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插畫創作者的科技應用及勞動過程
第二節 創作者網路曝光及形象經營
科技中介影響了創作者的產製邏輯,其中最後完成作品的展示,也逐漸地透 過網路傳播,發揮不小的曝光效果。目前插畫業界的生態,從過往在實體媒體上 頁面上的競爭,轉移到虛擬空間上,對眼球吸引的競逐,目的在使曝光率增加,
並且吸引客戶或廠商的注意力。順應著網路媒體趨勢,社群網站成為世界上最為 普遍的資訊交流平台,也是人與人之間的資訊傳輸中心。
在網站上的經營,以粉絲團為例,創作者對於粉絲的吸引力來自於作品本身 所呈現出來的形象特質與風格,有創作者認為,經營粉絲團很像如同藝人或明星 一般,是在經營一種具有公共性質的形象。創作者不僅僅是依據自身的偏好,也 須同時考量到粉絲族群的特性與偏好,並且進行自身的形象管理。通常創作者經 營粉絲團有二個角度,一是基於商業考量,二是以分享者或朋友的姿態,在上面 進行與其他人的互動,商業考量的重點在於品牌建立、名聲或曝光度累積,拓展 接案與合作的機會,而分享或以朋友的經營,排除了商業的考量,回歸到創作者 的最初原點,以一種近乎於玩樂、趣味的方式進行分享或抒發,創作作品私底下 與網頁上的形象出入不大。
插畫商品做為符號商品在市場上進行流通,有著其獨特的符號意義與文化意 涵,並且依照作品本身的風格形成市場區隔,建立品牌對於創作者自我定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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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調整、市場利基經營等有所助益。目前插畫事業經營主要可以分為個人品牌與 商業品牌二種,個人品牌的品牌本身,不見得會與商業或利潤收益產生一定的關 聯,主要的目標是建立個人的辨識度,以及樹立創作者的專業形象,以吸引客戶 或廠商的合作。商業品牌的建立,則是先以消費者作為市場區隔的利基,採取較 為主動的姿態,尋求跨領域的合作機會,需要借助相關的商業知識與技能,例如 溝通、推銷、說服與管理等能力。品牌化概念是大多數創作者所認同的,但品牌 的經營也須依據各個創作者所處環境、擁有資本與人格特質的不同,而各有差 異。即使品牌建立,創作者在瞬息萬變的業界中,不斷地適時調適與進步,與時 並進,是重要的。
一、曝光與平台經營;虛擬空間的眼球吸引
過往在實體媒體頁面上的競爭,現今一部分逐漸轉移至虛擬空間上,如何增 加曝光率,並且吸引廠商或客戶的注意力,與使用的策略有關。創作者加入固定 的網路平台,或者經營專屬的個人網路頁面,是加強曝光的途徑。當今,順應著 網路媒體的發展趨勢,社群網站平台成為備受注目的新寵兒,從眾多網路平台的 主流之一,Kirkpatrick (2010)指出當今社交網站,尤其像是 Facebook,已經成為 世界上最為普遍的資訊交流平台,並且成為人與人的資訊傳輸中心28。在台灣,
社群網站 Facebook 的網站到達率佔總排名的第三位,僅次於 Yahoo 奇摩與 Google Sites,然而 Facebook 的總使用時間與總瀏覽網頁數,卻較前二名來得高,顯示 出社群網站的黏著程度較高29。除了 Facebook 之外,台灣網路使用者主要使用 的社群網站,也包含 Yahoo!奇摩部落格、yam 天空部落、無名小站、痞客邦、噗 浪、Google+、微博等30。由於使用次數頻繁,使用人數不少,因此創作者如此將 作品放在網站上,有利於曝光與傳播。在社群網站中,最普遍的經營方式是以文 字搭配插畫出現,內容有時是創作者近日生活情況、最新創作、相關商品、與粉 絲粉分享資訊與對話。
28 例如 facebook 從社群網站不斷擴大,從巨型資訊倉庫加上外部網路連結,成為網路基礎設備。
(Kirkpatrick,2010:299)
29 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 ARO 公佈 comScore Media Metrix 台灣 2013 年 1 月網路流量的 報告,資料來源:http://www.insightxplorer.com/news/news_02_20_13.html
30 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ARO 公佈 comScore Media Metrix 10 月台灣社群網站 Social Media 流量報告,轉引自
http://www.ctimes.com.tw/DispNews-tw.asp?O=HJWCD94E2GUSAA0MN5,找原始資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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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創作者經營網路平台已經是常態,插畫創作者亦順應著時代的潮流與趨 勢,將虛擬空間經營與創作事業相互結合,歸納本研究受訪者所使用的平台,如 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以發現,創作者應用平台的種類較為分歧,且不僅使用單一個網 站,創作者或多有二個以上的平台運用。以大多數受訪者的經驗來說,案件的合 作多是來自於網路,尤其是以創作者經營的網路平台為接觸起點,經由網路而來 聯繫的客戶或廠商,多是從幾個網站而來,包括像黑秀網、Facebook、部落格等,
