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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對抗不當勢力-堅守教師、人事聘任上之超然自主

對於傅斯年主掌台灣大學時,聘任教授之標準,可從他寫給文學院長沈 剛伯等人的信中見其理想,他說:

臺大前身學術空氣本是歐洲大陸之正統,當盡力保存。以後如因需要增 聘教授,必以學術為標準,遷臺學術機關如中央研究院等,當以臺大之學 術進步為出發點而合作,決不為臺大累。總之,時事艱難必須開誠心、布 公道,使主客新舊同心相安,然後可圖進步。一切函詳,乞先以此意轉告 師生為荷。132

由上述可知,傅斯年認為台大師資聘任必以「學術研究」為標準,而面對早 來與後到的教師也盡量「開誠心、布公道」,此兩方面傅斯年也的確逐步實 現。

誠如上一節所敘述傅斯年甫就任,各方去函針對師資、人事聘任提供意 見或關注,其壓力可見一斑。133此外,當時台大內部人事的複雜情形,可由 芮逸夫(奉傅斯年之命來台處理中研院史語所搬遷事宜)寫給傅斯年之信函 中,芮逸夫對台大之觀察了解反應出其派別林立,於1948 年 12 月 20 日信

131傅斯年,〈改革高等教育中幾個問題〉,《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 26~27。

132〈傅斯年先生至沈剛伯、玄伯、達夫、靜農諸先生電文〉《傅斯年檔案》,中央研究院史語所藏,

檔案:Ⅳ:622-1。

133此部分本章第二節第二部份業已論證,在此不再贅述。

中提及:

教職員中(筆者按:此處係指台大),外省人約佔什一之數,什九皆臺人,

渠敢擔保絕無問題。學生中外省人佔百分之十強,歡迎權威學者來長臺 大。渠對學生談話,曾謂先生為史學權威,兼為政論家,將來可使臺大 能與政治配合。學生聞言,極表欣幸云云。……昨日為星期日,晤陳達 夫(台灣省博物館館長,台大教授),談台大內部情形甚詳。(1)經費問 題,確甚嚴重。……(2)人事問題,亦甚複雜。本省人有派,外省人亦 有系。本省人中,杜可代表一派,另一派則對杜皆貌合神離。……現在 總務、教務、訓導三長均已辭職。134

12 月 24 日芮逸夫又致傅斯年函提出他對「省籍情結」的觀察:

教職員中有所謂「日語環境集團者」,皆留日歸國者。其中多數為本省人,

外省來後而加入其中,頗為少(?)。他們最具潛勢力,並與畢業同學及 高年級學生取得聯絡,談話均用日語,歧視操國語及能說英語者。他們 與日籍教授均有深切之交誼,故每一次遣歸日籍教授歸國時,必引起一 番小風波。現在日籍教授尚有十餘人,大約明年二月將返國。此為較難 對付而不應不注意及之者。135

由上述書信對台大內部的初步觀察,教授間的省籍因素是否如芮逸夫所言儼 然形成一個對立團體,然出自於語言隔閡、成長背景相異,若說當時台大內 部教師形成所謂的次級團體,也誠屬自然。然留日教授對日本制度之欣賞,

也觸動傅斯年民族大義的敏感神經,是否展現在之後對「日本VS.美國」教 育制度優劣判斷的差異上,因而種下日後傅斯年改革過程中的衝突,則有待 進一步探討。(詳見第四章 第二節台大醫院之改制與轉型)

芮逸夫的來信,雖未見傅斯年的回覆,不過依兩人之交情傅斯年應或多

134〈芮逸夫致傅斯年函〉,《傅斯年檔案》,中央研究院史語所藏,檔號:Ⅳ:195。

135〈芮逸夫致傅斯年函〉,《傅斯年檔案》,中央研究院史語所藏,檔號:Ⅳ:196。

少受其影響。且確實可見當時台大內部人事、師資問題甚為複雜,無論出於 一片好意,或包藏干涉指導之企圖左右的動機,總之人事問題備受各界關 切,而傅斯年於師資聘任上之壓力可想而知。

1949 年之後局勢動盪,台大處於時代變局中,師資之聘任常受政治之 干擾。甚至認為台大是共產主義之溫床,要求傅斯年切莫姑息。136傅斯年就 任校長後,在答覆當時所謂的「反共專家」葉青的公開信中,堅決認為不應 該出自於政治因素,而盡量羅致從共區逃出的學者專家,一切應依標準,他 說:

臺灣大學以前請教員甚濫,確是事實,但自我到任以來,提高標準,限 制兼職,半年來進步甚多,現有國際知名之學者多人在內。我請教員,當然 要依據標準,依據專業之精神,尤其是因臺灣大學各院系之需要而定,我若 把臺灣大學作為「招賢納士」之處,那真對不起國家了。招賢納士與辦學不 能合為一事,國家要如此,可以另設機關,學校若如此,必糟無疑。137

面對各種壓力傅斯年為建立制度。到任之後成立了「教員聘任資格審查 委員會」,從此樹立台大教員的聘任制度,無論新聘或舊任的教員皆經過嚴 格的資格審查,而對於優秀的賢能之士,則不惜千方百計邀請前來任教,給 予教授的名義及相當待遇;相反地,資格不合者,無論是什麼有力人士想求 一教職亦絕不可能,此舉不僅大幅修整了台大的師資陣容,無形中也提高了 教師的地位。138

然而,傅斯年為了改正過去教授視教書為穩定的職業,以致教授職位在 人至色彩濃厚的國民政府中,「教授」一職可以作為人情交換品,官場失意 者可以當作退守進攻之地。教授既可隨意添聘、解聘、復聘,則抹煞了學術

136葉青,〈寄傅斯年先生的一封公開信-論反共教育與自由主義〉,《民族報》,1949 年 7 月 11 日,

2 版。

137傅斯年,〈傅斯年校長的聲明〉,《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 163。

138屈萬里,〈敬悼傅孟真先生〉,《自由中國》,4:1,頁 22。

另參見:屈萬里,〈回憶傅先生在台大的往事〉,《傳記文學》,28:1,1976 年 1 月,頁 20。

的神聖性、自主性。傅斯年致力於培養制度化的師資聘任,不但用人唯才,

且不講人情,凡資格符合者,而為台大所需要者,則教育部長之介紹信和自 我之介紹信,兩者等同效力;反之如其不然,則同等無效,大有來者拒之,

不來者寤寐以求之勢。139

終戰之後,台灣大學訂定了「本校教員聘任及升等審查規則」、「本校教 員聘任及升等標準實施細則」、「國立臺灣大學教員聘任規則」等,將教員分 為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四級,均由校長聘任之。同時,校內亦成立「教 師聘任資格審查委員會」,規定台大教師須有:1.學術上之成就或貢獻,以 見於著作及發明者為限;2.任教之經歷以年資及教學成績為準。3.薪俸增加 依年資,升等依學術上之貢獻,亦即教授升至教授須具有一定的年資,並提 交學術論文,經聘任資格審查委員會議決通過後方能勝任。140此舉不但對於 教師研究與教學品質有所提升,並避免使「大學教授」一職淪為政治酬庸之 工具。亦可見傅斯年欲透過制度之建立,保持人事聘任、升等之超然自主。

此外,為確保教授品質,傅斯年近兩年校長任內,拒絕政治力干涉師資 聘任,維護了大學的學術自由,的確為台大的自由學風立下深基與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