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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現況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現況

礙與問題。

第一節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在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基本資料的調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乃透過行政 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由教育部體育司,以教育部體育司自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 任調查表」寄發給現有聘用專任運動教練為正式編制專業人員的全國各級學校,計 349 所,回收調查表 349 份(回收率 100%)。獲得相關資料,包括:所轄單位、起聘年度、

姓名、專業教練證、專項、是否編制於體育班、聘任學校、是否為原住民以及原住民族 別等。第二部分則依據上述調查表中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調查其基本資料,共寄發 13 份問卷,收回問卷數 13 份(回收率 100%)。調查項目包括:性別、婚姻、年齡、任教 年資、教練專長(田徑、球類、游泳 、體操、舞蹈、技擊)、教練等級、最高學歷、學 校階段,以及最佳績效(含本年度之近 3 年帶隊成績)等。

一、現有專任運動教練基本資料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調查表填寫基本資料包括:所轄單位、起聘年度、姓名、

專業教練證、專項、是否編制於體育班、聘任學校、是否為原住民以及原住民族別等 10 項。依調查表截至日止(101 年 6 月),全國各級學校聘有專任運動教練為正式編制專業 人員者,計 349 人,各項基本資料如表 4-1-1,並說明如下:

(一) 所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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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轄單位方面,臺北市計 106 人,占總人數的 30.4%;新北市 58 人,占 16.6%;

臺中市 14 人,占 4.0%;臺南市 20 人,占 5.7%;高雄市 20 人,占 5.7%;宜蘭縣 4 人,

占 1.1%;新竹縣 5 人,占 1.4%;苗栗縣 2 人,占 0.6%;彰化縣 8 人,占 2.3%;雲林 縣 20 人,占 5.7%;嘉義縣 6 人,占 1.7%;花蓮縣 6 人,占 1.7%;新竹市 6 人,占 1.7%;

澎湖縣 1 人,占 0.3%;臺東縣 4 人,占 1.1%;桃園縣 28 人,占 8.0%;中部辦公室 26 人,占 7.4%;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6 人,占 1.7%;國立體育大學 8 人,占 2.3%,以 及國立中正大學 1 人,占 0.3%。

(二) 起聘年度

在起聘年度方面,民國 97 年聘用計 26 人,占總人數的 7.4%;98 年聘用 80 人,占 22.9%;99 年聘用 119 人,占 34.1%;100 年聘用 101 人,占 28.9%,以及 101 年聘用 23 人,占 6.6%。

(三) 專業教練證資格

在專業教練證方面,具初級教練證者計 247 人,占總人數的 70.8%;具中級教練證 者 83 人,占 23.8%;具高級教練證者 11 人,占 4.4%,以及具國家級教練證者 8 人,占 2.3%。

(四) 專長項目

在專項方面,排球項目計 18 人,占總人數的 5.2%;壘球 14 人,占 4.0%;手球 11 人,占 3.2%;田徑 46 人,占 13.2%;划船 2 人,占 0.6%;曲棍球 1 人,占 0.3%;羽 球 22 人,占 6.3%;自由車 5 人,占 1.4%;西式划船 1 人,占 0.3%;角力 10 人,占 2.9%;

足球 12 人,占 3.4%;武術 7 人,占 2.0%;空手道 7 人,占 2.0%;柔道 15 人,占 4.3%;

射箭 14 人,占 4.0%;射擊 4 人,占 1.1%;拳擊 9 人,占 2.5%;桌球 15 人,占 4.3%;

棒球 34 人,占 9.7%;軟式網球 8 人,占 2.3%;游泳 14 人,占 4.0%;跆拳道 19 人,

占 5.4%;跳水 1 人,占 0.3%;網球 11 人,占 3.2%;輕艇 3 人,占 0.9%;撞球 1 人,

占 0.3%;橄欖球 3 人,占 0.9%;擊劍 3 人,占 0.9%;舉重 7 人,占 2.0%;韻律體操 2 人,占 0.6%;體操 12 人,占 3.4%,以及籃球 18 人,占 5.2%。

(五) 是否編制體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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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是否編制體育班方面,服務於有編制體育班學校者計 223 人,占 63.9%;服務於 未編制體育班學校者計 100 人,占 28.7%,其他(服務於大專校院及未填寫者)26 人,

