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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後壓力疾患之治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創傷後壓力疾患之治療

部分經歷重大創傷而發展成PTSD 的人,需要專業協助以促進其療癒,方能 解除痛苦惱人之症狀以恢復穩定生活功能。本節接續整理有關PTSD 之治療目標、

復原歷程及原則,並針對目前PTSD 治療之心理及藥物介入方式進行說明。

一、PTSD 之治療目標

Foa、Keane、Friedman 與 Cohen(2009b)在國際創傷性壓力研究學會治療指 導手冊中,整理出不同治療方法針對PTSD 不盡相同的治療目標,如:認知行為 治療(Coginition Behavior Therapy,簡稱 CBT)、藥物治療和 EMDR 等治療,主要 以減輕症狀為目的;催眠、藝術治療和心理分析等治療,重點在於治療歷程中充 實能力、更甚於直接改善PTSD 症狀;社會心理復健方法重視的則是改善功能,

而非強調PTSD 症狀的舒緩;住院和藥物濫用治療的焦點則是先處理嚴重的破壞 行為或共病疾患,之後才開始治療PTSD。

近來,PTSD 之治療也有了新的關注,Foa、Keane、Friedman 與 Cohen(2009b)

指出,臨床研究者意識到PTSD 的治療目標不應只包含改善 PTSD 的嚴重症狀,也 應涵蓋相關的症狀,如:憂鬱、一般性焦慮、憤怒、羞愧、罪惡感,以及改善生 活品質等;上述新的關注焦點引發臨床工作在治療PTSD 前進行更廣泛的評估,

並且發展額外的治療目標。

二、PTSD 之復原歷程與原則

有關PTSD 之復原,隨著長期累積的臨床經驗,復原之歷程已被學者專家劃 分為階段,Brende 與 Parson 於 1985 年指出此五階段依序為:(1) 緊急處置或宣洩

期;(2) 情緒麻木與否認期;(3) 不斷受到干擾期;(4) 轉型期;(5) 統整期(引自 鄔佩麗,2008)。在協助當事人走過這些復原階段的過程,鄔佩麗(2008)指出,

最重要的是幫助他們建立安全感,尊重他們的速度以及所做決定,並且協助他們 有能力去掌握自己的生活。

Schiraldi(2000)提出有關 PTSD 療癒的七項原則,包括:(1) 療癒從提供技 巧以處理PTSD 症狀開始:如減少刺激、處理侵擾之技巧等,這些技巧並非治療 性的,但可以稍微協助減輕令人困擾的症狀;(2) 療癒發生在創傷記憶被處理或整 合之時:創傷記憶儲存在活動性記憶中,並不斷侵入意識,是為了尋求記憶的處 理和整合;所謂「整合」是指將記憶以有意義的方式給予重新組織,在記憶整合 的過程中,記憶的內容方有機會與適應性的想法和情緒等連結,創傷事件被視為 過去的一部分、而非現在的事,因此再回憶時將如同其他記憶一般,不再有壓倒 性的負向情緒或生理經驗了;(3) 療癒發生在以「面對」取代「逃避」之時:逃避 便無法學習新的因應技巧,於是仍被過去所控制;(4) 療癒發生在安全和規律緩慢 的氣氛中:當受傷時,便不會感覺到安全,因此療癒的氣氛必須是安全而緩慢的;

(5) 療癒發生在界線(boundaries)完整之時:良好的界線使人感到安全,在彈性 的掌控中預防危險的人事物,反之邀請安全的對象前來享受生活,因此界線使人 有能力愛人,並與他人建立較好的人際關係;(6) 覺察並接受感覺,有助於療癒之 過程:不批判負向情感,反而是接納它們,允許感覺以安全且緩慢的方式進入意 識而保持控制的狀態;(7) 生活中的平衡對療癒是有必要的:癒合是一項困難的工 作,因此生活中的休息和滋養身心都是必要的。

