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為保障全球女性基本權利、爭取女性參與發展機會、促進世界和平、達 成性別平等目標,聯合國大會在 1979 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並於 1981 年正式生效。台灣於 2007 年總統批准並頒發加入書,並在 2011 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因此,保障婦女權益 不僅是國際人權主流,更也是台灣政府積極推動之重要政策方向。2011 年性 別平等政策綱領頒布,做為未來性別平等政策指導方針。這些接續不斷的努 力,全球女性在各方面的條件及擁有的資源上都有相當程度的提升,但各國 仍普遍存在著性別不平等最基本的結構性問題。另外,全球化的結果產生了 層出不窮的問題,婦女們需要更多的政策保障與福利服務,如何因應是需要 去探索與研究的重要議題。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截至 2016 年 12 月底止,高雄市 15-64 歲 之婦女人口數 103 萬 4,499 人,佔台灣 15-64 歲之婦女人口 11.9%。2016 年 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統計數據發現,隨著女性教育程度及經濟 自主能力提升,成為家計主要負擔者現象逐年增加,女性擔任經濟戶長之家 庭共 251.3 萬戶,占全體家庭比率 3 成,與 10 年前相較,增加 82.7 萬戶 (6.6%),本市女性經濟戶長比例高於全國,相對的女性勞動參與率亦有逐年 上升之趨勢,惟婦女因婚育、家庭照顧等因素影響,隨年齡增加而急速下降,
為更瞭解婦女各面向需求及保障婦女的基本權益之政策目標,本研究主要是 延續《2012 年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調查》結果及建議。瞭解婦女生活重要的
生活面向、福利服務輸送系統、政策思維與願景三個部份,擬定 2017 年高 雄市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之研究。本研究將採用量化與質化研究方法進行,
在量化研究方面以社會調查方式,透過問卷收集高雄市婦女的生活現況與需 求,以掌握高雄市婦女生活樣態的改變與發展趨勢。在質化研究上,透過焦 點團體邀請婦女代表、婦女福利服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分享其生活的經驗與 婦女福利服務未來發展之政策與輸送系統之建議。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在於經由調查訪問、焦點團體、學者專家訪談方式,蒐集並 深入瞭解高雄市婦女的就業情形、經濟生活、婚姻與家庭、家庭照顧、醫療 健康、人身安全、居住、交通與環境、社會參與及休閒生活面向、婦女福利 服務使用現況與需求、性別意識,以及未來期望政府或民間團體應提供的服 務措施等資料,由四個不同都市化程度類型區域及依各區域內年齡分布比例 進行抽樣進行交叉分析,以具體呈現婦女的福利需求,作為高雄市政府制定 婦女福利政策及福利服務措施之重要依據,調整或增加後續相關服務政策之 參考。具體而言,本研究之目的為:
一、針對大高雄地區 38 個行政區依不同都市化程度地區分別進行社會福利需 求調查,以了解 15~64 歲婦女之生活狀況、福利服務使用現況與需求及性 別意識程度,做為擬定相關服務政策之參考。
二、瞭解大高雄市婦女對婦女福利服務政策與輸送系統之看法,作為調整相 關服務政策之參考,改善服務輸送系統之依據。
三、檢視本市依據《2012 年高雄市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之研究》提出的建議 內容所研擬之七項婦女權益行動方案,對本市婦女生活狀況改善之具體效 益。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名詞解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研究題目為「高雄市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比照「衛福部婦 女生活狀況與需求」辦理,受訪對象以設籍於高雄市 38 個行政區,年滿 15 歲以上至未滿 65 歲具有勞動力婦女人口為主。本研究受訪對象排除 65 歲以 上的老年婦女人口,受訪者對象之選定為避免與每四年「老年生活狀況與需 求調查」受訪者重覆之現象。本研究同時透過文獻資料以及焦點團體、學者 專家訪談的方式搜集資料,來瞭解婦女的生活狀況與需求福利服務使用及需 求,以及對政府及民間團體提供福利服務措施之期待,將研究結果提供給高 雄市政府做為福利服務措施參考。
二、名詞解釋
本研究的重要名詞有生活狀況與需求、性別意識程度、服務輸送及福利需 求:
(一)生活狀況與需求:本研究依據行政院所頒佈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內容中 婦女政策綱領中所關切的七大核心議題,包括「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就業、經濟與福利」、「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
「健康、醫療與照顧」、「人口、婚姻與家庭」及「環境、能源與科技」。
根據七大核心議題並參考 2012 年高雄市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調查報告,
將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分為八個面向:1.就業;2.經濟生活;3.婚姻與家 庭;4.家庭照顧;5.人身安全;6.醫療健康;7.居住、交通與環境(含科 技);8.社會參與及休閒生活。本研究將根據此向度進行高雄市婦女生活 現況與需求之瞭解。
(二)性別意識:咸迪詠(1998)認為性別意識是婦女解放運動逐步深化的產 物,一般是指兩性之間差別的自覺反省,包括了生理、心理、社會、文化 等層面。本研究參考 2017 年 1 月 3 日院臺性平字第 1050183619 號函修正 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內容及立法院 2011 年 5 月 20 日三讀通過「消除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問卷內容有 8 大項 24 小題,其中題 號 1、2 參考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性別與人口、婚姻與家庭」內容第 57-86 頁訂定,第 3、6、8、12、17 題參考經濟部工業局「性別意識及性別主流 化六大工具內容簡介及量表問卷」,第 5、7、10、13 題參考 104 年台南 市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書,22、23 題參考高雄市 2016-2017 婦女福利與 權益年度施政計畫內容修改訂定,第 4、9 題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 策學系性別意識女權意識與台灣社會女性政黨支持之研究碩士論文,11、
14 題參考國家發展處性別意識發展參考性別問卷訂定。
( 三 ) 服 務 輸 送 : 本 研 究 在 討 論 服 務 輸 送 主 要 是 系 統 運 轉 機 制 (system operational mechanism)為主要架構,並且也考量服務輸送過程中的效 能,特別是服務可近性與可及性。
(四)福利需求:學者蔡漢賢(2000)指出我國社會工作辭典將需求定義為:
「個人感受到一種緊張或不滿足的狀態,會促使個人極力爭取那些可以滿 足自身衝動的目標」。本文提及的福利需求意指婦女生活面向所需,透過 政府及民間團體提供的協助,以確保其生活質素、生存及發展機會等措 施,以對社會整體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