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三節 資料蒐集之執行

至於資料蒐集的方法,採多元的方法。包括問卷調查法、焦點團體以及專 家學者訪談,詳細執行的方式將予以討論。

一、問卷調查法之資料蒐集與執行

本研究之問卷調查的流程包含(一)訪員招募與訓練、(二)問卷調查工作以 及(三)督導及資料檢核工作。

(一)訪員招募與訓練

本研究以結構式問卷,並以面對面訪談的方式進行,由大學院校相關科系 的學生、高雄市各相關社會福利團體的工作人員、具實地訪查經驗者及社區 具備有訪視經驗的志工中徵選。訪員名單確定後,研究團隊辦理訪查工作人 員訓練;並於訪員領取問卷與樣本資料時,採個別的方式說明研究目的、問 題意涵、填答方式、受訪者自行填答的規範、訪談期限、面訪安全、工作酬 勞等,並發給訪員手冊一本供隨時參考。

將 38 個行政區,依區域人口數多寡,將區域人口收較少的區域合併,招 募 23 名訪員依人口數平均分配,並舉辦兩場訪員訓練,日期分別是:2017 年 8 月份兩場。

表 3-3-1 訪員訓練時間、地點及參與人數

場次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第一場 8 月 01 日 2 小時 高雄醫學大學 15 人 第二場 8 月 03 日 2 小時 高雄醫學大學 18 人

(二)問卷調查工作

問卷施測分為試測、問卷訪查、資料審查與建檔、資料分析等四個階段,

詳細的工作說明如下。

1. 試測

本研究於計畫通過日後兩個月內,從 1200 份抽樣名冊中進行問卷試測 30 份,於信度的部分採用 cronbachα信度及各題與總分之內部一致性(internal consistency reliability),在性別意識程度 24 題,得到總α值為 0.801。

效度則用內容效度以及專家效度來完成問卷之修訂,並於近一個月時,與 政府共同召開期初審查會議將問卷之內容定稿,針對抽樣所呈現之調查以及 分析結果進一步修正問卷內容。

2.問卷訪查

訪員完成訪員訓練之後,根據正式之問卷以及各區之抽樣結果進行問卷調 查,並請訪員若於訪視中遇有問題與不清楚之處,隨時與計畫行政中心保持 聯繫。本團隊也會建立一個即時聯繫網絡,若有突發狀況或是需要澄清的部 分,可即時聯繫所有訪員以及工作團隊,使研究團隊對於研究的認知具有其 一致性。

3.資料審查與建檔

本計畫問卷填寫之審核工作,將由本計畫之助理協助,問卷調查表於送回

中心後三日進行審核,如發現遺漏或矛盾者,通知訪員,應於一週內予以修 正或是複訪,確認無誤後問卷再交給研究者進行統計工作。

4.資料分析

首先以單變數分析(次數分配和百分比)來了解整體的概況,再進一步根據 重要變項之分析變項的尺度,進行卡方檢定(交叉表)統計分析,以分析不同 變項之間的關係。

(三)督導與資料檢核工作

督導資料檢核工作由本計畫之專任助理(碩士畢業)擔任,研究助理於調查 期間,隨時與研究主持人保持密切聯繫,並協同實地抽核訪問表,以確認與 監督工作進度。在問卷調查的過程,為有效的掌握訪員的訪問進度,並協助 訪員解決計畫相關問題,將問卷調查的執行期限定為四週,不論完成與否都 必須每週向督導人員回報進度(包含訪談遭遇的問題或困境)。

本研究之工作小組,針對訪員的進度或是提問,可由計畫助理直接回應的 問題,由助理直接回應(載於問題提出與解答紀錄表,統一於每兩週的小組會 議進行審閱與討論),若需要由計畫主持人說明或是裁示的部分,計畫助理隨 時與計畫主持人聯繫,並進一步討論相關問題。本計畫於開始進行問卷調查 時,至少每兩週進行小組會議,以確保工作之進度以及效益。

二、焦點團體

焦點團體是質化研究的一環,是「由經過選擇出來的人,針對眼前情境 有關的主題,彼此進行非正式的討論。」其假定以一種可能的氣氛,可以助

長各種意見的提出,並且能針對爭論的問題,獲得完全且更具啟發性的理解;

