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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台灣地區曾婚 女性之初婚年齡分 布模式

年齡規範對於女性進入初婚的可 能性一直握有重要角 色。圖 9 顯示,

1960 年至 1980 年出生,且曾經進入婚姻 的女性,初婚時的年 齡 分布模 式。可以從中了解 對於已經進入婚姻 的女性,在各年齡時進入 初 婚的人 數比例,以比較女性傾向在什麼 年齡時進入婚 姻。

就整體分布形狀而言,1961-1965 出生年組、1966-1970 出生年組、

1971-1975 出生年組以及、1976-1980 出生年組,這四個年齡組 的 初婚年 齡分布的形狀相當相似。四個年 齡組的女性在 14 歲開始,進入 初婚的 人數比例逐年增加。並在 22 歲至 26 歲期間內達到進入初婚人 數 比例的 高峰,之後進入初婚的人數比例 則逐漸減少 。

接著 我們 再透 過圖 10 來觀察 曾婚 女性 於各 年齡 時進 入 初婚 的人 數 累積百分比。可以看到不同出生年輪 的女性,累積百分比增加 的 情況 也 相當相似。曾婚女性中,在 14 歲至 20 歲區間進入初婚的人數逐 漸 增加。

接著再 20 至 30 歲之間有近 80%的女性進入婚姻,而後各出生 年 組增加 的人數比例則逐漸趨緩。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 是,1961-1965 出生 年組的 累積人數比例於 30 歲時達到 93.2%,1966-1970 出生年組的累積 人數比 例於 30 歲時達到 92.81%,1971-1975 出生年組的累積人數比例 於 30 歲 時達到了 94.45%,表示對於曾婚女性來說,有超過 9 成以上的女 性會在 30 歲之前進入婚姻。

從上述對於曾婚女性的 初婚年齡分布的 描述 中,可以發 現對於不 同 出生年輪的曾婚女性,進入初婚的年 齡分布形狀非常相似,可 見 年齡對 於女性進入初婚的影響相當一致 。 女性在 25 歲之後進入初婚的 人數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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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第二節、台灣女性結束 最高學歷年齡對初 婚可能性之 影響

在了解年齡對於女性進 入初婚的影響後 ,接著我們將呈 現結束最 高 學歷年齡對女性進入初婚可能性 的影響。

本節利用存活分析中的 KM 法計算女性於不同年齡 結束最高學歷 後,

逐年進入初婚的可能性。圖 11 顯示結束最高學歷的年齡分別為 15 歲、

20 歲、25 歲以及 30 歲的女性,在結束最高學歷後進入初婚的 機 率 。其 中,15 歲結束最高學歷的女性,在結束教 育後的 五年內會進入 初 婚的機 率是 0.3 左右,在結束最高學歷後的十年內會進 入初婚的機率大約 是 0.75,

而在之後二十年內會進入婚姻機 率高達 0.9。而到了 25 歲才結束 最高學 歷的女性,她們在結束最 高學歷後的初婚經驗與 前者大不相同。25 歲結 束最高學 歷的女 性 ,在 結束後 的五年 內進入 初婚的機 率 高 達 0.5,但是 在十年內進入初婚的機率卻只 有 0.67 左右。

透過比較結束最高學歷 年齡 不同的女性 ,我們可以發現 ,較晚結 束 最高學歷的女性,她們在 結束最高學 歷後,短時間內進入初婚 的 可能性 會較那些較早結束最高學歷的女 性高。然而隨著結束最高學歷 後 的時間 越久,較早 結束最高 學歷的女 性,她們 進入初婚 的可能會 會逐漸 增加,

最終將超越那些較晚結束最高學 歷的女性。

透過 表 3 我 們 來觀 察 不同 結 束 最高 學 歷 年齡 的 女性 , 要 花多 久 的 時間才 有特定 比例 的女性 進入 初婚。 Q1 代 表進入 初婚 的女 性 人 數,已 佔該結束教育年齡組之總人數( 包含未婚女性) 的 25%,Q2、Q3 分別 代表總人數的 50%和 75%。

