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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北極及俄屬北極之定義、範圍與重要性

第一節 北極之定義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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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北極之定義與範圍

關於「北極」的定義與範圍並無單一的定論,氣候學、歷史學、海洋學與地 緣政治學甚至都有自己一套劃分北極的標準。若參酌拉瑞爾、陸俊元等學者之見 解,北極地區範圍的界定首先必須先瞭解自然科學與地理學上的劃定。而在社會 科學研究裡,常於地理學之基礎上,結合國際關係行為者之概念,並依照不同研 究視角,再進行盡可能貼近地理學之定義、又符合研究需要的細緻劃分。

一、 地理學上的北極

地理學上之北極可再進一步細分為「陸地北極」與「海洋北極」:

(一) 陸地北極

北極地區為地球最北的區域,並以北極點(North Pole)為中心,即北緯 90°

的點。儘管北極地區的中心明確,但其南端邊界範圍為何則存在多種解讀。就地 理學而言,地理學家於北緯 66.5°設置了一條北寒帶與北溫帶的假想分界線-北 極圈,2而以北極點為極北、北極圈為南界的此塊區域-包含北冰洋(含島嶼)

及其周圍之北美洲、亞洲和歐洲之北方陸地區域-即為北極地區,總面積約為 2,110 萬平方公里。3

除了緯度之外,植被與溫度也是地理學與自然科學上常見的具體指標。北極 地區在氣候上依植被型態可細分為高北極、低北極與副北極,高北極為極地荒原,

低北極則以苔原為主。故衡量樹木生長(至 2 到 3 公尺)極限的「樹線」,亦常 作為確立北極地區的南部邊界,樹線以北為苔原景觀帶,以南則為泰加林分布區。

若將所有泰加林劃入北極的範圍,其面積便超過 4,000 萬平方公里,4恐有延伸範 圍不定之疑慮。由於樹木生長之特性,樹線於慣常情況下又與 7 月平均溫度 10°

C 的等溫線重合(見圖 2-1),故亦有以此等溫線以北為北極區域的劃分方式。5

2 “What is the Arctic?” National Snow & Ice Data Center,

<https://nsidc.org/cryosphere/arctic-meteorology/arctic.html> (accessed: March 5, 2020).

3 陸俊元,前引書,頁 2-3;肖輝忠、韓冬濤,俄羅斯海洋戰略研究(北京市:時事出版社,

2016 年),頁 167。

4 陸俊元,前引書,頁 2。

5 Kjetil S. Grønnestad, “What is the Arctic?” BarentsWatch,

<https://www.barentswatch.no/en/articles/Hva-er-Arktis/> (January 21, 2016); Marlè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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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北極樹線與 7 月平均溫度 10° C 等溫線示意圖

資料來源:Kjetil S. Grønnestad, “What is the Arctic?” BarentsWatch,

<https://www.barentswatch.no/en/articles/Hva-er-Arktis/> (January 21, 2016)。

(二) 海洋北極

北冰洋為北極地區的主體,占整個北極面積的 60%。北冰洋的周邊環繞著許 多重要的邊緣海域,包含格陵蘭海、挪威海、巴倫支海、喀拉海、拉普捷夫海、

東西伯利亞海、楚科奇海、波佛特海、巴芬灣等(見圖 2-2)。

由於北極寒冷的氣候且長年為冰雪覆蓋,上述海域在一年當中的多數時間 處於冰封的狀態。因此,若干北極海洋生物學家將海洋北極細分為 3 個區域,

分別為永冰區(permanent ice)、季節性冰區(seasonal ice zone)和邊緣冰區

(marginal ice zone)。其區分指標顧名思義為夏季時冰雪覆蓋之區域,而冰雪 融化的變化影響到海水與洋流的循環,使得季節性冰區因貧養而生物資源較為 貧乏,與外部海域相接的邊緣冰區則因營養豐富而成為漁區。然而,隨著氣候 變遷加劇,海洋北極的邊界事實上具有流動性與變動性。6

Laruelle, Russia’s Arctic Strategies and the Future of the Far North, op. cit., p. xi.

6 Kjetil S. Grønnestad, op. c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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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北冰洋與邊緣海域

資料來源:“Map of the Arctic Ocean,” National Snow & Ice Data Center,

<https://nsidc.org/arcticseaicenews/map-of-the-arctic-ocean/> (Accessed July 3, 2020)。

二、 地緣政治學上的北極與北極行為者

地緣政治是政治行為者透過對地理環境的控制和利用,來實現以權力、利益、

安全為核心的特定權利,並借助地理環境展開相互競爭與協調的過程及其形成的 空間關係。7在傳統國際關係研究中,學者的研究主要聚焦於國家行為者之間的 競爭與合作。同理,在北極地緣政治研究中,學者自然也以北極國家為一整體作 為分析單位,而此範圍毫無疑問地將大於上開地理定義上的北極。8若以北冰洋 為中心向外輻射,北極地緣政治的國家行為者可進一步分為北冰洋沿岸國家、環

7 陸俊元,地緣政治的本質與規律(北京:時事出版社,2005 年),頁 86。

8 舉例而言,丹麥的自治領土格陵蘭位於北極地區之內,但丹麥本土則不然,因此北極理事會的

「北極監測與評估計畫」(Arctic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Programme,簡稱 AMAP))及北歐 部長理事會的《北極人類發展報告》(Arctic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簡稱 AHDP)均未將 丹麥劃入其定義下的北極地區,而美國也因僅有阿拉斯加位於北極地區而面臨同樣處境。然而,