其中黑秀網是屬於中介者所經營的聚集平台,而 Facebook 與部落格則屬於社交 網站平台。J 大表示目前即是以網站作為主要接案的途徑,「現在其實絕大部分是 網路,他們一些人員會去網路海撈,…就是去網路撈圖。其實我這麼多年來,我 的案子幾乎都是從網路過來的,就是因為我有 blog 啊,我有在臉書啊各方面接,
絕大部分是網路,很少是自己去找的。」
黑秀網 Facebook Blog 其他平台
受訪者 A
受訪者 B 痞客邦、新浪網微博、flicker 受訪者 C Becuber 創意方糖、經紀公司平台 受訪者 D
受訪者 E 受訪者 F
受訪者 G PIXIV
受訪者 H 個人網站、噗浪
表 4- 2:受訪者個人網路平台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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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 1:插畫創作者網路平台之一 插畫創作者-包大山臉書網頁
https://www.facebook.com/Baoziwork?fref=ts
圖 4- 2:插畫創作者網路平台之二 插畫創作者-林怡芬個人網站
http://www.efen.com.tw/
多個平台方式經營,在插畫創作領域普遍來說,是一個常態,多數創作者經 營兩個以上的網路平台,一方面反映出現今網路平台已經是成為了一個重要的曝 光與聯繫管道,得以接觸到客戶、廠商、消費者、粉絲等族群,另一方面,對於 創作者來說,多平台經營也反映出年輕一代創作者本身的不安,這分壓力促使創 作者因而必須投注更大的心力去擴展與維護。受訪者 B 表示:「光臉書就有二、
三個,我覺得這可能是反映出我們這個世代的年輕人的焦慮,就是你弄了一大 堆,你好像自己很忙,可是你只弄一個,又好像不 OK,好像太少。」平台經營 經驗與當世代的焦慮相互結合在一起,顯示出對於曝光與媒體空間經營的不確定 性,也反映出對於網路媒體效果的懷疑,或是無法清楚了解整體的空間生態。
創作者的平台各有不同,經營態度也迥異。綜觀受訪者的經營角度,可以分 為幾種,這些分類界線並非劃分明確,彼此之間可以相互轉換,例如明星的角度、
朋友的姿態、商業考量等。以創作者較常使用的 Facebook 粉絲團為例,創作者 在經營粉絲團即是經營一個形象,如同藝人或明星一般,具有公眾的性質。創作 者對於粉絲的吸引力來自於作品呈現出來的形象,例如受訪者 F 說道:「至於跟 粉絲的話,我現在會覺得,會比較像藝人跟粉絲這樣子,是(像)歌迷,因為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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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像對藝人而言,他螢光幕所展現出來的那個形象,無論是他的戲劇表現或者 是他的歌曲,都是一個形像,那喜歡這形象的歌迷,就會去 follow,買他的作品 這樣,那我會覺得創作者也是具有這樣一個身分,但是露臉的不是你這個人,而 是你的作品。」粉絲是依據自身偏好或認同,選擇其所喜愛的形象,而對於創作 者來說,如何確立作品所呈現的形象,並且對形象進行管理,是重要的關鍵。由 此,粉絲團的經營不僅僅是依據創作者個人的喜好,同時也必須考慮到粉絲群族 的特性與偏好,考量包括了作品可能引發的效果、作品對於粉絲的吸引力、對於 整體形象的建構是否有所幫助等。
經營粉絲團的一個角度,是在於分享,創作者是以朋友姿態,純粹分享對於 插畫創作的喜愛,排除了對於商業的考量,回歸到創作者最初的出發點,是一種 近乎於玩樂、趣味的方式來進行分享、互動與抒發,較注重於情感層面。發表的 內容大致包括了創作者設定的主題、生活中的心得與想法等,以一小段文字或故 事來跟作品搭配,或甚至不需用到文字的輔助,直接以插畫跟粉絲進行分享與互 動。創作者較少刻意建立特定的形象,私底下與網頁上呈現的形象出入不大。如 果粉絲團的人數或留言數不多,通常皆會有所回應與對話。
經營粉絲團的另一個角度,則是偏重於商業的考量,經營的重點在於品牌建 立、名聲與曝光度累積,著重於推廣與對外的擴展。這樣的粉絲團形象可以是傾 向於展現創作者本身的專業,或者是將粉絲團作為商業化接軌的中介聯絡橋樑,
以吸引或觸及到潛在的廠商或客戶群,這對於事業經營或接案機會,確實有所助 益。透過建立一定的口碑,將粉絲數目轉化成為實際的收益與利潤,同時,也是 訊息推廣的利器之一。粉絲團也是作為向外延伸的觸角,有機會拓展插畫接案與 合作的機會,也極有機會接觸到潛在客戶。這樣經營考量的重點在於曝光程度、
專業聲望、品牌資產等的積累,例如 J 大表示:「我今天做這個平台,最主要的 是我要工作,…在商言商,其實我有蠻多案子是從粉絲團那邊過來的,包括說有 兩個經紀公司要找我,都是從那邊過來的,我比較會用在商言商去架設我的平 台。」有時創作者對於粉絲的留言,或不是一一回覆。
Facebook 粉絲頁面的經營者在開始營運前,皆需要思考本身專頁的定位,
Facebook 粉絲頁面的經營者在開始營運前,皆需要思考本身專頁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