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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台灣原住民族社會與歷史

第三節、 原住民族歷史事件

從台灣原住民族的眼光來看,自十七世紀以來的荷西政權、鄭氏治台、滿清領 台、日治時期和中華民國政權,不外乎是入侵的帝國主義者、殖民政權府與外來政 權。在殖民統治之下,原住民族充其量是帝國在擴充版圖之際,必須加以征討

(conquest)、綏靖(pacification)、治理(rule)的障礙。特別從開發的眼光來看,

133 王嵩山,《台灣的原住民的社會與文化》,(臺北市:聯經),2001,頁 82~84。

134 古野清人著,葉婉奇譯,《台灣原住民的祭儀生活》,(臺北市:原民文化),頁 69、85、90、127。

原住民族被視為墾殖者開發過程中的威脅生命的「番害」是需要處理的問題,「理蕃」

成為重大的統治政策。135因此台灣原住民族面對外來政權的征討、綏靖、開山撫番、

理番的過程所引發的戰爭與遷徙,都是原住民族保家衛土的斑斑血淚史,更在強權 下降服、歸順、同化以求安身立命,也逐漸喪失自治權與土地權,從台灣土地的主 人成為弱勢族群。回顧外來政權記載其開發台灣政策的過程之歷史事件,可以窺見 台灣原住民族捍衛部落與生活領域的奮鬥與辛酸史。

壹、荷治時期

荷蘭統治台灣期間,原住民反抗事件頻頻發生,其中「麻豆事件」與「蕭壟事 件」,是原住民被屠殺最多、最嚴重的事件。

荷蘭殖民時期以懷柔及武力征服雙管齊下,把統治權力擴展到蕭隴、麻豆、目 加溜灣、諸羅山及近山諸社,強迫居民繳納地租、貢賦、人頭稅。最初與荷蘭接觸 的是新港社的原住民,但後來因殺害了荷蘭士兵,荷人便砲擊新港社,新港社於是 歸順荷蘭。西元 1634 年五十二名荷蘭兵追殺漢人逃犯而進入麻豆社,慘遭當地原住 民殺害;翌年,荷蘭以五百名軍隊攻打並燒毀麻豆社,麻豆社投降。西元 1636 年荷 人討伐蕭壟社,蕭壟社亦降。不久南北二十八社陸續歸順,二十八社代表齊集新港,

向荷人宣示效忠。136

荷蘭人為了便於控制原住民族,授與各社長老司法權,並以一條刻有公司徽章 的藤杖,作為權力的象徵。西元 1641 年開始每年舉行一次由各社長老為代表的「地 方會議」向荷人報告地方狀況。137

135 施正鋒,〈原住民族的歷史重建〉《從和解到自治—台灣原住民族歷史重建研討會》,行政院原住 民族委員會,2002 年,頁 154。

136 康培德著,〈荷蘭人的臺灣原住民征伐、地方會議〉,《台灣原住民史---政策篇(一)》(南投市:

臺灣文獻館),頁 57-66;頁 113-115。

137 楊彥傑,《荷據時代的台灣史》(臺北:聯經),2000,頁 107-121。

貳、鄭治時期

沙轆之役138

明永曆十五年 (西元 1661 年) 鄭氏政權在台建立,開拓工作雖及中部地方,對 台灣中北部廣大地區,仍無整體開拓計劃。惟於土著抗反之際,方予韃伐。其實鄭 成功打敗荷蘭後,鄭氏王朝對平埔族的剝削程度比荷蘭人嚴苛激烈,驅使奴役、虐 待刻薄的情況時有所聞,鎮壓「番變」的手段也十分殘酷,使平埔族大為反感,起 而反抗,故有大肚之役 、沙轆之役 、竹塹、新港等社之役。在西元 1670 年的沙轆 之役中,鄭軍部將劉國軒從南台灣到中部番,於大肚溪口附近上岸。當地的拍瀑拉 族社番不肯就撫,於是劉國軒趁社番不備之際揮兵猛攻,社番被殺者眾,餘者紛紛 逃往它處。鄰近之大肚與水裡社番目睹鄭軍之殘酷,遂逃之一空。有史記載: 黃叔 璥〈番俗六考〉載:「沙轆番原有數百人,為最盛;後為劉國軒殺戮殆盡,只餘六人 潛匿海口;今生齒又百餘人。」經明鄭政權的討伐,在其「立法尤嚴,諸夷不遺赤 子,併田疇廬社廢之」的重創下,該社族勢大衰。入清以來,才逐漸復甦。