此外,Foa、Keane、Friedman 與 Cohen(2009b)亦整理出 PTSD 治療之經營 應注意的一些要項:(1) 治療師應形成並維持治療關係,並特別注意信任和安全的 議題;(2) 當治療師進行治療計畫時,應對患者的人身安全展現關心;(3) 治療師 應教育患者有關PTSD 之症狀及相關問題,並不斷給予關心與保證、使患者對病 況有信心;(4) 治療師應隨時注意患者的 PTSD 症狀及一般功能;(5) 治療師應辨

識患者的共病情形並加以處理,必要時與其他醫療專業人員、患者家屬及重要他 人通力合作以解決問題。此外,許多PTSD 患者在進行治療後、病症尚未完全緩 解時,可能因為遭逢創傷事件週年被提醒而復發,患者需要可靠而穩定的治療關 係,因此治療師保證在後續有需要時不會對患者撒手不管,對患者而言是很重要 的(Foa, Keane, Friedman, & Cohen, 2009b)。

三、PTSD 之心理治療

在所有形式的PTSD 中,患者的精神症狀最終都將追溯到其所面對的外在心 理社會壓力;而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個人面對這些強大壓力源時,所經驗到的無 助感和無力感是常見的共通元素(Preston, O’Neal, & Talaga, 2008),因此,PTSD 的問題根源仍需回到心理層面介入處理。

鄔佩麗(2008)指出, CBT 與 EMDR 兩種理論學說為 PTSD 之處遇提供了 重要觀點,CBT 治療師在治療中會採用焦慮管理技術、減敏感技術、意像洪水法 等方法;EMDR 可快速降低患者的焦慮狀態,並使患者對過去記憶賦予新意義,

因而舒緩症狀。

提到有關PTSD 治療效果的評估,便不得不推崇國際創傷性壓力研究學會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raumatic Stress Studies,簡稱 ISTSS)的重要貢獻。ISTSS 於1997 年成立,並贊助設立了一個創傷後壓力疾患治療指引工作小組(PTSD Treatment Guildlines Task Force),該工作小組廣泛地審閱各種治療方法所提出有關 PTSD 的臨床報告和研究文獻,從而整理出各種治療方法之指導手冊,首度於 2001 年發表;ISTSS 治療指導手冊之發表具有重要影響,除了提供 PTSD 臨床工作者實 質效益外,也引發各治療方法的臨床工作者更嚴謹地進行臨床試驗,使得後續新 發表的PTSD 療效研究更具品質,因而也促使 ISTSS 治療指導手冊的內容愈趨豐 富而堅實,提供臨床工作者更新的訊息,形成一股學術與實務間的良性循環。以 2009 年出版的治療指導手冊為例,除了 PTSD 療效文獻的更新,也增加了數種早 期介入方法以避免發展成慢性PTSD 的預防觀點、PTSD 與他種心理疾患的共病治

療等,另外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評估與治療亦增加了許多的篇幅,這也提醒著 PTSD 議題的新興趨勢(Foa, Keane, Friedman, & Cohen, 2009a)。

ISTSS 為了協助臨床工作者評估其出版之 PTSD 治療指導手冊中的治療方法,

設計了一套編碼系統,以A 至 F 等級、分別由強而弱地代表各種治療方法試驗結 果之證據強度;在2009 年的最新版本中,針對成人 PTSD 心理治療的部份,彙整 了CBT、EMDR、團體治療、心理動力治療、社會心理復健、催眠療法、婚姻與 家族治療,和創意治療…等應用於PTSD 之治療方法的相關研究,進行全面性的 文獻探討與療效評估,並提出治療指引;在針對眾多治療方法進行文獻探討後,

其中大量研究品質符合A 級、意即「為 PTSD 個案進行隨機、控制良好的臨床試 驗所得之證據」的成人PTSD 治療方法中,僅有 CBT 和近二十年來興起的 EMDR;

