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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信度與效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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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信度與效度分析

評估工具建立過程所涉及與必需考量的因素很多,而且必需遵行一定的原則 建立,首先必需先進行效度與信度的分析,確定工具之信效度後才進行常模之建 立。有鑑於此,本研究也遵循此原則,以一定的流程檢驗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 觀察量表之信度與效度。本節內容除了常模切點分數之決定與同時效度在次節討 論外,其餘內容依照圖4-1 所列之順序進行撰寫。

圖4-1 統計流程示意圖

以觀察量表分數進行因素分析歸納成不同測驗面向

以觀察量表分數進行性別年齡因素之考驗

依性別建立大常模再以年 齡建立小常模,信效度分析 必需考慮不同常模之差異

建立單一大常模,信效度分 析不需考慮不同常模之差 異

進行信度與效度分析

以觀察量表分數探討不同 大常模之項目-面項總分之 相關與項目分析

以觀察量表分數進行不同 大常模間內部一致性之討 論

以觀察量表分數進行不同 測驗工具間因素相關之討 論

以觀察量表分數進行不同 大常模間內部一致性之討 論

定義常模對於診斷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切點分數

比較Movement ABC 測驗、TMA 測驗與台灣兒童動作 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周時效度

4-2-1 建構效度【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之目的為探討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多向性、因子結構 及題目對因子之貢獻,以評估其建構效度。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 KMO 值為 0.921 大於 0.5,且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 Bartlett’s 球型檢 定達顯著差異,代表母群體的相關矩陣間有共同因素存在(表4-7),因此台灣兒 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項目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從陡陂圖(Scree plot)(圖 4-2)中,可以看出從第五個因素以後,坡度線甚 為平坦,因而以保留三至五個因素較為適宜;以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 之24 題題數,若分成三個因素,則可解釋之變異量過少,若分成五個因素,雖 然可解釋之變異量會上升,但卻會造成某個因素之題數過少,因而本研究將台灣 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分成四個因素,可解釋的變異量為 63.63%。透過表 4-9 所呈現之各題與因素間之相關,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第 1 到 6 題可歸納於因素一,第13 到 18 題可歸納於因素二,第 7 到 12 題可歸納於因素 三,第19 到 24 題可歸網於因素四;根據各因素所包含題目之特性,本研究將因 素一至四分別命名為球類操控能力面向、手部操作技巧面向、平衡控制能力面向 及日常生活技能面向。

表4-7、台灣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觀察量表之 KMO 與 Bartlett’s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Measure of Sampling Adequacy. .921 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 Approx. Chi-Square 565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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