參、清治時期

清領時期移民台灣的漢族人口大量增加,挾著文化與技術的優勢,使得多數原 住民族在反抗之餘,逐漸走向歸化、漢化之途。即使如此,原住民族由於不堪清廷 官吏的剝削與漢族移民的侵墾,反抗活動仍是層出不窮,例如西元 1669 年吞霄社之 役、西元 1730 年大甲西社之役、西元 1815 年郭百年事件、西元 1874 年開山撫番政 策、西元 1875 年加禮宛社之役、西元 1888 年大莊諸社之役、西元 1895 年觀音山莊 之役等。

138 康培德著,〈鄭氏王朝(明鄭時期)與臺灣原住民族〉《台灣原住民史---政策篇(一)》(南投市:

臺灣文獻館),頁 269-270。台灣中部平埔族古文書數位典藏 http://www.tchcc.gov.tw/pingpu/pn4-2.htm

一、吞霄社之役

清朝政府將台灣納入版圖時(康熙 23 年,西元 1684 年),大甲溪下游南北兩岸 的台中盆地東緣和後裡臺地的東半部,為 Pazeh 的分佈地。康熙 38 年(西元 1699 年) 位於大安溪北的吞霄社(在今苗栗縣通宵)起來反抗清朝通事黃申的苛歛,土官卓 介、卓霧、亞生等鼓眾大譟,殺黃申及其夥黨十餘人,清朝政府在久攻不下的情況 下,邀請屬於 Pazeh 的岸裡社(當時社址在今大甲溪北岸台中縣後裡鄉舊社村 )夾 擊,才將亂事平定。此為 Pazeh 助清朝官府平亂之始。139

二、大甲西社之役

此為規模及影響最大的平埔族反抗事件,大甲西社屬於平埔族中的道卡斯族(大 甲即 Taikar,原分東西二部落,東社之原位置在苗栗三堡大甲街外大甲東莊附近;

西社之原位置在大甲街西方番仔寮莊附近),清雍正 9 年(西元 1731 年)年底,爆發 這場抗官的大動亂﹐大甲西社與沙轆社、吞霄社、貓盂社(在今苗栗縣苑裡鎮),樸 子籬(今台中縣豐原市)、貓羅社(今彰化縣芬園鄉)、岸裏社(今台中縣神岡鄉)、水裡 社(今台中縣龍井鄉)、阿束社(在今彰化市香山裏)等社原住民約兩千多人﹐圍攻彰化 縣治﹐掀起一場清代平埔族最大規模的抗官事件。事件後﹐清朝政府改大甲西社為 德化社﹐牛罵頭社為感恩社﹐沙轆社為遷善社﹐貓孟社(在苑裡)為興隆社﹐並且建 了一個「鎮番亭」於彰化東郊的瞭望山(即八卦山)﹐並改山名叫做「定軍山」。140

三、郭百年事件

此事件為「邵族」清代為了治理淺山原住民族,在各社設立通事、社丁首、隘 丁首...等理番武備,乾隆五十一年(1786)林爽文之亂,當時社商漢人黃漢力勸水 沙連社番毛天福等人率眾防禦,擒獲林爽文家屬有功之後,水沙連社即納入防禦系 統的屯丁,並於水沙連周邊設立養瞻埔地,然因原住民不諳耕種,將土地出租於漢

139 伊能嘉矩著,〈征番事略---吞霄番社之討伐〉,《臺灣文化志(中譯本)》(下卷),臺灣省文獻委員 會,臺灣省政府印刷,1991,頁 410。

140伊能嘉矩著,〈征番事略---大甲番社之討伐〉《臺灣文化志(中譯本)》(下卷),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省政府印刷,1991,頁 413。

