 察制度高壓統治臺灣。《日據初期警察監獄檔案》的凡例中也呼籲讀者於引用該 書時因民族觀點之不同,應酌加考慮。根據薩伊德(Edward W. Said)迂迴政治

(slow politics ﹝178-179﹞)和奈依(Joseph S. Nye, Jr.)柔性權力(soft power)

的說法,就是不尋求強硬的手段介入、脅迫,而是以迂緩、柔和的方式潛移默化,

說服對方逐漸心悅誠服地接受其文化與政治理念。24在書前的弁言或凡例中,寫 下這類的言論,不外乎是在警惕讀者於閱讀此書時,不忘日本政府之殘暴對待,

更是為提高國民政府統治臺灣的正當性,藉此收服民心,以使國民政府統治臺灣 更加穩固。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時期的譯本,皆由委員會本身全權出版。該機構改隸總統 府國史館,改為現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之後,出版的模式與出版者的態度稍

22 吳定葉、黃耀東 編譯:《日據初期警察監獄檔案(1)臺灣中部前期抗日運動》(臺中市 : 臺 灣省文獻委員會,1980),頁一。

23伊能嘉矩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譯:《臺灣文化志(上卷)》(台中市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1985-1991),頁三。

24 參考單德興著:《翻譯與脈絡》〈冷戰時代的美國文學中譯--今日世界出版社之文學翻譯與 文化政治〉,(臺北 : 書林,2009),頁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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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變化。2011 年 4 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授權臺灣書房《臺灣文化志》中譯本 修訂版,採上、中、下三卷軟皮精裝發行(附精緻書盒),封面輔以臺灣地圖設計

25。「荷蘭時期大員(臺灣)長官致巴達維亞城總督書信整理翻譯計畫」曾於 2006 年將司令官 Cornelis Reijersen 至來臺第二任長官 Wit,G.F.de 致巴達維亞城總督書 信,以公告招標方式授權民間廠商進行出版,並由南天書局於 2008 年出版《荷 蘭臺灣長官致巴達維亞總督書信集(1)》一書。由於「荷蘭時期大員(臺灣)

長官致巴達維亞城總督書信整理翻譯計畫」需花費龐大時間與經費,為了整合行 政經費,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遂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合作,分攤經費整理出版「荷 蘭時期大員(臺灣)長官致巴達維亞城總督書信」史料。

從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所出版譯本的譯本序中,亦可見出版者的出版目的與態 度已有別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以《臺灣與西班牙史料彙編Ⅰ》為例,國史館臺 灣文獻館館長在該書序文中表示:

這項西班牙語臺灣早期關係之檔案史料蒐錄整理翻譯計畫,由受託計畫主 持人西班牙塞維亞大學博士候選人李毓中先生,在臺灣大學鮑曉鷗教授所整理的 西班牙史料英文版之基礎上,更深入擴大進行相關範疇的史料蒐錄、整理及翻譯,

目的是希望能透過計畫的執行,逐步掌握相關臺灣之西班牙檔案之典藏資訊並將 可蒐錄之史料內容加以中譯,其有助於臺灣基礎史料的建立、早期西班牙與臺灣 相關的研究瞭解以及建構臺灣史的完整性。26

在《西班牙人在臺灣 1626-1642》一書中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序文末,

也提到:

今後將陸續以主題專書的方式,將本館蒐錄之西班牙檔案中文譯註作品加以

25 引自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誌第三章 文獻整理與典藏。

26李毓中 主編、譯註:《臺灣與西班牙史料彙編Ⅰ》(南投 : 臺灣文獻館,2008),頁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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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希望能對研究臺灣早期歷史方面,提供更多元的基礎史料及不一樣的觀 點。

由以上兩個例子可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有別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時期,出版譯 本的態度已客觀、中立許多,而出版的目的也從為統治臺灣而譯書,轉變成以維 護臺灣史料為主要目的。另外,《西班牙人在臺灣 1626-1642》於 2006 年出版,

時值西班牙人在臺及天主教來臺宣教 380 週年,故邀請樞機主教單國璽27寫序,

並出版此書配合國立臺灣博物館主辦的「艾爾摩莎:大航海時代臺灣與西班牙特 展」,更加證明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出版譯本的態度已漸趨開放多元,以維護臺灣 歷史重要文獻與文化為目的出版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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