換句話說,在眾多應用於PTSD 的治療方法中,只有 CBT 和 EMDR 是經過嚴謹試 驗後,顯示對成人PTSD 是有良好效果的(Foa, Keane, Friedman, & Cohen, 2009a)。 總體而言,CBT 被認定為對成人 PTSD 的治療最有效果,然而 CBT 取向涵蓋 了多種治療方法,ISTSS 的 PTSD 治療指引工作小組在考量質性與量化的證據之 後,指出其中的暴露療法(Exposure Therapy)是最具說服力的一種治療,目前已 有22 篇品質良好的研究支持該療法針對廣泛的創傷族群皆有良好效果,最常使用 的是合併了想像暴露(imaginal exposure)於創傷記憶、加上實際暴露(in vivo exposure)於當事人害怕且迴避、但較低風險的人事物;相較之下,其他的 CBT 方法如認知處理治療、壓力免疫訓練、認知治療等,亦獲得療效的支持,但證據 較少,而單獨使用放鬆、生理回饋、自我肯定訓練…等治療方法,則未獲證據支 持。近來亦有研究試圖透過網路傳送CBT 與暴露治療的新興技術,獲得療效的證 據支持,由此可見透過科技實施治療之潛力,對於偏遠地區、無法獲得CBT 治療 的當事人來說,無非是一大福音(Cahill, Rothbaum, Resick, & Follette, 2009)。

有關EMDR 療效的資料大抵包括個案報告、控制試驗以及後設分析,ISTSS 的PTSD 治療指引工作小組僅選擇控制試驗進行療效評估之文獻探討;近年來 EMDR 的研究品質逐漸進步,已從 2001 年被評定為 B 級、至 2009 年躍升為 A 級,

在與其他針對PTSD 的治療方法對照之下,EMDR 的地位顯得相當堅固;唯針對 兒童族群的療效尚被評定為B 級,意即「為 PTSD 個案做設計良好的臨床研究,

但並非隨機分配或用安慰劑做控制組所得之證據」,該族群還需要更多的研究

(Spates, Koch, Cusack, Pagoto, & Waller, 2009)。

在上述公認有效的PTSD 心理治療方式中,有些人困惑於新興的 EMDR 與以 往的暴露療法有何差異、或認為EMDR 是暴露療法的一種特殊形式?Schubert 與 Lee(2009)整理了 EMDR 與暴露療法介入治療 PTSD 之差異性,指出:(1) EMDR 並非以習慣(habituation)為基礎,在介入過程中讓案主接觸創傷素材的時間僅 20 至50 秒便會中斷,然而暴露療法則長達 20 至 100 分鐘;(2) EMDR 並非指導性的,

介入過程是以案主為中心的自由聯想,案主的任何反應皆視為記憶處理的過程,

而非被解讀為迴避或抗拒;(3) 在暴露療法中,案主若採第三者的觀點來看待創 傷,會被視之為迴避;然而在EMDR 治療中,是否在當下重新體驗創傷並非必要 的過程,與治療的進展無關。此外,EMDR 相對於暴露療法反應出了較快減少症 狀、只需接受較少次的治療、較少中途退出放棄治療,以及省去大量的家庭作業 等效益。

若從認知神經科學的觀點來看,Grant(2009)指出,目前已知人類大腦的不 同區塊,各自處理不同面向的訊息,如:左腦主責理智、分析、客觀、思考、計 畫和語言等心智功能,右腦則負責情緒、直覺、主觀、隨機、活動和作夢等生理 的功能,左右腦的分工合作使得腦部可以將生活經驗的訊息處理得宜;國外近期 的EMDR 相關研究中,有一部分的主題即聚焦於 EMDR 過程中「眼動」之療效機 制的探討,此部分之觀點能夠與認知神經科學的相關理論學說相互印證與解釋;

若從認知神經科學的觀點來看,Grant(2009)指出,目前已知人類大腦的不 同區塊,各自處理不同面向的訊息,如:左腦主責理智、分析、客觀、思考、計 畫和語言等心智功能,右腦則負責情緒、直覺、主觀、隨機、活動和作夢等生理 的功能,左右腦的分工合作使得腦部可以將生活經驗的訊息處理得宜;國外近期 的EMDR 相關研究中,有一部分的主題即聚焦於 EMDR 過程中「眼動」之療效機 制的探討,此部分之觀點能夠與認知神經科學的相關理論學說相互印證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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