而且運用團體情境的特性,對研究議題取得的資料更豐富、多樣,尤其是由 受訪者觀點出發的寶貴回應(簡春安、鄒平儀,1998)。加上其可在短時期 內蒐集到大量言語互動和對話的資料,非常適合本研究的性質。焦點團體法 的優點是具有彈性、表面效度高、可在短時間內迅速產生有意義的研究資料、

成本低,尤其是可在經過安排的一種類似現實的社會環境中蒐集資料。

(一) 邀請對象及方式

焦點團體的邀請對象分為:「一般婦女代表」及「福利服務提供者」,

共進行 9 場焦點團體以蒐集所需的資料,每一場以 5-6 名為原則,使討論可 以形成焦點。

研究團隊先以社會局提供之高雄市一般婦女及福利服務提供者名冊,以 電子郵件邀請函方式說明研究目的、焦點團體進行方式等,再以電話聯繫各 團體之工作人員做進一步口頭說明,邀請其參與討論。

(二)執行過程

焦點團體進行方式是由主持人先向團體成員說明研究的目的與問卷調查 分析的過程,接者針對問題及資料進行討論。

本研究透過焦點座談的方式,共進行 9 場焦點團體,6 場為一般婦女代表 焦點團體(請見表 3-3-2),3 場為福利服務提供者焦點團體(請見表 3-3-3),

一般婦女代表焦點團體的成員透過訪員、新住民中心、身障團體、婦女團體 所提供的名單進行邀請,福利服務提供者則參考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相關婦

女團體所提供的推薦名單進行邀請。除了邀請市政府推薦名單外,更依照不 同族群及對象,挑選較能代表高雄市的婦女做為此次焦點團體。在確定邀請 名單之後進行電話邀請,於電話中向受訪者說明研究目的及焦點團體進行方 式,並以電話訊息或電子郵件之方式,傳送大綱給參與焦點團體的受訪者。

這次共有 56 位受訪者,年齡分布在 18~65 歲左右,一般婦女代表有 38 位,福利服務提供代表有 18 位。焦點團體一開始進行時由焦點團體帶領人向 團體的分別介紹自己及參與者,並說明本研究的目的與進行方式,包括獲得 受訪者的訪問及錄音同意,並透過原焦點團體所定之題目及問卷分析的內容 進行訪談,由主持人依據受訪者的回應加以延伸並控制時間。辦理時間及地 點如下:

表 3-3-2 一般婦女代表焦點團體舉行之時間與地點

編號 日期 區域 地點 備註

1 2017.12.12 旗山地區 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106 教室 4 人 2 2017.12.12 鹽埕地區 鹽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大會議室 6 人 3 2017.12.13 前鎮地區 前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1 樓討論室 6 人 4 2017.12.15 岡山地區 岡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2 樓會議室 11 人 5 2017.12.16 苓雅地區 高雄市新住民服家庭務中心-教室 5 人 6 2017.12.19 左營地區 財團法人天使心家族社會福利基金

會高雄服務處

6 人

表 3-3-3 福利服務提供者焦點團體舉行之時間與地點

編號 日期 區域 地點 備註

1 2017.12.12 鹽埕地區 鹽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大會議室 5 人 2 2017.12.15 岡山地區 岡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2 樓會議室 7 人 3 2017.12.19 旗山地區 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106 教室 6 人 三、專家學者訪談之執行

(一) 邀請對象及方式

依據高雄市性別人才資料專家學者名單,請社會局提供建議名單,邀請學 者專家、具實務經驗之工作人員,針對問卷調查與焦點團體辦理後的結果進 行討論及專業對話,以達意見的充分交流,期能針對婦女的需求提出有開創 性的具體改善建議。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邀請函及討論題綱,說明研究目 的、學者專家焦點團體之進行方式等,再以電話聯繫口頭說明確認出席意願。

(二)執行過程

進行的方式由計畫主持人先向與會人員說明問卷調查分析的過程與結 果,以及焦點團體之討論結果,藉此延伸出相關題綱進行討論。

焦點團體和學者專家訪談的資料將採質化的方式進行分析,並依主題彙整 成果。文獻資料直接針對內容進行整理,並採系統的方式呈現結果。訪談於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鹽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舉行,受訪者 6 名,焦點團體之 成員基本資料請見附錄四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