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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婦女期望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的服務措施

第四章 調查研究結果

第五節 高雄市婦女期望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的服務措施

高雄市婦女期望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服務措施的部分,共分為四個面 向,包含一、提昇婦女個人權益及發展之面向,二、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務措 施,三、建立完善的照顧老人服務措施,以及四、營造有利的生育子女環境。

一、提昇婦女個人權益及發展之面向設計為九題之複選題,二、建立完善的 托育服務措施設計為十題之複選題,三、建立完善的照顧老人服務措施設計 為八題之複選題,四、營造有利的生育子女環境設計為十六題之複選題,四 個期望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服務措施的面向中,請受訪者於各個面向中選 擇三項最需要的服務措施。

期望政府或民間團體應加強提供的服務措施的問卷題目之設計,主要是引 用2015年衛生福利部「婦女生活狀況調查」中「未來期望政府或民間團體應 加強提供服務措施」的選項(初稿經過本調查期初專家學者問卷審查會議通 過)。

本調查分別討論四個面向之單變數分析,並進一步以不同都市化程度來看 婦女對於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服務措施之期望度。

一、期望應加強提供的服務面向之單變數分析

受訪者對於政府或民間期望應加強提供的服務面向單變數分析之部分,因 每個面向之選項較多,故分析之內容列舉前五名以供相關單位參考,分析結 果如下:

(一)提昇婦女個人權益及發展之面向

為提昇婦女個人權益及發展之面向的部分,共設計九題複選題,受訪者調 查結果分述如後,e1.1就業服務40.4%(480人次)、e1.2創業貸款17.4%(207人次)、

e1.3經濟協助34.3%(407人次)、e1.4夜間工作安全29.9%(355人次)、e1.5促進性別 平權17.7%(210人次)、e1.6學習成長26.8%(318人次)、e1.7婦女人身安全46.5%(552 人次)、e1.8心理、法律、子女教育等諮商服務22.9%(272人次)、e1.9落實職場 性騷擾防治14.1%(167人次)。

依受訪者期望之順序來看,調查資料指出,為增進婦女個人之權益及的發 展,受訪者認為應加強的服務面向前五名依序為「1.婦女人身安全」(46.5%,

552人次)、「2.就業服務」(40.4%,480人次)、「3.經濟協助」(34.3%,407 人次)、「4.夜間工作安全」(29.9%,355人次)、「5.學習成長」(26.8%,318 人次) (見表4-5-1)。

從質性資料分析結果發現,提升婦女個人權益及發展之面向受訪者建議 為1.偏鄉地區設置路燈,保障夜間夜間工作婦女的安全、2.透過鄰里長提供遭 遇困難的民眾實際的協助提供福利輸送、3.設置福利網站,整合婦女所有的福 利相關資訊,提供婦女、4.加強新住民福利宣導、5.提供家有身障兒家庭婦女 可以兼顧照顧的代工或「客廳即工廠」家庭代工及家庭照顧服務工作等機會、

6.檢視社工服務量人力配置及工作規範、7.一例一休制度政策應更全面性考量 並顧及每個產業執行的困難、8.改善目前的薪資結構及合理的升遷管道、9.提 供弱勢家庭法律諮詢等相關服務並強化輔導就業及改善經濟問題、10.提供職 訓及媒合就業(見表 4-5-2)。

(二)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務措施

有關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務措施,共設計十題複選題,調查結果分述如後,

e2.1加強推動托育人員訓練31.9%(374人次)、e2.2鼓勵延長托兒收托時間 17.0%(199人次)、e2.3推動臨時托育服務20.2%(237人次)、e2.4加強托兒機 構的評鑑14.2%(166人次)、e2.5輔導機構附設托兒機構14.7%(172人次)、e2.6 提升居家托育人員服務品質28.3%(332人次)、e2.7加強推動課後照顧服務 21.8%(255人次)、e2.8降低或補助相關照顧費用32.1%(376人次)、e2.9降低 或 補 助 托 育 費 用 34.3%(402 人 次 ) 、 e2.10 強 辦 理 托 兒 機 構 之 輔 導 補 助 10.7%(125人次)。

依受訪者期望之順序來看,調查資料指出,為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務措施,

受訪者認為應加強的服務面向前五名依序為「1.降低或補助托育費用」

(34.3%,402人次)、「2.降低或補助相關照顧費用」(32.1%,376人次)、「3.