女性在結束最高學歷後將陸續進 入初婚。對於 15 歲便結束最高學 歷 的女性來說,結束最高學歷五年後,將累積 25%的女性進入初婚。以此 類推,七年後有 50%的女性進入初婚,11 年後有 75%的女性進入 初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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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結束最高學歷年齡 不同的女性,可 以發現,越 晚結 束最高學 歷 的女性,在結束最高學歷後進入 初婚的人數越快達 到 Q1。30 歲 結束最 高學歷的女性,在 結束最高學歷後的兩年 便有 25%的女性進入初 婚。然 而越晚結束最高學歷的女性,最終進入初婚的人 數 也會比較少,30 歲結 束最高學歷的女性,累積的初婚 人數最終仍達不到 50%。

藉由上述分析,我們可 以總結幾點現象 。 一、越晚結束 最高學歷 的 女性,在結束最高學 歷後的三五年 內,有較高的初婚 可能性,進 入初婚 的人數也比 較多。二 、但是隨 著時間增 加,較晚 結束最高 學歷的 女性,

進入初婚的人數會逐年遞減,進入初 婚的人數越來越 少,也越 來 越難進 入初婚。反而是較早結束最高學歷的 女性,進入初婚的人數 在 結 束最高 學歷後逐年增加。三、最終來看,越早 結束最高學歷的女 性,進 入初婚 的機率越高。15 歲便結束最高學歷的女性,在結束最高學歷後 的 二十年 內,進入初婚的機率高達 0.9。

隨著結束最高學歷年齡 的上升,表示女 性越晚進入婚姻 市 場,進 入 婚姻市場的年齡也越來越靠近適 婚年齡的上限。俗話 說「30 拉警報」,

30 歲結束最高學歷後才踏入婚姻 市場的女性,若無法把握剛結 束 的 前幾 年進入婚姻,沒過多 久將脫離 適婚年齡,再很難進入 婚姻。因 此 從資料 中,我們可以看到,越晚結束 最高學歷的女性,在剛結 束時就 有 大量的 女性進入婚姻。若時 間拖得太久,遲遲未進入婚姻的 女性,將 超 過適婚 年齡,初婚 可能性驟然下 降,進入婚 姻的人遂即大幅減 少。相反 的,在 較年輕時便結束最高學歷的女性,在剛「出社會」的前幾年,由 於 剛進 入適婚年齡,不急著進入婚姻。差不多要 到了結束最高學歷後 的 五年左 右才有較多人進入初婚,而最終 累積的初婚人數比例 也比較 高。

由於女性結束最高學歷 年齡的增加,主 要是接受更高一 階 的教育 程 度,因此接下來我們將討論教育 程度對於女性初婚可 能性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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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台灣女性教育 程度與進入初婚 的 年齡

本研究資料涵蓋了 1961 年至 1980 年出生的台灣女性,在這 20 年間 出生的台灣女性,無論是 在各教育程度比 例或是初婚年齡皆出 現 很大的 變遷。

資料顯示,各級教育 程度的女性比例(見 表 4)結構有很大的變化 。 1961 年至 1965 年出生的女性,國中、高 中、高職三個教育程 度 的女性 人數佔了總人數的 74.1%,有四分之三的人未受過專科 以上的高等教育。

這個出生年輪的女性,有三分之一的 女性進入高職,並有四分 之 一的女 性取得國中學歷後就未再繼續升 學。1966 年至 1970 年的女性, 接受高 等教育的女性比例較前一出生年 輪組的女性有明顯的 成長,整體 接受高 等教育女性的比例增加了 10.6%,其中又以專科及大學 增加的人數最多,

可見政府在 1980 年推動的高教擴張政策逐漸出現成效。到 了 1971 年至 1975 年出生的女性,接受高等教 育的人數比例又較前 期增加 7.37%,接 受高等教育的女性人數比例已經 將近一半,達到 43.87%。國中 畢 業後就 未再升學的女性也低於百分之十,可 見整體女性教育程度 之提升 。到了 最晚近出生年輪的女性,儘管最 高觀察年齡才 26 歲,但接受高 等教育 的比例已經超過 50%,到達了 56.25%,僅接受國民教育的女性 比 例也下 降至 6.44%,台灣女性的教育程度在這 20 年間有明顯地提升。

