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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對傳統高等教育之批判-大學不是官僚養成所

傅斯年於〈改革高等教育中幾個問題〉首先對傳統中國中近高等教育程 度的機構進行批判,他認為我國固有的高等教育機構,如國子監及書院等都 不具備「大學」的素質。他提出:

在清末行新教育制以前,中國學術多靠個人及皇帝老爺一時的高興,其 國家與社會之高等教育機關,只有國子監及各地書院,因為府州縣學還 近于普通教育。國子監只是一個官僚養成所,在宋朝裏邊頗有時有些學 術,在近代則全是人的製造,不關學術了。69

文中不僅批判國子監不具備學術性質,且也直指傳統中國的高等教育大多左 右於皇帝手中,鮮少出現真正的學術自主。此外,他評論傳統「書院」道:

書院好得多,其中有自由講學的機會,有作些專門學問的可能,其設置 之制尤其與歐洲當年的書院相似。……不過,中國的書院每每興廢太驟,

68杜正勝,《新史學之路》(台北:三民,2004 年),頁 160。不過令人不解的是:於傅斯年未抵台 大時,芮逸夫曾拜訪沈剛伯先生,芮氏卻記載沈剛伯謂曰:台大內部絕無問題,惟經費困難。(參 見:〈芮逸夫致傅斯年函〉《傅斯年檔案》,中央研究院史語所藏,檔號:Ⅳ:195。)照理說,沈 剛伯應明顯感受到台大複雜的局面,並非只有經費問題。而關於杜正勝的記載,因無引註資料,

也無從得知這段接任過程的資料出自何處。

69傅斯年,〈改革高等教育中幾個問題〉,《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 21。

「人存政舉,人亡政息」而且一切皆繫于山長一人。70

傅斯年雖肯定傳統書院的自由講學風氣,但過於興廢無常,且人治色彩濃 厚,仍然不似現代大學之發展,甚至也與「中世紀」大學性質相去甚遠。且 更為重要的是「書院的科目」,他進一步指出書院「無講座之設置,故很難 有專門之學問。且中國學問向以造成人品為目的,不分科的……學術既不專 門,自不能發達。71」換言之,傅斯年認為傳統書院主要在培養人品為目的,

沒有學術分科及專門化如歐洲大學的「講座制」,因此難以稱得上「學術」

研究機構。他雖然批判了書院缺乏研究功能,但對於書院自由講學的風氣則 認為值得保存。在此,傅斯年所言的書院課程科目之設置,具周愚文指出「書 院之發展是不斷走向官學化、科舉化」72,科舉化中的書院更是僅具有「考 課」的功能,更喪失了傅斯年所謂的自由講學風氣。直言之,傅斯年認為中 國傳統高等教育機關只有教育的目的,而無專門研究發展的性質與功能。

傳統中國如此,而近代發展又是如何呢?傅斯年進一步批判當時的大學 研究:

直到民國初年,大學只是個大的學堂。民國五六年以後,北京大學侈談 新學問,眼高手低,能噓氣,不能交貨,只掛了些研究所的牌子,……

今之大學仍然不是一個歐洲的大學,今之大學制度仍不能發展學術,而 足以誤青年,病國家。即如以先覺自負之北大論,她在今日之渾沌,猶 是十多年前的老樣子哩!73

由此傅斯年相當重視大學學術研究之功能,重視學術上的激盪,因之以這樣 的標準檢視傳統至進代的大學發展,發現在中國的教育發展中通通不及格。

事實上,於傅斯年接任台大校長之前,他一再主張大學應加強學術研究方面

70同上註,頁21~22。

71同上註,頁22。

72周愚文,《中國教育史綱》(台北:正中,2001 年),頁 263~299。

73傅斯年,〈改革高等教育中幾個問題〉,《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 23。

的功能,對於設置研究院的措施主張暫緩,應先使得大學像一所大學,再言 其他。74綜合言之,傅斯年對傳統高等教育之批判,主要著眼於認為傳統教 育的包袱太重,而能真正了解現代大學之真義與精神者又太少,若只有教育 功能的大學,缺乏獨立研究之精神,即使擴張至研究院,也無法發揮大學的 真正精神。

因之,傅斯年延續上述之批判,提出改革高等教育第一要務便是「大學 教育不能置之一般教育系統中,而應有其獨立意義。」他分別大學與中小學 之不同:

中小學之教育在知識的輸進,技能之養成,這個輸進及養成皆自外來已 成之格型而入,大學教育則是培養一人入於學術的法門中的。……大學 教師對學生是引路者,中學學生對教師是接受者,……大學各科雖不同,