人,肇始了漢人大舉侵入佔墾的危機。嘉慶二十年(西元 1815 年),水沙連社隘丁 首黃林旺勾結嘉義、彰化二縣的陳大用、郭百年等漢人,擁眾入山,由水裏社進入 開發大片土地並殺害原住民,到埔裏地區遭埔裏社原住民抵抗,最後入墾移民入社 談判,郭百年最後被枷杖驅逐出境,但邵族勢力以大受損減,社仔社民併入頭社、

田頭社範圍縮小、貓蘭社併入水裡社。141

四、「開山撫番」

清同治 10 年(西元 1870 年),琉球太平島(宮古島)人乘船載貢物往中山府繳 納,途中遇颶風船隻漂流傾覆,66 人於恆春半島東岸之八瑤灣上岸,隨後有 54 人 被排灣族高士佛社人所殺,其餘 12 名人經漢人楊友旺之助,由台灣轉送福州回琉 球。日本鹿兒島參事大山岡良聞悉「琉球民被生番民劫殺」,即報日本京廷,請即興 師問罪。在西元 1874 年 3 月 22~23 日,日本的將領西鄉從道的軍隊在台灣車城登陸。

此時清帝國授予沈葆楨「欽差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以從事台灣防 務,他審視台灣情勢,設置南北中三路營兵設防。至此清廷為杜絕日人宣稱台灣為

「生番地」不屬清帝國版圖口實,即以「開山撫番」之政策成為清帝國原住民政策 的主軸。「開山」,使台灣台灣全島連成一氣,開通由西至東的道路,及鑿闢連結東 部南北的山道,「撫番」,在使「生番」納入清朝的統治。最後,使「生番」地成為 清蒂國地方衙之行政區。142清帝國的「開山撫番」政策,以武力討伐為主,對原住 民族而言是生活圈的侵犯與土的佔領,此事致民族滅絕的命運,因此清帝國牡丹社 之後的「開山撫番」政策,遭到原住民武力的抗爭,寫下了原住民族一頁頁為捍衛 家土的抗爭的血淚史如:大港口事件、加禮灣事件、大科崁事件茲分述如下:

141 臺灣原住民數位博物館 http://www.dmtip.gov.tw/Index.aspx(回顧歷史 - 歷史事件簿 - 邵族)

142 溫振華,《台灣原住民史 政策篇 (清治時期)》(南投市:台灣文獻館),2007,頁 98-100。

(一)大港口事件143

大港口事件發生於花蓮秀姑巒溪出海口附近的大港口聚落,其時間正是清朝末 年開山撫番政策之際,清末吳光亮總兵為了尋找合適的港口資源,遣派通事與原住 民族交涉,但當地阿美族人不滿漢人通事長期欺壓當地族人與欺侮女性,而擊殺了 該通事,而後發生了「大港口事件」。該事件中,清廷大舉鎮壓大港口與奇美的阿 美族人,使得倖存的族人紛紛走避並移民散佈到整個花東海岸地區,也因而形成了 許多新的聚落。

(二)加禮灣事件144

達固部灣(Takoboan)事件發生於清光緒 4 年(西元 1874 年),其牽涉的民族 有 Kalyawan 人、撒奇萊雅族、阿美族人、太魯閣人與清國軍隊(大部份為平地人), 以撒奇萊雅族來說,因為是以達固部灣(Takoboan)部落的人為主要軍力,因此撒 奇萊雅族稱為「達固部灣(Takoboan)事件」,但是官方文書及一般通稱上均寫作

「加禮宛事件」。這事件可以說是花蓮平原史上最大的民族衝突,然而對於事件發生 的過程則有兩種說法;一種是以伊能嘉矩所寫《台灣蕃政志》為首的日文史料,另 外一種是清國政府台灣地方大臣的奏則資料。清同治 13 年(西元 1874 年)牡丹社事 件後,清國政府察覺到台灣戰略地位的重要性,在加上沈葆楨積極的鼓吹下,遂有 所謂「開山撫番」的政策出現,隨著北路的開發,平地人遷移花蓮平原人數增多,

土地的侵墾,加深了民族之間的矛盾,衝突也因之而起。依照清國政府方面的記載,

清光緒 4 年(西元 1878 年)三、四月間(農曆),土棍陳輝煌就「指營撞騙,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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