加強推動托育人員訓練」(31.9%,374人次)、「4.提升居家托育人員服務品 質」(28.3%,332人次)、「5.加強推動課後照顧服務」(21.8%,255人次) (見 表4-5-1)。

從質性資料分析結果發現,受訪者建議為1.盤點各地區需要提供照顧的人 口及照顧資源,落實照顧公共化及山區家庭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中心、2.課後 照顧支持服務、3.重視偏鄉地區公共托育、課後照顧及長期照顧資源不足、持 續規劃落實互助式的托嬰社區照顧模式及資源、4.培育社區照顧人力、5.建置 幼兒夜間托育配套措施及近便性臨托服務規劃;加強推動課後照顧服務、6.

提供弱勢家庭經濟補及孩童學雜費補助(見表 4-5-2)。

(三)建立完善的照顧老人服務措施

期望建立完善的照顧老人服務措施共設計八題複選題,調查結果分述如 後,e3.1鼓勵設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41.7%(491人次)、e3.2加強老人 福利機構的評鑑與輔導16.7%(197人次)、e3.3推動老人社區照顧,提供日間 照顧或居家服務57.6%(679人次)、e3.4推動照顧服務員訓練27.6%(325人 次)、e3.5降低或補助相關照顧費用34.4%(405人次)、e3.6推動老人照顧技巧 指導服務24.2%(285人次)、e3.7推動照顧老人的留職帶薪親職假22.6%(266人 次)、e3.8推動老人休閒場所之設置24.7%(291人次)。

依受訪者期望之順序來看,調查資料指出,為建立完善的照顧老人服務措 施,受訪者認為應加強的服務面向前五名依序為「1.推動老人社區照顧,提 供日間照顧或居家服務」(57.6%,679人次)、「2.鼓勵設立老人長期照顧、

安養機構」(41.7%,491人次)、「3.降低或補助相關照顧費用」(34.4%,405 人次)、「4.推動照顧服務員訓練」(27.6%,325人次)、「5.推動老人休閒場 所之設置」(24.7%,291人次) (見表4-5-1)。

從質性資料分析結果發現,受訪者建議為1.因應照顧對象的特殊照顧(例 如:身障兒、愛滋、封閉性傳染疾病者)需求配套措施,而增加時薪或照顧 津貼、2.辦理新手照顧者照顧技巧及壓力疏解課程,提供照顧須知資源手冊。

3.區域閒置空間規劃,提供日間照顧服務及長照園區、4. 持續推動更完善的 長期照顧服務、5. 規劃偏鄉照顧服務員訓練,獎勵從事照服員的婦女返鄉服 務、6. 增加特殊個案照顧專業教育訓練;推動照顧老人的帶職親職假(見表 4-5-2)。

(四)營造有利的生育子女環境

有關營造有利的生育子女環境共設計十六題複選題,調查結果分述如後,

e4.1 推 動 完 整 之 幼 托 服 務 30.8%(362 人 次 ) 、 e4.2 利 用 國 小 廣 設 幼 兒 園 16.4%(193人次)、e4.3推動學童課後照顧措施20.1%(237人次)、e4.4推動優 質 教 育 環 境 26.2%(308 人 次 ) 、 e4.5 鼓 勵 男 性 參 與 照 顧 小 孩 與 家 務 工 作 13.9%(164人次)、e4.6推動友善的哺乳空間與環境5.8%(68人次)、e4.7推動 彈性友善的工作環境(彈性工作、在家工作)20.4%(240人次)、e4.8鼓勵雇主 提供員工友善育兒服務13.3%(156人次)、e4.9推動育嬰留職帶薪之親職假 13.0%(153人次)、e4.10提供育兒津貼31.7%(373人次)、e4.11提供第三胎補 助金4.3%(51人次)、e4.12不論第幾胎均有生育補助金13.3%(157人次)、e4.13 提 供 教 育 補 助 28.6%(337 人 次 ) 、 e4.14 提 供 扶 養 幼 兒 稅 賦 之 減 免 措 施 10.5%(124人次)、e4.15改善社會治安和社會風氣9.6%(113人次)、e4.16開放 生育第二胎以上家庭申請外籍幫傭申請2.6%(31人次)。