占 7.4%。

(六) 聘任學校

在聘任學校方面,國小聘任者計 99 人,占總人數的 28.4%;國中 117 人,占 33.5%;

高中職 48 人,占 13.6%;完全中學 62 人,占 17.8%,以及大專校院 15 人,占 4.3%。

(七) 原住民身分

在是否具原住民身分方面,具原住民身分者計 13 人,占總人數的 3.7%;不具原住 民身分者計 336 人,占 96.3%。

(八) 原住民族別

在原住民族別方面,其中阿美族 8 人,占 2.3%;泰雅族 3 人,占 0.9%;布農族 1 人,占 0.3%,以及卑南族 1 人,占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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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措施等,都將對國內基層體育運動的紮根有深遠的影響。

而就目前國內專任運動教練中,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計 13 人,占總人數的 3.7%,

相較於原住民族總人口數占全臺總人口數約 2%的比例而言,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比例 高出許多。然而,對照國內長期以來之優秀運動員及國家代表隊選手,例如 2012 年倫 敦奧運臺灣代表團原住民比例為 18.6%,2013 年世界經典棒球賽原住民選手占 41.2%(行 政院原民會,2013),原住民占有之比例,亦高出人口總數比例甚多,顯示在國內體育 運動的發展,以及運動人才的培育上,原住民族均占有重要的地位及影響性。因此,對 於原住民專業運動教練的培養,將是規劃專業運動教練培養機制,以及相關政策擬訂與 修正時不可忽視的部分。

二、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基本資料

根據上述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統計資料,目前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專任運動教練,

共計 13 位。本研究乃透過自編「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現況調查表」,以蒐集更完整之原 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基本資料,調查表內容包括:性別、婚姻、年齡、任教年資、教練專 長(田徑、球類、游泳 、體操、舞蹈、技擊…)、教練等級、最高學歷、學校階段,以 及最佳績效(含本年度之近 3 年帶隊成績)等。彙整說明如下:

(一) 性別統計

由表 4-1-2 的統計可以發現,以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以男性為主,共有 12 人,占 92.3%,女性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只有 1 位,僅占 7.7%。

表 4-1-2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性別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性 12 92.3

女性 1 7.7

(N=13)

(二) 婚姻統計

由表 4-1-3 的統計可以發現,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已婚者共有 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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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 61.53%,未婚者 4 位,占 30.8%,其他(離婚或喪偶者)1 位,占 7.7%。

表 4-1-3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婚姻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婚姻 已婚 8 61.5

未婚 4 30.8

其他 1 7.7

(N=13)

(三) 年齡統計

由表 4-1-4 的統計可以發現,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30 歲(含以下)者,

計 3 人,占 23.1%,31-40 歲者 4 位,占 30.8%,41-50 歲者 5 位,占 38.5%,51 歲(含 以上)者 1 位,占 7.7%。

表 4-1-4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年齡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年齡 30 歲(含以下) 3 23.1

31-40 歲 4 30.8 41-50 歲 5 38.5

51 歲(含以上) 1 7.7

(N=13)

(四) 學歷統計

由表 4-1-5 的統計可以發現,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具大學學歷者,計 11 人,占 84.6%,碩士(含以上)者 2 位,占 15.4%。

表 4-1-5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學歷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學歷 大學 11 84.6

碩士(含以上) 2 15.4

(N=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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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族別統計

由表 4-1-6 的統計得知,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具阿美族身分者,計 8 人,占 2. 3%,泰雅族 3 位,占 0.9%,布農族 1 位,占 0.3%,卑南族 1 位,占 0.3%。

表 4-1-6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族別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原住民族別 阿美族 8 61.5

泰雅族 3 23.1

布農族 1 7.7

卑南族 1 7.7

(N=13)

(六) 任教年資統計

由表 4-1-7 的統計可以發現,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任教年資,計 6 人,

占 46. 2%,6-10 年者 2 位,占 15.4%,11-15 年者 3 位,占 23.1%,16 年(含以上)者 2 位,占 15.4%。

表 4-1-7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任教年資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任教年資 1-5 年 6 46.2

6-10 年 2 15.4

11-15 年 3 23.1 16 年(含以上) 2 15.4

(N=13)