在地緣政治研究中,學者多會以丹麥或美國整個國家作為地緣政治主體。詳見:陸俊元,北極 地緣政治與中國應對(北京:時事出版社,2010 年),頁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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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國家與近北極國家。

(一) 北冰洋沿岸國家

顧名思義,北冰洋沿岸國家除了在北極圈內擁有領土,更重要的是它們擁有 北冰洋沿岸的海岸線,這些國家包含俄羅斯、加拿大、美國、丹麥和挪威等 5 國。俄羅斯於北冰洋沿岸的海岸線長度約 24,140 公里,佔北冰洋海岸線總長度 的 53%,且範圍涵蓋巴倫支海、喀拉海、拉普捷夫海、東西伯利亞海等,9為北 極地區最大的沿岸國。美國因阿拉斯加州北部擁有約 1,706 公里的北冰洋海岸線 而成為北冰洋沿岸國家。10加拿大在北冰洋和北極圈內擁有僅次於俄羅斯的廣袤 領土,其北極圈內的領土佔加拿大總面積的 40%,相當於北極整體面積的 25%。

11儘管丹麥本土並不在北極圈內,但其自治領地格陵蘭大部分領土均位於北極圈 內,使其因而成為北極國家。而挪威在北極圈內的領土約佔總國土面積的 48%,

12而其斯瓦巴群島則完全坐落於北冰洋內。上開 5 個國家通常被稱為「北極五國」

或「北冰洋沿岸五國」(Arctic 5,A5)。

除了陸地與島嶼本身,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沿岸國享有 12 浬 領海、200 浬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之權利。而截至 2020 年為止,北冰洋沿 岸國共有俄羅斯、丹麥與加拿大等三國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向聯合國 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提案擴展大陸礁層外部界限,使得北冰洋沿岸國之間仍存在 著大陸礁層與專屬經濟海域歸屬與主權權利之爭議(見圖 2-3)。

9 “Russia,” The Arctic Institute, <https://www.thearcticinstitute.org/countries/russia/> (June 19, 2020).

10 “United States,” The Arctic Institute, <https://www.thearcticinstitute.org/countries/united-states/>

(June 19, 2020).

11 “Canada,” The Arctic Institute, <https://www.thearcticinstitute.org/countries/canada/> (June 19, 2020).

12 “Norway,” The Arctic Institute, <https://www.thearcticinstitute.org/countries/norway/> (June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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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北冰洋沿岸國主張之大陸礁層

資料來源:筆者修改自Mateusz Kubiak, “U.S. Challenge in the Arctic,” The Warsaw Institute Foundation, <http://warsaw.institute/u-s-challenge-in-the-arctic/> (April 25, 2019)。

(二) 環北極國家

環北極國家係指在北極圈內擁有領土或領海的國家。除了上開在北冰洋沿岸 擁有海岸線的俄羅斯、美國、加拿大、丹麥和挪威等 5 國外,還包括芬蘭、瑞典、

冰島等不直接面向北冰洋的 3 國,需透過波羅地海、北海和挪威海進入北冰洋。

本文所稱之「北極國家」便是泛指這 8 個國家,也被合稱為「環北極八國」(Arctic 8,A8)。

(三) 近北極國家

除了北極國家以外,由於與北極相關的議題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有關國 家無不希望能在北極事務與治理上搶得話語權。因此,中國在 2018 年的《中國 的北極政策》白皮書首度將自己形容為一「近北極國家」。13儘管對於近北極國 家的定義仍待商榷,但據該白皮書稱,中國之所以為「近北極國家」有兩個原因:

首先它是「陸上最接近北極圈的國家之一」,其次則是北極的變化對國家有直接 的影響。14目前被公認為近北極國家的國家主要分布於西北歐與東北亞地區,包

13 「《中國北極政策》白皮書(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http://www.scio.gov.cn/zfbps/32832/document/1618203/1618203.htm>(2018 年 1 月 26 日)。

14 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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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英國、愛爾蘭、德國、荷蘭、瑞士等,亞洲則為中國、南韓、日本等。15 近年來,近北極國家在北極地緣政治與區域治理的角色越趨增加,其代表例 子便是 2013 年共有中國、南韓、日本、新加坡、印度、義大利等非北極國家成 為北極理事會的觀察員。然而,並非所有國家都認同「近北極」這個人為建構的 身分。美國便公開否認中國的主張,認為在地理上「只有北極國家和非北極國家」, 以「近北極國家」之名以達成增加北極參與的意圖實在令自己「難堪」。16

儘管在當今的北極地緣政治中,國家行為者的地位仍然難以取代,但隨著冷 戰後地緣政治的典範轉移,有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非國家行為者為了因應北極的 非傳統安全挑戰而涉入北極事務。除了歐盟、北約等國家集團外,以北極理事會、

巴倫支歐洲北極理事會為首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更是成為北極多邊治理的主要平 台。非政府組織則有國際北極科學委員會、歐洲極地委員會、泛太平洋北極工作 組、國際北極社會科學協會等,進行北極學術與科研的深耕。而在次國家層級,

除了北極國家位於北極內的各地方行政當局可相互進行交流外,由北極原住民族 所成立的組織更可以在國際組織中取得會員席位或特別諮詢資格。17

上開各種不同的非國家行為者使得冷戰時期以國家為主體、以權力遊戲為焦 點的北極地緣政治特徵,在 1990 年代以後呈現出更複雜而多元的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