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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產業環境分析

第二節 台灣中醫業內部環境分析

台灣土地為 3.6 萬平方公尺,人口達 2,250 萬人,平均國民收入 為 16,100 美元,而醫療支出佔 GDP 的比率 5.3%。高等醫學教育單位 共有 11 所(國立 4 所;私立 7 所),其中僅有兩所大學(中國醫藥學 院及長庚大學)設有中醫學系。西醫師數為 30,562 人,醫師比(Doctor to Population Ratio)約是 1:750,每萬人口西醫師數為 13.64;中醫 數為 3,979 人,每萬人口中醫師數為 1.78。台灣共有 593 所醫院,而 中醫院有 44 所,病床數為 127,676,每萬人口病床數 57;西醫診所 有 9,425 家,而中醫診所有 2,544 家(行政院衛生署,2001)。

一、 台灣中醫教育制度

台灣的醫師依據「醫師法」共分為醫師、中醫師、牙醫師三類。

醫師及牙醫師均由大學醫學系及牙醫系正規教育培養,並經國家考試

及格。醫學系之學制有七年制及五年至兩種:七年制招收高中畢業生 入學,五年制稱為「學士後醫學系」招收大學畢業生入學。牙醫系招 生高中生入學,修業六年。

在我國中醫人才的培育有下列三種方式:(一)中醫學系;(二)學 士後中醫學系;(三)中醫師特考,茲分述如下:

(一)中醫學系

教育部於民國 47 年成立中國醫藥學院,正式將我國傳統醫學納 入正式醫學教育體制,並於民國 55 年正式成立中醫學系,修業七年,

至民國 85 年因為中西醫雙主修,修業年限延長為八年。八年制雙主 修畢業學分為 385 學分,包括修業六年,西醫實習一年,中醫實習一 年。在課程的安排上以中西醫雙修並重為主,要求必須修完醫學系所 有必要求必須修完醫學系所有必修課程及中醫課程。

畢業後先考國家中醫師檢覈考試,及格後,才可以考西醫檢覈考 試。故雖然部份中醫學系畢業生具有中西醫兩種執照,但因行政法規 所限,同時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執照登錄,不能同時使用兩種執照。

除了中國醫藥學院之外,長庚大學於民國 87 年也加入培育中醫 人才的行列,每年招收學生 50 名,學制為八年,畢業學分為 392 學 分,其中五年多的時間用於課堂教學,近一年的時間用於中西醫臨床 見習,一年西醫臨床畢業實習,一年中醫臨床畢業實習。預計民國

94 年 6 月將有第一屆畢業生投入醫療市場的行列,未來慈濟大學也

表 4-2 台灣中醫系在學學生人數(91 學年度)

練 一 年 六 個 月 , ( 包 括 必 須 先接受八個月的基礎醫學訓練及十個 月的臨床診療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 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行政院衛生署查照,即可取得中醫師資格成 為合格中醫師,並不須受到學歷的限制。

圖 4-1 中醫師資格取得途徑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台灣中醫考試制度

(一)中醫師檢覈考試

中醫檢考 中醫特考

中醫學系

學士後中醫學系

醫學系且修習 45 個中醫必要學分 者,具醫師執照者

受訓

中醫專技高考 中醫師資格

應考資格為教育部認可中醫學系畢業或醫學糸修習中醫必要學 科者;或曾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省(市)政府領有合格證書或行醫 執照者;為華僑曾在僑居地執行中醫業務 5 年以上,卓著聲望者,則 可應中醫師檢覈。應考科目有藥物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針 灸學及選試科目(傷科學及眼科學、婦科學及兒科學、外科學)三科 任選一科,命題方式為申論題及測驗題兩種型式。在 2001 年的新修 正施行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中,目前已取消檢覈,但將 原檢覈精神融入考試;即規定應考人僅具學歷條件者,應全部科目考 試,學歷條件外另具有相當資歷者,視其條件之不同,減免部分應試 科目,使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之取得,能在同一命題、閱 卷標準之下完成,以齊一專技人員之素質。另在檢覈制度廢除後,為 保障原申請檢覈經核定予以筆試者之權益,訂定 5 年之過渡條款,原 申請檢覈經核定予以筆試者,得於期限內就原核定筆試科目繼續應 試。

(二)中醫師檢定考試

應考資格只要為中華民國國民,不限學歷,年滿22歲即可報考。

考試科目包含國文(論文、翻譯、閱讀測驗)、診斷學、生物學、生 理學、藥物學、方劑學及內科學等共七科,除國文及診斷學為申論式 試題;其餘皆為測驗式試題,及格分數為60分,未及格科目得於3年

