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者研究的少年小說中,可以找到一些與獵殺女巫歷史呼應的內容,作者 能在文本中提出該段歷史,首要條件是在書寫女巫故事前,曾下過苦心做功課,
對女巫被獵殺的過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與同情。這樣的作者在書寫女巫故事時,
對女巫角色會比較寬容,也比較能創造出不同於「女巫一定得死」的故事。
一、《淡水女巫的魔幻地圖》中,作者曾提及發生在臺灣本土的獵殺女巫歷 史:
事實上,西維多和瑪塔的事之所以會讓我感慨良多,是因為它讓我聯想到 發生在一六五八年的一個臺灣歷史事件。那一年還是荷蘭人統治臺灣的時 代,荷蘭牧師把兩百五十名平埔族女巫活活餓死在荒野,誘逼另外四十八 名平埔族女巫改信基督教才放她們生路。569
這段臺灣女巫最嚴重的迫害史,筆者在文獻探討中有做過梳理:
569《淡水女巫的魔幻地圖》,頁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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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對那些無辜的人來說太過嚴酷了。她們大部分都受過尤羅伯的教 導,並已受洗,希望她們能為傳教工作所用。……當初被驅逐的兩百五十 位尪姨,兩百零二位已因衰老或窮困而死,回來的沒有超過四十八位。如 果再將這四十八位分配於五個村子,每村不會超過十位,牧師可以輕易監 視她們。這種監視也許是必要的。如果完全放任她們不管,她們很可能重 蹈覆轍,再對愚昧的福爾摩沙土著發揮有害的影響。570
小說中的人數與史料略有出入,但女巫被迫害歷史是確定的。發生這樣的悲 劇,作者的態度是不認同荷蘭牧師的做法:「我無法要求這些荷蘭牧師都像西維 多一樣去愛平埔族女巫,但總不能因為信仰的不同就逼女巫們走上絕路」。571明確 的為那些遭受迫害的女巫打抱不平,因此他筆下的女巫角色,沒有邪惡的設定、
沒有被追殺致死的安排,而是呈現各自的樣貌,表現自己的個性。
二、在《女巫之戰三部曲》中,作者虛構一段女巫被迫害歷史:
歐去世後,女人被驅逐出理事會、典禮、宗廟和其他公共場所,甚至病人 的床榻。武士將女人囚禁在家中,剝奪她們享受音樂與舞蹈、學習書本知 識和了解大自然的權利;禁止她們靠近武器,違者被處以死刑;還宣稱女 人不潔,強迫她們遮蓋自己的身體和頭部。當女人違反男人的命令時,男 人當眾侮辱並懲罰她們,同時頒布法令,迫害學習法術以及與石氏作對的 女巫。
歐迪的女兒歐迪斯同樣也遭受自己父親和兄弟的藐視、排擠與迫害,所以 她們毒死父親石氏,然後慫恿兄弟與野心勃勃的武士決鬥。
570《荷蘭時代的福爾摩沙》,頁 466-472。
571《淡水女巫的魔幻地圖》,頁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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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一場又一場的戰爭,一次又一次的背叛,一輪又一輪的迫害接連 爆發,層出不窮。572
裡面那位「歐」即是大地之母。這段呼應真實歷史由原先的母性社會,轉而 由男性掌控,而女性地位變得低落的處境。
作者寫以下這段,則是為了鋪排出天命使者即將到來的預言:「在那充滿迫 害和處決的黑暗時代,許多女巫被燒死。倖存者們渴望不遠的將來,一位紅髮的 天命使者如期而至,消滅歐迪斯,結束女巫之戰,就像預言那樣。」573因為真正的 歷史中,並沒有一個「救世主」前來解救女巫。若要說解救,僅能說隨女巫被迫 害的歷史逐漸浮出檯面,越來越多研究者發現她們的冤屈,便追尋歷史真相,還 原她們清白。
《女巫之戰三部曲》作者──卡蘭薩在下筆前,也曾做足功課,她說:「為 了完成這個女巫故事,我參考了民間傳說,查閱了相關書籍,研究歷史上一些對 付巫術的手段。……我將故事開展的地點設在比利牛斯山,因為在那裡流傳很多 關於女巫的傳說」。574然而,她所設計出來的故事,主軸卻是為女巫對戰女巫,形 同一場場女人之間的可怕戰爭,而原是罪魁禍首那些迫害女性的男性,反而完全 置身其外,在故事裡是可有可無的角色,這點是筆者最不能認同的。
三、《地海系列》是勒瑰恩創造的奇幻架空世界,其中的歷史、地理、人物、
情結等均是虛構。然而,作家創作虛構故事,仍無法絕對性的脫離現實,有些部 分仍會以現實為參考座標。筆者嘗試於該系列搜尋與女巫獵殺相關歷史,期探索 勒瑰恩於書寫此一系列巫師故事時,與實際的歷史進程是否有呼應。
在《地海系列》中第五部《地海故事集》中有一本「書中書」──《黑暗之 書》。「約莫六百年前,《黑暗之書》撰於英拉德的貝里拉,……集結許多矛盾
572《女巫之戰──母狼部落》,頁 57。
573同上註,頁 58。
574同上註,頁 2 寫在前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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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歷史紀錄、殘缺不全的人物列傳,以及敘述不清的傳說,但仍是黑暗年代倖存 紀錄中最好的一本」。575這段描述的關鍵在「時間」,就是「六百年前」。六百年 前相當於十四世紀,我們先看看架空世界中發生了什麼,再對照現實歷史十四世 紀的歐洲發生什麼事,兩者之間是否有呼應?
