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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執委會會議紀錄集體權趨勢圖(1984‐

1‧語文法

1985年10月25日教育部制訂完成語文法草案,規定凡公開演講、會議、公務交 談,應使用標準語文──國語;同時為淨化語文,將禁用不正當之字詞,以避免怪字 奇語,維護優美的中文。392此消息一出,引起各界的討論。10月31日立法委員、台權 會會長江鵬堅在立院質詢時,基於世界人權宣言保障人人皆享有語言的權利,批評政 府以推廣標準語文為藉口,消滅地方語文,不是民主國家應有的作為。39311月4日國 文天地雜誌社舉辦「語文法」面面觀座談會,由總編輯龔鵬程主持,邀請劉兆祐、羅

         

392 台北訊,〈大家都要講國語,教部草定語文法--演講會議公務交談教育傳播等,明文規定須一律使 用標準語文〉,《中國時報》,第12728 號(1985 年 10 月 26 日),第 1 版。夏芝青,〈冲著 蔣經國和俞國華來的──「語文法」制定幕後〉,《民主天地週刊》,第36 期=自由時代系列總第 94 號(1985 年 11 月 4 日),頁 54。

393 江鵬堅,〈憑什麼禁止台灣人的「母語」──母語與人權〉,《伸根週刊》,第 1 期=深根系列第 128 號(1985 年 11 月 4 日~11 月 11 日),頁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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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執委會會議紀錄集體權趨勢圖(1984‐

2008)

摘錄 標題 執委會

肇錦、詹宏志與高大鵬針對教育部提出的語文法草案交換意見,認為草案需要做一個 更開放層次的調整,語文法既要推動國語,也應尊重方言,它不是一種全面性強制禁 止的運作方式,而是一種兼容並蓄、相輔相成的彈性工程。394

11月30日下午2時台權會針對教育部擬定的「語文法」有消滅台灣其他語言之嫌

,在台北市議會地下室舉行「語文法與人權」座談會。由台權會執委顏尹謨主持,劉 福增、趙天儀、董芳苑、謝禧明、黃爾璇、江鵬堅、李筱峰、林靜輝、洪奇昌與林永 豐相繼發言。顏尹謨教授說明語文法侵犯人民的集會結社權及其他人權:「『語文法

』的實施,勢必違反憲法對言論、集會結社、宗教信仰等自由的保障。因為言論自由 除了對言論內容的保障之外,還有一個常被忽略,但卻很重要的涵義那就是:言論的 表達可以用任何一種語言方式為之。」「任何與語言活動有關的集會結社、宗教信仰 等基本權利,也都受到侵害的危險。」395

12月9日行政院長俞國華公開表示,目前尚無必要制訂語文法,指示教育部將語 文法自立法計畫中刪除,396才終止台權會從集會結社與言論自由權角度批評語文法。

2‧潘仁庸打獵案

2002年花蓮縣西拉雅族青年潘仁庸持有槍械遭判刑3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5萬元

;2003年間夥同友人上山打獵時,夜晚獵山豬卻誤殺山羌一隻,違反動物保育法和槍 砲彈藥管制條例,遭判刑1年10個月,併科罰金7萬元確定。397

2006年11月27日台權會在法扶會召開聲援平埔族潘仁庸記者會,由平埔協會主 辦。398台權會表示,由於平埔族並不符合現行原住民族群認定之規定,亦不具原住民 身分,因此無法獲得緩刑,可行的方式就是總統陳水扁特赦潘仁庸。39911月28日潘仁 庸向花蓮地方法院報到入監服刑,但「特赦潘仁庸行動聯盟」仍持續為他陳情爭取特 赦;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此表示無奈,但對潘仁庸陷入困境的家庭會給予援助。

         

394 陳益源記錄,〈「語文法」面面觀〉,《國文天地》,第 7 期(1985 年 12 月 1 日),頁 48。

395 台灣人權促進會,〈「語文法與人權」座談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會訊》,第 5 期(1986 年 6 月15 日),頁 5。