內補考完成,平均及格率為11.04%(1968-2001年)。自2001年起,5 年內繼續辦理5次檢定考試後,將停止辦理,而部分科目不及格者,

准予3年內繼續補考3次,因此於2008年即將完全停止中醫師檢定考 試。

(三)中醫師特種考試

應考者必須先通過中醫檢定考試,取得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之應 考資格後,才可報考之中醫師特種考試;或者是教育部承認中醫學系 畢業或醫學系修習中醫必要學科者,可報名此項考試。而在應試科目 上有共同科目(國文、中華民國憲法、生理學、藥物學、方劑學、診 斷學、內科學及針灸學)及選試科目(傷科學及眼科學、婦科學及兒 科學、外科學)三科任選一科應考,考試以總成績60分為及格。此外,

中醫師特種考試第七條規定通過特考筆試者,需接受臨床診療(含一 般訓練及分科訓練)訓練,以修習基礎醫學(含生理學、病理學、各 種檢驗報告之判讀、中醫之基礎課程等)、公共衛生及有關醫療法規 之知識,在受訓期間為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於期滿後才能取得中醫師 執業的執照。特考平均及格率為5.7%(1950-1998;共29次),於1997 年及格率為1.51%;1998年及格率為2.06%,相較之下近幾年及格率有 下降趨勢,而未來中醫師特種考試也將於2011年完全癈止。

(四)專門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應考資格中醫學系及學士後中醫學系畢業者得應考(包含教育部

政府遷臺後於內政部衛生司下設中醫藥委員會之諮詢單位,向衛 生主管建議中醫藥發展事宜;由於社會各界對中醫藥管理之要求急劇 增加,行政院衛生署依據民國76年7月29日修正公布的「行政院衛生 署組織法」第17條之規定「本署設中醫藥委員會,掌理中醫中藥各項 行政業務及研究發展工作;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經過將近一年籌 備,於民國84年11月1日正式成立「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專 職於管理台灣中醫藥行政工作之機構。而中醫藥委員會成立宗旨為

「中醫現代化、中藥科學化、中西醫一元化及中醫藥國際化」,目的 乃在於促進中醫藥現代化與科學化,融合傳統的醫學,期使國人更健 康、更幸福。

圖4-2 中醫藥委員會組織圖 主 任 委 員

主 任 秘 書

秘書室 人事室 資訊典籍組會計室 研究發展組 中藥組 中醫組

各組工作重點如下:

10.建 立 中 藥 臨 床 實 驗 週 邊 措 施 , 以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網站

(二)公、學會團體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民國34年10月25日在四川 省重慶市成立,民國38年,國民政府播遷來台,會務停止運作,迨民 國56年,台北市改制為院轄市後,全聯會於民國64年在台北市召開會 員代表大會,從新開始全聯會之功能,諸如中醫師檢特考試,修改大 學法將中醫學系納入醫學教育體系 ,中醫納入公、勞保及全民健康 保險體系,擴大服務病患。國立 中國醫藥研究所之設立、行政院衛 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組織條例設立、北高兩市設立中醫醫院,以上確實 提昇我中醫形象及地位。台灣中醫師公會組織共有23會(包括:全聯 會、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

苗栗縣、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 縣、台南市、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等 中醫師公會);而全國中醫專科醫學會共有6會(包括:中華民國中 醫傷科醫學會、中華針灸醫學會、中華民國中醫內科醫學會、中華民 國中醫婦科醫學會、中華民國中醫兒科醫學會、中華民國中西整合醫 學會)。

三、 台灣醫療服務提供現況 生稀釋作用(劉麗偉等,2003;林昭庚等,2001)。

表 4-4 中醫師人力各縣市分布情形

高雄縣 1,236,958 166 13.4

共有 3,979 人。

為使各地方想要接受中醫藥照護的民眾,能透過中西醫學整合的 方式,獲得完善的服務,並透過中藥臨床療效評估制度的實施,確認 中醫治療效果,進而提升中醫照護品質,鼓勵各教學醫院附設中醫部 門,並將中醫部(科)納入正式編制;教育部和衛生署於民國87至89 年度評鑑合格之127家教學醫院中,已有28家附設中醫部(科);其 中醫學中心3家,準醫學中心1家,區域醫院15家,準區域醫院2 家,

地區教學醫院6家,特殊功能教學醫院1家。

而台灣有專屬的中醫醫院,但仍有許多大型醫院將中醫附屬在醫 院中醫部門中,並未獨立出。目前中醫醫院分科情形上,依據「中醫 醫院設置標準表」中規定,中醫醫院主要分八科為內科、外科、眼科、

兒科、婦科、傷科、針灸科及痔科,且床數應設為十床以上;中醫綜 合醫院設置則應有內科、外科、傷科及婦科等四科以上,且床數應設 為四十床以上。(行政院衛生署,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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