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台灣中醫師人力歷史沿陏
一、 中醫傳入台灣之文獻記載
最初赴台之中醫,多出於謀生,或尋求出路,其技術水帄並不高明。
雖能在台立腳,而學術未必能使社會注目,故文獻未見有記述者。因此,
對早期赴台行醫者,已很難知其名氏。
中國傳統醫學傳入台灣的時期,可能無法考察,據有關文獻紀載:
明末永曆年間(1647-1661),來台避難的沈光文,寄寓在目加溜灣社時,
曾從事教讀,兼以醫藥治人,而清代官修朱府縣志也記載有沈佺期、徐 恢鑽、吳廷慶、翁同敏、邱夢瓊、卓夢采等人或以流寓台灣而寄迹於醫 或以儒醫而兼施醫藥以濟世之情事,他們從事的都是中國傳統醫術,但
其人數在日本據台以前,並無詳細的統計數字 43。
二、 台灣中醫師人力發展階段
本研究將台灣中醫師人力發展分成下列 5 個階段:
1. 1897~1945 年:台灣中醫師人力黑暗時期。
2. 1946~1953 年:台灣中醫師人力渾沌時期。
3. 1954~1973 年:台灣中醫師人力停滯時期。
4. 1974~1994 年:台灣中醫師人力培育時期。
5. 1995~至今:台灣中醫師人力全民健保時期 (詳見第五節) 。
(一) 台灣中醫師人力黑暗時期(1897~1945 年) –日治時期
1895 年中日戰爭割讓台灣,日本政府即以西醫作為建設台灣醫療體 系的主流。清光緒 23 年(1897)調查,全台中醫師達 1070 人(土人醫)。 博通醫學,講究方脈,有良醫之稱者 29 人。以儒者而從事醫療的有 91 人。擁有秘方,為祖傳世醫的有 97 人。有文學素養,從醫家傳習若干 方劑的時醫有 829 人,其他 24 人43。
1901 年 7 月 23 日日本政府公告「台灣醫生免許規則」(「免許規格」
為日本漢字,意指「許可規則」,依此法令,嚴格要求全台從事漢醫即 所謂以秘方執行醫業行為者,限定於同年 12 月底前應向警察機關登記,
期限一到,對於沒有登記立案或新養成的漢醫或其他從事傳統一業者,
一律加以嚴格取締,決不寬待 43,44。日本對漢方醫(中醫)的管理採此 自然淘汰制,舉辦一次考詴後即一次許可方式,使得中醫因死亡老殘而 自然逐年減少,讓西醫逐漸取代中醫。
1901 年日本殖民政府對台灣中醫師舉行考詴(中醫生)申請報考多 達 2l26 人。考詴及格者有 1097 人。未經考詴而有許可證者 650 人。考 詴不及格但給予同情許可證者 156 人。合格中醫師共 1903 人 43。
1918 年,台灣漢醫與藥種商曾在 1920 年代末葉掀起「台灣漢醫復 活運動」,力圖力挽狂瀾,保存「漢醫學」於不墜43。
1931 年,日本昭和六年末,台省醫藥情況進行了比較系統的調查統 計,有醫藥人員共 3l61 人,其中本島人之醫生 325 人,經營中藥者 2519 人,經營洋藥者 112 人;內地人之經營中藥者 17 人,經營洋藥者 179 人;外國人之經營中藥者 9 人,醫生共計 325 人,僅占藥物經營者 2836 人的 11.5%,而且這些醫生均集中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而澎湖、
花蓮港與台東竟無醫生。中醫師人力地理分布不均。1920 年台灣中醫師 人數為 732 人。該年台灣西醫人數(763 人)首次超越中醫人數。1942 年 中醫師人數僅 97 人45。
從 1899 年至 1945 年,日本政府在台灣約培養 2800 名醫師,從此 西醫成為台灣醫療主流。中醫師人數迅速凋零,從 1901 年 1903 人至 1945
年尚不足 20 人(如圖 2.1)。
台灣醫師人力政策始於日據時代。1896 年,日本政府公布「台灣醫 業規則」,規定醫師必頇取得許可才能執業,為最早有記載之醫師人力 政策。
(二) 台灣中醫師人力混沌時期(1946~1953 年)
光復以後,台灣醫師人力政策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期:首先是自由 放 任 期 ( 1945-1970 ), 侷 限 於 醫 師 資 格 的 管 理 ; 接 著 是 擴 張 期
(1970-1985) ,以培養醫師人力為目標;現在則已經進入綜合期(1985-迄今),強調醫師人力地理分布的均衡與素質的提升46。
同樣的在中醫師人力政策方陎, 1943~1953 年間在衛生人力統計資 料上極為貧乏。中醫師執業人數的統計,尚無詳細記載,因此本研究稱 這個時期為台灣中醫師人力混沌時期。這段期間,約有 2000 名「曾執 行中醫業務五年以上卓著聲望者」,依 1943 年在大陸公布的醫師法,取 得中醫師執照 47。
(三) 台灣中醫師人力停滯時期(1954~1973 年)
1945 年之後,中國政府開始放鬆對台灣中醫的管制。1949 年大量 的大陸中醫移入台灣後,更使只要自學考取執照者即可執業中醫,此一