(七) 專業教練證級別統計

由表 4-1-8 的統計可以發現,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具初級專業教練證 者,計 8 人,占 61. 5%,中級者 4 位,占 30.8%,無人具高級專業教練證,具國家級專 業教練證者 1 位,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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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8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專業教練證級別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運動教練證 初級 8 61.5

中級 4 30.8

高級 0 0

國家級 1 7.7

(N=13)

(八) 聘任學校統計

由表 4-1-9 的統計可以發現,目前所有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中,任教於國民小學者,

計 3 人,占 23. 1%,任教於國民中學者,計 5 位,占 38.5%,任教於高中職者,計 3 位,

占 23. 1%,任教於完全中學者,計 2 位,占 15.4%。

表 4-1-9 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聘任學校統計表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聘任學校 國小 3 23.1

國中 5 38.5

高中職 3 23.1

完全中學 2 15.4

(N=13)

(九) 帶隊成績統計

由表 4-1-10 的統計可以發現,以目前 13 位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在過去 3 年參加 教育部辦理全國中等校競賽曾獲第 1-3 名者,計 7 位,占 53. 8%,曾獲第 4-6 名者,計 1 位,占 7.7%,曾獲第 7、8 名者,計 1 位,占 7.7%,第 9 名以下(含無成績或未參加)

者,計 4 位,占 30. 8%。

其次,過去 3 年參加全國運動會曾獲第 1-3 名者,計 3 位,占 23. 1%,曾獲第 4-6 名者,計 3 位,占 23.1%,曾獲第 7、8 名者,計 1 位,占 7.7%,第 9 名以下(含無成 績或未參加)者,計 6 位,占 4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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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民族人數最多的族群,人數計有 19 萬 5,335 人,占全原住民族人口數的 37%。

另其運動參與人口及運動人才的產出,相較於其他族群也具有人數上的優勢,因此就人 才培育方向,如何挖掘更多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族群人數亦可做為參考之依據。其 次,就參與運動項目而言,目前原住民族參與的運動項目,大多以易於接觸的項目為主,

如田徑、棒球及籃球等,因此就參與的運動項目,可評估國內重點發展運動項目,再予 重點式輔助,應可獲得良好的效果。而原住民族群運動天賦部分,由於原住民族居住區 域不同,發展出運動天賦也不盡相同,例如長期以來阿美族擅長田徑及棒球,魯凱族擅 長長距離馬拉松,近年來排灣族在拳擊項目也發展出其特色,透過瞭解族群特質與文化 因地制宜,才能在原住民運動人才的培育及運動的發展中,獲得更多寶貴的資源。

在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過去擔任選手的年資統計,平均為 15 年。統計年數顯示原 住民專任運動教練幾乎將所有青春歲月投入於競技運動中,因此其積累之能量及豐富經 驗等,皆可做為國家體育運動發展的重要基礎,以及國內體育運動人才的資料庫。在任 教年資統計的部分,以 1-5 年(46.2%)最多,對應過去擔任選手的年資,大都為從事 專任運動教練不久,顯示除了為剛退役的選手外,對於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資格的取得,

是否面臨了取得上的困難,或者其他的因素影響,亦為後續可進一步探討的議題。

從專業教練證層級的取得上,以初級的 61.5%最多、中級 30.8%居次,國家級僅有 1 位,統計數據與全國所有專任運動教練比例類似,比例依級別進階逐漸減少,因此在 專業證照及專業素養部分,仍可透過進修及講習等措施,再予提升與加強。就任教學校 方面,以服務於國中 38.5%最多,其次國小及高中職同為 23.1%,相較於全國所有專任 運動教練之不同之處,在於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服務於高中職的比例較高。換言之,高 中職體育運動訓練的延續,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更可發揮其功能。在專項的部分,共分

從專業教練證層級的取得上,以初級的 61.5%最多、中級 30.8%居次,國家級僅有 1 位,統計數據與全國所有專任運動教練比例類似,比例依級別進階逐漸減少,因此在 專業證照及專業素養部分,仍可透過進修及講習等措施,再予提升與加強。就任教學校 方面,以服務於國中 38.5%最多,其次國小及高中職同為 23.1%,相較於全國所有專任 運動教練之不同之處,在於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服務於高中職的比例較高。換言之,高 中職體育運動訓練的延續,原住民專任運動教練更可發揮其功能。在專項的部分,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