研究指出,女性教育程 度提升會降低女 性進入婚姻的意 願和可能 性

(Becker 1981; Oppenheimer 1988)。我們接 下來便要觀察教育程 度 對於女 性完成婚 姻的影響 。圖 12 顯示各別出生年 輪及 不 同教育 程度女 性的完 婚比例。1961 年出生的女性,完婚比例最高的群體是國中教育 程 度者,

完婚比例為 98%;最低的為接受大學教育者,完 婚比例為 82%。1971 年 出生的女性,完婚比例最高的是國中教育程度者, 完婚比例為 91%;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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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完婚最低的為接受專科教育者,完婚比例 不到 70%。而最晚近 的 年代因 為觀察日期的年齡僅至 26 歲為止,因此完婚比例較之前出生 的 女性低 的許多,但是完婚比例最高的 仍是接受國中教育者, 將近 70%;而最低 的為大學程度的女性,完婚婚比 例不到 5%。

從上述比較可以發現, 僅管 越晚近的出 生年輪 ,各級教 育程度的 女 性完婚比例都有下降的趨勢。但是整 體來說,接受高等教育 女 性 的完婚 比例,仍較未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還 低,可見接受高等教育會 降 低女性 進入婚姻的意願。當接受高等教育的 女性 人數比例增加,整體 女 性進入 婚姻的比例也會降低。

在初婚年齡方面(參見表 5),先前研究指出,受過高等教育的女 性 較晚進入婚姻(陳信木、陳雅琪,2007)。表 5 資料顯示,在 1979 年時,

國中、高中、高職、專科及大學各教育程 度的女性帄均初婚年 齡 分別為 21.4 歲、22.6 歲、22.8 歲、24 歲及 24.7 歲;1990 年時,各級教育 程度的 女性帄均初婚年齡分別為 21.6 歲、23.2 歲、23.2 歲、25 歲、25.9 歲,以 及 25.9 歲;到了 2006 年,各級教育程度女性的 帄均初婚年齡為 22.4 歲、

24 歲、24 歲、25.9 歲、26.7 歲以及 27.8 歲。從資料中可以明顯 發現,

受過高等教育的台灣女性,其帄均初婚年 齡的確較未受過高等 教 育者高 出許多,其中又以接受研究所教育的 女性為最。然而在女性初 婚 年齡的 標準差方面,1979 年時,各級教育程度女性初 婚年齡的標準差分 別為 3.1 歲、2.8 歲、2.5 歲、2.9 歲、2.5 歲;2006 年各級教育程度女性 初 婚年齡 標準差分別為 3.7 歲、4.7 歲、3.7 歲、3.6 歲、3.0 歲、及 3.2 歲。我們可 以發現,高等教育女性初婚年齡的標 準差較未受高等教育 的女性 小,表 示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其初婚年齡 分布比較集中。從前一節 的 資料可 以判斷,當女性在結束最高學歷後才 進 入婚姻,接受高等教育 的 女性由 於結束最高學歷的年齡較晚,已經快 過了適婚年齡,因此高等 教 育女性

1961-1965 25.26 10.90 37.94 13.34 9.97 2.57 0.01 1966-1970 17.47 9.65 36.39 19.75 13.73 2.90 0.12 1971-1975 8.96 10.76 36.42 23.34 16.25 4.17 0.11

1976-1980 6.44 7.51 29.80 26.25 25.71 4.29 0.00 單位:%

1961 1965 1970 1975 1980

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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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教育程度對台 灣女性結束最高學 歷後 初婚可能性 之影響 透過前幾節的分析,我 們可以了解:女 性結束最高學歷 的年齡會 影

第四節、教育程度對台 灣女性結束最高學 歷後 初婚可能性 之影響 透過前幾節的分析,我 們可以了解:女 性結束最高學歷 的年齡會 影