在黑暗年代,巫師將技藝售予出價最高的競標者,在決鬥與術法戰爭中以 法力相互攻擊,無視自己犯下的罪行,甚或可能出於刻意。瘟疫飢荒、泉 水乾涸、夏日無雨、四季無夏、羊群牛隻生下病弱畸形的幼獸,島民生下 病弱畸形的嬰孩,人民將這些現象歸罪於巫師與女巫,實情也確是如此。576
十四世紀,歐洲特別不平靜,充滿各種問題。「十四世紀下半葉是多事之秋,
飢荒、瘟疫、百年戰爭、內亂、暴動、起義、天主教會大分裂……進入一個天災 人禍時期,似乎只有貪婪無度和教會的腐敗罪惡才能解釋這一切」。577而「黑死病」
從十四世紀起侵襲歐洲,到十八世紀才消失。這種瘟疫是由鼠疫細菌造成的,它 席捲歐洲期間,使無數的人死亡。
勒瑰恩書寫「六百年前」架空世界的天災人禍,正巧對應十四世紀歐洲的天 災人禍。她將責任歸咎於「貪財的」巫師,認為他們是「人間一切痛苦的根源、
邪惡之所在」。578這裡的「亂源」──巫師,筆者認為:其實是在影射十四世紀「天 主教術士」,他們不僅貪財,更是造成女巫獵殺歷史悲劇的元兇。
為何筆者相信巫師就是影射天主教教士?理由有三:其一、「禁慾」是地海男 性巫師為修習高等技藝,必要的修煉。「巫師必須禁慾的信念數百年來未曾受到 質疑,最後可能成了心理上的事實」。579男主角格得就是謹守禁慾規定,才會到年 紀一大把了仍是一個處男。在世界宗教裡,除佛教的和尚、尼姑得禁慾外,執行
575娥蘇拉.勒瑰恩(Ursula K. Le Guin),段宗忱譯,《地海故事集》,新北:木馬,2017,頁 24。
576同上註,頁 26。
577《女巫──撒旦的情人》,頁 19,德呂莫畫作〈罪與帕〉圖說。
578《地海故事集》,頁 26。
579同上註,頁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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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慾、禁婚最嚴格的,就屬天主教神父與修女;勒瑰恩是西方人,影射的自然比 較會是西方的天主教教士。其二、「天主教貪財、斂財」,在歷史上是有名的,
發行「贖罪券」即為一例。房龍的說明最清楚:「所謂贖罪券就是用一定數目的 錢換得一張羊皮紙,允許罪人可以縮短他死後需要待在煉獄裡滌罪的時間,……
不幸的是,這些贖罪券必須用錢來買」。580馬丁‧路德581就是因為不滿這項斂財制 度,最終引發歐洲宗教改革。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理由是:歷史上的獵殺女巫悲劇,就是由天主教起始的。
歷史上的獵巫風潮主要在十四世紀到十六世紀之間,「1484 年 12 月 5 日,教皇英 諾森八世頒布一道諭令,可以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師追緝令。兩年後(教士 所著)《女巫之錘》出版,十七世紀以前,這部書是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冊」。582由 教會起始的獵巫行動,讓更多人受害,不管是真女巫、真巫師,或平民百姓,都 有可能被指控、捕獲、審判與判處死刑。勒瑰恩所設定的年代,與真實獵巫歷史 疊合。
勒瑰恩《黑暗之書》中女巫的遭遇:
一旦生產或農事不順,變成女巫之咎。而萬事皆錯,只因巫師相互爭戰,
或為求速效濫用毒藥、詛咒、絲毫不顧後果。……厄運發生後,總得有人 成為代罪羔羊,……因此,術士及女巫相繼遭溺斃於有毒的井中,在枯萎 農田中焚燒或活埋,以期讓瘠土再度肥沃。583
第貳章文獻探討中,筆者曾提及西方女巫/女性在歷史上是替罪羊,常常被處 以溺斃、燒死等極刑。
580《人類的故事》,頁 277。
581馬丁·路德(德語:Martin Luther,1483 年 11 月 10 日-1546 年 2 月 18 日),於十六世紀初發 動了德意志宗教改革,最終是全歐洲的宗教改革促成基督新教的興起。路德強烈質疑羅馬教廷關於 藉金錢換取上帝赦罪(即贖罪券)的教導。1517 年,路德在諸聖堂門前貼出了《關於贖罪券效能 的辯論》,提出討論教會腐敗問題。
582參見《女巫──撒旦的情人》,頁 31-33。
583《地海故事集》,頁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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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瑰恩《黑暗之書》中寫,被指控有罪的,尤其是貧弱的邊緣人。
應用或傳授知識變得更加危險,繼續從事的通常已是邊緣人、傷殘、精神 不正常、無親無靠、垂垂老矣,已沒什麼可供剝奪。廣受尊崇的智者逐漸 變成腳步蹣跚、只會耍戲法的無能村莊術士;為人信賴的智婦變成老巫婆,
將靈藥用來增強慾望、嫉妒與敵意。584
為何是貧弱者?巴斯托在獵殺女巫研究中指出:「不可否認的,獵巫熱的一 個層面是人們對無力謀生的年長女人感到不愉快和敵意。人們可能以指控年老貧 窮女人為女巫的方式來除掉她們,因為她們已經年老體衰,既無生育力也無生產 力。」585她們太無足輕重,因此最容易遭殃。但在社群中,她們原是有影響力的人,
卻遭受災難。「有人對付女巫,但也有人尋求她們的幫助,……(女巫)既遭到
卻遭受災難。「有人對付女巫,但也有人尋求她們的幫助,……(女巫)既遭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