396 台北訊,〈俞揆認無制訂語文法必要,語文法自立法計畫中刪除〉,《聯合報》,第 12472 號,

1985 年 12 月 20 日,第 1 版。

397  舞賽、彭士芬,〈制度殺人台權會盼特赦西拉雅青年〉,《立報》,2006 年 11 月 28 日。 

398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務報告〉,《人權雜誌》,2006 年冬季號(2006 年 12 月),頁 74。 

399  舞賽、彭士芬,〈制度殺人台權會盼特赦西拉雅青年〉,《立報》,2006 年 11 月 28 日。 

400

3‧樂生療養院

2002年6月20日捷運新莊線機廠區段標工程舉行開工典禮,401原先以捷運補償金 四分之一來興建與安置患者,以家庭套房為設計原則的低層建築,竟變更設計為前後 兩棟、互相隔離之八層樓醫療大樓,以換取經濟利益。4022003年7月樂生院區內的台 南舍、五雲舍、一百號等舍區因捷運工程施工已先遭拆除,該舍區的院民因此被迫住 進組合屋。403

2004年樂生院民在文化保存及人權團體的協助下,持續向政府及社會大眾發聲請 命;9月台權會經青年樂生聯盟的邀請,共同參與聲援樂生院民的行動,經過院民、救 援團體陸續發動連署與陳情活動,10月15日進行「包圍行政院」行動後,10月18日 行政院終於召開協調會議,決議委由台灣大學城鄉所劉可強教授召集之專家小組進行 替代方案之評估,12月該小組擬出兩個捷運與樂生院共存共構、技術可行的替代方案

404

12月31日漢生病友人權律師團正式成立,由律師馬潤明發起,前台權會會長李勝 雄任召集人,針對院民正面臨強制搬遷以及長期受到的不人道對待,向政府及台北市 捷運局等相關單位提出訴訟,進行法律救濟,律師團確立的方針有以下三點:一為樂 生院民留住永恒的空間──樂生院;二為漢生病友向政府要求賠償、道歉;三為漢生 病友洗去歷史的污名、消彌社會的歧視和回復尊嚴。405台權會秘書長吳佳臻則批評政 府漠視院民的居住遷徙權:「當初省立衛生處將土地售予捷運單位的過程當中,未知 會院民、不考慮院民的意願,並且漠視院民需求,不但使得院民目前居住的房舍與地

         

400  「特赦潘仁庸行動聯盟陳情,原民會將援助家屬」,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2/24/n1567922.htm,2014 年 10 月 13日瀏覽。 

401 黃龍德,〈說起樂生療養院〉,《文化新莊》,第9期(2002年8月),頁26。林昭彰,〈新莊線 開工,捷局向北縣催款--殘障車位遭佔用,議員質疑捷運警察坐視不管〉,《聯合報》,第18499 號(2002年6月21日),第21版:大台北。

402 陳歆怡,〈樂生院迫遷與抗爭〉,《人權雜誌》,夏季號(2005年6月),頁7-8。

403  吳佳臻,〈弱勢者獲得保障,人權才得以伸張──記樂生療養院院民抗爭與發聲過程〉,《人權雜 誌》,2005 年春季號(2005 年 3 月),頁 49。 

404  吳佳臻,〈弱勢者獲得保障,人權才得以伸張──記樂生療養院院民抗爭與發聲過程〉,《人權雜 誌》,2005 年春季號(2005 年 3 月),頁 45。 

405 漢 生 病 友 人 權 律 師 團 , 〈 關 於 我 們 〉 ,

http://myweb.fcu.edu.tw/~hlchang/hansen/about%20us.html,2013年11月1日瀏覽。

上物均將遭到拆毀,而院民也將被迫遷入完全不適安養安[晚]年的醫療大樓。」406 4‧鄒族頭目蜂蜜事件

2003年2月嘉義縣阿里山鄉鄒族原住民達邦社頭目汪傳發、汪建光父子在趕赴喜 宴途中,見一名陳姓漢人男子手持價值約六萬元,疑係自頭目承租之林班地竊得的新 鮮野蜂蜜,因此要求陳姓男子同赴警局遭拒。頭目父子在陳姓男子未表示反對的情況 下,將蜂蜜自陳姓男子的車上搬下,預計在回程時送至警局,之後遭報警查獲。頭目 父子應訊時表示,原要將蜂蜜交給警方處理,不過,警方仍將頭目父子以強盜罪移送 法辦。407遭嘉義地方法院以搶奪罪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定讞,爆發鄒族群體抗議行 動。408