皆是培植學生入于專科學術之空氣中,而以指導者給予之工具,自試其 事者也。因此情形,大學生實無分年的全班課程之可言,今之大學多數 以年級排功課,乃將大學化為中學,不特浪費無限,且不能培植攻鑽學 術之風氣。75

由上述可知傅斯年認為大學與中小學之不同主要在於:「自由、自主、主動 的學術研究」而非被動接受知識,因此應有其獨立之意義。此外,傅斯年先 前於北京大學任教時,便提出「專題研究」的構想,影響了許多學生後輩。

76可見傅斯年於教學、研究上的確給予學生很大的獨立探索空間。

改革高等教育的思想中,傅斯年提出第二件事即是「大學的課程構造」, 認為主要以講座為小細胞,研究室(或研究所)為大細胞,而不應請上些教 員,一無附著,如散沙一般。且認為大學中的講課應有圖書之參用、實驗之

74傅斯年,〈大學研究院設置之討論〉,《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 38~44。

75傅斯年,〈改革高等教育中幾個問題〉,《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 24。

76Wang Fan-sen, Fu Ssu-nien:A Life in Chinese History and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p80.

訓練,而在教授研究方面也不應陷入無助手、無工作室之窘境。77這樣的觀 念的確影響傅斯年日後擔任台大校長致力於擴充圖書、實驗設備有關,也顯 見主掌台大時期之實際作為,的確奠基於先前醞釀的高等教育思想。此外,

傅斯年更進一步認為研究院之研究與大學之研究,乃為兩種不同的性質、因 人因事而分工,他提出了大學中的研究所與大學之外研究院之分別,主張在 以下幾件事上是有所不同的:

凡集眾工作(Collective work),需大宗設備,多人作工,多時成就,與 施教之職務,在工夫及時季上衝突者,應在研究院。……凡一種國家的 職任,須作為專業,不能已有教書責任之人同時行之者,應在研究院。……

至于一切不需要大規模便可研究的工作,大學中儘可優為之,研究院不 必與之重複,且有若干研究,在大學中有學生為助手更便者,在研究院 反有形勢之不便。78

由此觀之,睽諸傅斯年之意研究院比大學的研究所更應承擔「大規模研究」、

「擔負國家責任」,而教學色彩則比大學要淡許多。

最後,於傅斯年改革高等教育的思想中,他提出第三件要義即是針對「教 授資格」。大學以教授之勝任與否為興亡所繫,故大學教授之資格及保障皆 須明白規定,嚴切執行。並且強烈批判當時教授資格草率決定,不以資格論、

不用理由,淪為私相授受,只是不合學生或校長的私意,便可去之,缺乏法 治精神。79傅斯年擔任台大校長後於38 年 4 月 16 日首次召開會議,並於該 次會議中通過「教師聘任資格審查委員會」,也逐步實現他長期以來所堅持 的「大學教授之資格及保障必須明白規定,嚴切執行」。80此外,關於「大學 自治」,傅斯年曾指出:

77傅斯年,〈改革高等教育中幾個問題〉,《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 25。

78同上註,頁26。

79同上註,頁26~27。

80屈萬里,〈敬悼傅孟真先生〉,《自由中國》,4:1,頁 22。

既澄清了大學教員界,然後學術獨立,學術自由,乃至大學自治,皆可 付給之。如在未澄清之先,先付此項權利於大學教授,無異委國家學術 機關於學氓學棍之手,只是一團糟,看他們為自身的利益而奮闘,而混 亂而已。81

由此可見,傅斯年認為「澄清大學教授之資格」、確保教授品質與獨立,乃 是教授治校、大學自主的先決條件。雖傅斯年未進一步深入「學氓、學棍」

醜陋之樣貌,然推敲其意學氓、學棍應是舞弄特權、不學無術、結黨營私、

攀權附貴之輩。傅氏之意,若將大學交至這些人之手,則大學則淪為利益競 逐之所。反觀今日台灣高等教育高倡「大學自治」、「教授治校」、「大學校長 遴選」,或出現相關弊端、出現惡質選風,然民主自治、大學學術自由仍是 重要的普遍價值,不可因噎廢食、因小失大,而是應從提升大學自治的民主 精神、大學教授的民主素養以及高格調的大學民主文化著手,真正落實大學 教授治校的理念。

而傅斯年就任台大校長之初,的確受到不少人事、聘師上的關切,從中 傅斯年之處理,亦可看出他對大學獨立自主之堅持,容下文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