依受訪者期望之順序來看,調查資料指出,為營造有利的生育子女環境,

受訪者認為應加強的服務面向前五名依序為「1.提供育兒津貼」(31.7%,373 人次)、「2.推動完整的幼托服務」(30.8%,362人次)、「3.提供教育補助」

(28.6%,337人次)、「4.推動優質教育環境」(26.2%,308人次)、「5.推動 彈性友善的工作環境」(彈性工作、在家工作)(20.4%,240人次) (見表4-5-1)。

從質性資料分析結果發現,受訪者建議為1. 戶政及社政設置婦女諮詢窗 口,提供生育、托育、就學補助或相關資訊、2. 訂定合理的托育收費標準規 定、3.透過政府或民間單位提供弱勢家庭購物券或實質的物品補助、4. 政府 應定期實地查訪經濟補助需求及實際居住戶,應有經濟補助排富及福利過度 依賴的現象、5. 改善高雄空污及交通問題,提昇婦女健康孕育下一代的優質

環境、6.加強偏鄉地區性別意識的宣導或課程辦理,倡導家庭每個成員家庭照 顧責任(見表 4-5-2)。

二、不同都市化程度對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服務措施之不同意見

四個不同都市化程度(包含低度都市化、中低度都市化、中度都市化及高 度都市化地區)對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服務措施之不同意見,以各個不同都 市化的程度來看,對於政府四個應加強提供服務措施的面向進行交叉比較,

因每個面向之選項較多,故分析之內容列舉前五名以供相關單位參考,分析 結果如下:

(一)低度都市化地區對政府或民間應加強提供服務措施之意見 1.提昇婦女個人權益及發展之面向

為提昇婦女個人權益及發展之面向的部分,共設計九題複選題,調查結果 分述如後,e1.1就業服務30.7%(90人次)、e1.2創業貸款15.7%(46人次)、e1.3經濟 協助31.4%(92人次)、e1.4夜間工作安全30.0%(88人次)、e1.5促進性別平權 13.7%(40人次)、e1.6學習成長12.6%(37人次)、e1.7婦女人身安全57.3%(168人 次)、e1.8心理、法律、子女教育等諮商服務16.7%(49人次)、e1.9落實職場性騷 擾防治10.6%(31人次)。

依受訪者期望之順序來看,調查資料指出,在低度都市化未來期待政府或 民間團體應加強提供之服務措施,最需要的前5項是「婦女人身安全」(168人 次,57.3%)、其次依序為「經濟協助」(92人次,31.4%)、「就業服務」(90人 次,30.7%)、「夜間工作安全」(88人次,30.0%)、「心理、法律、子女教

育等諮商服務」(49人次,16.7%)(見表4-5-1)。

2.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務措施

有關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務措施,共設計十題複選題,調查結果分述如後,

e2.1加強推動托育人員訓練21.5%(63人次)、e2.2鼓勵延長托兒收托時間 17.1%(50人次)、e2.3推動臨時托育服務14.7%(43人次)、e2.4加強托兒機構 的評鑑5.5%(16人次)、e2.5輔導機構附設托兒機構13.3%(39人次)、e2.6提升 居家托育人員服務品質22.5%(66人次)、e2.7加強推動課後照顧服務20.8%(61 人次)、e2.8降低或補助相關照顧費用33.1%(97人次)、e2.9降低或補助托育 費用41.0%(120人次)、e2.10強辦理托兒機構之輔導補助7.5%(22人次)。

依受訪者期望之順序來看,調查資料指出在低度都市化未來期待政府或民 間團體應加強提供之服務措施,最需要的前5項是「降低或補助托育費用」(120 人次,41.0%)、其次依序為「降低或補助相關照顧費用」(97人次,33.11%)、

「提升居家托育人員服務品質」(66人次,22.5%)、「加強推動托育人員訓 練」(63人次,21.5%)、「加強推動課後照顧服務」(61人次,20.8%)(見 表4-5-1)。

3.建立完善的照顧老人服務措施

期望建立完善的照顧老人服務措施共設計八題複選題,調查結果分述如 後,e3.1鼓勵設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27.6%(81人次)、e3.2加強老人福 利機構的評鑑與輔導9.6%(28人次)、e3.3推動老人社區照顧,提供日間照顧 或居家服務56.3%(165人次)、e3.4推動照顧服務員訓練19.8%(58人次)、e3.5 降低或補助相關照顧費用37.5%(110人次)、e3.6推動老人照顧技巧指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