2004年9月17日台權會會長吳豪人在法律扶助基金召開鄒族頭目蜂蜜事件記者會

40911月11日台權會第二十屆執行委員第九次會議決議與小米穗基金會合作連署活動

410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 金會針對「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主權,還給鄒族達邦社頭目父子清白」展開連署活動

,主要提出兩點訴求:一、檢察總長吳英昭應為阿里山鄒族頭目父子提出非常上訴,

落實陳水扁總統兩度與原住民族簽署的「新夥伴關係」政治承諾,尊重原住民傳統領 域主權,還給阿里山鄒族頭目父子清白與尊嚴;二、若檢察總長吳英昭或最高法院無 視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中保障原住民族意願與尊嚴的條文,故意不作為或駁回上訴,

我們不排除申請大法官釋憲或前往監察院要求調查相關失職人員。411 5‧司馬庫斯案

2005年8月31日泰利颱風造成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唯一聯外道路崩塌,為        

 

406 吳佳臻,〈弱勢者獲得保障,人權才得以伸張──記樂生療養院院民抗爭與發聲過程〉,《人權雜 誌》,春季號(2005年3月),頁47。

407  台灣人權促進會,〈2003 年人權風向球轉至何處?台灣十大人權新聞〉,《人權雜誌》,2004 年春 季號(2004 年 3 月),頁 52。 

408  李美儀,〈部落集體 vs.主流社會──一場攸關族群存廢的拔河賽〉,《人權雜誌》,2007 年夏季號

(2007 年 6 月),頁 5。 

409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務報告〉,《人權雜誌》,2004 年冬季號(2004 年 12 月),頁 54。 

410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第二十屆執行委員第九次會議記錄〉,2004 年 11 月 11 日。 

411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尊重原住 民傳統領域主權,還給鄒族達邦社頭目父子清白──連署書〉,《人權雜誌》,2004 年冬季號(2004 年 12 月),頁 26。 

讓部落學生下山就學,及病患能夠順利就醫,部落族人經部落會議後,決議派人前往 清理。在搶通道路過程中,發現一棵被風吹倒的櫸木(胸徑約60公分)橫欄在路中間

,部落派遣三名族人將該櫸木移置路旁。10月7日林務局將該櫸木樹身截成數段載運 下山,但樹根及部分枝幹因深埋土石之中無法取出,遂於噴上紅漆並烙鋼印後將殘枝

、樹根遺留現場。10月14日部落會議對於林務局鋸剩下的殘材進行討論,決議可將殘 材充份利用在部落意象上(如木雕、建築等材料用途),便再指派三名族人前往櫸木 殘材處,用電鋸將櫸木切割成五段後用車載回部落,就在搬運殘材返回部落途中,正 好被新竹縣警察局橫山分局局長與警員撞見,隨即會同新竹林區管理處竹東工作人員 前往司馬庫斯部落查扣鏈鋸,並報請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412

、樹根遺留現場。10月14日部落會議對於林務局鋸剩下的殘材進行討論,決議可將殘 材充份利用在部落意象上(如木雕、建築等材料用途),便再指派三名族人前往櫸木 殘材處,用電鋸將櫸木切割成五段後用車載回部落,就在搬運殘材返回部落途中,正 好被新竹縣警察局橫山分局局長與警員撞見,隨即會同新竹林區管理處竹東工作人員 前往司馬庫斯部落查扣鏈鋸,並報請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