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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畫創作工作內容與創作者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插畫創作工作內容與創作者

插畫創作者是為文化創意工作者,其所從事的勞動特質與前述文化工作者的 勞動特質多有相合之處。在這一部份,首先概略描繪插畫創作者的工作流程與環 節,以及插畫創作者所需具備的特質或技巧,其次,概括提出插畫產製在不同商 業應用上的些微差異,以及創作者的職業發展,最後,討論台灣插畫創作的環境,

包括教育、市場與創作者個人的情況。隨著時代經濟、社會、教育等背景脈絡的 發展,插畫工作者的社會地位逐漸提升並受到重視,且表現方式與平台皆更加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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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然而,台灣插畫創作者的勞動情形卻依然有其困難之處,整體的工作環境與 教育培育等皆有改善的空間。

插畫產製始於委託案的承接。在創作前,插畫創作者與委託者進行溝通、意 見表述到達成共識的過程是非常重要的,創作者透過溝通以瞭解具體內容與創作 方向,才得以定位出插畫創作的明確目的,因此必須對於委託對象所提出的層 次、尺寸、材質、設計理念、宣傳或策略等,有確切的瞭解,以得以確定插畫設 計的方向與定位,插畫的定位使創作上的各個階段以該既定的輪廓為導向而不偏 離,在整體一致的規劃下進行創作,其定位的考量有五個部分,分別是構圖、閱 聽眾、風格、表現技法以及傳播媒介等(宋晨、劉欣欣,2011b :9,12)。因此,插 畫產製的各個階段,皆必須依照插畫的核心目標主軸作為依歸,以發揮清楚表達 訴求的效果。

插畫案委託的工作內容不盡相同,有的委託者是提供基本概念而讓創作者發 揮創造力來完成,有的委託者則是提出預期圖像的樣貌,要求創作者配合,因此 創作者須具備配合委託者的彈性,但相同的是,在創作作品完成時,雙方是一致 認同的。在委託的初期,草圖與設計稿是得以釐清雙方一致性的程度,其呈現草 圖的形式包括黑白設計稿或者色稿呈現,有些委託者會對草圖的提出作出要求,

有些則否(Slade,1997 :122,126)。

插畫創作者與委託者之間的聯繫是重要的,與客戶端溝通細節並了解其需 求,是為了工作得以順利完成,費用是溝通中至關重要內容之一,有的是公司預 算中的固定委託費,有的則要求創作者開價。插畫創作在考量費用上,可以依工 作的狀況分為四點,分別是第一,工作的時間,第二,提出委託的對象,例如委 託者的公司規模,第三,作品的用途,關係到版權的形式,第四,個人的成本花 費。如果委託者的報價價碼一旦確定,理想的情況是將工作狀況與各種支出詳細 列表(Slade,1997 :122)。

合約也是溝通的內容要點之一。合約是創作者與資方達成共識的條款保證,

簽約對於插畫創作者來說是重要的議題,插畫創作者閱讀內容以作為條件談判的 依據,如果事先了解制訂合約的原則,則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與作品,擬出相關 的陳述或見解,創作者向資方表明本身經營的插畫事業與對接案的態度認知,資 方也可能請律師提出合約內容的條款,包括插畫創作者的工作規範、服務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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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盡義務或遇到爭議的法律依據等,以確保資方的權益以及創作者所應負擔的義 務(Rees,2008 :88-89)。

Male(2007 :11)指出,插畫創作者不僅是色彩的技術人員,而是受過教育並 具有文化社會知識、權威且值得信賴的專業,插畫創作者可以主導一個專案的過 程,創作者在對於工作環境脈絡有一定的知識與了解的同時,也以其專業來服務 市場與閱聽眾的需求。因此,如何從內容中攫取傳達的重點並以閱聽眾的角度進 行構思,以轉化為可以精確表達的圖像,是插畫創作者必須去學習與處理的課題 (徐素霞,1996)。林磐聳與羅東釗(1983 :15-16)將插畫創作者應具備的條件分為三 項,分別是適切表達主題、完整技法表現與獨特造型的能力等,其中將插畫對象 的內容或主題完整地呈現,以引導閱聽眾,是創作者最主要的考慮條件,而所謂 完整的表現技巧,是對工具認知、操作與個人獨特性等各個面向的搭配與配合,

涉及包括了插畫創作者對工具材料的應用方法與特性的認識、操作技巧的熟練以 及創作者自身獨特的概念發揮。由此可知,創作者本身所具備的插畫經驗、創意、

素材構成原理的知識、工具使用以及表現技巧等對於創產製過程的進行來說,皆 是重要的(夏勳、鄭明進,1980 :8)。而當今以從事數位插畫的創作者而言,必須 具備的基本技能,除了相關美術的知識之外,也包括了電腦知識與繪畫軟體操作 的知識,不僅需要掌握利用軟體繪製圖形的技術,以及周邊滑鼠或繪圖板的應 用,或者更進一步地熟悉多種繪圖軟體,以嘗試出新的風格或特色(杰創文化,