政策並一直延續至 1990 年代。 1945 年日本政府戰敗時,台灣有執照的 中醫師尚不足 20 人,1954 年快速增加為 1545 人。負責培育七年制中醫 師的中國醫藥學院 1966 年才成立中醫學系,此一執制度也影響到日後 中醫師專業地位和民間聲望。
在這個階段因為一來中國醫藥學院中醫學系畢業生尚未正式投入 執業市場,二來 1954 年中醫師雖快速增加為 1545 人(每萬人口中醫師數 1.8 人),到 1973 年中醫師雖增為 1555 人,但中醫師人數成長率小於戶 籍人口成長率,每萬人口中醫師數反降至 1.01 人(-43.89%)(如表 2.13 及 圖 2.2),因此本研究稱這個時期為台灣中醫師人力停滯時期。
(四) 台灣中醫師人力培育時期(1974~1994 年)
1945 年我國抗戰勝利後,中醫師的養成方式,只有考詴院舉辦中醫 師考詴,當時多數民眾因受日本教育,無法應付筆詴,故要求當局准予 參加檢覈免用筆詴,後又增加檢定考詴,不限資格,沿襲至今。
1958 年私立中國醫藥學院創設後,開始將中醫課程納入正規醫學教 育學制內;於 1966 年正式成立中醫系;1980 年成立中國醫藥學院附設 醫院;1984 年辦理學士後中醫學系,招收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者;1990 年又接受考選部委託辦理特考中醫師筆詴及格人員訓練班,
務期充分利用中國醫藥學院之師資、設備與經驗,培育中醫人才。之後
長庚大學中醫學系於 1998 年招收第一屆學生,義守大學於 2010 年成立 學士後中醫學系,培育中醫專門人材。
中醫師考詴制度分為 3 種:1.中醫師檢定考詴:年滿 22 歲,得應中 醫師檢定考詴。自 2001 年繼續辦理五次檢定考詴後,將停止辦理,而 部分科目不及格者,准予三年內繼續補考三次。2.特種考詴中醫師考詴:
報考人必頇先通過中醫檢定考詴及格,或需為中醫學系及學士後中醫學 系(含教育部承認之國外中醫系等)畢業或醫學系畢業並修習中醫必要 學科者,醫師法於 2002 年 1 月 16 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2011 年以後不 再辦理中醫師特種考詴。3.檢覈考詴中醫師考詴:需為中醫學系及學士 後中醫學系(含教育部承認之國外中醫系等)畢業或醫學系畢業並修習 中醫必要學科者;或曾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省(市)政府領有合格證 書或行醫執照者;或通過專門技術人員高等考詴者;華僑曾在僑居地執 行中醫業務五年以上,卓著聲望者。
中醫師高等考詴中醫師考詴:醫師法於 2002 年 1 月 16 日經總統令 修正公布,2006 年起不再辦理中醫師檢覈考詴,中醫學系及學士後中醫 學系畢業者(含教育部承認之國外中醫系),醫學系畢業並修習中醫必 要學科者得應考。
早期政府為了提昇醫師的素質與人力分布均衡,於 1985 年推行「醫
療保健計畫籌建醫療網計畫」(簡稱醫療網計畫)。在醫療網計劃中有關 醫師人口比的訂定,最早是由衛生署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學者組成「醫事 人力規劃及運用小組」,於 1986 年第八次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上提出公 元兩千年的醫師人力目標是每千人口一位醫師。然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卻認為每千人口一位醫師的標準偏低,最後經李國鼎政務委員協 調衛生署及經建會於 1987 年經建會委員會四三二二次會議上,通過每 750 名人口一位醫師的目標(每千人口醫師數 1.33 人)47。
在這個階段由於中醫開始大規模介入醫療保險業務,醫療需求明顯 增加,中國醫藥學院中醫學系及學士後中醫學系畢業生開始投入職場,
加上中醫師特考及格人員持續產出,1974 年至全民健保開辦前一年 (1994 年),20 年間執業中醫師數從 1,592 人成長至 2,833 人成長 77.95%(如表 2.14 及圖 2.3) ,人力培育成長迅速,因此本研究稱這個時 期為台灣中醫師人力培育時期(1974~1994 年)。
(五) 台灣中醫師人力全民健保時期(1995 年~至今)
1995 年 3 月開辦全民健保,2000 年 7 月詴辦中醫門診總額支付制 度,台灣中醫發展進入新紀元,1995 年中醫師人數為 2838 人至 2006 年 中醫師人數為 4727 人,成長 66.56%(如表 2.15 及圖 2.4),中醫師人力規 畫及中醫醫療資源均衡分布成為重要的議題,因此本研究稱這個時期為
台灣中醫師人力全民健保時期(1995 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