2012:4)。

插畫風格即是代表著插畫作品與創作者的關係,反映出的是創作者的獨特手 法與思考方式,風格的形成是創新插畫表現手法與受眾兩者之間的共同認知(梁 又文、伊彬、汪文政,2008 :108)。插畫實踐的風格定義了個人特殊性標記的視 覺語言,代表著個人與圖像相關的特性或特質,得以在廣泛插畫類型中界定個人 的位置,如果概略的區分,可分為寫實插畫創作與概念插畫創作兩種,前者對於 現實有較為精確地描繪,而後者較偏向於對主體、概念或理論的視覺表達。在插 畫的商業應用或實踐環境中,插畫經紀人會以一種風格以將創作者分類,以便於 宣傳或銷售,而對於出版業者或客戶而言,有偏好多種風格插畫創作者的傾向 (Male,2007 :51)。

Zeegan(2005 :92-106)依據插畫在商業應用的領域不同,區分出五項商業應用 插畫的創作者勞動情形,分別是出版編輯、書籍、時尚、廣告、音樂產業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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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所示。

一、出版編輯:出版編輯插畫對於是插畫勞動最基本的一個面向,由於其工作量 的穩定以及較大的自由表現空間,因此成為多數插畫創作者的勞動選擇,尤其對 於專職插畫創作者來說更是如此。發行報章雜誌刊物等的編輯部門,是經常定期 發案的插畫客戶,端視出版的週期頻率以決定截稿日期,有以月、週、日等頻率,

而出版社屬於半經常性質,截稿時間相對較長(Rees,2008 :54)。

二、書籍:書籍出版插畫通常是需要插畫圖像與文字之間相互配合,最常運用的 部分是在兒童圖書、小說扉頁與專業的參考工具書中,然而這些空間部分有被攝 影替代的可能。

三、時尚:時尚插畫不僅限於所謂時尚風格的刊物,隨著獨立衣服設計產商的興 起與大廠牌與插畫創作的結合,插畫成為時尚品牌的廣告與宣傳,總體而言,創 作者在此領域的報酬價格較高,或有具高辨識度的創作者可以保留版權並獲得更 豐厚的報酬。

四、廣告:由於廣告業的客戶是以創意團隊作為專案的主導,因此對於創作者的 需求是必須視其內部的決策過程而定(Rees,2008 :58-59)。廣告插畫的領域對創 作者來說較難進入,且對於創作的條件多所侷限,包括截止日期的不合理、創意 決策參與的缺乏與表現空間的限制,報酬的確定亦必須根據組織企業的商品需要 的影像、預計使用的媒體以及作品使用的時間等來確立,雖然如此,標新立異的 視覺創作機會依然對插畫創作者具有吸引力。

五、音樂產業:音樂產業插畫對創作者而言,所面臨的情況與收益情形部分與廣 告插畫相似。插畫創作者是藉由視覺方式為商品創造出特定的身分或個性。

台灣插畫創作者的職業發展與變遷,由傳統的美工漸漸轉變成為獨立的插畫 設計者,不僅具有專業的知識與技能,也有愈多人才投入,或者有以插畫創作作 為全職的創作者。創作者社會位置的提升,除了與科技、社文化經濟與社會消費 型態的變遷相關之外,以台灣插畫發展的歷史來看,也與插畫各個社會時期的背 景,有著密切的關聯。根據邱麗香(2004)、賴文心(2005)與顏淑美(2006)對於插畫 在近代台灣的發展狀況,描繪出插畫在個年代時期的劃分與各時期的插畫特色介 紹,整理如下表,約略可以分為三個時期。

年代/民國 插畫發展特色

60 年代以前 由於印刷技術落後、創作人才不足且經濟條件差,插畫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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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的發展較為低落。幾乎沒有所謂的專業職業插畫創作 者,插畫是依附於美術創作之下,多是由美術創作者繪製 而成,美術、設計與插畫等三者的分界是模糊的,此時期 的應用表現包括在報紙、封面設計、電影海報、郵票、漫 畫與包裝上等。

60 年代至 70 年代 社會消費能力的提升促使的市場對於插畫的需求,專業的 美工科系教育也逐漸發展。商業美術與純美術的領域分 開,插畫歸類為商業應用藝術之中,由於印刷與製版技術 的精進,以及創作媒材的改變,插畫品質愈趨提升,再加 上解嚴之後,因此插畫的題材更加多元與開放,插畫的表 現更為多樣,此時期插畫發展也逐漸脫離文字,趨向獨立。

80 年代至今 因社會、經濟、文化、資訊、與電腦科技的快速變遷,再 加上印刷技術與各類計法的成熟,視覺圖像與相關資訊的 需求與展示機會大量增加,商業與表現平台愈趨多元,插 畫除了維持與書籍、報刊、包裝等領域的結合外,也因應 品牌流行的趨勢,而發展出更多的應用。插畫創作者的地 位迅速竄升,例如幾米與紅膠囊書籍的出版,不僅顯示出 創作者兼具圖與文創作的能力,創作者同時也以知名度作

80 年代至今 因社會、經濟、文化、資訊、與電腦科技的快速變遷,再 加上印刷技術與各類計法的成熟,視覺圖像與相關資訊的 需求與展示機會大量增加,商業與表現平台愈趨多元,插 畫除了維持與書籍、報刊、包裝等領域的結合外,也因應 品牌流行的趨勢,而發展出更多的應用。插畫創作者的地 位迅速竄升,例如幾米與紅膠囊書籍的出版,不僅顯示出 創作者兼具圖與文創作的能力,創作者同時也以知名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